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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见到乞丐觉得他们可怜,以前在老家都是给饭,很少给钱。在浙江老家我们吃饭不关门,乞丐来了,就会盛碗饭,夹些菜,给他们,他们一般也中午或晚上吃饭时间乞讨。后来出来上了大学。几年以后回老家,一日中午吃饭,来一乞丐,我奶奶盛碗饭夹了菜给他,他竟不要,说要钱,粮票也行。从此对乞丐有了恶感。
上大学一日从外地旅游回来,北京站见一年青女子哭诉遗失火车票和钱包,希望围观者资助,本人顿起恻隐之心,将身上所有的钱掏出,留了公共汽车票钱,剩下的全给了。心里还觉得做了件好事,为自己的慷慨颇自豪了一把。一个月后开学去北京站接同学。左顾右盼之间,豁然又见那女子哭诉。心里顿觉吃了苍蝇般恶心。从此再遇类似事情总是受煎熬。给怕受骗,不给又怕人家真是有难,左右为难。
大学毕业后,有一次出差路过上海在上海火车站转车,一个有残疾的中年乞丐乞讨,本人不忍之心又起,给了两块钱。转眼到中午,进一餐厅落坐,猛然见临桌,那乞丐已然换装,和一个小孩两人四菜一汤的吃呢!当时上海大排面也就两块一碗。顿时很冤,觉得他比我还富,我出差从来就吃快餐,到给他捐了两块,人家四菜一汤。
现在想想也许那乞丐就是在隔壁讨到了饭吃过了,才要钱不要饭的。那女子可能就
是巧合,两次在北京站被盗还都被我赶上了。再说乞丐辛苦,有时犒劳一下自己也没什么。谁知道呢?
来了加拿大,见了乞丐,一般都给点儿钱。不为别的,为自己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