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O 应该是雇主申请的, 雇主如果愿意雇一个外国人, 就得到人力资源部去申请 Labour Market Opinion. 一般没有特殊情况是不批准外国人来抢本国人的工作的, 但是这一两年来失业率很低, 很多专业工作的确找不到人, 所以有好些毕业以后工作过两年的PGWP holder到满两年的时候, 申请LMO. 批准率还挺高. 你到人力资源部去down一份表格下来, 把其中有关你自己的都填好, 然后让你老板填前边两三页. 如果公司挺大, 还麻烦一点呢, 因为要的那些税号啊, 雇佣人数啊, 公司介绍和过去1年的雇佣情况啊, 你直接上司都未必知道, 要从公司人力资源部去搞. 实在搞不明白的话就请个专业公司给你张罗张罗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