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改变了世界历史发展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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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户籍制度是毛泽东搞的

你这就是信口乱说了。

“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一是管理制度。户籍登记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如殷墟甲骨卜辞"辛巳卜,贞,登帚好三千,登旅万呼伐","登人三千呼战"等等皆是。《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

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秦汉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记载流亡江南的北方人口。东晋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户口流徙严重,为了整理户籍,实行了多次"土断",将北方侨居人口和浮浪人口,统一登入当地户籍,加强对他们的控制,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实行"输籍定样"制,规定:民始生为黄,4至15岁为小,男子16至20岁为中,21至59岁为丁,60岁为老。唐玄宗时改18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帐,3年一造户籍。户籍簿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送州,一份送户部。编制户籍时,"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唐代仍实行"案比"制度。唐代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称汉代的"案比",在唐代叫"貌阅"。敦煌文书唐代籍帐残卷中,关于被登记人的面貌特征和疫疾的情况的记载很多。如某人"右足跛"、"耳下小瘤"等。案比之后,正式造籍,其原则是自生齿以上,人皆著籍。根据北朝西魏大统13年(547年)敦煌地区的计帐文卡看,从黄(1-3岁)、小(4-9岁)到老(60岁以上)、侯(残疾、废疾、笃疾),从家庭成员到奴婢、养子都登记在册。这种户籍格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

宋元时期户口的编造时间间隔也是三年。"三年一大比,造户籍、上计帐。每造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府,一申省部。"宋代是编造五等丁户簿,重点是评估和确定户等。元代在村社还置有一种鼠尾簿,随时登记户口的变动。

明朝,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最初是三年一编审,后来改为五年一编审。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

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以上可知,历史上各王朝对户籍登记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在新旧王朝更替之际,新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赋税收入,总是率先对国家的户籍进行整顿和制定。如东魏自丧乱之后,"户口失实,徭役不均。"孝静帝下令括户,"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明洪武元年初,下令整顿户籍,规定"凡各处漏口、脱口之人,许赴所在官司出首,与免无罪,收籍当差。"户籍的登记上报是政府官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至于管理制度,不同阶段自然有不同管理方法。改革都30多年了,“择优推荐上大学”都改为“高考”了,黑砖窑和奴工都出现了,资本家都可以入共产党了,共产党都考虑放弃无神论了,怎么还把户籍管理方面的问题往毛泽东头上推?

毛泽东还号召反修防修,邓小平还“永不翻案”呢,怎么都没有遵守?你也与其它极右分子没什么两样,就会把屎坛子往已经逝去30多年的人头上扣。
 
看来我大嘴是说错了,户籍制度不是毛泽东的错。原来毛泽东确实没有跳出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皇帝管理户籍的老框框。划分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算是个创造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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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大嘴是说错了,户籍制度不是毛泽东的错。原来毛泽东确实没有跳出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皇帝管理户籍的老框框。

乌述人确实也没有跳出古猿人范畴,还不能离开地球这个古老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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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述人确实也没有跳出古猿人范畴,还不能离开地球这个古老领地。

这你就是信口胡说了,你不知道乌述人是蛤蟆进化来的吗?否则嘴怎么这么大?
 
我理解老wu所说的“户籍制度”。

以前的皇帝社会的“户籍制度”是为了完善登记,好去征税,抓人服役。

49年以后,甚至一个酱油铺都被国有化了,所有的用人单位都成为了党产。所以,着时候的“户籍制度”就像把人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制一样的制度。除了正式招工(70年代以后指标很少)和考学外,农民们几乎没有机会换工作和异地生存(除非用婚姻关系,好像找老外换绿卡似的,哈)。老wu所说的“户籍制度”就是指这个说的。现在还有的用人单位非北京或上海户口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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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就是信口乱说了。

“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一是管理制度。户籍登记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如殷墟甲骨卜辞"辛巳卜,贞,登帚好三千,登旅万呼伐","登人三千呼战"等等皆是。《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

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可见,当时已设立了掌握户籍的官职"司民",对生齿(男孩满8个月,女孩满7个月为生齿)以上的人,按不同性别登记于册,即"书于版",并分城(都)乡(鄙)进行人口统计(这是目前已知我国最早的城乡人口划分)。另外,每年要对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以掌握自然变动情况,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人口调查核实(即"大比"),孟冬(阴历十月)时上报。所以说,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扩大兵源,增加赋役,稳定社会秩序,纷纷建立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即"书社制度"和"上计制度"。"书社制度"的内容是:百姓25家为1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上计制度"是:郡、县长官每年于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农户和税收的数目作出预算,书之于木券上,呈送国君。如商鞅变法规定"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随着封建制度的日趋成熟,户籍登记制度也日趋完善,周知民数已成为立国之本。秦始皇十六年(前231年)规定男子不论成丁与否,一律登记年龄。汉代,户籍至少三年一造(有的学者认为是年年更造),县、道官吏负责对户口的验查和登记,时称"案户比民",简称"案比"。案比的时间在当年仲秋之月(8月)。届时,老百姓必须扶老携幼,前往县府,聚集廷中,待接受主吏的验阅。户籍的载入者主要是20-60岁的男子。为了防止人们为逃避苛役而瞒报、虚报,政府还特意制订了临时性的查察措施。

