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来加的退税. [问题]

canadatime

新手上路
注册
2006-01-02
消息
92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0
[问题] 父母来加的退税.
父母来加几个星期,要回国了。请问怎么帮他们退税?
 
最初由 canadatime 发布
[问题] 父母来加的退税.
父母来加几个星期,要回国了。请问怎么帮他们退税?

应该是在机场,有个海关的办公室办理退税.不过挺麻烦的,要所有原始发票什么的.我父母来的时候,我上海关的网站查了一下,挺麻烦,而且没有几个钱,就算了.

对了.要是你最后办了退税,别忘了贴上给大家分享一下哦
 
作为来加拿大的访客,你在短期返加旅行後出境时,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GST(Goods & Services Tax)联邦货物劳物销售税。
具体规定如下:

1)你必须是加拿大的非居民或无加国身份的外国人;
2)你需要提供原始的购物发票和信用卡签名的存根;收据影本或信用卡签账单一概不予接受。
3)每个发票的消费金额税前不小于$100元;
4)所有退税的消费税前不得小于$200元。

5)申请退税之连续住宿夜数, 应不超过一个月。申请表上要包含一次以上进出加拿大的日期,另外列表说明各次进出之详细日期。

所准许退税的范围主要包括住旅店的费用与所带出加国的物品。

旅店退税的规定是:你是付费人,你所支付的旅店费包含了税款,你的旅费收据上有写明住宿天数。

货物退税的规定是:你是购货人,你支付了税款,你所购之物必须是要带到加拿大境外去使用的,你购货的日期距离你出境的日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否则海关便会认为你所购之物已在加拿大境内消费而不准退税。

不可退税的货物包括所有在加消费了的物品或购 后留在加拿大的物品,此外还有:食品饮料、烟酒、机票、船票、车票、租车费、修车费、停车费、加油费、洗衣费、补鞋补衣费、婚丧服务费、娱乐费、租用野营帐棚费、租游艇与旅行拖车费等。

 

从2001年4月1日起,所有申请退税者,必须在出境时备妥欲退税之购买物品与收据正本,在加拿大主要国际机场,供海关人员查验盖章予以认证(收据正本及所购物品均需手提, 勿置于托运行李中, 否则将不予认证) ;若是由陆路离开者,则由指定办理退税事宜的加拿大边境免税商店的工作人员,或是经过授权的加拿大海关人员,予以认证,始能申请办理退税手续。查询电话是1-800-461-9999。


如果你想取得退税现金,可直接到:
705 Ste-Catherine Steet West,Eaton 中心四楼,蒙特利尔。
如果你想从境外邮寄,请你先索取申请表格,然后:

1.填写申请表格;
2.附上原始票据;
3.寄到:Maple Leaf Tax Refunds, 900 West Georfia St.Vancouver, BC, V6V 2W6, Canada;
4.如果你有酒店住宿发票,你还得提供机票和登机卡。

您可上网进一步了解游客退税申请的详情:www.rc.gc.ca/visitors或下载退税表格:www.rc.gc.ca/forms
 
Re: Or the form and guide on CRA's website.


One item left out in AD's post is the travel package fee. If you have signed up your parents to a tour within Canada, you can claim $5 per night (not per person) as the GST rebate. This is according to the rule of CRA's quick calculation which doesn't go into the details of actual GST amount you paid. But you need to obtain receipt from the travel agency, stating clearly how many nights they are staying there.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