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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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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摘自《霜》,是小说中一位人物的内心自白,我觉得很适合现在的男孩子们――
命运,总爱捉弄像我这样的人。花心的代价,就是最终让自己一无所有,沉沦于孤寂;幸福,只是短暂的。激情过后,就是快乐的消逝。不知道明天是谁陪在我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陪我走得长久,不能怪她,也不能怪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游戏。
其实,我并不想再要求得到什么。因为,就算给我的,我也不会珍惜,宁愿让她失去。所以,我还是孤独。孤独是我自找的,我也认命,只是不想死心,还在努力寻找下一个。对此,我不愿掩饰内心的贪婪。
我是个很怪的人,天生怕蛇,却又很想去喜欢它;我喜欢逼着自己喜欢本来不喜欢的东西,就像我不喜欢寂寞,但又非得逼着自己去品尝,就像硬往嘴里灌一杯杯劣酒。愿意。
不过,有时,对于真正的爱情,我还在憧憬,还在幻想,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我一直在等一个女人,可以陪我一生,我之所以让自己孤独,是为了把位子给她留着。喜欢写日记的男人,都不是男人;过于敏感细腻,会中和他本应有的魄力,甚至变得女人。我就是这种男人,用最俗的四个字来形容:多愁善感。我最恨这四个字,像在骂我,还有“优柔寡断”。但我好像同时具备。
刚才说到了我似乎在等一个人,而我在等的那个人她在哪儿?或许有生之年都不会知晓,就像很久以前就很流行的那句话:陪你一起步入红地毯的,未必是你最爱的人。是的,最爱的人不是早已死在了自己心里,就是还在某处等你。
所以,我,不仅是我,每个人在爱情上,都很可悲。别说你不是。问问你自己,是否真的幸福?
反正我不幸福,我从没感到有谁真的爱过我,所以我总在换,希望在生命的黄昏之前,可以找到也在等我的人,然后好好去爱,今生无悔。我知道我在做梦,但我喜欢;生活中有个寄托,总比百无聊赖好许多。其实,我的性格中,也稍带些乐观,呵呵。
然而得到的那些人,让我感觉不到真爱,两个人在一起就像煎熬一样受罪,仿佛硬拴在一起的鹰,忍不住都想高飞。不让别人先伤害我,我总提出分手,时间大约和她同床后的两三周后。所以,女人最好不要和男人上床。上床就意味着,他即将离你而去。不过现在的女人,好像也并不在意这些,那么做一次不如做一百次,且以后的丈夫更加未必不是如此想;现在的男人也接受了自己的女人可以不是处女,倘若是,便真要怀疑她是否做了什么修复手术了。
所以,对我,自然不会想和一个女人永久。于是,我得先提分手,分手也不要过多伤害对方,这是我提分手的最好的理由:你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你?总是得到对方这样的回答,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你?感觉。没错,就是感觉。她和我在一起,实际也只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已,不然她也太吃亏。其实,男人和女人没什么两样,需求是人的天性,自然也是共性。
爱就是这样,从有点儿感觉开始,经历一个吻和一次亲热,再经历几次吻几次亲热,然后以没有感觉收场。感觉就像到站停车的地铁,来去匆匆,很快便会消失在黑洞洞的隧道中,那是一个你永远看不见的地方。所以,失去了一班地铁,最好的方法就是赶紧忘记,不要抱怨,反正还有下一班,且很快就会来,只要你愿意上,否则一定不会错过。
其实,其实,我并非真的从一开始就这样对待感情,就像我并非真的喜欢寂寞。
