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丑了,这个陈卓愉

cvi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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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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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田为人头税道歉.陈卓愉改口风
【多伦多在线】据星岛日报记者崔源明报道,一直声称道歉会引发法律上无限财政责任的陈卓愉表示,如果有第二种法律意见,可以消除这项疑虑,他亦会尊重这意见,尊重其他部长的立场,亦会支持道歉,并会在大选后重新检讨联邦祖裔部提供的司法意见。

总理马田在日前透过传媒就人头税作口头道歉,多名内阁部长包括艾民信、杜新志亦认为政府应该为人头税道歉。陈卓愉在昨日表示,如不涉法律经济责任,他亦会同意道歉。他赞赏总理马田道歉。他说,那是政府的正式道歉,因为总理代表政府。「如果总理说是,就是『说了算』」。

联邦自由党在大选中段,才在人头税道歉的立场上出现变化,并接纳传媒引述工业部长艾民信所谓第二法律意见,即可以在某种情况下作出道歉而不会引发法责任,令人感到有为选举拉票之嫌。  

陈卓愉表示,一直没有人提到有第二法律意见,他亦是按传媒提到的第二法律意见作回应,指如意见指不会引发无限司法责任,即推翻他引用司法专家说的无限法律责任说,他会尊重并接受第二法律意见。

他说:「如果消除了疑虑,没有理由不道歉。」

陈卓愉说:「我尊重这个意见,我是昨日(3 日)与总理办公室联络,才知这事。我得到的法律意见来自传统文化部(祖裔部),我当时只能跟据部门法律专家意见向内阁提供,而当时内阁亦同意(不道歉)的决定;我现在才听到有第二个法律意见。如果早知有此选择,我会第一个建议去道歉。 」

会检讨原始法律意见

他又称,大选后一定会重检讨原始法律意见。

一直以来,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都说,是按照政府的法律专家意见,作出道歉,便是承错误,有无限法律责任,所以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如此做,令纳税人暴露于财政危险之中。虽然这项「法律意见」曾被人质疑是否有靠吓的成分,但联邦司法部以律师与客户的保密行规,通常不会公开文件,令公众没法求证,但在大选期间,这项「法律意见」受到自由党内阁的多位高级部长公然唱反调,表示政府应可道歉,措辞恰当便可,所谓「无限法律责任」,更属「过虑」。

另一方面,政治对手如保守党和新民主党均打出道歉牌,并指出,处理得当,便不会出现无限索偿。纽西兰政府平反Poll Tax便是例子,当地政府2002年,就这项相当于「纽西兰人头税」的歧视性法例,由总理正式在国会中道歉,并展开三年长的历史复和过程,至今仍未出现无限的索偿责任。  
「Editor6」01/05/06 09:31 返回
 
千万别再选陈卓愉
 
最初由 chieftain 发布
选个老外,不见得比老陈就好吧?

起码,老外不会打着华人的牌,靠着华人的选票上台。
起码,我们华人不会觉得被出卖。
好无耻!没有人格!一副奴才嘴脸。
 
One should never vote for a candidate just because he/she is ethnic Chinese.
 
有人了解陈卓愉在“六四”后的表现吗?
 
最初由 Michel 发布
One should never vote for a candidate just because he/she is ethnic Chinese.

Are you ethnic Chinese? If so, do you think I will vote for you? (of course not, cuz you can't even tell what legal is, what is the "fundamental difference", will I vote for a mentally challenged "chinese"?)

Some Chinese voted for him because he claimed he represent ethnic Chinese interestes.--Are you a little bit clear now?
 
最初由 如假包换的马甲 发布


起码,老外不会打着华人的牌,靠着华人的选票上台。
起码,我们华人不会觉得被出卖。
好无耻!没有人格!一副奴才嘴脸。
陈卓愉这副奴才调.

陈卓愉说:
---「我尊重这个意见,我是昨日(3 日)与总理办公室联络,才知这事。
----我得到的法律意见来自传统文化部(祖裔部),我当时只能跟据部门法律专家意见向内阁提供,而当时内阁亦同意(不道歉)的决定;
----我现在才听到有第二个法律意见。
----如果早知有此选择,我会第一个建议去道歉。 」
 
最初由 cvictor 发布

陈卓愉这副奴才调.

陈卓愉说:
---「我尊重这个意见,我是昨日(3 日)与总理办公室联络,才知这事。
----我得到的法律意见来自传统文化部(祖裔部),我当时只能跟据部门法律专家意见向内阁提供,而当时内阁亦同意(不道歉)的决定;
----我现在才听到有第二个法律意见。
----如果早知有此选择,我会第一个建议去道歉。 」

No, he is not 奴才. He was telling the truth and simply following the "party line". It is the same everywhere.
 
最初由 ccc 发布


No, he is not 奴才. He was telling the truth and simply following the "party line". It is the same everywhere.
He was ... following the "party line". ===不是奴才?
是奴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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