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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网站由于特殊原因,不欢迎任何关于中国政治的讨论.

这帖确有违反版规第7条,但是这个论论坛有过很多关于中国的政治讨论。所以还是采用陪审团够13票的办法好了。包括今天在内,给3天时间,凑够13个有效回贴,举报人和该联接的主人的回贴无效。本斑竹有决定谁的回贴有效的权利,判断出是马甲的回贴无效。回贴只说有罪无罪,不给其他解释才算做有效。最后少数服从多数。达不到13票,将被宣判无罪。从今天以后注册的马甲无权利作为此处陪审团回贴。以后有可能按照ID 号码多少号以前,作为有效,并且随时间增加有效号码的数量。
3日0:00之前截止。4日宣判。采取删贴行动或者保留此贴。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7.本网站由于特殊原因,不欢迎任何关于中国政治的讨论.

这帖确有违反版规第7条,但是这个论论坛有过很多关于中国的政治讨论。所以还是采用陪审团够13票的办法好了。包括今天在内,给3天时间,凑够13个有效回贴,举报人和该联接的主人的回贴无效。本斑竹有决定谁的回贴有效的权利,判断出是马甲的回贴无效。回贴只说有罪无罪,不给其他解释才算做有效。最后少数服从多数。达不到13票,将被宣判无罪。从今天以后注册的马甲无权利作为此处陪审团回贴。以后有可能按照ID 号码多少号以前,作为有效,并且随时间增加有效号码的数量。
3日0:00之前截止。4日宣判。采取删贴行动或者保留此贴。


版主,从你处理最近的几次投诉事件中,你有没有考虑一下为什么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投票数呢?13个陪审团成员应该是很容易凑成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呢?试想一下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试用了牛克思主义的陪审团制度,当犯罪分子被抓时却因没有足够的陪审团成员而无法对犯罪分子量刑定罪所以不得不把他们当庭无罪释放,您不觉得滑稽吗?版规或者法律岂不成了摆设了吗?其实维护论坛的讨论规则和秩序本来就是版主的职责,是与非没有必要交由参加讨论的网友来定夺,如果您一直以没有达到所谓的足够的陪审团成员票数为由拒不根据论坛规则执法删贴,那为什么还要网友投诉呢?
 
如果一有人举报就删贴,怎么判断他不是公报私仇呢?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版主,从你处理最近的几次投诉事件中,你有没有考虑一下为什么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投票数呢?13个陪审团成员应该是很容易凑成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呢?试想一下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试用了牛克思主义的陪审团制度,当犯罪分子被抓时却因没有足够的陪审团成员而无法对犯罪分子量刑定罪所以不得不把他们当庭无罪释放,您不觉得滑稽吗?版规或者法律岂不成了摆设了吗?其实维护论坛的讨论规则和秩序本来就是版主的职责,是与非没有必要交由参加讨论的网友来定夺,如果您一直以没有达到所谓的足够的陪审团成员票数为由拒不根据论坛规则执法删贴,那为什么还要网友投诉呢?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版主,从你处理最近的几次投诉事件中,你有没有考虑一下为什么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投票数呢?13个陪审团成员应该是很容易凑成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呢?试想一下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试用了牛克思主义的陪审团制度,当犯罪分子被抓时却因没有足够的陪审团成员而无法对犯罪分子量刑定罪所以不得不把他们当庭无罪释放,您不觉得滑稽吗?版规或者法律岂不成了摆设了吗?其实维护论坛的讨论规则和秩序本来就是版主的职责,是与非没有必要交由参加讨论的网友来定夺,如果您一直以没有达到所谓的足够的陪审团成员票数为由拒不根据论坛规则执法删贴,那为什么还要网友投诉呢?

我如果是你,先搞清楚现实中的陪审团和本版的陪审团的区别,再来发言。

简单的说,本版的所谓陪审团,是根据自愿的原则,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但是现实中的陪审团制度中,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陪审团成员不是自愿的,也就是说,如果法庭把你选中,辩控双方没有异议,你就不得不当这个陪审团成员。
 
社会上法庭的陪审团当然不是这样的,那是强制性的,必须满员,不得辞职。
 
最初由 contractor 发布


我如果是你,先搞清楚现实中的陪审团和本版的陪审团的区别,再来发言。

简单的说,本版的所谓陪审团,是根据自愿的原则,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但是现实中的陪审团制度中,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陪审团成员不是自愿的,也就是说,如果法庭把你选中,辩控双方没有异议,你就不得不当这个陪审团成员。

contractor半仙比较牛叉,连现实生活中陪审团成员不是自愿的都知道,可是你怎么不提法院要给他们相应的物质补偿呢?如果现实生活中的法院不给陪审团成员以物质补偿,也是有可能出现陪审团成员不够的场面的。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contractor半仙比较牛叉,连现实生活中陪审团成员不是自愿的都知道,可是你怎么不提法院要给他们相应的物质补偿呢?如果现实生活中的法院不给陪审团成员以物质补偿,也是有可能出现陪审团成员不够的场面的。

