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qianlong.com/thread-1334174-1-6.html
这个国家患了什么病?
文章提交者:菲力蒲斯
看的新闻太多了,堆到脑子里成了一滩浆糊。看过好久之后才能慢慢理出个头绪,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国家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昨晚从新浪上看到个快报:《苏州市民半夜遭数十男子拖出屋外/房子被强拆》。“55岁的徐水香怀抱着一只老母鸡,瘫坐在断壁残垣前喃喃自语。老人住在苏州 市吴中区郭巷街道,3月27日凌晨,几十名“身份不明”男子闯入家中将她和老伴拖出屋外,随后拆了房子。与徐水香同样遭遇的还有沈建方、陆素贞一家。被拆 的这两座房屋已列入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拆迁计划,但两家均未与郭巷街道拆迁办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子被拆,郭巷街道拆迁办表示不是他们干的,并不知情。 ”今天上午想再看看跟踪报道,结果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了。这则报道从新浪网上消失了!
我拷贝一下新浪网《社会与法》栏目的目录让读者们看看:
* 男子假冒海归人士诈骗女子钱财 (2008年3月30日 11:35)
* 15岁少女欲乞讨治病遭中年男子强奸 (2008年3月30日 11:22)
* 5旬知名作家嫖娼被抓(图) (2008年3月30日 04:59)
* 产妇遭误诊子宫被切除 医院被判承担60%责任 (2008年3月30日 04:21)
* 男子欠赌债杀死庄家全家被判死刑 (2008年3月30日 03:58)
* 律师开庭前疑被设局暴打(图) (2008年3月30日 03:32)
* 律师伪造判决诈骗亲戚救命钱 (2008年3月30日 03:32)
* 中年男子回家途中遭四人持刀抢劫 (2008年3月30日 02:52)
* 男子炒股亏百万去澳门赌场翻本再输20万 (2008年3月30日 02:52)
* 医院做剖腹产手术割断女婴手指遭索赔50万 (2008年3月30日 02:52)
* 缉毒警察被恶势力打成重伤生活无法自理(图) (2008年3月30日 02:16)
* 女子深夜被砍死在出租房 (2008年3月30日 02:10)
* 警方乔装送钱人救出人质 (2008年3月30日 01:53)
* 7旬老人在家疑被人用铁锤重创头部致死 (2008年3月30日 01:41)
* 毒枭为防被抓找替身代为住院 (2008年3月30日 01:33)
* 医生施行剖腹产手术时割断婴儿手指 (2008年3月30日 01:20)
* 丈夫不堪妻子奢华生活离婚胜诉 (2008年3月30日 01:18)
* 男子恋爱不成向女友身上泼汽油点燃 (2008年3月29日 13:36)
* 房主与小偷撕扯时跌下楼梯身亡 (2008年3月29日 13:33)
* 重型卡车撞死爷孙俩逃逸续:司机被擒获 (2008年3月29日 13:16)
* 村民私藏350斤黑火药发生爆炸数人死亡 (2008年3月29日 13:04)
* 男子偷渡出境20年涉嫌贩毒被遣返 (2008年3月29日 12:52)
* 保安冒充海关职员征婚诈骗被诉 (2008年3月29日 12:52)
* 五名男子身着警服偷盗机动车 (2008年3月29日 10:26)
* 冯小刚因代言楼盘被诉夸张宣传 (2008年3月29日 09:57)
* 女子炫耀自己有钱遭人杀害焚尸(图) (2008年3月29日 09:42)
* 3名男子刺死旅社老板娘4年后落网(图) (2008年3月29日 09:41)
* 男子伪造巨额存单抵债被判刑3年 (2008年3月29日 09:41)
* 团伙用冥币调包换真钱骗取10多万元(组图) (2008年3月29日 09:12)
* 犯罪团伙将假币存入自动存款机后提取真币 (2008年3月29日 07:47)
* 村民骗取征地补偿等300余万元被判无期 (2008年3月29日 07:06)
* 六旬老汉与持刀歹徒搏斗被刺死 (2008年3月29日 06:51)
* 保姆获取雇主密码将20万国债盗走 (2008年3月29日 06:51)
* 女孩遭继母泼油毁容续:为消除矛盾生母让步 (2008年3月29日 06:05)
* 男子冒充海关职员网上征婚骗钱 (2008年3月29日 05:05)
* 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女同学(图) (2008年3月29日 05:00)
