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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重重——张志新案回眸
作者: 作者:思澄
1.“冤狱”略述
如今回头再看张志新案,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张志新于1969年9月24日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正式逮捕,后因在狱中拒不认罪和一些后来被说成是“精神已经失常”的行为于1970年5月14日第一次被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当年8月又因辽宁省高院一处副处长高振忠的异议,经合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但是这份审判意见稿在上报之后再次引起争议,一种意见是张志新的罪行很确凿事实清晰应该要杀,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张志新主要是反革命宣传问题,尚无具体的破坏行为,因而应该轻判。两种意见最终由当时的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同时是沈阳军区司令员的的陈锡联拍板,决定“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无期徒刑,入沈阳监狱劳动改造。
但是张志新显然属于那种“拒不认罪”、“顽固不化”的类型——至少从我们现在的宣传来看无疑是如此(这中间还有一个问题:她狱中的种种“顽强抗争”是否还贯穿于她从拟改判15年徒刑到陈锡联决定判无期这一期间。因为当时处死刑是相当大的一件事,一般是要省级领导来最终拍板才可以,与我们现在大大不同。所以如果在审判意见稿交省级单位重新审议期间张志新又有了宣传中的某些“顽强不屈”,那么肯定是个加重刑期的考虑因素。)。从她入狱开始就始终刺头的很,比如什么写歌写诗写文章大骂监狱长等等后来宣传中的“英雄行为”比比皆是。平心而论:此类人物能够安然服刑到1975年,确实可以说明文革期间的监狱恐怕比如今要人道许多。
最终在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结果张志新因此——是否仅仅因此则不得而知,反正现在的宣传中连这条也没有这还是我自己作右派时找到的,真伪难知——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于是1975年2月26日,经包括毛远新、蔡文林、苏×、魏××(我找到的资料原文如此,绝非有意为尊者讳。)等在内的辽宁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
顺便说一句,无论对文革看法如何,我确信文革在这一点上比我们伟大的改革时代做的好太多了。我万分希望我们的每一次死刑判决也都是经过至少省级的最高机构审查讨论之后再作出决定——自然了,如果我们的“人民公仆”实在忙不过来实在无法承担这么巨大的工作量,那就当我没说好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不过张志新倒也没有就这么死掉,因为沈阳监狱针对这份死刑决定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张志新已经有精神失常之嫌并据此于3月6日再次向上级机关报告要求复审。之后隔了差不多半个月(因为张志新关押在沈阳监狱,而沈阳就是辽宁省会、辽宁省委所在地,所以虽然主流宣传从未提及,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半个月应该是相关机构针对张志新是否确实“精神失常”作调查的时期),于3月19日再次认定张志新的疯“是假象”。
这份批示后来被认定是邪恶的文革“造反派”们迫害得张志新——“连疯都没有权力”的一大罪状。可是话说回来:一名已经被最终定罪的死刑犯,在即将执行的前夕,还能由下级机关可以向高级的多的机构提出异议,而上级机关也就能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来再次调查——生活在民主法制时代的我,真的很羡慕张志新呢!
4月4日,按照我们主流宣传的说法:
“4月4日,当属于英雄的最后一个黎明来到时,管教员问志新:‘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志新坦然地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的观点至死不变!’这就是英雄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千古不朽的‘正气歌’。”
——这似乎印证了关于张志新“精神失常”“是假象”的文革谎言。俺估摸着,说不定写这种材料的家伙是个混进改革队伍的文革余孽。
然后,张志新被枪毙了。这也就是后来沸沸扬扬哄传的“敌人害怕了,颤抖了。害怕志新同志在刑场上继续揭露他们的罪行,竟毫无人性地切断了喉管,剥夺了她说话的权利。”的那次死刑。
以上即曾经被鼓吹到轰轰烈烈的美眉“英雄”张志新“殉难”的大概过程。
不过正如我们或者说我们伟大的主流宣传中的许许多多“反左英雄”一样,张志新也同样属于那种充满着“文学性”的人物。
一方面是连篇累牍的宣传文字中一旦抛除了煽情和疑点也就剩不下什么东西,另一方面不仅从其他渠道获得的一些张志新的的资料与宣传中所描绘的实在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而且连不同版本的主流宣传里,“张志新”也有着相当多而且相互矛盾的不同面目。
平心而论,张志新案留给我们的事实——教训——思考实在远不及它留给我们的困惑那么多。
