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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社会上法庭的陪审团当然不是这样的,那是强制性的,必须满员,不得辞职。

既然在网络上由网友自觉组成所谓陪审团的几次试验的实际结果是陪审团形同虚设,何不取消它呢?
 
Re: Re: 举报

最初由 contractor 发布


六四,被老共认为是镇压反革命的伟大胜利,上贴的桶子,无非上想和我党一起庆祝这一丰功伟绩,难道追捧一下我党,不可以吗?

contractor半仙在加拿大是哪个党的成员啊?怎么经常把“我党”挂在嘴边?
 
这里是综合杂谈,而且本斑竹除了删贴根本就没有其他权利。哈哈。连加精权利都没有。更不要说移动贴子。

估计左派和右派相互告,我全部照准的话,大家都别玩了,论坛也差不多死了。这多好,人民群众其实不太在意,连个有罪和无罪都不说,想删除,

你就找一批网友说他有罪不就行了吗。不就是13个人中的6个以上说他有罪吗?实际上达到6个,因为即使对方有五票,那也是输,这条件够宽松的。

这都办不到?
让本斑竹说什么好。

谁告,我都同意照准,谁告我都不准,那没什么不同。本斑竹不需要别人教怎么做。如果有那位左派或者右派人士上来做,好不过我这个管理办法。
这里,大家玩的是规则。实在不行,还可以发动投票,搞民意测验,把俺哄下台,咱可不是非当不可的欧。哈哈。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版主,从你处理最近的几次投诉事件中,你有没有考虑一下为什么没有足够的所谓陪审团投票数呢?13个陪审团成员应该是很容易凑成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呢?试想一下如果现实生活中真的试用了牛克思主义的陪审团制度,当犯罪分子被抓时却因没有足够的陪审团成员而无法对犯罪分子量刑定罪所以不得不把他们当庭无罪释放,您不觉得滑稽吗?版规或者法律岂不成了摆设了吗?其实维护论坛的讨论规则和秩序本来就是版主的职责,是与非没有必要交由参加讨论的网友来定夺,如果您一直以没有达到所谓的足够的陪审团成员票数为由拒不根据论坛规则执法删贴,那为什么还要网友投诉呢?

见偶的签名档。
 
本斑竹允许了朋党互挺,自己不玩,那怪不了本版主。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估计左派和右派相互告,我全部照准的话,大家都别玩了,论坛也差不多死了。这多好,人民群众其实不太在意,连个有罪和无罪都不说,想删除,

你就找一批网友说他有罪不就行了吗。不就是13个人中的6个以上说他有罪吗?实际上达到6个,对方弃权,那也赢了,因为即使对方有五票,那也是输,这条件够宽松的。

想把他转移,你就告他,不符合本版规定,然后找一大批网友说他有罪不就行了吗?

这都办不到?
让本斑竹说什么好。

其实浏览本版的大部分人对你所说的那个所谓陪审团都不太感兴趣,也没有人愿意找朋友花时间上网来投这么一票。所以那个所谓陪审团一直是形同虚设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原来说的是陪审团是用来评议法官的,用陪审团投票的方法来决定是否删贴难道不是大材小用吗?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其实浏览本版的大部分人对你所说的那个所谓陪审团都不太感兴趣,也没有人愿意找朋友花时间上网来投这么一票。所以那个所谓陪审团一直是形同虚设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原来说的是陪审团是用来评议法官的,用陪审团投票的方法来决定是否删贴难道不是大材小用吗?

如果至少有6个人对一些贴子深恶痛绝的话,就做到了。连六个人都达不到。我为什么删除。连这个形式都走不出来,?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

你就找一批网友说他有罪不就行了吗。不就是13个人中的6个以上说他有罪吗?实际上达到6个,因为即使对方有五票,那也是输,这条件够宽松的。

这都办不到?
让本斑竹说什么好。
。。。
看来是CFC的[综合杂谈] 的人气不足。
 
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如果至少有6个人对一些贴子深恶痛绝的话,就做到了。连六个人都达不到。我为什么删除。

对一些贴子深恶痛绝就一定要投票吗?你不是说自觉吗?难道要强迫投票不成?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对一些贴子深恶痛绝就一定要投票吗?你不是说自觉吗?难道要强迫投票不成?
也就是说,谁一深恶痛绝,我一定要删除。那我怎么把这一碗水端平,。其他人也深恶痛绝了什么贴子,那我也一定删除?连深恶痛绝了,都不投票,那反映的是深恶痛绝的程度不够,深恶痛绝的人不够多。即使违反了版规,我也是这办法,民不举,官不揪,至于是不是直接删除,还是组成陪审投票,我说了算。一边倒的论坛没意思。
我还是觉得我这办法好。这办法也够民主。

这都是闲得慌。哈哈。
 
Re: Re: 举报

最初由 大头鱼 发布
。。。。。

D妈不是经常标榜自己伟大 光荣 正确吗?如果六四事件D党做得光明正大,问心无愧,你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你和小C呀-X本善良-呀等一样,对于任何主题的看法,最后总是横扯这几句“D妈64伟光正”作“遮羞布”“挡箭牌”。这只能说明你们没据可依无理取闹癔病喃喃。
 
如果见到中国政治的论题,告一个删一个,这个论坛存活不下几个贴子。
 
最初由 Fisher2004 发布


其实浏览本版的大部分人对你所说的那个所谓陪审团都不太感兴趣,也没有人愿意找朋友花时间上网来投这么一票。所以那个所谓陪审团一直是形同虚设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原来说的是陪审团是用来评议法官的,用陪审团投票的方法来决定是否删贴难道不是大材小用吗?

在法官评判操作中的陪审团,一定可以凑齐,当然就可以,累计每次的结果就行了。陪审团成员是随机的。做陪审团是必须的公民义务,行政选举甚至都是自愿投票的,可以不投,但是陪审团辞职是不行的。


在一个论坛上,只能这样了。
 
Re: Re: 举报

最初由 quyi 发布
这里不是大使馆,打压舆论打到加拿大来了,你不觉得可耻吗?你这样的,没有好下场。

我可不管打压不打压和下场不下场,俺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的的是程序正义。这是纽克斯主义版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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