* 无业人员谎称其为大老板行骗73万 (2008年3月29日 04:59)
* 盗车团伙偷车84辆主犯被判无期(图) (2008年3月29日 04:54)
* 货车司机不满扣车与数十防暴警察对峙(图) (2008年3月29日 04:27)
* 老汉20万元股票保证金遭盗提起诉券商 (2008年3月29日 04:27)
* 广东肇庆入室杀害6人灭门案被告二审翻供 (2008年3月29日 04:27)
* 广州中院重审许霆案有罪判决似成定局 (2008年3月29日 04:27)
* 歹徒抢劫遭遇警察伏击被击毙 (2008年3月29日 03:16)
* 女儿代母亲还赌债遭拘禁(图) (2008年3月29日 02:24)
* 女子与丈夫闹矛盾将油烧热浇3个儿子 (2008年3月29日 02:20)
* 男子拎斧头抢银行被保安储户制服 (2008年3月29日 02:08)
* 许霆案下周一将再审 可能当庭宣判 (2008年3月29日 02:08)
* 男子掐死陪酒小姐后将尸体扛出歌舞厅(图) (2008年3月28日 09:50)
* 男子情人节为讨女友欢心抢劫杀人(图) (2008年3月28日 09:15)
* 摩的司机撬盗副市长车牌勒索 (2008年3月28日 07:22)
我看新闻有80%的内容都是得自新浪,可以说新浪就是网络新闻大全。可是它非常“安静”地撤掉了这条肯定会引起巨大点击数量的新闻,杀人抢劫强奸嫖娼之类的吸引点击新闻倒是乐之不疲。原因自不必说了。(幸好现在其他网站还有这条新闻我还能引用到。http://news.eastday.com/s/20080329/u1a3498051.html东方新闻网)更早在一个月前,冰岛天后级歌星比约克在上海演出时公然喊出“西藏独立”的时候,我也曾经意外地注意到,新浪只报道了演出盛况,对此事一字未提。而这条新闻当时在其他网站已有报道。新浪新闻大概已经开始自居为某方面的喉舌了吧?私营企业有自己的运作苦衷,大家理解一下也就算了。
更奇怪地是《苏州市民半夜遭数十男子拖出屋外/房子被强拆》新闻中,明显非法强拆受益人郭巷街道拆迁办的说法“我们不知道”,目前似乎被警方接受了。没有 证据能证明强拆者是谁啊?!那么警方是不是应该立案调查,逮捕法办破坏他人房产的犯罪分子呢?这是后话,大家看着吧。
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了。有这么条新闻:《中国地震局状告开发商强拆观测台终审败诉》(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12/09/content_7219544.htm新华网)“2004年7月31日晚,太平庄地震台一夜之间被拆,中国地震局地研所起诉开发商顺天通房地产公司。...地研所表示,地震台被强拆前,顺天通公司已进行了拆迁测量评估,并多次和地研所协商拆迁,事后还在原址修建道路,这一证据链足以证明是顺天通公司拆了地震台。....一座国家级地震观测台被推倒后,北京天通苑的开发商顺天通公司在旧址上修建了一条大马路,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为此,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向开发商索赔50万元损失。7月10日,北京昌平法院认为地震局不能证明观测台是开发商推倒的,判决其一审败诉。”注意,国家地震局可是国家行政机 构,国家级地震观测台可是国有财产!国有财产尚且如此,私人,而且是小小的平头百姓的财产会当如何?假如中国实行的案例法,那么这一案件的终审判决就是 说:你家房子被人扒了?你找那个扒你房子的人啊!你主张就要你举证。你说就是受益人扒的?警方没看到证据,警方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
我所奇怪的是,这明明是一起极其恶性的刑事案件,为什么这么多机构、媒体、包括怀着强烈愤概心情报道此事的记者,都只是称它们为“强制拆迁事件”???假如是在一个私有财产权已经宪法明 令保护的国度,房主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其中包括使用枪支射杀一切敢于闯入者!十多年前美国发生的亚洲留学生在万圣节误入民宅被户主枪杀案, 户主最终判决无罪,这让整个亚洲感到不解。可是在今天看来,这恰恰是对公民最周到的保护。每一个人,天然地拥有免于遭受恐惧的权利、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权 利。而徐水香们却在三更半夜被人从自家床上拖起,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家房子被施工机械推平!