首先说说张志新是何许人也。
张志新,女1930年12月5日出生,曾就读于河北师范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被捕前为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在查考张志新的履历时,我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张志新1950年原本就读于河北师范学院。这一年朝鲜战争爆发,以主流宣传的话语来说:张志新“相应号召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这当然是很煊赫很灿烂,想必无论提干入党都是很值得考虑的资历。而且20岁的英姿飒爽的志愿军女战士——也的确是很令人敬仰热爱,
不过这和她同年进入人民大学就读并留校工作的经历就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因为人民大学显然应该位于北京而非硝烟弥漫的朝鲜战场,张志新不可能一边在朝鲜打仗一边在人民大学的校园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么就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居然打到了北京——不过这也是很让人困惑的,历史上绝无记载,可能是被万恶的四人帮给抹杀了罢。
这必须要仔细的查对才有可能对的上卯:张志新的确“加入了”中国人民志愿军,不过就在加入的基本同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因此张志新被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而且学习两年之后,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的1952年,朝鲜战争还正打的如火如荼,而身为一名志愿军战士,并且是由部队“保送”到人民大学学习俄语的“急需”的“俄语翻译”张志新,不仅已经在千百里外的人民大学“留校工作”了,而且还和时任人民大学哲学系团委书记的曾真“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在大后方温暖的被窝里“抗美援朝”起来了。
这基本可以确定:张志新——用现在的话说叫做“上边有人”。一定是这样的。
50年代初的俄语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英语,而且由于教育还不普及的关系,就紧俏这一点来说,俄语比今天的英语还大有过之。而人民大学前身为延安公学,建国初号称“超级党校”,地位甚至胜过北大清华,自然更非张志新本来就读的河北师范可比。
张志新1950年参加人民志愿军自然可以说是“爱国”、“热血”;借着参军从河北师范草鸡变凤凰跳入了人民大学也可以说是“运气好”、“部队需要”;然而两年之后的1952年,朝鲜战场仍然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一天都没上过战场连朝鲜的影子都没见过的“志愿军女战士”张志新却已经在人民大学“留校工作”了!而且“保送”并“急需”她的志愿军部队居然毫无怨言!这就无论如何不能以常理目之了。
张志新“上边有人”,而且是相当有影响的人士,并且不应该是她到了人民大学之后才认识的丈夫曾真。
这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这里又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张志新连河北师范都是在这位“有力人士”的关照下上的,那么这位“有力人士”就可能是张志新的世交长辈一类。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从后来张志新的一些作品来看还是有些水平的(如果不是我们后来的某些御用文人刻意伪造的话。),上河北师范这样的学校应该还是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自然毕竟已经有近20年的间隔,这只能是估计而非确信。
另一种可能就是张志新是在河北师范上学期间和这位“有力人士”“从彼此相识,发展到××××”以至于这位人士居然肯卖力借着参加志愿军的名义把张志新“保送”到人大去学俄语,并且在两年之后又干脆让张志新“留校工作”而且还让“保送”张志新的志愿军方面无话可说。
这位人士的能力显然是跨越军、政、学界的,确乎有力的很;或者,就不止一位“人士”。
不过,若张志新真的是在河北师范读书期间搞定这位/这些“人士”的话,那么多多少少罢,一些下半身的交易恐怕就很难免了。
毕竟,张志新就算再怎么出色,而且从照片上看也确乎不丑,但要凭空得到这样的大力关照也是太让人难以想象了。
从后来披露的张志新的一些私生活状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只怕是比较大的。
1955年,张志新和曾真在人大结婚;1957年,两人一同调赴沈阳,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
张志新育有一子一女。1969年张志新被捕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两姐弟间居然差到9岁,这也是很少见的。
因为若干个人原因,不得不暂时封笔。
向所有曾支持思澄的朋友说声谢谢并致以最深最真挚的歉意。
抱歉。谢谢。
外篇 1.从破鞋中创造英雄的标准程序
张志新是文革后曾经被极力鼓吹的“反左英雄”,不过在官方的宣传中,有两点是一直语焉不详或者说是羞于提及的。
