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20日在渥太华的nicholas st on rideau st 上被抓。警察给的罚单上写的是 disobey sign, 罚金110块。法规依据是 182(2)。 当时的情况是,刚右转到rideau st(2车道),沿着外侧的公车线行驶(本人第一次去渥太华,对当地路不熟,不知外侧是公车专用线)。开了50米左右,内车道上立了一个封路的牌子,本人犹豫了一下(不知该走哪条道),继续沿公车线开,这时被警察截下。
小弟有几点想问各位大侠:1,本人开的是mini van 车上坐了6个人,可否在公车线行驶。 2如果去打告票成功率大吗? 3 渥太华的法庭制度和多伦多一样吗?(警察出庭,还是检控官代劳) 4 有没有当地的告票专家,请提供一个联系方式。
小弟有几点想问各位大侠:1,本人开的是mini van 车上坐了6个人,可否在公车线行驶。 2如果去打告票成功率大吗? 3 渥太华的法庭制度和多伦多一样吗?(警察出庭,还是检控官代劳) 4 有没有当地的告票专家,请提供一个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