这是一个奇怪的国度!
电影《苹果》制片方通过媒体宣布,要状告国家广电局禁播《苹果》的行政行为违法,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相应的法律文 书,没人告知他们享有的申诉权利,也没人送达过最终处理决定文书。而从网上评论中,却能看到扑天盖地的谩骂和侮辱:“该禁,该封,演的好劣不说,内容太低 俗了,有辱中国人的人格......指路人:各为导演及各为文艺界的演员们,感谢你们精彩的表演与奉献,但请各位不要把你们的奉献,当成罪孽!也请问各位 什么叫艺术! 你们在往你们前辈与你们家人脸上增添可耻 !各位演员们也不要把你的愚昧当成荣誉.你们连人与动物都分不清.........该杀!.......中国人支持!”这些留言者成为网络评论的主体,也 许才能说明今天的中国是怎样一个奇怪的国度了,也才能说明为什么那么多的媒体、那么多的法律机构会有那么多令人费解的表现。
所幸还有这样的留言:
2008-03-29 12:00:47 新浪网友 IP:122.70.33.*:
看到大家的评论,作为法律人的我深感悲哀。按照新闻中的说法,广电总局不下达行政处罚书就把内容发表在网上,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申诉辩解的权利。法院即不 立案,也不下达不予受理的裁定,违法。各位朋友,如果有一天,你在家中坐着,突然收到一张公安局的拘留通知,然后就把你抓走送进了监狱,而你还不知道为什 么。这时你什么感觉?你也觉得人民群众支持警方的做法么?不要以法盲为自豪了。
奥运来临,盛世太平。令人陶醉的新闻报道如火如荼。可是这个国家其实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胡锦涛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人民日报》2007年11月29日
2008-03-30
这个国家患了什么病?
文章提交者:菲力蒲斯
看的新闻太多了,堆到脑子里成了一滩浆糊。看过好久之后才能慢慢理出个头绪,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个国家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昨晚从新浪上看到个快报:《苏州市民半夜遭数十男子拖出屋外/房子被强拆》。“55岁的徐水香怀抱着一只老母鸡,瘫坐在断壁残垣前喃喃自语。老人住在苏州 市吴中区郭巷街道,3月27日凌晨,几十名“身份不明”男子闯入家中将她和老伴拖出屋外,随后拆了房子。与徐水香同样遭遇的还有沈建方、陆素贞一家。被拆 的这两座房屋已列入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拆迁计划,但两家均未与郭巷街道拆迁办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子被拆,郭巷街道拆迁办表示不是他们干的,并不知情。 ”今天上午想再看看跟踪报道,结果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了。这则报道从新浪网上消失了!