其一是:“英雄”的一双儿女如今已是大洋彼岸的美国公民,这与宣传文字中张志新爱国爱党的光辉形象不能不说是一层暗影。而且张志新的这一双儿女似乎也很不愿提及自己的母亲是张志新,在填写各种表格时若非实在必要,否则大多是一句“幼年丧母”。这似乎说明作为母亲的张志新是并不那么令人尊敬的,文革后一些采访中提到的张志新的子女对母亲的那种冷漠和似乎有些恨意的态度未必真的全然是“文革”的灌输。
其二则是:张志新的私生活——用南方的俗语讲叫做烂货,用北方的俗话说叫做破鞋,用大学里通行的双关语叫做“公共汽车”。
明白点说:贬义的说法是相当淫乱,褒义的说法是非常“解放”。
仅就现在已经披露的一些资料,和张志新有婚外性交往的就已经包括了一位“文艺界人士”和一位“党校教员”,还有没有别的人——仍然只能是待考。
其中的“文艺界人士”是文革后最先鼓吹张志新的陈禹山披露同时也被张志新自己的供述所证实的,基本可以确信确有其人确有其事;而“党校教员”则是已经逃往海外的刘宾雁曾提及的。而且按照刘宾雁的说法,张志新和这位“党校教员”交往很久感情也很深,以至于张志新曾经把他的照片缝在自己的大衣领子里——也许是我没有经历过那么刻骨铭心的婚外爱情罢,我总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变态,因而刘宾雁所说的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也就只好先打个问号。
当然如果有刘宾雁先生的美眉fans对我的多疑表示不满,那么我很乐意作一些实际实验来验证这种程度的婚外恋是否可能,有意者请联系俺的妹儿——一笑。
这位“沈阳的文艺界人士”和张志新的不正当关系本来也不算太了不得,文革期间张志新也决非因此而入罪。要说有值得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在建国初期一向是“文艺宣传”并称的,宣传部算是“文艺界”的半个主管部门。因此作为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的张志新与这位“文艺界人士”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是否还会涉及到一些性和权力的交易即性腐败问题就值得关注。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张志新大概可以算是我们现在“包二爷”、“搂男蜜”的先进女生产力们的老前辈了。
当然这不算太大的问题,除非要写新中国腐败史或者那方面的“开放”史,否则不关注也无所谓。
然而问题在于张志新在文革后是被当作正气凛然的英雄来宣传的,而中国老百姓的观念——怎么说呢?我相信大家如果已经幼儿园毕业的话,那么多多少少是都会在自己身边找到若干这类“公共汽车”式的人物的,所以不妨自己揣摩揣摩:
你或许会觉得她的行为属于个人问题不必太在意,然而你愿不愿意讨这样的老婆?你是否可能对她衷心敬仰起来?
譬如木子美和卫慧,我相信不少人都会很乐意和动辄就“湿了”的她们进行一场某运动项目的友谊赛,然而要想对她们“爱戴”、“学习”起来,那恐怕就难得很了罢?
也正因为如此,文人们对“英雄”张志新的宣传也就不得不运用若干曲笔,编造若干谎言。
也就因此产生了若干“经典”。
其中最经典的我以为莫过于文革后最先鼓吹张志新的陈禹山对张志新“作风不好”的问题所做的辩解了。
这件事源起于1979年,当时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在北京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人说我姐姐“作风不好”?陈禹山当时避而未答。
直到20年后,陈禹山才“回忆”起了这件事:原来张志新的的确确“作风不好”。那位“沈阳的文艺界”人士就是此时被最终证实的。
然而也就在终于羞羞答答承认了“英雄”的确是个破鞋的同时,陈禹山也提出了绝对经典的“辩护”。
首先他提到了张志新受审讯时承认了婚外恋问题却对于“反革命言论”抵死不认——这本来很容易理解,因为“反革命言论”和“反革命罪”的最终确认相关而婚外恋说到底属于个人品德问题,中国法律除了军婚之外是没有“通奸罪”一说的。问题在于按照陈禹山的说法:张志新为自己的婚外性行为辩护的时候居然和焦裕禄联系上了:“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
真是一流的妙语:一方面定下了“道德过失”的界限,一方面既然“与焦裕禄相比”在“这方面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那么别的方面自然是可以和焦裕禄相比的了。
我这么说或许会被认为是捕风捉影文字狱什么的,然而我无法回避:这的确是文人们的惯技。比如说张志新和宝马贵妇苏绣文或者“著名人士”甫志高相比,“这方面”是否就不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了呢?当然还是有损的,只不过文人们是决不会如此比拟的罢了。
只不知这样的妙语是陈禹山的杰作还是对张志新原话的转述。若是张志新受审讯时的原话,那么张志新是实在太有政客资质了。
此后就是一连串精彩的文字组合拳:
紧随着“道德过失”之后的,自然是这小小的“道德过失”完全应该谅解甚至还更能体现“英雄”的光辉形象了。
按陈禹山的说法,他当年曾采访过张志新的丈夫曾真,了结到曾真“体弱多病”,于是乎“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何况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乎不仅“与张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相比,此点人性局限,仍是瑕不掩瑜,应该说无损于张志新作为一个真理斗士的高风亮节。”,而且“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是不是精彩绝伦?
