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晒太阳,前年夏天我到温哥华7天全部在海边过,先是没有带防晒霜就在树下睡觉,不料给太阳晒了半边腿,这半边腿红得像烤乳猪,另一边一点事都没有;第二天我买了度数很高的防晒霜,就打赤膊出去晒了一天,可还是给晒坏了,因为我自己手涂不到背后的一些部位。这些被晒伤的部位到去年还留下地图状的印记,象戈而巴乔夫胎记一样。
爱照镜是一种职业习惯,特别是用纸和笔的年代了,用电脑后不怎么照了,角色都是弄好的,想弄个怪脸弄不出来也没办法。
在街上肚子微隆的哥们看到橱窗离的自己都象触电了一样,突然一个挺胸收腹,可是眼睛离开镜子不到两秒又恢复原状。
“曾经帅过“刚开始喜欢这样自嘲自己青春不在。后来在唐人街看到一个猥琐邋遢的老伯跟一个妇人打青骂乔,妇人赞他靓仔,他回答说“曾经靓过”。从此不敢再开这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