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是TN的配偶或子女.
TN 簽證
TN簽証是美國﹑加拿大與墨西哥簽訂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所形成的一個嘉惠加拿大及墨西哥籍人士的一種簽證。在NAFTA的要求下﹐美國政府必須對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公民在來美工作的問題上給予適當的便利。
對加拿大公民而言﹐申請TN短期工作簽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入境美國時,向美國海關官員提出TN的申請﹐另一個種則是由美國的顧主在美國向移民局提出申請。如果顧主在美國提出申請,此申請必須在申請人準備入境之前30天提出﹐並由申請人攜帶批准書進入美國。
如果申請人在入境時在關口提出TN簽証的申請﹐申請人則必須親自在邊界或在加拿大境內飛機場的美國檢查站提出申請。在入境申請時,美國的顧主不須出面,但是申請表上必須有顧主的簽名。申請人可以和邊境美國海關預約入境及TN申請的時間。
如果申請人是在加拿大的機場向美國官員提出申請﹐申請人最好提早到機場進行TN簽證手續﹐由於美國海關不保證在飛機起飛之前完成申請審理﹐所以提早 到機場並給予海關充足的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申請人除了證明其加拿大公民身份外﹐海關人員還會詢問申請人一些關於顧主﹑工作及申請人本身學經驗等相關的問題。
由於每一個工作的要求不同﹐所以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之前最好確定自己符合這項工作的要求。此外﹐並非每一個邊境海關都受理TN簽証的申請,申請人最好在到達關口之前確定此關口有處理TN簽証的服務。
TN簽證的優點:
1。可以在邊境直接辦理﹐不須經由移民局批准﹐批准的速度快﹔
2。TN 簽證沒有6年期限﹐若是某加拿大公民已經用了H-1或L-1的期限﹐可以直接轉TN 簽證﹐不需到 海外住1年;
3。 TN 簽證沒有名額限制﹐不受限於H-1B 名額的限制;
4。 每年進出美加邊境超過3次以上的TN﹐可以利用INSPASS方便進出。
TN簽證的缺點:
1。申請人一定要維持非移民意圖。
2。TN 簽證一年有效﹐每年必須提出新的TN 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