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开启中国的后共产主义时代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mds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mds

资深人士
VIP
注册
2006-09-30
消息
14,406
荣誉分数
94
声望点数
208
作者:萧依

中国即将出台的物权法已经经历了诸多争议。但到目前的所有争议都还局限在道德和法律的层面上。这使人们忘记了追问物权法的政治涵义,无疑是一种遗憾,因为这种疏忽可能使我们丧失一个洞悉未来的重大机会。

  其实,我们可以从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入手,追问物权法的政治涵义。这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对它的审视足以观察出中国政权演变的微妙轨迹。这个问题是:

  ??物权法兼容共产主义吗?

  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共产主义学说主张以暴力或者和平手段调节生产领域的物权,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生产分配计划的统一性,解决私有制下市场的诸多“失效”,最终达致一种高度的社会公平。在共产主义学说的视野里,一切不公平的资产分配格局都属于是革命或者改革的对象。

  这是与旨在保护既有物权格局的物权法直接抵触的。

  固然,共产主义的信念可并不一定要求把“共产”作为现实的目标,而是将其作为一种长远的追求。但这改变不了共产主义与物权法的对抗性。显然,如果把共产主义作为现实目标,就是对既有物权格局的直接而明显的威胁;同样,如果把共产主义作为长远目标,则无疑是对未来物权格局的直接而明显的威胁。

  因此,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共产主义的信众们将发现自己的信念在中国成为非法的。这就给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一个新的重大问题:如果物权法使得共产主义成为非法,中国共产党如何才能证明自己执政地位的合法性?

  这是中共无法回避也无法解答的问题。由于物权法是由中国共产党主导提出和主持制定的,因此物权法的出台其实就等于向世界宣示:中国共产党已经断然抛弃陈旧的共产主义教条,转而成为私有制的坚定保护者。

  但对中共来说,抛弃共产主义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要知道,“名不正言不顺”,尽管已经不具有共产主义的内涵,但“共产党”这个名称仍然暗示着对既有或者未来物权的直接和明显的威胁。因此,中共纵然公开宣布放弃共产主义,其尴尬困境也并未结束。如果它试图证明自己是一个守法的政党,唯一选项看来就是去掉党名中的“共产” 二字。

  不过,尽管存在如此严重的逻辑困境,中共方面并不会太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中共的党名绝不会稍有改变,就连党章也仍然会坚持把“共产主义”作为其最高理想。事实上,中国的决策者们并没有意识到或者不太愿意思索物权法所造成的政治/意识形态困境,简单地认为在这部法律获得通过后,中共仍然可以顺顺当当地在据说长达一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级里牢牢地把握着中国的治理权。

  但历史逻辑的威力往往是出人意料的。时间将很快把一种强有力的结果呈现在世人面前。想当年,马丁•路德以区区几张“大字报”就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如今物权法也将扮演类似的角色,使中国的政治走势遭遇拐点。只是这次受到质疑的不是罗马教廷,而是同样以救世者自居的中国共产党。

  关于物权法出台后的中国政治走势,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物权法的实施,中国进入了后共产主义时代。

  在这个时代,以共产主义大旗被抛弃为发端,中共所不愿意实施的政治变革事实上已经拉开大幕。由此,政治将取代经济成为变革的主战场,政治理想主义将取代经济理想主义成为变革的主动力,多元化政治格局将取代一元化政治体制成为变革的主旋律。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不妨借用一个中国昔日的口号来回答这个问题: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

  之所以必然出现这样的结果,原因很简单:对于共产党而言,物权法事实上产生了 “掏空灵魂”和“剔骨去肉”两大效应。所谓“掏空灵魂”,是物权法本质上具有反共产主义的特性,它使得共产党完全失去了灵魂或者个性。所谓“剔骨去肉”,是在围绕物权法的内部争论中,中共自己瓦解了原有的支持力量。

