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错一人,误增三亿”——精英们最强悍的洗脑工程(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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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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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20年来最露骨的谎言是什么,我会回答是“挂羊头卖狗肉”;如果问三十
年来最不要脸的谣言是什么,我会选“批错一人(马寅初),误增三亿”——能
把刚过去的历史颠倒黑白到全民都相信的地步,这样的洗脑功夫,恐怕全世界都
无出其右。唯一能与此媲美的,恐怕只有某国先在柬埔寨犯下种族灭绝罪行、20多
年后却扮演起检察官一事。

下面,我们通过事实来看看“批错一人,误增三亿”是怎样的无耻。

一、50-60年代部分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社论以及领导人讲话目录(按发布时
间顺序)

1、《提倡节育》(刘少奇,1954年12月27 日)

2、《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1956年3月30日,)

3、《卫生部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1956年8月6日)

4、《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周恩来,1956年9月
27日)

5、《应该适当地节制生育》(《人民日报》1957年3月5日社论)

6、《做革命的促进派》(《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57年10月9日)

7、《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1957年10月25日)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2年12月18日)

9、1965年8月,卫生部《关于避孕工作的指示》

10、《农村卫生工作和计划生育问题》(《周恩来选集》下卷,1965年11月1日)



二、中央和各省(市、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成立时间及60年代相关配套文件出
台情况



全国。1964年1月,国务院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卫生部妇幼卫生司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同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
生育专业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的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摘自“中国人口”
网《新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历程》,下皆同)

各省:



1、安徽省。1963年,成立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卫生厅妇幼处承担,
各地归卫生局(科)管。1964年8月4日,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省卫生厅、劳动局
、妇联《关于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意见》。

2、北京市。1963年北京市成立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县)也建立了相应机构
。市、区(县)都在卫生部门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

1963年9月,市人委发出了《关于职工看避孕门诊和非病实行人工流产的假期和工
资处理的通知》。同年10月,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委批转了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市公费医疗委员会发
出了《关于干部实行人工流产、放置避孕环等可按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市卫
生等部门发出《关于施行节育手术费用减免报销范围和报销办法及假期待遇的联
合通知》。同年12月,市人委发出《关于避孕门诊等假期待遇和医疗费用的暂行
规定》。

3、福建省。根据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3年
成立了福建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中共福建省委批
转省卫生厅和省妇联党组《关于积极而稳步地推行节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请求报
告》和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
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意见》



4、甘肃省。甘肃省人民委员会于1964年6月决定成立甘肃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在
全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省卫生厅妇幼处设立办公室,负责避孕药具和技术培训
工作。兰州市人民委员会也成立了计划生育办事机构,其他各地、州、市设有专
人主管这项工作。

5、广东省。1963年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由一名省委书记担任主任。各地普
遍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配置专职干部负责具体工作。
据1964年统计,全省县以上有专职干部395人,城镇基层单位兼职干部3000人。

1963年10月,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
经济组织修改本单位、本企业一些不利于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的规章制度。 1964年
批转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
)》和试行草案的补充意见及其他一些具体办法。

6、1964年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成立,各地、市、县随
着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

7、贵州省。1963年成立了贵州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委员会,在省卫生厅内设置了
贵州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到1965年10月,各地、州(市)和75个县(市
、区、特区)也先后在卫生部门内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

8、海南省(当时尚属广东)。1963年3月成立了海南行政区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
,并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1965年,成立了海南区节育技术鉴定小
组,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9、河北省。1963年5月29日,河北省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隶属省
卫生厅。1964年1月2日,河北省计划生育办公室独立办公,配置了 15名专职干部
。各专区、市、县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和人员。1964年1月31日,省委下达了《河
北省实行计划生育十二年规划(草案)的通知》,《河北省实行计划生育十二年
现划》中提出:提倡晚婚晚育,凡有两个孩子以上的育龄夫妇提倡避孕和实行节
育手术。同时对实施节育手术及术后营养照顾等方面也作了相应规定。

10、河南省。1963年7月,成立了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卫生厅设立了计划生
育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各县市也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计划生育领导
小组。1964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批复同意省编委《关于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
的编制问题的意见》,规定省级编制7人,县级1人,乡级2人。

11、黑龙江。1963年9月17日省节制生育委员会改为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在省卫
生厅内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到1963年底,全省已有3个地区、64个市、县相继建立
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省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9月26日颁发了《关于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的几项规定(试
行草案)》,同年12月1日又制定出几项补充规定,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提倡计
划生育及有关奖励的规定。

