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何在?!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叶子扬扬 发布
那个无耻的haoche又发QQH骂我了!而且是非常非常无耻下流的话!
现在我在庆幸自己没有去搭他那个什么鬼顺风车了。


同情。

应了那句话,横人都是悚人灌的。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叶子扬扬 发布
那个无耻的haoche又发QQH骂我了!而且是非常非常无耻下流的话!
现在我在庆幸自己没有去搭他那个什么鬼顺风车了。

同情你并支持你反击.建议公开那小子的电话(采用转帖方式,避免法律纠纷),同时把QQH内容公开,并联系RIVEN,寻求帮助.

祝你好运!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毛王叉 发布
同情。
应了那句话,横人都是悚人灌的。

其实,教育这种人办法很多,他在明处,你在暗处.但注意不要留下把柄.

动动脑筋吧,会有办法的.
 
Re: 太过分了!

I already said you should feel lucky not going with him.

BTW, 我特佩服坐顺风车的人. I never.

最初由 叶子扬扬 发布
那个无耻的haoche又发QQH骂我了!而且是非常非常无耻下流的话!
现在我在庆幸自己没有去搭他那个什么鬼顺风车了。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叶子扬扬 发布
那个无耻的haoche又发QQH骂我了!而且是非常非常无耻下流的话!
现在我在庆幸自己没有去搭他那个什么鬼顺风车了。

窝京一大俗就是在CFC上查案. 但是, 这里面高手很多的. 你一定要把HAOCHE逼出来自辩, 这案子才能查下去. 比如, 贴贴他在QQH写了什么. 因为, 既然是在网上写给了你, 按照网德来说, 所有权就是你的. 你贴出来应该不会有什么思想负担. 我们不建议揭发别人隐私. 但对一些公开的信息, 还是鼓励的. 也便于查案.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窝京一大俗就是在CFC上查案. 但是, 这里面高手很多的. 你一定要把HAOCHE逼出来自辩, 这案子才能查下去. 比如, 贴贴他在QQH写了什么. 因为, 既然是在网上写给了你, 按照网德来说, 所有权就是你的. 你贴出来应该不会有什么思想负担. 我们不建议揭发别人隐私. 但对一些公开的信息, 还是鼓励的. 也便于查案.
u r sick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我本善良- 发布


同情你并支持你反击.建议公开那小子的电话(采用转帖方式,避免法律纠纷),同时把QQH内容公开,并联系RIVEN,寻求帮助.

祝你好运!

在网湖上做事, 还是讲一定限度. 如果人人稍不如意, 就揭人电话揭人隐私, 找版主报私仇, 这网湖是没法儿玩儿了. 或者说现在的网湖已经不是我们那个时候的网湖了.
 
Re: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在网湖上做事, 还是讲一定限度. 如果人人稍不如意, 就揭人电话揭人隐私, 找版主报私仇, 这网湖是没法儿玩儿了. 或者说现在的网湖已经不是我们那个时候的网湖了.

话虽如此,但那小子坏规矩在先.而且一而再,再而三.若有冤情,反驳就是了,QQH谩骂就不丈夫了.既然是网湖,就还是讲道义的.
 
Re: Re: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我本善良- 发布


话虽如此,但那小子坏规矩在先.而且一而再,再而三.若有冤情,反驳就是了,QQH谩骂就不丈夫了.既然是网湖,就还是讲道义的.

QQH谩骂 is one side story, unsupported by evidence yet.
 
Re: Re: Re: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只在乎曾经拥有 发布


QQH谩骂 is one side story, unsupported by evidence yet.

所以我建议把谩骂内容贴出来以正视听.
既然被告可发QQH,证明可以访问本站.但他不反驳,这就说明问题了.
 
Re: Re: Re: Re: Re: Re: 太过分了!

最初由 -我本善良- 发布


所以我建议把谩骂内容贴出来以正视听.
既然被告可发QQH,证明可以访问本站.但他不反驳,这就说明问题了.

The "QQH" may be a double-edge saw. Further, how could you verify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QQH" as the QQH can be modified eas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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