  对于即将展开的政治变革而言,“剔骨去肉”效应最为重要。

  考察中国社会的政治格局,可以分辨出三支大的势力:第一支是由于“六四”而与共产党决裂的右翼自由主义人士,他们是反对共产党执政的主要力量;第二支是依靠社会主义旗帜而勉强聚合起来的中左政治势力,他们曾经是共产党的重要支持者;第三支是那些已经或者希冀利用政治权力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改革“精英”集团,或者郎咸平所谓的贪官、奸商、无良学者“铁三角”,他们是影响中共决策的主要力量。

  倘若说1989年的“六四”事件造成了中国政治结构的第一次大裂变,从“右”的方面削弱了中共的政治基础,那么2007年的物权法事件在政治学上无疑具有与“六四”相似的意义。这一次,是从中左的方面削弱了中共的政治基础。

  这次物权法之争,实质是中左政治中左政治力量与“铁三角”进行的一次大对决,结果是迫使中共决策层不得不在两个阵营之间选择立场,最终由于中共决定倾向“铁三角”,导致了中左政治势力的“出走”。值得注意的是,在物权法争论开始之初,人们却没有预期到这样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从物权法之争及其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内部利益斗争的加剧,并预示着中国社会分裂的大结局。


  在物权法争议初起时,当时正处于“新政”峰尖上的中国决策者们采取了慎重的立场,决定让这部存在严重争议的法律草案在“修改完善”的冷库中暂时搁置。

  然而,这一决定却不幸加剧了中左政治势力与“铁三角”的对峙与对决。一方面,中左政治势力错误地相信自己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进而要求决策者采取更加激进的行动,以清算“原罪”;另一方面,在十多年来的国企改革中获得巨大利益的“铁三角” 感觉到处境的困窘,于是更加迫切地向决策层施加压力,以求得到赦免“原罪”的“免罪符”,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

  物权法正是这样一道“免罪符”。中共前高官厉有为一语道破了物权法的深醇境界:私有财产无论合不合法都要保护。

  事实证明,最终的胜利者是“铁三角”。显然,他们对于物权法的一再拖延感到愤怒。这种愤怒最后转化成对中共高层的巨大政治压力,这种压力的强大性可以从一些中共高级官员关于“原罪”的一再澄清而得到证实。

  “铁三角”的愤怒,其实已经遏制了“新政”势头。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对抗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方面的大胆,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普遍景观。决策层最终被迫调整对于物权法的态度,将这部尚有诸多技术缺陷的法律付诸人大审批程序,以安抚日益不满的 “铁三角”。人大方面显然已经决心批准这部法律,因此对于不同意见采取了坚定的选择性失明主义立场。它的数位高级干部在面对大量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坚称 “各方面对于物权法已经取得了一致意见”,这足以令很多一度幻想“网络民主”的人士感到被排除于“各方面”之外,于是心灰意冷。

  在中国既有的政治体制下,官方只需要一纸公文,就足以封杀它不喜欢看到的言论。这一次,“不争论”又取得了新的成就。然而,尽管可以用“不争论”的手法平息关于“原罪”和物权法的争论,但参与争论的中左政治势力却痛心地意识到中国政府对 “原罪”阶层的尊崇态度,感受到感情上的被伤害,遂有意无意地疏离了他们原本坚决支持的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通过支持物权法的姿态,中共也正式洗清了与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就这样斩断了它与左翼政治势力之间长期存在的政治血脉。

  这样,在后共产主义时代的中国,还决心坚决与中共站在一起的,只剩下那个重视经济远甚于重视政治的“铁三角”。这样的政治基础可能使中国的政治体制更具集权色彩,一旦社会矛盾激化,将趋向于用压制手段应付来自右翼和中左翼的政治不满。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中国方面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的要求可以证明这种趋势。从中国国内多数BBS强化言论控制的情形来看,这一要求显然已经得到了落实。

  在这种时势之下,传统的右翼反对派很可能与新起的中左反对派形成合流,最终形成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