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对于我这种人,谈起爱来可能没人会信,因为无论如何别人都不会相信我对感情也会认真。而事实,并非如此。她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女人,不是因为美丽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她的善良和孝顺。可能写到这两个形容词时别人会笑,但这是她身上最大的闪光点。我曾经与父母的关系不很好,但当我意识到这些,已经于事无补,所以我很喜欢那些孝敬父母的人,更别提她又是个颇有姿色的二十一岁女人。我爱她,出于真心。幸运的是,她也爱我。这是我至今最大的幸运。
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认识久了,却发现她身上竟有许多缺点,更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优秀。她抽烟喝酒,爱逛迪厅,不时还来一次一夜情;我不想说得过于详细,现在我们早已天各一方,这毕竟涉及她的隐私。
对她这些行为,那时我都选择了宽恕;左右不了她的生活,只能改变自己,去学会适应。“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要把香留在那鞋子上,这就是宽恕。”我就是那株死后留香的紫罗兰。我不再过多干涉她的私事,只要她还和我在一起。生活就是这样,始终要靠宽恕来维系,或许我的宽恕太过于仁慈。而我甘愿如此。我越来越觉得她不再爱我。极其不解的是,我竟对她越来越好,生怕有一天她将离我而去,这是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无异于一场劫难抑或一场悲剧。我对她越发细心呵护,似变成了她的父亲,便从此不再像个男人了。
她则愈发冷血,愈发不像个女人。脾气更大。一次她冲我发火,我站在她楼下,整整一天两夜。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有说。我便知道,女人最可恨。恋爱前的女人,最善于隐藏全部的恶习。
而对我,活着最大的遗憾和悲哀,就是没法让所爱的人知道我是真的爱她。以后我再和她说话,还没开口她就让我闭嘴,我甚至没有解释和沟通的机会,这更加剧了我们之间的隔阂。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不喜欢你这种没骨气的男人,咱们还是分手吧。
还好,我不算是个死缠烂打的人。如果爱是一种尊重,那么就尊重她的决定。分手,就分手。当晚,我一下子孑然一身。
女人真的很怪。对她不好,她说你不爱她,要分手;对她太好,就像我这样,不是终究没有摆脱被抛弃的命运?或许,爱情真的是用来燃烧,昙花一现,爆发在某日某夜,缤纷过后,就是相互的牵绊。不如早别。不喜欢拖泥带水,那么就尽量早留下一句拜拜,走人。可出了这门,带走的还有一颗想她的心。人,贱,实在太贱。
……
命运,总爱捉弄像我这样的人。花心的代价,就是最终让自己一无所有,沉沦于孤寂;幸福,只是短暂的。激情过后,就是快乐的消逝。不知道明天是谁陪在我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陪我走得长久,不能怪她,也不能怪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游戏。
其实,我并不想再要求得到什么。因为,就算给我的,我也不会珍惜,宁愿让她失去。所以,我还是孤独。孤独是我自找的,我也认命,只是不想死心,还在努力寻找下一个。对此,我不愿掩饰内心的贪婪。
我是个很怪的人,天生怕蛇,却又很想去喜欢它;我喜欢逼着自己喜欢本来不喜欢的东西,就像我不喜欢寂寞,但又非得逼着自己去品尝,就像硬往嘴里灌一杯杯劣酒。愿意。
不过,有时,对于真正的爱情,我还在憧憬,还在幻想,曾经在日记中这样写:我一直在等一个女人,可以陪我一生,我之所以让自己孤独,是为了把位子给她留着。喜欢写日记的男人,都不是男人;过于敏感细腻,会中和他本应有的魄力,甚至变得女人。我就是这种男人,用最俗的四个字来形容:多愁善感。我最恨这四个字,像在骂我,还有“优柔寡断”。但我好像同时具备。
刚才说到了我似乎在等一个人,而我在等的那个人她在哪儿?或许有生之年都不会知晓,就像很久以前就很流行的那句话:陪你一起步入红地毯的,未必是你最爱的人。是的,最爱的人不是早已死在了自己心里,就是还在某处等你。
所以,我,不仅是我,每个人在爱情上,都很可悲。别说你不是。问问你自己,是否真的幸福?