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秦汉时期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黄籍、白籍制,黄籍记载服役年龄的人口,白籍记载流亡江南的北方人口。东晋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户口流徙严重,为了整理户籍,实行了多次"土断",将北方侨居人口和浮浪人口,统一登入当地户籍,加强对他们的控制,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实行"输籍定样"制,规定:民始生为黄,4至15岁为小,男子16至20岁为中,21至59岁为丁,60岁为老。唐玄宗时改18至22岁为中,23岁为丁。国家每年一造计帐,3年一造户籍。户籍簿一式三份,一份留县,一份送州,一份送户部。编制户籍时,"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唐代仍实行"案比"制度。唐代人李贤为《后汉书》作注,称汉代的"案比",在唐代叫"貌阅"。敦煌文书唐代籍帐残卷中,关于被登记人的面貌特征和疫疾的情况的记载很多。如某人"右足跛"、"耳下小瘤"等。案比之后,正式造籍,其原则是自生齿以上,人皆著籍。根据北朝西魏大统13年(547年)敦煌地区的计帐文卡看,从黄(1-3岁)、小(4-9岁)到老(60岁以上)、侯(残疾、废疾、笃疾),从家庭成员到奴婢、养子都登记在册。这种户籍格式,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

宋元时期户口的编造时间间隔也是三年。"三年一大比,造户籍、上计帐。每造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府,一申省部。"宋代是编造五等丁户簿,重点是评估和确定户等。元代在村社还置有一种鼠尾簿,随时登记户口的变动。

明朝,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并置户贴。登记的主要内容是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等。为防止假冒、伪造,政府将户贴"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贴给于民"。上报方式是地方基层组织将当地户口"取勘明白",汇集后到县,"县报于州,州类总报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总类呈报本部立案,以凭稽考"。清朝基本继承了明代的户口登记制度。最初是三年一编审,后来改为五年一编审。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取消五年一次的户口编审制度,代之以通过"岁计"了解各地户口增减情况。

民国时期先后出台了《户籍法》(1931年)和《户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级户政机构。

以上可知,历史上各王朝对户籍登记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在新旧王朝更替之际,新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保证赋税收入,总是率先对国家的户籍进行整顿和制定。如东魏自丧乱之后,"户口失实,徭役不均。"孝静帝下令括户,"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明洪武元年初,下令整顿户籍,规定"凡各处漏口、脱口之人,许赴所在官司出首,与免无罪,收籍当差。"户籍的登记上报是政府官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至于管理制度,不同阶段自然有不同管理方法。改革都30多年了,“择优推荐上大学”都改为“高考”了,黑砖窑和奴工都出现了,资本家都可以入共产党了,共产党都考虑放弃无神论了,怎么还把户籍管理方面的问题往毛泽东头上推?

毛泽东还号召反修防修,邓小平还“永不翻案”呢,怎么都没有遵守?你也与其它极右分子没什么两样,就会把屎坛子往已经逝去30多年的人头上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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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这个“杆子”是否对大多数人有益。如果有不用这个“杆子”而能使大多数人都能“上来”的方法,比如,发动战争把美国占领了,然后移民一半人口到美国;又比如,用毛泽东的方法,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方法,把中国建设成人人比美国人富有强大的中国。

邓矮子那样搞个“杆子”,只让极少数人“爬上来”,让极少数人成为世界富翁,却让绝大多数中国人变成世界的奴工的“高考”制度,难道就不能让人置疑?

如果有“顺着这个杆子爬上”的人,认识到这个“杆子“是害国害民的,那么这个人有“把这个杆子给撤了”的想法,有何不可?

“发动战争把美国占领了,然后移民一半人口到美国”?呵呵,这场战争打完以后,试问会有多少人幸存?移不移民都无所谓了。

“用毛泽东的方法,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方法,把中国建设成人人比美国人富有强大的中国”?呵呵,老毛的想法好是好,按那时候的计划经济体制,如果计划编制的好,人人都充满干劲,我们早就可以吃油条,喝豆浆。油条一次买两根,左手拿一根右手拿一根,实在拿不了,就两手拿一根,嘴里叼一根。豆浆一次买两碗,白浆一碗,甜浆一碗,实在喝不了,就喝一碗,倒一碗。但是,还是老毛那套人马及其继任者,没有那个领导素质去实现四个现代化,不要说油条一次买两根,就是有没有油条吃都是个问号。你没打那时候过过,你体会不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物质缺乏。老毛的贡献是实现了"一化"(中国工业化,而且还不是工业现代化)及“两弹一星”和文革前培养了一批技术人员。他的重点主要着眼于军事。

虽说那个时候是计划经济,但是计划编制的水平并不比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国家的计划编制的更详细,更具体。马克思说的没错,社会主义毕竟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率先实现。现在的信息通信技术及其经济理论使计划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如果没有“高考”这个杆子,靠推荐的话。呵呵,我交白卷都能上大学,你没准就上不了大学,你信不?
 
估计mds不超过30岁吧。如果猜错了请更正。
 
从文章中只能看出恢复高考改变拉作者本人的人生轨迹. 和世界历史发展根本靠不上边.
 
恢复高考改变了文章中的作者的国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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