12、湖北省。1962年10月,湖北省委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编制5人。196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
委、省政府直属的厅一级办事机构。全省各地、市、县都相继成立了计划生育领
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

1963年10月25日,湖北省委发出《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委计划生育领导小
组关于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的意见》。

13、湖南省。1962年10月省节制生育委员会恢复工作,1963年12月改为省计划生
育委员会。同年12月18日,湖南省委批转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的意见》,1964年5月26日,湖南省委批转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省1963年计
划生育工作情况和1964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14、吉林省。1963年5月正式成立吉林省节制生育委员会,1964年1月改为吉林省
计划生育委员会,并规定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设置在同级人民委员会内,其
后在全省的24个市、县成立了节育工作领导机构。

15、江苏省。1963年7月,省委、省人委决定成立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1964年以后.省委、省人委多次发出文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推广试点经验、加强技术指导和做好药具供应等意见。

16、江西省。1963年成立了江西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委员会(附设在省卫生厅)
。各专区、市县和大、中工矿企业也相应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或小组。同年
6月,省卫生厅下发《节育手术常规》。

17、辽宁省。1964年初,省和各市、县相继恢复和建立了计划生育领导机构,设
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归属各级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以后又并入卫生部门)。

1963年,辽宁省制定了7年内控制人口出生的初步规划,要求到1970年将全省总人
口控制在3000万人左右。

18、内蒙古。资料上没有体现60年代有实行计划生育。

19、宁夏。同上。

20、青海省。1963年1月15日,青海省委批转了省卫生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国
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报告》,1963年6月29日青海省委批准成
立青海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64年5月改为青海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并下设办公
室。此后,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指
示》。部分市、县分别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
1965年,省卫生厅和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中央有关指示,发出通知,将“节育
费用由自费改为公费”。

21、山东省。1962年2月4日,山东省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改称山东省计划生育工
作委员会,1963年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9人,设在省卫生厅内。全省市。地
、县、公社都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大都在卫生部门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办
事机构。1963年4月,省卫生厅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培训干部、科
学研究工作的安排意见》,1964年11月1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党中央、国
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制定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几项规定》。

22、山西省。1963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全省多数县(市、区)成立了计划
生育委员会。有40%的人民公社、20%的生产大队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小组。在
48个县市中的县、社两级建立避孕技术指导站172个。有50个县开展了技术干部培
训,共培训技术指导骨干712名。全省还设立了1161个避孕药具供应点。

省卫生厅制定了《山西省1963年妇幼卫生工作方案》,强调“在人口密度大的城
镇和村庄,要认真地提倡节制生育,做好避孕知识宣传与技术指导工作。通过多
种形式教育群众接受计划生育。”1965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上海
市委、市人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精神,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关
于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的几个政策问题的意见》。

23、陕西省。1963年5月25日,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陕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其
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同年,全省有5个市、8个专区和82个县成立了计划生
育委员会,编制一般1~2人。西安、宝鸡等大中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大中型企事
业单位,设有专职或兼职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966年11月省财政厅在国家预算科目中增设“计划生育支出”一款,并规定预算
指标的分配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掌握,有关财政收支等具体事项,委托省卫生厅
办理,专款专用。

24、四川省。1963年10月,省委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四川省卫生厅设专
人办公,并于11月经省委批准下发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的意见》。 1964年成立
了全省第一个开展节育技术指导的业务机构——成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同时
废除了原规定的多子女福利补助办法,提倡实行计划生育。

25、天津市。未查到具体成立日期,但查到这么一段“1963年7月4日,市委转发
的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党动手,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中提出:计划生育
工作必须由全党来抓,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工农兵学商要一齐动手。”据此可以
判断,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1963年已经成立。

该市计划生育工作沿革介绍中还有这么一段话——“1963年年7月15日,市人民委
员会颁发了《关于提倡晚婚和推行计划生育几项有关办法的规定》,对提倡晚婚
的年龄要求,对节育手术免费、假期待遇和粮副食补助以及干部职工生活困难补
助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实行节育手术免费,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肯
定和赞许。”

26、西藏。1959~1969年。1959年7月,全区实行了民主改革,彻底结束了封建农
奴制度。全国各省市抽调了大批人员赴藏支援,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
卫生等事业得到发展。党和政府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西藏地方大,人口少,
人口需要发展”的指示,制定了鼓励生育、发展人口的政策。——这是唯一一个
鼓励生育的省份。