第一步:限定张志新的行为属于“道德缺失”,并以焦裕禄作比,为此后的“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预作铺张。
第二步:由张志新丈夫曾真“体弱多病”“想见”“身体健康”的张志新因此“在夫妻性生活方面”“可能处于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于是乎“道德缺失”的责任也就有另外的人来承担了,某“英雄”于是清了白——顺便说一句,希望曾真同志会为自己的英雄妻子获得了如此精彩的“辩护”感到欣慰和愉悦。
第三步: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自然与“情投意合”的“艺术家”乱搞属于人性之本,“对爱情的自然追求”了。这一步极其重要,从限定“道德缺失”到找到了“责任归属”,终于开始“天性喜爱文艺”、“情投意合”了,是从辩护到颂扬的转折点。
第四步:为“英雄”本人作高调定性并最后淡化“道德缺失”。有了“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到最后的“瑕不掩瑜”的高调定性,那么“此点”“道德缺失”自然不值得一顾了。
第五步:最后从已经大大淡化的“道德缺失”中发掘出灿烂光辉,从此“缺失”优点化,“一个共产党员”再度有了灿烂的“光辉形象”:“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只是:究竟是谁把张志新当成过要把张志新当成“一个神”呢?
但无论如何,滥交和对家庭的不忠这“此点道德缺失”已经通过文人们精彩的文字组合拳“使”某英雄“更可亲可信可敬”了。
除了慨叹:在我们的文人那里,破鞋和英雄之间原来只有这五个步骤或者说五句话的咫尺之遥以外,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我不了解陈禹山这个人,也不清楚这么精彩的“五部曲”究竟是老人家有意而为之还是“妙手偶得”,不过就事论事,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颠倒黑白的标准程序。
以我们的另一位“时代英雄”宝马贵妇苏绣文为例,我们应该如何从她撞死卖葱农妇这件事中凸现英雄的光辉形象呢?
第一步:限定事件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苏绣文属于“道德疏失”。方法可以是让苏绣文“重读了”《一件衬衫》的课文之后,表示“与周恩来总理相比”,“她在这方面”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于是可以借苏绣文之口“坦率”一把了:“对这一道德疏失,她愿坦荡认错。”。
第二步:另找责任归属。比如可以“了解到”那个卖葱农妇脾气恶劣文化水平底下等等,所以在和苏绣文有争执的时候态度极度糟糕无赖,极度不文明以至于苏绣文难以抑制自己的怨愤等——甚至可以引用“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名言证明责任的确在卖葱农妇这个卑劣的“压迫者”;与此同时也可以“想见”这么没学问少教育的农妇反应一定很迟钝,所以在苏绣文开车轧过去想要小小的给她一点“警告”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躲避等等。
总之,关键就是:责任不属于“英雄”。
第三步:自然要开始转入颂扬程序。比如苏绣文受教育程度高“热爱文艺”等等等等,所以和现场附近的某交警队长什么的“情投意合”,因此在车祸之后,出于真挚的友谊什么的,交警队长等立刻出动赶来控制现场。或者同时也可以从苏绣文将车撞到了树上做做文章,慨叹为了避免人民更多的财产生命损失,苏绣文同志居然甘愿用自己贵重的宝马车去撞树实在是伟大的人格云云。
第四步:高调定性并淡化“道德疏失”。具体做法比如作出“理性”的评价:与苏绣文“伟大的人格”、“高尚的品质”或者更加上什么好母亲好妻子之类的“相比起来”,“此点道德疏失”自然“瑕不掩瑜”。
等等,等等,等等。
最后一步:当然是从苏绣文撞死农妇这件事中发掘出苏绣文同志更灿烂的光辉了。这一步陈禹山先生那句话堪称千古万能药:
“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件事公之于世,只会使苏绣文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我们在这里也仅能从对张志新的若干颂扬和辩护里找出一个”标准程序“,在具体运用这一程序作颠倒黑白从破鞋中创造英雄的伟大文字工作时,自然是需要广大文人群策群力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精神的。
相信广大知识分子能够比缺乏知识和教育的俺做的更好,继张志新之后再接再厉,将苏绣文拉甫志高拉李鸿章拉蒋介石拉陈水扁拉李登辉拉吕秀莲啦等等等等的广大破鞋统统打扮成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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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者:思澄
1.“冤狱”略述