我拷贝一下新浪网《社会与法》栏目的目录让读者们看看:
* 男子假冒海归人士诈骗女子钱财 (2008年3月30日 11:35)
* 15岁少女欲乞讨治病遭中年男子强奸 (2008年3月30日 11:22)
* 5旬知名作家嫖娼被抓(图) (2008年3月30日 04:59)
* 产妇遭误诊子宫被切除 医院被判承担60%责任 (2008年3月30日 04:21)
* 男子欠赌债杀死庄家全家被判死刑 (2008年3月30日 03:58)
* 律师开庭前疑被设局暴打(图) (2008年3月30日 03:32)
* 律师伪造判决诈骗亲戚救命钱 (2008年3月30日 03:32)
* 中年男子回家途中遭四人持刀抢劫 (2008年3月30日 02:52)
* 男子炒股亏百万去澳门赌场翻本再输20万 (2008年3月30日 02:52)
* 医院做剖腹产手术割断女婴手指遭索赔50万 (2008年3月30日 02:52)
* 缉毒警察被恶势力打成重伤生活无法自理(图) (2008年3月30日 02:16)
* 女子深夜被砍死在出租房 (2008年3月30日 02:10)
* 警方乔装送钱人救出人质 (2008年3月30日 01:53)
* 7旬老人在家疑被人用铁锤重创头部致死 (2008年3月30日 01:41)
* 毒枭为防被抓找替身代为住院 (2008年3月30日 01:33)
* 医生施行剖腹产手术时割断婴儿手指 (2008年3月30日 01:20)
* 丈夫不堪妻子奢华生活离婚胜诉 (2008年3月30日 01:18)
* 男子恋爱不成向女友身上泼汽油点燃 (2008年3月29日 13:36)
* 房主与小偷撕扯时跌下楼梯身亡 (2008年3月29日 13:33)
* 重型卡车撞死爷孙俩逃逸续:司机被擒获 (2008年3月29日 13:16)
* 村民私藏350斤黑火药发生爆炸数人死亡 (2008年3月29日 13:04)
* 男子偷渡出境20年涉嫌贩毒被遣返 (2008年3月29日 12:52)
* 保安冒充海关职员征婚诈骗被诉 (2008年3月29日 12:52)
* 五名男子身着警服偷盗机动车 (2008年3月29日 10:26)
* 冯小刚因代言楼盘被诉夸张宣传 (2008年3月29日 09:57)
* 女子炫耀自己有钱遭人杀害焚尸(图) (2008年3月29日 09:42)
* 3名男子刺死旅社老板娘4年后落网(图) (2008年3月29日 09:41)
* 男子伪造巨额存单抵债被判刑3年 (2008年3月29日 09:41)
* 团伙用冥币调包换真钱骗取10多万元(组图) (2008年3月29日 09:12)
* 犯罪团伙将假币存入自动存款机后提取真币 (2008年3月29日 07:47)
* 村民骗取征地补偿等300余万元被判无期 (2008年3月29日 07:06)
* 六旬老汉与持刀歹徒搏斗被刺死 (2008年3月29日 06:51)
* 保姆获取雇主密码将20万国债盗走 (2008年3月29日 06:51)
* 女孩遭继母泼油毁容续:为消除矛盾生母让步 (2008年3月29日 06:05)
* 男子冒充海关职员网上征婚骗钱 (2008年3月29日 05:05)
* 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女同学(图) (2008年3月29日 05:00)
* 无业人员谎称其为大老板行骗73万 (2008年3月29日 04:59)
* 盗车团伙偷车84辆主犯被判无期(图) (2008年3月29日 04:54)
* 货车司机不满扣车与数十防暴警察对峙(图) (2008年3月29日 04:27)
* 老汉20万元股票保证金遭盗提起诉券商 (2008年3月29日 04:27)
* 广东肇庆入室杀害6人灭门案被告二审翻供 (2008年3月29日 04:27)
* 广州中院重审许霆案有罪判决似成定局 (2008年3月29日 04:27)
* 歹徒抢劫遭遇警察伏击被击毙 (2008年3月29日 03:16)
* 女儿代母亲还赌债遭拘禁(图) (2008年3月29日 02:24)
* 女子与丈夫闹矛盾将油烧热浇3个儿子 (2008年3月29日 02:20)
* 男子拎斧头抢银行被保安储户制服 (2008年3月29日 02:08)
* 许霆案下周一将再审 可能当庭宣判 (2008年3月29日 02:08)
* 男子掐死陪酒小姐后将尸体扛出歌舞厅(图) (2008年3月28日 09:50)
* 男子情人节为讨女友欢心抢劫杀人(图) (2008年3月28日 09:15)
* 摩的司机撬盗副市长车牌勒索 (2008年3月28日 07:22)
我看新闻有80%的内容都是得自新浪,可以说新浪就是网络新闻大全。可是它非常“安静”地撤掉了这条肯定会引起巨大点击数量的新闻,杀人抢劫强奸嫖娼之类的吸引点击新闻倒是乐之不疲。原因自不必说了。(幸好现在其他网站还有这条新闻我还能引用到。http://news.eastday.com/s/20080329/u1a3498051.html东方新闻网)更早在一个月前,冰岛天后级歌星比约克在上海演出时公然喊出“西藏独立”的时候,我也曾经意外地注意到,新浪只报道了演出盛况,对此事一字未提。而这条新闻当时在其他网站已有报道。新浪新闻大概已经开始自居为某方面的喉舌了吧?私营企业有自己的运作苦衷,大家理解一下也就算了。