  尽管中左政治势力不会轻易放弃社会主义或者社会公平的目标,但既然这一目标不可能通过既有政治体制来实现,也缺乏重施暴力革命的必要路径,它的唯一出路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利用民主政治体制所鼓励和允许的社会政治动员而实现其政治诉求。

  因此,就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左中右合流已成必然趋势。尽管这其中具有强烈的 “同船异梦”色彩,但几方看来都选择了以民主化为基本诉求的政治体制改革,这却是一种相当真实的共同语言。

  “保守派”从中共阵营的出走,是中国当代政治史上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所导致的中国政治格局大洗牌,使得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面临扑朔迷离的前景。

  但苏联式政治变革之路看来是中国社会演变的必然归宿。

  这是中共政治基础被物权法所削弱的必然结果。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如果出现一些突发性事件,中国的苏联化结局具有很高的发生机率。这些突发性事件主要是三种可能:中共决策层内部分裂,中国经济突然崩溃,以及中美发生持久战争。

  自从进入后邓小平时代以来,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魅力型领袖,中共始终存在着决策层分裂的可能性。导致分裂的具体原因,既可以是由于利益或者政见而导致的派系斗争,也可以是由于在最高领导权传承体制外出现了强力型的领袖人物。中共已经在1970年代先后经历了这两种分裂:清洗“四人帮”无疑属于第一类分裂,而华国锋与邓小平的对决则属于第二类分裂。但如果在未来出现这样的分裂,中共将不具有当年的好运。毕竟,在1970年代,中共尚拥有强大的社会控制能力,特别是一支高度服从的军队保证了决策层分裂之后的社会稳定;如今,已经被严重削弱的群众基础将无法保证决策层分裂后的重新团结,其后果很可能是严重的社会动荡。

  再来看中国经济崩溃的前景。在中国当今的无比繁荣景象下面,是一个支离破碎的脆弱结构。其中农业尤其是一个致命弱点。近二十年来,由于各地政府都宁愿把预算和债务投向“大有可观”的城市建设,农村实际上处于被政府遗忘的状态,城市毫无顾忌地大肆侵占良田,导致中国的粮食生产不可逆转地下滑;由于片面地强调“城市化”,农业人口中的青壮年比例正在急剧下降,很多乡村目前已经没有三十岁以下的人员从事农业生产,使得未来二十年中国农业处于后继无人的危险状态。目前,全球粮食市场使得中国尚有一定的回旋余地,但如果未来出现全球性气候灾难,中国将难以逃过一场大饥荒。其实,中国的整个经济都严重依赖于国际市场,欧美等发达国家提供了中国工业所需要的设计、关键部件和市场,这也使得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动荡的情况下具有失稳的巨大可能性。

  中共面临的最严峻挑战,莫过于中美交战。目前,美国把中国视为事实上的敌手,并以打败中国为目标而进行相应的军事部署。中美军事对决的导火索主要是台海危机。尽管目前陈水扁势力还缺乏孤注一掷的决心,但台独活动升级可能性却是始终存在的。如果出现台独跨越红线的情形,中国除了动武之外别无选择,??否则就得面临国内的强烈质疑。此时,美国看来除了武力介入之外也没有其他良策,??否则就得接受一个地区强权的武装崛起。虽然中国已经作好了应付美国军事干涉的准备,但并没有赢得一场全面战争的足够把握。在这场战争中,除了由于被“国际社会”封锁而带来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外,中国决策者还得处理更加麻烦的民心士气:由于物权法的离心作用,社会上将普遍存在“为谁而战”的疑惑。因此,除非痛下决心消灭“铁三角”,让所有社会成员均等地承担战争的义务与痛苦,否则中共将无法具备赢得一场全面战争所需要的社会共识。但这必然会瓦解中共的既有权力网络,造成新的问题和麻烦。