看来你还是不知道英美法系陪审团是怎么形成的。

先引下来。
 
送这个搞不清陪审团的 Fisher2004 一个笑话

[ZT] 葡萄还有牙――清代官员闹出的涉外笑话

  中国人,中国的官吏,在与本国以外的世界刚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常常会闹出一些笑话。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这样。比如,很早以前,古代的中国人曾相信西方有一种羊羔从泥土中长出,脐带连着大地;而古代的欧洲人则把中国的丝绸制作过程说成是用小米喂一种类似蜘蛛的昆虫,再从中取出丝来。林则徐是中国人当中开眼看世界的先驱,但起初他也认为洋人都“腿足裹缠”(缠着绑腿),“屈伸不便”(不能打弯),故可战而胜之。这些笑话,都是刚接触异国时对异国缺乏知识造成的,本是不足为怪的。但是,到了清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晚清,中国国门已打开了多年,外国人、外国事物,已频繁地来到中国、大行于中国,此时的许多涉外笑话就不仅仅是源于一般的缺乏某种知识,而主要是因为守旧、排外的愚顽脑瓜造成的了。
  
  清代官员闹出的涉外笑话很多,略举几个典型例子。清末陈赣一《睇向斋闻见录》记道:清礼亲王世铎年迈昏庸,不识时务。其子、侄辈有从欧洲游历回来者,世铎见面后问道:“洋鬼子的国家也下雪吗?”听者掩口而笑,回答说:“中国与外国同处一个天地之间,所以都有风霜雨雪。”世铎听后默然无语。军机大臣王文韶素称顽固,日斯巴尼亚国遣使来华,要求缔结某项新约。外务部将此事呈报给军机处,王文韶听后大怒:“日本鬼子又来胡闹!”军机处某章京说:“日斯巴尼亚就是欧洲的西班牙国,并非亚洲的日本国。”王文韶又板起脸来说:“你怎么知道这不是日本鬼子有求于我国,恐怕我不答应而故意改个国名蒙混呢?即使按你说的那样,西班牙又称为日斯巴尼亚,可以一国两名,安知日本就不能一国两名呢!”说得那位军机章京暗笑而又不敢辩解。李伯元《南亭笔记》记道:主持戊戌六君子之狱的赵舒翘深恨洋务,有如仇敌。一次与幕友闲谈,幕友谈及“檀香山”三字,赵问:“山在何处?”幕友将愚就愚,打着官腔说:“这山在西藏,为着西藏人好佛,这山上净长檀香,给人家敬佛。”赵舒翘无言以对。还有一个笑话流传很广,载于多种笔记:欧洲国家到广州要求通商,一位满洲大员一本正经地说:“葡萄有牙,西班也有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国家?这不是洋鬼子提出来吓唬咱们的吗?”
  
  从上面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来,即使到了晚清时期,那些愚顽不化的守旧官员依然是涉外知识少得可怜,有的人竟连一些重要的国名和一些基本的外国地理知识都不懂,由此可以想见他们在处理涉外事务时必定是昏庸无能,谬误百出。这些守旧官员往往不以自己的涉外知识贫乏为耻,而是常常理直气壮地申斥那些懂得外国知识的下属,这尤其显出他们的昏庸愚昧,不可理喻。清代官场上涉外笑话的频频出现,可以说是清朝这个愚弱腐朽的古老帝国的一个缩影。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版主:

六四的话题不知已经批了多少次了,可是有些别有用心之人总是想炒作这个话题。请版主删之。


邓小平被全国人民不知已经批了多少次了,为什么还要把他抬出来呢?

D妈不是经常标榜自己伟大 光荣 正确吗?如果六四事件D党做得光明正大,问心无愧,你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最初由 contractor 发布


看来你还是不知道英美法系陪审团是怎么形成的。

先引下来。

何必故意跑题呢?建议你另开一贴讨论。
 
Re: Re: 举报

最初由 大头鱼 发布



邓小平被全国人民不知已经批了多少次了,为什么还要把他抬出来呢?

D妈不是经常标榜自己伟大 光荣 正确吗?如果六四事件D党做得光明正大,问心无愧,你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你这呆蛙,中国大陆的事情关你屁事?你还是关心台湾岛上谁冻蒜好了。
 
最初由 contractor 发布
[ZT] 葡萄还有牙――清代官员闹出的涉外笑话

  中国人,中国的官吏,在与本国以外的世界刚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常常会闹出一些笑话。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这样。比如,很早以前,古代的中国人曾相信西方有一种羊羔从泥土中长出,脐带连着大地;而古代的欧洲人则把中国的丝绸制作过程说成是用小米喂一种类似蜘蛛的昆虫,再从中取出丝来。林则徐是中国人当中开眼看世界的先驱,但起初他也认为洋人都“腿足裹缠”(缠着绑腿),“屈伸不便”(不能打弯),故可战而胜之。这些笑话,都是刚接触异国时对异国缺乏知识造成的,本是不足为怪的。但是,到了清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晚清,中国国门已打开了多年,外国人、外国事物,已频繁地来到中国、大行于中国,此时的许多涉外笑话就不仅仅是源于一般的缺乏某种知识,而主要是因为守旧、排外的愚顽脑瓜造成的了。
  