如今回头再看张志新案,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张志新于1969年9月24日因现行反革命罪被正式逮捕,后因在狱中拒不认罪和一些后来被说成是“精神已经失常”的行为于1970年5月14日第一次被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当年8月又因辽宁省高院一处副处长高振忠的异议,经合议并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但是这份审判意见稿在上报之后再次引起争议,一种意见是张志新的罪行很确凿事实清晰应该要杀,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张志新主要是反革命宣传问题,尚无具体的破坏行为,因而应该轻判。两种意见最终由当时的辽宁省最高负责人同时是沈阳军区司令员的的陈锡联拍板,决定“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无期徒刑,入沈阳监狱劳动改造。
但是张志新显然属于那种“拒不认罪”、“顽固不化”的类型——至少从我们现在的宣传来看无疑是如此(这中间还有一个问题:她狱中的种种“顽强抗争”是否还贯穿于她从拟改判15年徒刑到陈锡联决定判无期这一期间。因为当时处死刑是相当大的一件事,一般是要省级领导来最终拍板才可以,与我们现在大大不同。所以如果在审判意见稿交省级单位重新审议期间张志新又有了宣传中的某些“顽强不屈”,那么肯定是个加重刑期的考虑因素。)。从她入狱开始就始终刺头的很,比如什么写歌写诗写文章大骂监狱长等等后来宣传中的“英雄行为”比比皆是。平心而论:此类人物能够安然服刑到1975年,确实可以说明文革期间的监狱恐怕比如今要人道许多。
最终在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结果张志新因此——是否仅仅因此则不得而知,反正现在的宣传中连这条也没有这还是我自己作右派时找到的,真伪难知——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于是1975年2月26日,经包括毛远新、蔡文林、苏×、魏××(我找到的资料原文如此,绝非有意为尊者讳。)等在内的辽宁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
顺便说一句,无论对文革看法如何,我确信文革在这一点上比我们伟大的改革时代做的好太多了。我万分希望我们的每一次死刑判决也都是经过至少省级的最高机构审查讨论之后再作出决定——自然了,如果我们的“人民公仆”实在忙不过来实在无法承担这么巨大的工作量,那就当我没说好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不过张志新倒也没有就这么死掉,因为沈阳监狱针对这份死刑决定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张志新已经有精神失常之嫌并据此于3月6日再次向上级机关报告要求复审。之后隔了差不多半个月(因为张志新关押在沈阳监狱,而沈阳就是辽宁省会、辽宁省委所在地,所以虽然主流宣传从未提及,不过按照常理来说,这半个月应该是相关机构针对张志新是否确实“精神失常”作调查的时期),于3月19日再次认定张志新的疯“是假象”。
这份批示后来被认定是邪恶的文革“造反派”们迫害得张志新——“连疯都没有权力”的一大罪状。可是话说回来:一名已经被最终定罪的死刑犯,在即将执行的前夕,还能由下级机关可以向高级的多的机构提出异议,而上级机关也就能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来再次调查——生活在民主法制时代的我,真的很羡慕张志新呢!
4月4日,按照我们主流宣传的说法:
“4月4日,当属于英雄的最后一个黎明来到时,管教员问志新:‘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志新坦然地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的观点至死不变!’这就是英雄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千古不朽的‘正气歌’。”
——这似乎印证了关于张志新“精神失常”“是假象”的文革谎言。俺估摸着,说不定写这种材料的家伙是个混进改革队伍的文革余孽。
然后,张志新被枪毙了。这也就是后来沸沸扬扬哄传的“敌人害怕了,颤抖了。害怕志新同志在刑场上继续揭露他们的罪行,竟毫无人性地切断了喉管,剥夺了她说话的权利。”的那次死刑。
以上即曾经被鼓吹到轰轰烈烈的美眉“英雄”张志新“殉难”的大概过程。
不过正如我们或者说我们伟大的主流宣传中的许许多多“反左英雄”一样,张志新也同样属于那种充满着“文学性”的人物。
一方面是连篇累牍的宣传文字中一旦抛除了煽情和疑点也就剩不下什么东西,另一方面不仅从其他渠道获得的一些张志新的的资料与宣传中所描绘的实在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而且连不同版本的主流宣传里,“张志新”也有着相当多而且相互矛盾的不同面目。
平心而论,张志新案留给我们的事实——教训——思考实在远不及它留给我们的困惑那么多。
首先说说张志新是何许人也。
张志新,女1930年12月5日出生,曾就读于河北师范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被捕前为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在查考张志新的履历时,我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张志新1950年原本就读于河北师范学院。这一年朝鲜战争爆发,以主流宣传的话语来说:张志新“相应号召党中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这当然是很煊赫很灿烂,想必无论提干入党都是很值得考虑的资历。而且20岁的英姿飒爽的志愿军女战士——也的确是很令人敬仰热爱,