更奇怪地是《苏州市民半夜遭数十男子拖出屋外/房子被强拆》新闻中,明显非法强拆受益人郭巷街道拆迁办的说法“我们不知道”,目前似乎被警方接受了。没有 证据能证明强拆者是谁啊?!那么警方是不是应该立案调查,逮捕法办破坏他人房产的犯罪分子呢?这是后话,大家看着吧。
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了。有这么条新闻:《中国地震局状告开发商强拆观测台终审败诉》(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12/09/content_7219544.htm新华网)“2004年7月31日晚,太平庄地震台一夜之间被拆,中国地震局地研所起诉开发商顺天通房地产公司。...地研所表示,地震台被强拆前,顺天通公司已进行了拆迁测量评估,并多次和地研所协商拆迁,事后还在原址修建道路,这一证据链足以证明是顺天通公司拆了地震台。....一座国家级地震观测台被推倒后,北京天通苑的开发商顺天通公司在旧址上修建了一条大马路,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为此,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向开发商索赔50万元损失。7月10日,北京昌平法院认为地震局不能证明观测台是开发商推倒的,判决其一审败诉。”注意,国家地震局可是国家行政机 构,国家级地震观测台可是国有财产!国有财产尚且如此,私人,而且是小小的平头百姓的财产会当如何?假如中国实行的案例法,那么这一案件的终审判决就是 说:你家房子被人扒了?你找那个扒你房子的人啊!你主张就要你举证。你说就是受益人扒的?警方没看到证据,警方也没有找到相关证据........
我所奇怪的是,这明明是一起极其恶性的刑事案件,为什么这么多机构、媒体、包括怀着强烈愤概心情报道此事的记者,都只是称它们为“强制拆迁事件”???假如是在一个私有财产权已经宪法明 令保护的国度,房主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其中包括使用枪支射杀一切敢于闯入者!十多年前美国发生的亚洲留学生在万圣节误入民宅被户主枪杀案, 户主最终判决无罪,这让整个亚洲感到不解。可是在今天看来,这恰恰是对公民最周到的保护。每一个人,天然地拥有免于遭受恐惧的权利、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权 利。而徐水香们却在三更半夜被人从自家床上拖起,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家房子被施工机械推平!
这是一个奇怪的国度!
电影《苹果》制片方通过媒体宣布,要状告国家广电局禁播《苹果》的行政行为违法,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相应的法律文 书,没人告知他们享有的申诉权利,也没人送达过最终处理决定文书。而从网上评论中,却能看到扑天盖地的谩骂和侮辱:“该禁,该封,演的好劣不说,内容太低 俗了,有辱中国人的人格......指路人:各为导演及各为文艺界的演员们,感谢你们精彩的表演与奉献,但请各位不要把你们的奉献,当成罪孽!也请问各位 什么叫艺术! 你们在往你们前辈与你们家人脸上增添可耻 !各位演员们也不要把你的愚昧当成荣誉.你们连人与动物都分不清.........该杀!.......中国人支持!”这些留言者成为网络评论的主体,也 许才能说明今天的中国是怎样一个奇怪的国度了,也才能说明为什么那么多的媒体、那么多的法律机构会有那么多令人费解的表现。
所幸还有这样的留言:
2008-03-29 12:00:47 新浪网友 IP:122.70.33.*:
看到大家的评论,作为法律人的我深感悲哀。按照新闻中的说法,广电总局不下达行政处罚书就把内容发表在网上,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申诉辩解的权利。法院即不 立案,也不下达不予受理的裁定,违法。各位朋友,如果有一天,你在家中坐着,突然收到一张公安局的拘留通知,然后就把你抓走送进了监狱,而你还不知道为什 么。这时你什么感觉?你也觉得人民群众支持警方的做法么?不要以法盲为自豪了。
奥运来临,盛世太平。令人陶醉的新闻报道如火如荼。可是这个国家其实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胡锦涛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人民日报》2007年11月29日
200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