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裤子”案落判 被告不赔原告赔[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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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裤子”案落判 被告不赔原告赔
2007年06月27日 08:41:40  来源:新华网


美国一名法官因丢失一条裤子向干洗店索赔数千万美元,纠缠两年多后,这宗“天价裤子”案25日终出结果。美国一名联邦法官作出有利被告判决,原告不仅分文未得,还要赔款。

一条裤子引发天价诉讼,原告受到滥用法律质疑,又因此案被告方为外国人,案件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原告败诉

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法官朱迪思・巴特诺夫25日作出裁决,被告干洗店店主并未违反华盛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决书说:“原告罗伊・皮尔森不能从被告处得到任何赔偿,被告郑洙、郑金南、郑基(均为音译)因应诉此案所遭受损失将得到赔偿。”

巴特诺夫判决,被告方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根据被告辩护律师提供数据,诉讼费总计为1000美元。法院稍后还将审议,被告聘请律师所花数万美元律师费是否也由原告支付。

身为法官兼律师的皮尔森提出,洗衣店弄丢自己一条裤子,而且还打出不实广告语欺诈顾客,因此索赔5400万美元。所谓欺诈是指,郑家干洗店窗上贴着广告语“包您满意”、“当日可取”,但皮尔森称自己既不满意、也没当天取裤,所以要告对方欺诈误导。

巴特诺夫说,皮尔森不能证明干洗店最后送还的裤子不是他送去干洗的那条。另外,他还在裁决书中写道,讲道理的顾客不会把“包您满意”理解为商家必须满足顾客的无理要求,也不应理解为商家无条件答应有争议的要求。

败诉的原告皮尔森尚未就此发表评论。被告律师曼宁说,他估计皮尔森肯定不服,将提出上诉。

裤子引发

由一条裤子引发几千万美元的诉讼,真可谓“天价裤子”案。

韩国人郑金南一家三口原在华盛顿市开一家社区干洗店。2005年5月,他们收到哥伦比亚特区法官罗伊・皮尔森送来的一套栗色夹蓝纹套装。两天后皮尔森来到店里取衣服时,说套装的裤子不见了,为此要求郑家按套装购买价支付1000多美元赔偿金。

郑家一星期后称找到这条裤子,他们想把裤子还给皮尔森,以免付赔偿金。但皮尔森不承认那条炭灰色裤子是他的,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郑家辩护律师克里斯・曼宁说,郑家曾3次向皮尔森提出庭外和解,承诺赔偿金额从3000美元增至1.2万美元,但皮氏并不满足,不断提高要求,比如要郑家付钱为他租一部轿车,保证他可以开车到另一社区去洗衣,之后竟将价码升到几千万美元。

皮尔森起先按华盛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索赔6500万美元,同时按习惯法索赔200万美元,今年5月将总索赔额降至5400万美元。

皮尔森在法庭上说,在全部索赔款中,他只为自己索赔200万美元,以弥补因这件事遭受的精神损失和生活不便。另外50万美元索赔款用以支付律师费,而皮尔森在此案为自己充当律师。其余赔款投入专项基金,用以“教导人们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权益”。

恶劣影响

这桩“天价裤子”索赔案引起广泛关注,被多家美国以外媒体报道。6月11日一审开庭时,吸引众多人来旁听,其中有许多韩国人。

郑家干洗店虽然打赢官司,却损失惨重。郑家人说,他们不仅因此案受到巨大物质损失,还因此遭到众人耻笑,精神受到极大创伤。郑家洗衣店现已搬家。

身为法官,皮尔森称自己的索赔要求完全基于美国法律。

但郑家辩护律师曼宁说,只有不讲理的人才会把广告语“包您满意”、“当日可取”看作无条件满意承诺。

曼宁25日说:“巴特诺夫法官以嘹亮声音宣布判决,暗示虽然顾客应得到保护,但(原告)这种滥用诉讼的行为不为法律容忍。巴特诺夫法官以常识、理性战胜毫无理智和肆意诽谤”。

美国一些法律人士也强烈质疑皮尔森行为,认为它有滥用法律之嫌。乔治敦大学法学教授保罗・罗特施泰因对美联社记者说:“这样的诉讼由一名法官兼律师提出,尤为令人反感。全世界都因这个案子对美国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不良印象。”

所幸,25日的裁决“重建了人们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信心,”罗特施泰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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