不过这和她同年进入人民大学就读并留校工作的经历就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因为人民大学显然应该位于北京而非硝烟弥漫的朝鲜战场,张志新不可能一边在朝鲜打仗一边在人民大学的校园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么就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居然打到了北京——不过这也是很让人困惑的,历史上绝无记载,可能是被万恶的四人帮给抹杀了罢。
这必须要仔细的查对才有可能对的上卯:张志新的确“加入了”中国人民志愿军,不过就在加入的基本同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因此张志新被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而且学习两年之后,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的1952年,朝鲜战争还正打的如火如荼,而身为一名志愿军战士,并且是由部队“保送”到人民大学学习俄语的“急需”的“俄语翻译”张志新,不仅已经在千百里外的人民大学“留校工作”了,而且还和时任人民大学哲学系团委书记的曾真“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在大后方温暖的被窝里“抗美援朝”起来了。
这基本可以确定:张志新——用现在的话说叫做“上边有人”。一定是这样的。
50年代初的俄语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英语,而且由于教育还不普及的关系,就紧俏这一点来说,俄语比今天的英语还大有过之。而人民大学前身为延安公学,建国初号称“超级党校”,地位甚至胜过北大清华,自然更非张志新本来就读的河北师范可比。
张志新1950年参加人民志愿军自然可以说是“爱国”、“热血”;借着参军从河北师范草鸡变凤凰跳入了人民大学也可以说是“运气好”、“部队需要”;然而两年之后的1952年,朝鲜战场仍然打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一天都没上过战场连朝鲜的影子都没见过的“志愿军女战士”张志新却已经在人民大学“留校工作”了!而且“保送”并“急需”她的志愿军部队居然毫无怨言!这就无论如何不能以常理目之了。
张志新“上边有人”,而且是相当有影响的人士,并且不应该是她到了人民大学之后才认识的丈夫曾真。
这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这里又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张志新连河北师范都是在这位“有力人士”的关照下上的,那么这位“有力人士”就可能是张志新的世交长辈一类。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从后来张志新的一些作品来看还是有些水平的(如果不是我们后来的某些御用文人刻意伪造的话。),上河北师范这样的学校应该还是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自然毕竟已经有近20年的间隔,这只能是估计而非确信。
另一种可能就是张志新是在河北师范上学期间和这位“有力人士”“从彼此相识,发展到××××”以至于这位人士居然肯卖力借着参加志愿军的名义把张志新“保送”到人大去学俄语,并且在两年之后又干脆让张志新“留校工作”而且还让“保送”张志新的志愿军方面无话可说。
这位人士的能力显然是跨越军、政、学界的,确乎有力的很;或者,就不止一位“人士”。
不过,若张志新真的是在河北师范读书期间搞定这位/这些“人士”的话,那么多多少少罢,一些下半身的交易恐怕就很难免了。
毕竟,张志新就算再怎么出色,而且从照片上看也确乎不丑,但要凭空得到这样的大力关照也是太让人难以想象了。
从后来披露的张志新的一些私生活状况来看,这种可能性只怕是比较大的。
1955年,张志新和曾真在人大结婚;1957年,两人一同调赴沈阳,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
张志新育有一子一女。1969年张志新被捕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两姐弟间居然差到9岁,这也是很少见的。
因为若干个人原因,不得不暂时封笔。
向所有曾支持思澄的朋友说声谢谢并致以最深最真挚的歉意。
抱歉。谢谢。
外篇 1.从破鞋中创造英雄的标准程序
张志新是文革后曾经被极力鼓吹的“反左英雄”,不过在官方的宣传中,有两点是一直语焉不详或者说是羞于提及的。
其一是:“英雄”的一双儿女如今已是大洋彼岸的美国公民,这与宣传文字中张志新爱国爱党的光辉形象不能不说是一层暗影。而且张志新的这一双儿女似乎也很不愿提及自己的母亲是张志新,在填写各种表格时若非实在必要,否则大多是一句“幼年丧母”。这似乎说明作为母亲的张志新是并不那么令人尊敬的,文革后一些采访中提到的张志新的子女对母亲的那种冷漠和似乎有些恨意的态度未必真的全然是“文革”的灌输。
