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话!

最初由 samtron 发布



那你再等一两月,跳出来也不迟啊.
为何如此迫不及待.

呵呵,再过一两个月?

算了,不和你这样的斗嘴了,已经说了,情、理、法不能混谈,而且没有先后循序,国人所谓的死者为大的观点,真的是不敢苟同。
 
最初由 biigbiig 发布


说实话,根据历史经验判断,所谓的泄露出来的东西,后来证明绝大部分都是真的,所以我们就等待吧,可能一两月内就会有个明确的说法出来,搞不好还是令人震惊的说法。还记得原来武汉有个留学生引爆的事情吗,时间会证明一切,谁也不可能欺骗时间的。

混淆视听,谣言重伤,只是现在不贴大字报了,改在论坛发帖子了.
需不需要去抄一下两位受害者的家? 小留学生都变成"狗崽子"了,谁要被挂牌子游街了?
 
Re: Re: Re: 不得不说的话!

最初由 biigbiig 发布


本人没有攻击谁的意思,如果你非要认为我攻击了谁,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随你怎么认为吧。

你的说法有些问题,现在唯一可以定论的是:两位同胞被打死了,而其周围的另几位同胞却毫发无伤,其中缘由,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你知道!

从法律角度讲,我们无权谈论缘由(我也无从知晓),待结案之后,自有分晓.
 
最初由 netwt2 发布


现在应该文明多了.不抄家,退赔就行了.

文明社会讲法律,司法没有给人定罪,怎能肆意恶毒攻击?
 
最初由 samtron 发布


文明社会讲法律,司法没有给人定罪,怎能肆意恶毒攻击?

在我的帖子里,以及后面朋友们的回帖中,我没有看到你所谓的“肆意恶毒攻击”,要不你给举个例子,让我也长长见识,看看什么叫“肆意恶毒攻击”。
 
最初由 biigbiig 发布


在我的帖子里,以及后面朋友们的回帖中,我没有看到你所谓的“肆意恶毒攻击”,要不你给举个例子,让我也长长见识,看看什么叫“肆意恶毒攻击”。

"同情其家属,并不等于可以忽略、甚至是"纵容"他们曾经做过的一切,情、理、法必须分离"

他们做过什莫? 你是加拿大警察还是中央纪委的调查员?

"说实话,我对为这二人举办这么大规模的悼念活动持保留态度,因为这种悼念活动容易产生误导,好像错都在越南人身上,越南人是要承担杀人的责任,但是我们的同胞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你在现场吗?每个杀人犯都有杀人动机,被害人都有责任吗?

"说句不好听的,小留们在国内能算是优秀的学生吗?"

你是国家教委的吗?你做过社会调查吗?
 
最初由 samtron 发布


"同情其家属,并不等于可以忽略、甚至是"纵容"他们曾经做过的一切,情、理、法必须分离"

他们做过什莫? 你是加拿大警察还是中央纪委的调查员?

"说实话,我对为这二人举办这么大规模的悼念活动持保留态度,因为这种悼念活动容易产生误导,好像错都在越南人身上,越南人是要承担杀人的责任,但是我们的同胞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你在现场吗?每个杀人犯都有杀人动机,被害人都有责任吗?

"说句不好听的,小留们在国内能算是优秀的学生吗?"

你是国家教委的吗?你做过社会调查吗?


也许这些在你看来不算,"恶毒攻击",毕竟大字报的内容比这些犀利多了。
 
最初由 samtron 发布


"同情其家属,并不等于可以忽略、甚至是"纵容"他们曾经做过的一切,情、理、法必须分离"

他们做过什莫? 你是加拿大警察还是中央纪委的调查员?

"说实话,我对为这二人举办这么大规模的悼念活动持保留态度,因为这种悼念活动容易产生误导,好像错都在越南人身上,越南人是要承担杀人的责任,但是我们的同胞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你在现场吗?每个杀人犯都有杀人动机,被害人都有责任吗?

"说句不好听的,小留们在国内能算是优秀的学生吗?"

你是国家教委的吗?你做过社会调查吗?

呵呵,这就是你认为的“肆意恶毒攻击”?

如果你认为这是“肆意恶毒攻击”,好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加拿大法院是受理“肆意恶毒攻击”的案子的,另外你准备好一大笔钱,聘请律师可是个不小的费用。

至于我吗?因为没有富裕钱可以聘请律师,所以我会当庭自我陈述,你觉得如何?

但是你要记住,如果法庭最终认为这个诉讼不成立,我马上会反诉的,要求赔偿不多,一加元就可以,不为钱,只为一个做人的原则。
 
最初由 biigbiig 发布


呵呵,这就是你认为的“肆意恶毒攻击”?

如果你认为这是“肆意恶毒攻击”,好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加拿大法院是受理“肆意恶毒攻击”的案子的,另外你准备好一大笔钱,聘请律师可是个不小的费用。

至于我吗?因为没有富裕钱可以聘请律师,所以我会当庭自我陈述,你觉得如何?

但是你要记住,如果法庭最终认为这个诉讼不成立,我马上会反诉的,要求赔偿不多,一加元就可以,不为钱,只为一个做人的原则。

加拿大法院是受理"肆意恶毒攻击个人"的案子的,"肆意恶毒攻击群体"的案件,需要界定群体的范围,而且你攻击的并不是我,而是很多中国公民,他们是否愿意起诉,我不能确定.利用法律的漏洞,或法律程序的繁琐,肆意攻击他人,是某些人的特长。
 
那个 那个谁啊 出什么鸡的 那两个们 去的地方多的是 去那个观音那里做个善才童子 到太上老君那里 做个 小道 都比那个那个什么的 天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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