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老移这个称号可以换换了

最初由 Huashen 发布

收受贿赂, 愧对国家 -- 不忠;
花天酒地, 愧对父母 -- 不孝;
鱼肉百姓, 愧对国民 -- 不仁;
包养情妇, 愧对妻子 -- 不义.

您说的这堆跟此次事件有何直接关联??
 
Re: Re: Re: 是挺刺耳的,我来对号入座。

最初由 boogu 发布
按说不该发言,淹掉了辑凶的有用帖子。涉及教会形象,还是再说几句,澄清事实:

> 论坛开始和平了,我不想吵架,也没那精力
> 这里信教的挺多,刚来得时候也跟房东去过几次教会,也不太懂
> 不过起码你们敬爱的主不会教他的信徒那样骂两个去世的年轻人,也不会骂几个痛> 失孩子的父母,纵使他们有再大的罪,主不是长说要宽容吗?

同意。我从没有骂几个痛失孩子的父母,更不会“骂”去世的年轻人。我就这么一个ID,可以查。


》不知道什么教,不是有句话,当别人打你的右脸,请把你的左脸也递给他吗?

详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八节。英文经文如下:
“You have heard that it was said:'Eye for eye, and tooth for tooth.' but I tell you, Do not resist an evil person. If someone strikes you on the right cheek, turn to him the other also."

来这里,最先被一个叫做“五个保母”打了右脸,还没来得及递左脸过去,站长把“五个保母”这个ID 删了。你是他么?


》人穷不要紧,但要穷的有骨气。说的高尚点,不一定开大奔就是成功,重要的是实现人生的意义(例如你们牧师).

说得好。看来我们都同意这样的观点,开什么车,有多少钱并不代表成功。有骨气,做好人才是。比如我们的牧师

》挺大个人不做我们的榜样,天天给这跟孩子们较劲算什么东西。

惭愧,痴长几岁,不敢做什么“榜样”。只当你是平等的成年人来讨论问题。有“较劲”之嫌?先道歉。

》还骂街。
惭愧,从小就不会。长大了知道不该。我哪个帖子有骂街之嫌?请不吝赐教,给摘出来,我好从此引以为戒。


》不说什么了,有些事你们还真不如我们小孩。

少有所长,老有所短。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自忖不如人的地方很多。我们教会中有不少OU,CU 的小留学生们。待人热情,心地善良诚恳,信主的路上,堪为我师。欢迎你有时间也来加入。我哪里有活得不真实的地方更请不吝当面指教。

看来私人恩怨,还的解决了再走。
我人小性直,有啥说啥。只是以点带面。可能不小心把您包括进去了。如果您不是,您大可以当我在这里瞎说。
得罪的地方见谅吧。
中国人还是应该团节,外面打敌人,里面得打国贼啊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