  清代官员闹出的涉外笑话很多,略举几个典型例子。清末陈赣一《睇向斋闻见录》记道:清礼亲王世铎年迈昏庸,不识时务。其子、侄辈有从欧洲游历回来者,世铎见面后问道:“洋鬼子的国家也下雪吗?”听者掩口而笑,回答说:“中国与外国同处一个天地之间,所以都有风霜雨雪。”世铎听后默然无语。军机大臣王文韶素称顽固,日斯巴尼亚国遣使来华,要求缔结某项新约。外务部将此事呈报给军机处,王文韶听后大怒:“日本鬼子又来胡闹!”军机处某章京说:“日斯巴尼亚就是欧洲的西班牙国,并非亚洲的日本国。”王文韶又板起脸来说:“你怎么知道这不是日本鬼子有求于我国,恐怕我不答应而故意改个国名蒙混呢?即使按你说的那样,西班牙又称为日斯巴尼亚,可以一国两名,安知日本就不能一国两名呢!”说得那位军机章京暗笑而又不敢辩解。李伯元《南亭笔记》记道:主持戊戌六君子之狱的赵舒翘深恨洋务,有如仇敌。一次与幕友闲谈,幕友谈及“檀香山”三字,赵问:“山在何处?”幕友将愚就愚,打着官腔说:“这山在西藏,为着西藏人好佛,这山上净长檀香,给人家敬佛。”赵舒翘无言以对。还有一个笑话流传很广,载于多种笔记:欧洲国家到广州要求通商,一位满洲大员一本正经地说:“葡萄有牙,西班也有牙,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国家?这不是洋鬼子提出来吓唬咱们的吗?”
  
  从上面这些例子可以看出来,即使到了晚清时期,那些愚顽不化的守旧官员依然是涉外知识少得可怜,有的人竟连一些重要的国名和一些基本的外国地理知识都不懂,由此可以想见他们在处理涉外事务时必定是昏庸无能,谬误百出。这些守旧官员往往不以自己的涉外知识贫乏为耻,而是常常理直气壮地申斥那些懂得外国知识的下属,这尤其显出他们的昏庸愚昧,不可理喻。清代官场上涉外笑话的频频出现,可以说是清朝这个愚弱腐朽的古老帝国的一个缩影。

你没有必要这样表演,你如果另开一贴讨论,可能跟贴会比较多。
 
陪审制度作为民主的产物,首先是为了反抗政府的暴政,在美国的宪法判例中明确规定“陪审团有权防止被告免受政府的压迫”,因而强调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陪审员,除非他因为年龄、精神状态不能对事物有辨别和认识能力,或者有犯罪记录等特殊情况,否则社区的所有的人都应当有其代表。

陪审团是社区的缩影和镜子,它应当包括不同年龄(成年人)、性别、职业、文化程度、种族的人。陪审团代表社区,可以根据你的感觉确定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即使政府已经证明了事实的存在。任何人有权从他的同伴的激情和智慧中获益。因此,从陪审的本间来看,陪审员应当代表具有政治权利的各个阶层,而不是精英的代表。

法院将一个地区分成若干陪审员选区( Cross section),从每一个选区中随机抽取相同人数组成陪审池(jury pool),以保障其对地区人员的广泛代表性。如果在陪审团中把一个较大的明显为一个特殊人群中的某一类人如女性、黑人从陪审池中整体排除,那么这样的陪审团被认为违宪的而导致整个审判无效。

法院再在陪审员原始名册中随机挑出数百人,于其中再随机挑出若干人,再由审理法院及两方律师逐一筛选淘汰。淘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不附加任何理由的排除,此称为“先制性反对”(peremptory& nbspchallenges)。这种排除,检察官所能排除的人数较辩护律师要少,前者约是6位,后者则是10位,但淘汰不得有计划地排除某些种族,例如刻意排除黑人就不行;另一种是采用提问的方式,若发现其可能存有偏见,即将之排除。人选选出后即宣誓而成为陪审员。

关于陪审员的薪资,美国公民一旦被征召为陪审员,即须到法院报到,陪审期间可请公假,其薪资都是相同的,而非以原工作薪资计算,至于多寡则各州自定。未被选中者,可即领取当日薪资回家;被选中者,则要到开庭结束方能领到薪资。
 
删帖似乎没必要,但做为斑竹,应该将其转到“中外政史”版,这是斑竹的日常归类管理工作。

如果“牛克死主义者”斑竹连版面的日常管理工作都做不好,就足以证明所谓“牛克死主义”是什么垃圾玩艺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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