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想破产可并不那么容易,特别是对个人。而且个人破产并不意味着他不用还债了,而是在破产申请被批准后可以在更长的时间内来偿还。这是最常见的破产法,即在法庭的监督下,交上部分钱财,并制定还债计划,在更长的时间内还清。当然有一种极端的破产申请,即申请一次全免债务,但是这要经过严格的评申过程评审其到底有没有还债能力,在申请初期要付出不少钱给律师交法庭,如果最后通过评审,法官可以让其交上部分财产后,把其债务免除。
有个概念,破产并不是说你一分钱也没有了,而是你的收入与要偿还的债务有较大差距,所以要通过这种破产申请来延迟还清时间;当然最好是能被全免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要付出很多代价:当时就要交出不少钱来,而且将来的信用也成了问题,估计没有信用卡公司会让他当客户了。
small claim court 既然判决你朋友胜了,就不怕这个老外跑了。 不知这个人欠你朋友多少钱,如果很多很多,那么这个老外可以申请破产,如果不多比如几千几万,他要申请破产,估计他会得不偿失。既然是small claim court 判了的,估计这个老外欠你朋友钱并不多,这个老外根本不会为这点钱申请有破产的,当然这个老外欠了他人或者信用卡公司大笔的钱,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