  当这三种“突发事件”发生时,都会严重削弱中共的治理能力,为政治改革铺平道路。

  即使不发生任何“突发事件”,中共也有可能出于某种信心或者内部压力,而决定推进政治改革。无论是出于何种情况,中国政治改革的大门一旦开启,其过程和后果就可能超越中共的控制能力,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

  但不要对中国的政治改革结果抱任何田园牧歌式的幻想。正如苏联的情况一样,中国民主化的结果同样注定是苦涩和痛苦的。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固然会被终结,但长期积郁的不满情绪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陷入混乱,于是地方势力乘机崛起,使得中央政府处于软弱无力的位置,“统一”重新成为一个现实问题。长期被压制的民族矛盾必然激化和表面化,以“民主”为旗帜的民族自决活动为某些区域的“独立”提供了舞台,最终导致国土的永久性分裂……

  历史总是具有超乎人类意志的强大力量。中国的后共产主义时代是一个充满变数,然而其结果似乎又已经注定的时代。但我想说明的是,上述预测的目的并不是使人悲观,而在于开启思维。如果本文能够激发起各位读者的创造性思维,以至于能够推动提出解决中国新困境的天才解决方案,从而避免那些不可避免的灾难发生,那么本文作者将感到无比的欣慰和鼓舞。
 
采访《物权法》爆冲突:富豪委员凶狠扯女记者胸前证件

--------------------------------------------------------------------------------

明报

备受争议的《物权法》终於引发实际冲突,本港《新报》的女记者昨在人民大会堂采访经济学者吴敬琏关於物权法的看法时说,社会上对物权法有反对声音,坐在吴敬琏身旁的一名富豪级政协委员马上发火,斥责记者「胡说八道」,并凶狠伸手拉扯女记者挂在胸前的采访证,大声要女记者「走开」。双方一度高声争吵,惊动大会堂保卫人员,女记者其后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对这种不礼貌行为感到遗憾。

昨日上午人大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提交大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作说明。会议期间,大批记者在2楼?廊采访走出会场休息的委员和代表。当看见着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长椅上休息,该名女记者趋前采访,询问吴敬琏对物权法草案的看法,并表示外间对该法律草案「有不少反对声音」,请吴回应。

阻挠采访吴敬琏

不料,坐在吴旁边一名男子听到女记者说「有不少反对声音」,马上接过话绷?脸大声说:「谁说的?谁说有不少反对的?你胡说八道!」又气??质问「你是哪家媒体的?」不等女记者回应,该男子跨过中间的吴敬琏,伸出手臂扯女记者胸前挂?的采访证,然后不屑一顾地挥手说:「噢,是香港的!走开!走开!我们不接受采访!」

「是香港的!走开」

女记者不满男子的无礼行为,颇为委屈地大声回应「你可以不接受采访,但不应该这样对待记者!」男子不理,仍大叫女记者「走开」。双方一度争吵,引起不少记者围聚过来。经济学家吴敬琏连连说:「别采访了!我们都发生纠纷了!」随即有大会保卫人员赶来调解。

据了解,这名维护物权法的全国政协委员是河南富豪王超斌。51岁的王超斌是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他的私人企业河南中陆集团,先靠房地产起家,继而经营物流,旗下中陆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号称有资产18亿元人民币。王超斌曾名列河南省十大财经新闻人物第一名。

河南富豪地产起家

昨日是「三八」妇女节,人大全会开始前,大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特别以大会主席团的名义向所有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并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及各国妇女致以节日祝贺,但在人民大会堂内却发生不礼貌阻挠女记者采访事件。该名女记者其后回应本报查询时,对於王超斌的不礼貌行为表示遗憾。本报向两会新闻中心查询有关事件,至昨晚截稿止仍未有回应。

港记协指「无知」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胡丽云对阻挠记者采访事件表示强烈谴责,事件反映内地不少「要员」对新闻及采访自由的「无知」;记者的责任是把问题及争议向相关人士提问,再向读者呈现真相,女记者当时正履行责任,有关的政协委员无权阻挠。