其二则是:张志新的私生活——用南方的俗语讲叫做烂货,用北方的俗话说叫做破鞋,用大学里通行的双关语叫做“公共汽车”。
明白点说:贬义的说法是相当淫乱,褒义的说法是非常“解放”。
仅就现在已经披露的一些资料,和张志新有婚外性交往的就已经包括了一位“文艺界人士”和一位“党校教员”,还有没有别的人——仍然只能是待考。
其中的“文艺界人士”是文革后最先鼓吹张志新的陈禹山披露同时也被张志新自己的供述所证实的,基本可以确信确有其人确有其事;而“党校教员”则是已经逃往海外的刘宾雁曾提及的。而且按照刘宾雁的说法,张志新和这位“党校教员”交往很久感情也很深,以至于张志新曾经把他的照片缝在自己的大衣领子里——也许是我没有经历过那么刻骨铭心的婚外爱情罢,我总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变态,因而刘宾雁所说的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也就只好先打个问号。
当然如果有刘宾雁先生的美眉fans对我的多疑表示不满,那么我很乐意作一些实际实验来验证这种程度的婚外恋是否可能,有意者请联系俺的妹儿——一笑。
这位“沈阳的文艺界人士”和张志新的不正当关系本来也不算太了不得,文革期间张志新也决非因此而入罪。要说有值得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在建国初期一向是“文艺宣传”并称的,宣传部算是“文艺界”的半个主管部门。因此作为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的张志新与这位“文艺界人士”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是否还会涉及到一些性和权力的交易即性腐败问题就值得关注。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张志新大概可以算是我们现在“包二爷”、“搂男蜜”的先进女生产力们的老前辈了。
当然这不算太大的问题,除非要写新中国腐败史或者那方面的“开放”史,否则不关注也无所谓。
然而问题在于张志新在文革后是被当作正气凛然的英雄来宣传的,而中国老百姓的观念——怎么说呢?我相信大家如果已经幼儿园毕业的话,那么多多少少是都会在自己身边找到若干这类“公共汽车”式的人物的,所以不妨自己揣摩揣摩:
你或许会觉得她的行为属于个人问题不必太在意,然而你愿不愿意讨这样的老婆?你是否可能对她衷心敬仰起来?
譬如木子美和卫慧,我相信不少人都会很乐意和动辄就“湿了”的她们进行一场某运动项目的友谊赛,然而要想对她们“爱戴”、“学习”起来,那恐怕就难得很了罢?
也正因为如此,文人们对“英雄”张志新的宣传也就不得不运用若干曲笔,编造若干谎言。
也就因此产生了若干“经典”。
其中最经典的我以为莫过于文革后最先鼓吹张志新的陈禹山对张志新“作风不好”的问题所做的辩解了。
这件事源起于1979年,当时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在北京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人说我姐姐“作风不好”?陈禹山当时避而未答。
直到20年后,陈禹山才“回忆”起了这件事:原来张志新的的确确“作风不好”。那位“沈阳的文艺界”人士就是此时被最终证实的。
然而也就在终于羞羞答答承认了“英雄”的确是个破鞋的同时,陈禹山也提出了绝对经典的“辩护”。
首先他提到了张志新受审讯时承认了婚外恋问题却对于“反革命言论”抵死不认——这本来很容易理解,因为“反革命言论”和“反革命罪”的最终确认相关而婚外恋说到底属于个人品德问题,中国法律除了军婚之外是没有“通奸罪”一说的。问题在于按照陈禹山的说法:张志新为自己的婚外性行为辩护的时候居然和焦裕禄联系上了:“在重看焦裕禄故事之后,同焦裕禄相比,她这方面有损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对这一道德过失,她愿坦荡认错。”
真是一流的妙语:一方面定下了“道德过失”的界限,一方面既然“与焦裕禄相比”在“这方面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那么别的方面自然是可以和焦裕禄相比的了。
我这么说或许会被认为是捕风捉影文字狱什么的,然而我无法回避:这的确是文人们的惯技。比如说张志新和宝马贵妇苏绣文或者“著名人士”甫志高相比,“这方面”是否就不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了呢?当然还是有损的,只不过文人们是决不会如此比拟的罢了。
只不知这样的妙语是陈禹山的杰作还是对张志新原话的转述。若是张志新受审讯时的原话,那么张志新是实在太有政客资质了。
此后就是一连串精彩的文字组合拳:
紧随着“道德过失”之后的,自然是这小小的“道德过失”完全应该谅解甚至还更能体现“英雄”的光辉形象了。
按陈禹山的说法,他当年曾采访过张志新的丈夫曾真,了结到曾真“体弱多病”,于是乎“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何况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乎不仅“与张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相比,此点人性局限,仍是瑕不掩瑜,应该说无损于张志新作为一个真理斗士的高风亮节。”,而且“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是不是精彩绝伦?
