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想起了陶琳,我也为小留学生流泪。。。[转贴]

你怎么连杀害多伦多留学生唐文峰的凶手在大陆被捕受审都不知道?



最初由 小子 发布


具体情况你去问问RCMP 出了什么程序错误 到现在RCMP官方也没有公布。

你说哪些人跑回国就被大陆抓啊! 你说的不发轮功人员吧!



上海籍留加学生被杀案开审 嫌犯吴辉可能躲过死刑

东方早报 2003年09月30日 09:54

  涉嫌加拿大杀同胞中加法律均适用

  早报记者俞立严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籍加拿大留学生唐文峰被杀一案,犯罪嫌疑人是当时的报案人,同为留学生的上海青年吴辉。这是一起由中加两国的执法机构合作破获并且牵涉适用两国法律的特大刑事案件,昨天是中方法院受理该案后的第一次开庭审理。

  留学生多伦多惨死

  2002年8月27日,加拿大多伦多众多媒体集中披露了一则中国留学生被劫杀的消息,被害人是来自上海嘉定区的25岁青年唐文峰。

  根据当地的报道,8月19日,在多伦多辛力加学院就读的唐文峰和好友吴辉在商场购物时被四名匪徒绑架。匪徒威胁两人上车,抢走了他们的现金和名牌衣服,然后将吴辉推出车外,胁迫唐文峰驾车离开。吴辉随即报案。他向警方回忆了以上案发经过,称匪徒是3名亚裔男子和1名非洲裔男子。

  8月23日,加拿大警方发现了唐文峰的汽车,唐已经被杀害。尸体被残忍地分成六块。验尸报告表明,唐文峰是头部被钝物重击致死。

  案发后,吴辉在当地媒体的众多报道中现身。吴辉,25岁,唐文峰的好友,上海奉贤区人。作为案件目击者和受害人,吴辉主动为加拿大警察提供了许多线索,警方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发布通缉令。但是,案件的侦破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凶手原来是好友

  昨天的庭审中,吴辉对于杀害唐文峰的全部行为供认不讳。被告席上的他,右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据说这是案发时,他与唐文峰进行激烈扭打留下的痕迹。

  吴辉在法庭还原了事实。2002年8月19日,唐文峰到其住处邀他一起喝酒,酒后两人为了借款结算的旧事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升级至持刀互斗。失去理智的吴辉猛砍唐文峰的头部,发现他死亡后便分尸逃逸。随后他向警察编造了那个“绑架”谎言,并于同年8月30离开多伦多回到上海。

  案发几个月后,加拿大警方在吴辉住处发现了血迹和一系列证据,当时吴辉已经离开多伦多。加拿大警方立即发布二级谋杀通缉令,同时与上海警方交流了有关情况以及重要证据。2002年11月17日,上海警方依法逮捕了在上海家中的吴辉。

  昨天,法院的旁听席坐满了唐文峰和吴辉的家属几十人。

  “这孩子打小对人就很和气”,吴辉的舅舅赵宝权还无法接受事实,“吴辉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为他出国花费了30多万元,真得是倾家荡产了。他妈妈精神已经垮了,今天的开庭我们也不敢让她来”。

  中加法律均可适用,吴辉“死里逃生”把握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吴辉的罪名成立,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他的分尸行为极其恶劣,无疑难逃死刑的宣判。但是引人注意的是,由于案件发生地在加拿大境内,对吴辉的量刑可以适用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法律,他极有可能“死里逃生”。

  “因为加拿大不设死刑”,吴辉的辩护律师翟建解释,加拿大早在1976年就已经在各州废除了死刑,将最高刑罚改为终身监禁。本案的被害人和被告人虽然都是上海人,但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地都在加拿大境内,因此中加双方都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虽然案件已经被确定由中方审理,但加方还是有对案件进行协调和过问的权利。按照国际司法惯例,在牵涉到两国管辖时,各国大都会采取从轻不从重的原则,采纳其中刑罚较轻一国的法律规定。所以,“吴辉将获益于本案的涉外因素。”

  吴辉还有生还的可能,这样的现实是唐文峰的家属不能够接受的。唐文峰的一位亲戚明确表示,杀人者吴辉理应依法被判处死刑,另外死者家属针对吴辉提出的总额为120万元的赔偿也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据记者了解,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后将于近日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早报将继续关注案件审理该案今后的动向。
 
最初由 BigBang 发布
你怎么连杀害多伦多留学生唐文峰的凶手在大陆被捕受审都不知道?

对了,还有前一段那个杀了自己丈夫的美国普度大学女中国学生,不也是一回国就被扣,现在则因杀人案被关押待审么?





