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和朋友一起前的一室一厅,可是朋友决定离开ottawa, 我的lease怎么办?

kaichang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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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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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本来打算一起住,所以一起签了一间一室一厅。可是他突然决定离开渥太华,所以现在我就要自己住了。问题是:合同是我们两个一起签的,他走了,是不是意味着我就要给全部房租呢?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是他也要承担那部分房租呢?

还有,如果我想终止合同,有可能吗?

谢谢!
 
程序上他应该找到另外一个人住进来才可以走.
 
你看能不能找另外一个人跟你合租吧.
 
去房屋中心找个roommate吧..
其实他走之前一俩个月应该跟你打声招呼..
不厚道了
 
他应该找到一个人替他住才可以,先发个广告吧
 
如果他没找,强行要走,你们可以一起毁约。会被罚3个月的租金。
尽管他走了,但是他要在合同上签名,就是说他和这个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但是那个合同上同样需要你的签名。
基本做法还不伤感情就是找个人住进来,然后如果他没提前一个月告诉你,那你如果在他走的第一个月没找到合适的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就不要退给他。然后理论上你留了他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就应该让他走。你在这一个月里可以自己把房子租出去。再租不出去就是你点低了。
 
提前退出contract的话,除非你找到人接手,要不然就被罚款,预付的最后一个月/两个月的房租就没收了。

你住那里一天,房租就是全数,不管你是几个人合签的。所以最好还是找roommate第一,goodluck:D
 
楼主得房子应该是很好得地段,不愁租不出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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