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得还不够深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从登陆之日起到2002年6月28日,都算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不管你实际居住多少天)。新移民法实施后登陆的就没此优惠了。假设他2001年8月1日登陆,那么应该算他居住了10个月27天,还差13个月3天住满两年。现在到2006年8月1日还有13个月15天。如果他12天之内到达(如果考虑到他2002年6月28日以后还住过一段时间,时间应该更充裕些),应该还是有效的。最初由 flyinglonestar 发布
有界无边就是不会做数学题, 应该派去海关工作, 这样该人就可以混进
1:"我朋友2001年8月Landing"
2:"从Landing到现在只在加拿大呆过不到两个月"
展望一个五年期,2001/08 ~ 2006/08, 从现在到 2006/08 还有14个月不到, 他怎么可能住满24个月?
最初由 有界无边 发布
你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得还不够深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从登陆之日起到2002年6月28日,都算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不管你实际居住多少天)。新移民法实施后登陆的就没此优惠了。假设他2001年8月1日登陆,那么应该算他居住了10个月27天,还差13个月3天住满两年。现在到2006年8月1日还有13个月15天。如果他12天之内到达(如果考虑到他2002年6月28日以后还住过一段时间,时间应该更充裕些),应该还是有效的。
问题是那个前提必须成立:从登陆之日起到2002年6月28日,都算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这需要向移民局确认。
楼上的明白了吗???
最初由 有界无边 发布
你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得还不够深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从登陆之日起到2002年6月28日,都算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不管你实际居住多少天)。新移民法实施后登陆的就没此优惠了。假设他2001年8月1日登陆,那么应该算他居住了10个月27天,还差13个月3天住满两年。现在到2006年8月1日还有13个月15天。如果他12天之内到达(如果考虑到他2002年6月28日以后还住过一段时间,时间应该更充裕些),应该还是有效的。
问题是那个前提必须成立:从登陆之日起到2002年6月28日,都算你居住在加拿大的时间。这需要向移民局确认。
楼上的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