反正我不幸福,我从没感到有谁真的爱过我,所以我总在换,希望在生命的黄昏之前,可以找到也在等我的人,然后好好去爱,今生无悔。我知道我在做梦,但我喜欢;生活中有个寄托,总比百无聊赖好许多。其实,我的性格中,也稍带些乐观,呵呵。
然而得到的那些人,让我感觉不到真爱,两个人在一起就像煎熬一样受罪,仿佛硬拴在一起的鹰,忍不住都想高飞。不让别人先伤害我,我总提出分手,时间大约和她同床后的两三周后。所以,女人最好不要和男人上床。上床就意味着,他即将离你而去。不过现在的女人,好像也并不在意这些,那么做一次不如做一百次,且以后的丈夫更加未必不是如此想;现在的男人也接受了自己的女人可以不是处女,倘若是,便真要怀疑她是否做了什么修复手术了。
所以,对我,自然不会想和一个女人永久。于是,我得先提分手,分手也不要过多伤害对方,这是我提分手的最好的理由:你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你?总是得到对方这样的回答,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你?感觉。没错,就是感觉。她和我在一起,实际也只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已,不然她也太吃亏。其实,男人和女人没什么两样,需求是人的天性,自然也是共性。
爱就是这样,从有点儿感觉开始,经历一个吻和一次亲热,再经历几次吻几次亲热,然后以没有感觉收场。感觉就像到站停车的地铁,来去匆匆,很快便会消失在黑洞洞的隧道中,那是一个你永远看不见的地方。所以,失去了一班地铁,最好的方法就是赶紧忘记,不要抱怨,反正还有下一班,且很快就会来,只要你愿意上,否则一定不会错过。
其实,其实,我并非真的从一开始就这样对待感情,就像我并非真的喜欢寂寞。
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对于我这种人,谈起爱来可能没人会信,因为无论如何别人都不会相信我对感情也会认真。而事实,并非如此。她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女人,不是因为美丽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她的善良和孝顺。可能写到这两个形容词时别人会笑,但这是她身上最大的闪光点。我曾经与父母的关系不很好,但当我意识到这些,已经于事无补,所以我很喜欢那些孝敬父母的人,更别提她又是个颇有姿色的二十一岁女人。我爱她,出于真心。幸运的是,她也爱我。这是我至今最大的幸运。
我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认识久了,却发现她身上竟有许多缺点,更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优秀。她抽烟喝酒,爱逛迪厅,不时还来一次一夜情;我不想说得过于详细,现在我们早已天各一方,这毕竟涉及她的隐私。
对她这些行为,那时我都选择了宽恕;左右不了她的生活,只能改变自己,去学会适应。“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要把香留在那鞋子上,这就是宽恕。”我就是那株死后留香的紫罗兰。我不再过多干涉她的私事,只要她还和我在一起。生活就是这样,始终要靠宽恕来维系,或许我的宽恕太过于仁慈。而我甘愿如此。我越来越觉得她不再爱我。极其不解的是,我竟对她越来越好,生怕有一天她将离我而去,这是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无异于一场劫难抑或一场悲剧。我对她越发细心呵护,似变成了她的父亲,便从此不再像个男人了。
她则愈发冷血,愈发不像个女人。脾气更大。一次她冲我发火,我站在她楼下,整整一天两夜。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有说。我便知道,女人最可恨。恋爱前的女人,最善于隐藏全部的恶习。
而对我,活着最大的遗憾和悲哀,就是没法让所爱的人知道我是真的爱她。以后我再和她说话,还没开口她就让我闭嘴,我甚至没有解释和沟通的机会,这更加剧了我们之间的隔阂。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不喜欢你这种没骨气的男人,咱们还是分手吧。
还好,我不算是个死缠烂打的人。如果爱是一种尊重,那么就尊重她的决定。分手,就分手。当晚,我一下子孑然一身。
女人真的很怪。对她不好,她说你不爱她,要分手;对她太好,就像我这样,不是终究没有摆脱被抛弃的命运?或许,爱情真的是用来燃烧,昙花一现,爆发在某日某夜,缤纷过后,就是相互的牵绊。不如早别。不喜欢拖泥带水,那么就尽量早留下一句拜拜,走人。可出了这门,带走的还有一颗想她的心。人,贱,实在太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