上海籍留加学生被杀案开审 嫌犯吴辉可能躲过死刑

东方早报 2003年09月30日 09:54

  涉嫌加拿大杀同胞中加法律均适用

  早报记者俞立严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籍加拿大留学生唐文峰被杀一案,犯罪嫌疑人是当时的报案人,同为留学生的上海青年吴辉。这是一起由中加两国的执法机构合作破获并且牵涉适用两国法律的特大刑事案件,昨天是中方法院受理该案后的第一次开庭审理。

  留学生多伦多惨死

  2002年8月27日,加拿大多伦多众多媒体集中披露了一则中国留学生被劫杀的消息,被害人是来自上海嘉定区的25岁青年唐文峰。

  根据当地的报道,8月19日,在多伦多辛力加学院就读的唐文峰和好友吴辉在商场购物时被四名匪徒绑架。匪徒威胁两人上车,抢走了他们的现金和名牌衣服,然后将吴辉推出车外,胁迫唐文峰驾车离开。吴辉随即报案。他向警方回忆了以上案发经过,称匪徒是3名亚裔男子和1名非洲裔男子。

  8月23日,加拿大警方发现了唐文峰的汽车,唐已经被杀害。尸体被残忍地分成六块。验尸报告表明,唐文峰是头部被钝物重击致死。

  案发后,吴辉在当地媒体的众多报道中现身。吴辉,25岁,唐文峰的好友,上海奉贤区人。作为案件目击者和受害人,吴辉主动为加拿大警察提供了许多线索,警方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发布通缉令。但是,案件的侦破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凶手原来是好友

  昨天的庭审中,吴辉对于杀害唐文峰的全部行为供认不讳。被告席上的他,右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据说这是案发时,他与唐文峰进行激烈扭打留下的痕迹。

  吴辉在法庭还原了事实。2002年8月19日,唐文峰到其住处邀他一起喝酒,酒后两人为了借款结算的旧事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升级至持刀互斗。失去理智的吴辉猛砍唐文峰的头部,发现他死亡后便分尸逃逸。随后他向警察编造了那个“绑架”谎言,并于同年8月30离开多伦多回到上海。

  案发几个月后,加拿大警方在吴辉住处发现了血迹和一系列证据,当时吴辉已经离开多伦多。加拿大警方立即发布二级谋杀通缉令,同时与上海警方交流了有关情况以及重要证据。2002年11月17日,上海警方依法逮捕了在上海家中的吴辉。

  昨天,法院的旁听席坐满了唐文峰和吴辉的家属几十人。

  “这孩子打小对人就很和气”,吴辉的舅舅赵宝权还无法接受事实,“吴辉是家里的独子,父母为他出国花费了30多万元,真得是倾家荡产了。他妈妈精神已经垮了,今天的开庭我们也不敢让她来”。

  中加法律均可适用,吴辉“死里逃生”把握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吴辉的罪名成立,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他的分尸行为极其恶劣,无疑难逃死刑的宣判。但是引人注意的是,由于案件发生地在加拿大境内,对吴辉的量刑可以适用中国和加拿大两国的法律,他极有可能“死里逃生”。

  “因为加拿大不设死刑”,吴辉的辩护律师翟建解释,加拿大早在1976年就已经在各州废除了死刑,将最高刑罚改为终身监禁。本案的被害人和被告人虽然都是上海人,但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地都在加拿大境内,因此中加双方都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虽然案件已经被确定由中方审理,但加方还是有对案件进行协调和过问的权利。按照国际司法惯例,在牵涉到两国管辖时,各国大都会采取从轻不从重的原则,采纳其中刑罚较轻一国的法律规定。所以,“吴辉将获益于本案的涉外因素。”

  吴辉还有生还的可能,这样的现实是唐文峰的家属不能够接受的。唐文峰的一位亲戚明确表示,杀人者吴辉理应依法被判处死刑,另外死者家属针对吴辉提出的总额为120万元的赔偿也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据记者了解,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后将于近日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早报将继续关注案件审理该案今后的动向。
 
唐文峰这起案件确实是我的疏忽 没想起来 不过新闻里也讲了 “加拿大警方立即发布二级谋杀通缉令,同时与上海警方交流了有关情况以及重要证据”。

加拿大警方发布通缉令 并且与上海警方进行了沟通。

我刚才所说的温哥华那案件 疑凶的表兄最后向警方供述 疑凶掐死了自己的女朋友 然后让他帮忙抛尸。

表面证据已经成立 可以确认疑凶身份,但是为什么加拿大警方不正是发布通缉令 不要求中国警方协助拘捕疑犯 这就要问RCMP了。

至少RCMP可以提出要求中国方面协助办案 如果中国方面以种种理由推托搪塞消极处理 那就是中国方面的问题。

但是至今没有RCMP任何官方正式的请求 就有点那人寻味了。

我现在说的是加拿大警方的 破案能力 不是说美国警方的办案能力 不要跑题啊!

至于美国和中国有什么 司法协议 那是另外一回事。
 
最初由 小子 发布
温哥华那个把自己女朋友杀了的小子 现在还在北京军队大院里大吃大喝的 逍遥自在 他的表兄倒是在加拿大取保候审呢!
这个我听说过,还说那个女的老妈不久以后也被抓了
 
安魂曲的帖 有那么说话吗?

这边给TL家长开脱 唱红脸
那边暗射一下TL傍大款 唱黑脸
这是我能想到的对人家家长最大的打击了

你不想想 这边随便一点风吹草动 国内某些媒体就来神了
就着您的帖 刚好来个总结 要伤几家人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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