使馆信息 使馆新闻 最新动态 经贸 文化 中加关系 科技 教育 领事服务 专题 外交部发言人谈话 相关链接
首页 > 领事服务 > 中国护照/旅行证
遗失补发中国护照须知
2003/10/13
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国外遗失中国护照者,应立即向当地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报告并按以下要求申请补发护照:
一、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二、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对照片的要求,请查看“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三、提供原持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和发照日期等情况。如可能,请提供原护照复印件、或足以证明中国公民身份和出生日期的材料;
四、写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过程;
五、提供获准在加拿大居留、工作或学习证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六、本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
七、交费140 加元;付费方式可用现金或汇票。
(注:因多种原因,使馆无法确定补发护照所需时间)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
相关新闻:
: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版护照收费的通知
: 申请换发中国护照须知
: 办理护照延期、加注手续须知
: 新版中国护照对照片的要求
: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