女记者所属的《新报》副社长兼执行总编辑郭一鸣批评动粗者「不礼貌」,该报已向北京全国记协表达不满
 
厉以宁预演了物权法通过后的一幕

作者:水生

据2007年3月8日《南方都市报》报导,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已向大会提交了建议,公开质疑四位主流经济学家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之嫌,呼吁有关部门对证监会发审委历届委员进行责任审计。该建议明确指出,以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届委员厉以宁为首的厉以宁家族已拥有上亿资产,直接和间接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达二十多家。建议指责其为利益集团代言,为家属亲友利用不对等信息圈钱牟利。

该报同时报导,厉以宁对此表示,网络上炒作已经非常严重,但无论炒作到什么程度,“只要有证据,你就去告!”他还觉得经济学家不必要建立亲友回避制度。他反问道,经济学家又不是官员,为什么要回避?厉以宁表示,他的学生许多都在国家经济核心行业进行核心工作,如果要回避,那他们岂不是都要失业了?国家的经济工作是不是受影响?他说对于这样没有提供明确证据的指证,他本人和亲属弟子从来不予以澄清和回应。问清楚洪可柱代表的身份之后,他马上说:“那不管他。”随即转身离开。

从该报的以上描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如厉以宁这样的暴富一族现在是何等地有恃无恐,又是何等地“理直气壮”!笔者以为,这一幕,让人们活脱脱地看到了即将审议通过的物权法实施后将会经常出现的情景。类似的“有证据,你去告!”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看到的一些自恃有官方背景的地痞无赖们吓唬百姓的口头语,如今如厉以宁先生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也用上了,莫非这也将成为我们社会中的市井俚语?

其实,关于厉以宁家族暴富的情况,网上从1999年起就有披露,而且几乎始终没有中断过。2004年初,《掺望东方周刊》也发表了“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一文对此有所披露。有网友指出,有人也向国家有关部门多次举报过厉以宁的问题。但十分奇怪的是,厉以宁一直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搪塞媒体的采访,始终不敢正面回应。而有关部门对此也视若罔闻,一些网站甚至还有意删除此类文章。如今,厉以宁终于说出了“只要有证据,你就去告!”看来,厉以宁对此已是信心十足。因为他似乎料定,无论是举报人还是洪可柱代表,你们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能提出什么真凭实据?要知道,一旦物权法通过和实施以后,我的亿万资产就是属于“善意取得”的合法财产,你们能提出我财产来源不合法的依据么?提不出来,我这些财产就是合法的,我就有权要求取得国家法律的“平等保护”!你们能奈我几何?这也就难怪一些人要如此迫不及待地通过物权法了。厉以宁等人果能如愿吗?

依笔者看来,厉以宁如此表态实在是有点色厉内荏。因为,尽管厉以宁家族暴富的敛财手段十分隐蔽和诡异,而且可能会涉及众多上层权贵人物,也还可能会有人出来提供保护伞,厉以宁不是还有众多弟子吗?但作为现任全国政协常委和原全国人大常委、原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届委员,厉以宁无论如何不能算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家,而是一个具有国家高层公职人员身份的权贵人物。既然厉以宁至今并没否认自已并未拥有如此巨大的财产,那么,作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厉以宁就有责任向有关部门说明自已家族巨额财产的来源。而我国刑法中至今还明确规定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厉以宁指望以“经济学家”身份来逃脱责任,行吗?莫非精英们还能在物权法通过以后再来出台什么足可以“赦免”如厉以宁一类权贵人物的“司法解释”?或者干脆再来一次提出修改刑法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然而,正如洪可柱代表所说,“如果个别人不认账,那就让历史下结论。”笔者相信,无论是厉以宁家族暴富一案还是物权法的通过,历史终将会说明一切的。

2007年3月8日
 
某大人在会前就气势汹汹地声称要确保通过,还居然能挤得出鳄鱼泪。当年没有考表演系真屈才了!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