27、新疆。1964年,乌鲁木齐市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
日常工作。同年,乌鲁木齐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在汉族职工群众中实行计划
生育的若干规定》。1964年,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
术工作领导的通知》。

28、云南省。1963年成立云南省委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行政编
制,配备专职人员。还成立了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委员会和技术研究指导小组。
到1963年末,全省已有13个专区(州、市)和75个县成立了计划生育机构。

1963年11月8日,省委、省人委发布《关于实行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意见》,1964年
7月27日,省人委作出节育手术免费的决定。

29、浙江。省委确定一位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省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9月成立
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行政编制5人,与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合署
办公。77个市、地、县在卫生部门设置计划生育办公室。1963年11月16日成立了
浙江省节育技术指导委员会,由17位专家组成、各市、地、县都相应成立组织。

省人民委员会于1964年2月颁发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65年
12月31日省人民委员会下达《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

30、上海市。1963年4月,成立了上海市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各区县也成立了相
应机构。1964年,成立了上海市避孕药科研领导小组,加强对避孕药的研制和临
床试用。

1962年3月,中共上海市委批转市妇联、市卫生局党委、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关于
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请示》。市妇联、市总工会选择了几个单位进行计划
生育工作试点。1963年12月30日市委批转同意市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农村
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改进意见》。



三、1958年6月6日《人民日报》批判马寅初的一篇社论的最后部分:

【 由此可见,我国人多,虽然有困难,但是好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大发展,
大跃进,我国人民的就业,有着更加广阔的前途。不但如此,依靠我国丰富的人
力,我们可以创造奇迹,可以做出更多的想象不到的伟大事业!对于我国人口多
、增殖快的一切悲观论调和谬论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马列主义者确认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社会主义生产的高速度发展是解
决人口就业的根本道路。但是,这决不等于对我国人多,增殖率高抱着自流和盲
目的态度;相反,社会主义制度,既能够改变了人口问题的性质,也就完全有可
能逐步地掌握人口的增殖。可是我们所主张的计划生育和“新”“旧”人口论者
的观点有原则的区别。有计划地生育人口,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
的要求。恩格斯曾经英明地预言道:“如果共产主义社会将来有个时候不得不调
节人口的生产,就象它在这以前调节物质的生产一样,那么,只有这个社会才能
毫无困难地实现这一点。”(“给考茨基的信”学习译丛1957年3月号)


  我们相信,全国有计划地生育人口,一定会在我国人民中自觉地开展起来。
这种有计划的生育人口,决不是因为我们解决不了就业问题而被迫采取的行动,
而是为了增强我国人民的体质,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更加高涨。


  注:马寅初先生在“新人口论”一文中,还谈到我国“过去的矛盾是阶级矛
盾,现在的矛盾主要的是生产的矛盾”。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大问题
。本文不准备讨论这个问题,而集中讨论马寅初先生关于我国人口和就业问题的
观点。】

(摘自1958年6月6日“人民日报” 《 我国人口和就业问题》署名:叔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这个世界上,造谣的成本总是比辟谣的成本要低廉得多——不辟谣是默认,正
面辟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侧面辟谣是欲盖弥彰,就算被人反驳了也不要紧,换
个地方继续传播就是了。大家对传播精彩刺激的谣言,比对传播枯燥乏味的反驳
有兴趣得多。久而久之,谣言便成了“真相”。

可以断言,哪怕这些年来网络上质疑批马寅初即批判计划生育的声音越来越多、
披露的历史资料越来越翔实,某些人仍然会一如既往地传播“批错一人误增三亿
”。对永远只会用臀部(^-^)思考的人来说,“真相”、“真理”之类,从来都
是他们需要的“真相”和“真理”,就别装出一副天真小宝宝的无辜相了。

由此想起了若干年前马三立先生的一个段子《查卫生》,某餐馆厕所因久未有人
打扫,人走进去,都会被苍蝇顶出来。苍蝇对排泄物情有独钟,这多半是出于繁
衍后代的生理本能。而人群中的某些家伙,是否有着类似的生理本能呢?我们不
得而知,但他们对于谣言,确实就如苍蝇对排泄物的兴趣一般。

但谣言终归是谣言,用脂油同志们很喜欢引用的林肯同志的那句名言来说就是:
“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看不懂,楼主想说啥, 这种政府糊弄老百姓的事情太多了,世界各国都有啊!
几年或者几十年后就都明白了,想改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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