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huren 综合杂谈名誉斑竹 注册 2002-02-10 消息 6,500 荣誉分数 9 声望点数 168 2006-10-27 #31 最初由 cvictor 发布 你这个要达到13人,也太多了。这CFC总共没有几个人。 点击展开... 我曾经看到过投票达到100人的。
S summer-000 知名会员 注册 2006-08-11 消息 572 荣誉分数 0 声望点数 126 2006-10-27 #32 我想没有人愿意陪你玩就是,所以你也到不了“不光是玩”的时候。。 要不,你就找来13个无罪的吧。。 那几个家伙肯定更愿意陪你玩的。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不光是玩亚.你以为我当真不删除?我当然要删除了,只要符合了我列出的条件. 点击展开...
我想没有人愿意陪你玩就是,所以你也到不了“不光是玩”的时候。。 要不,你就找来13个无罪的吧。。 那几个家伙肯定更愿意陪你玩的。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不光是玩亚.你以为我当真不删除?我当然要删除了,只要符合了我列出的条件. 点击展开...
wushuren 综合杂谈名誉斑竹 注册 2002-02-10 消息 6,500 荣誉分数 9 声望点数 168 2006-10-29 #34 最初由 calculus 发布 半年没来,老吴当版主了?既然投票就开个帖设个投票啊? 点击展开... 我用回帖方式来做陪审团的结果,便于判断发言的有效性,所以不用投票。
wushuren 综合杂谈名誉斑竹 注册 2002-02-10 消息 6,500 荣誉分数 9 声望点数 168 2006-10-29 #35 最初由 summer-000 发布 我想没有人愿意陪你玩就是,所以你也到不了“不光是玩”的时候。。 要不,你就找来13个无罪的吧。。 那几个家伙肯定更愿意陪你玩的。 点击展开... 我开列了条件,做到了,我当然可以删除那些连接,自己放弃了权力,那就不能怪我了。如果时间短,下次我给五天。
最初由 summer-000 发布 我想没有人愿意陪你玩就是,所以你也到不了“不光是玩”的时候。。 要不,你就找来13个无罪的吧。。 那几个家伙肯定更愿意陪你玩的。 点击展开... 我开列了条件,做到了,我当然可以删除那些连接,自己放弃了权力,那就不能怪我了。如果时间短,下次我给五天。
mds 资深人士 VIP 注册 2006-09-30 消息 14,406 荣誉分数 94 声望点数 208 2006-10-29 #36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我开列了条件,做到了,我当然可以删除那些连接,自己放弃了权力,那就不能怪我了。如果时间短,下次我给五天。 点击展开... 5天太没有创意了。 既然是玩,就要玩出新花样。 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分钟内如无3万人有异议,即刻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宁缺毋滥,求同除异的做法; 又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万年内如无一百万人有异议,则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的做法; 其实,论坛规则,本就不需要有。斑竹一人就可以说了算。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我开列了条件,做到了,我当然可以删除那些连接,自己放弃了权力,那就不能怪我了。如果时间短,下次我给五天。 点击展开... 5天太没有创意了。 既然是玩,就要玩出新花样。 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分钟内如无3万人有异议,即刻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宁缺毋滥,求同除异的做法; 又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万年内如无一百万人有异议,则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的做法; 其实,论坛规则,本就不需要有。斑竹一人就可以说了算。
wushuren 综合杂谈名誉斑竹 注册 2002-02-10 消息 6,500 荣誉分数 9 声望点数 168 2006-10-29 #37 最初由 mds 发布 5天太没有创意了。 既然是玩,就要玩出新花样。 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分钟内如无3万人有异议,即刻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宁缺毋滥,求同除异的做法; 又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万年内如无一百万人有异议,则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的做法; 其实,论坛规则,本就不需要有。斑竹一人就可以说了算。 点击展开... 玩打篮球的时候当然用橄榄球规则,一定很好看,不过那种玩法上不了台面。
最初由 mds 发布 5天太没有创意了。 既然是玩,就要玩出新花样。 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分钟内如无3万人有异议,即刻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宁缺毋滥,求同除异的做法; 又比如:只要有人提出举报,一万年内如无一百万人有异议,则删除----这是对论坛网文兼收并蓄,求同存异的做法; 其实,论坛规则,本就不需要有。斑竹一人就可以说了算。 点击展开... 玩打篮球的时候当然用橄榄球规则,一定很好看,不过那种玩法上不了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