第一步:限定张志新的行为属于“道德缺失”,并以焦裕禄作比,为此后的“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预作铺张。
第二步:由张志新丈夫曾真“体弱多病”“想见”“身体健康”的张志新因此“在夫妻性生活方面”“可能处于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于是乎“道德缺失”的责任也就有另外的人来承担了,某“英雄”于是清了白——顺便说一句,希望曾真同志会为自己的英雄妻子获得了如此精彩的“辩护”感到欣慰和愉悦。
第三步:张志新“天性喜爱文艺”,自然与“情投意合”的“艺术家”乱搞属于人性之本,“对爱情的自然追求”了。这一步极其重要,从限定“道德缺失”到找到了“责任归属”,终于开始“天性喜爱文艺”、“情投意合”了,是从辩护到颂扬的转折点。
第四步:为“英雄”本人作高调定性并最后淡化“道德缺失”。有了“深刻的思想”、“卓绝的勇气”到最后的“瑕不掩瑜”的高调定性,那么“此点”“道德缺失”自然不值得一顾了。
第五步:最后从已经大大淡化的“道德缺失”中发掘出灿烂光辉,从此“缺失”优点化,“一个共产党员”再度有了灿烂的“光辉形象”:“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个隐密公之于世,只会使张志新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只是:究竟是谁把张志新当成过要把张志新当成“一个神”呢?
但无论如何,滥交和对家庭的不忠这“此点道德缺失”已经通过文人们精彩的文字组合拳“使”某英雄“更可亲可信可敬”了。
除了慨叹:在我们的文人那里,破鞋和英雄之间原来只有这五个步骤或者说五句话的咫尺之遥以外,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我不了解陈禹山这个人,也不清楚这么精彩的“五部曲”究竟是老人家有意而为之还是“妙手偶得”,不过就事论事,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颠倒黑白的标准程序。
以我们的另一位“时代英雄”宝马贵妇苏绣文为例,我们应该如何从她撞死卖葱农妇这件事中凸现英雄的光辉形象呢?
第一步:限定事件属于“一般交通事故”,苏绣文属于“道德疏失”。方法可以是让苏绣文“重读了”《一件衬衫》的课文之后,表示“与周恩来总理相比”,“她在这方面”有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于是可以借苏绣文之口“坦率”一把了:“对这一道德疏失,她愿坦荡认错。”。
第二步:另找责任归属。比如可以“了解到”那个卖葱农妇脾气恶劣文化水平底下等等,所以在和苏绣文有争执的时候态度极度糟糕无赖,极度不文明以至于苏绣文难以抑制自己的怨愤等——甚至可以引用“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名言证明责任的确在卖葱农妇这个卑劣的“压迫者”;与此同时也可以“想见”这么没学问少教育的农妇反应一定很迟钝,所以在苏绣文开车轧过去想要小小的给她一点“警告”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躲避等等。
总之,关键就是:责任不属于“英雄”。
第三步:自然要开始转入颂扬程序。比如苏绣文受教育程度高“热爱文艺”等等等等,所以和现场附近的某交警队长什么的“情投意合”,因此在车祸之后,出于真挚的友谊什么的,交警队长等立刻出动赶来控制现场。或者同时也可以从苏绣文将车撞到了树上做做文章,慨叹为了避免人民更多的财产生命损失,苏绣文同志居然甘愿用自己贵重的宝马车去撞树实在是伟大的人格云云。
第四步:高调定性并淡化“道德疏失”。具体做法比如作出“理性”的评价:与苏绣文“伟大的人格”、“高尚的品质”或者更加上什么好母亲好妻子之类的“相比起来”,“此点道德疏失”自然“瑕不掩瑜”。
等等,等等,等等。
最后一步:当然是从苏绣文撞死农妇这件事中发掘出苏绣文同志更灿烂的光辉了。这一步陈禹山先生那句话堪称千古万能药:
“任何伟人,任何英雄,总会有一些弱点与不足,今天把这件事公之于世,只会使苏绣文更可亲可信可敬,说明她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神。”。
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我们在这里也仅能从对张志新的若干颂扬和辩护里找出一个”标准程序“,在具体运用这一程序作颠倒黑白从破鞋中创造英雄的伟大文字工作时,自然是需要广大文人群策群力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精神的。
相信广大知识分子能够比缺乏知识和教育的俺做的更好,继张志新之后再接再厉,将苏绣文拉甫志高拉李鸿章拉蒋介石拉陈水扁拉李登辉拉吕秀莲啦等等等等的广大破鞋统统打扮成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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