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报: 官方封锁瓮安骚动网上消息,网民狂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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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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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报

新华社29日晨就事件发布新闻稿后,内地新浪、网易等多个大型网站均有转载消息,但相关新闻的讨论区被封,其他网上大部分讨论区亦主动删去网民上载的留言、现场照片及视频影片。仅官方新华网讨论区仍然保留,成为网民集中讨论事件的空间。

至29日晚九时许,新华网讨论区已有逾二千条留言,超过二十万次点击阅览,绝大部分网民均严厉抨击当局的处理手法,并且对官方的指控深感怀疑。亦有网民表示,点击率说明了人民判断是非是向往正义的。

有网民坦言,既然公安厅长已亲自坐镇,何不与群众代表座谈,再电视直播。事发时没有媒体跟踪报道,让公众以为在暗箱操作,老百姓认为党、政府、媒体都靠不住,于是采取暴力,闹大了中央才会介入。政府在处理上一定要宽容,不然又会大失民心。

对政府陷信任危机

对于新华社的说法,不少网民均采取怀疑态度,认为又是一宗官逼民反的事件,对死者的遭遇深表同情。

有人甚至与“华南虎事件”相提并论,认为对政府的信任已陷入危机,强烈要求知道真相。

不过,也有人赞誉新华网能够开放予网民公开讨论,但强调要是有人将帖封了,“人民一定会跟他翻脸!”

县委职员拒透露内情

今次是内地近年较大规模的一次群众事件,瓮安县委宣传部门证实,28日的民众骚动致县政府大楼损毁严重,其中一、二楼的大部分玻璃碎裂,到处有火烧痕。多个部门需易地办公,职员忙于抢救险被烧毁的文件。惟对事件内情,却噤若寒蝉。

大楼遭严重破坏

瓮安县委宣传部一名女职员昨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访问时透露,目前市面情况已转趋平静,县政府大楼及公安局周边已实施戒严,并且有大批武警驻守,防范滋事分子再闹事。目前省政府已派人到县内处理事件,县政府人员则需取消休假。

该名女职员又证实,示威者推翻多辆公安车辆并纵火焚烧,而政府大楼被破坏严重,一、二楼被示威者大肆捣乱,大量破璃碎裂,档案文件亦险遭破坏,职员需紧急抢救转移。由于多个部门的办公室被破坏,两个楼层的职员需易地办公。
 
执政党官方对“李树芬事件”的网络控制符合“引导网络舆论”的操作要求。

作者: 小元

其一。这不是件好事儿。但在当前形势下也并不是一件太坏的事儿,倒有可能变好事。

其二。封而不死。不杀绝,给网民留个小小的出气口。但也不能留大。要把矛盾从“社会普遍性质”引导到“局部地方贪官”问题上去。

其三。中央是好的。地方官是坏的。网评员们在义愤填膺后统一口径:希望胡温从严制吏。

其四。坏事儿如何变好事?把网民焦点从“东海卖国”引导到“地方肃贪”上去,从“胡温中央”引导到“无良贪官”上去。网评员们也可以和网友们人神共愤一把,不用象前两天那样费了死劲儿大忽悠还忽悠不过去,现在工作好做多了嘛。“东海卖国”那一贴五毛拿的多辛苦啊。还里外不是人的。李树芬这五毛拿的简直太轻松了。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其五。网络舆论引导操作的理论基础:网友对同一热点的持续关注不会超过二十天。这是执政党组织有关专家对网络深入研究的成果。所以转移热点很容易,只要在上一热点发生大约两周后开始抄下一个热点,网友的注意力就会被成功转移。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其六。这次“东海事件”好象有点不太对劲儿,愈抄愈烈,网友情绪愈烧愈旺。看来两周肯定是挡不住啊。可别最后搞成个“火烧赵家楼”什么的。整出个啥子才能转移热点呢?

其七。谢天谢地,就在要两周的时侯,“李树芬之死”被捅出来了。谢谢李树芬,你是网评员们的大救星。你以你的死,换得了网评员们在网上幸福时光。什么叫舍己为人?这就是啊!

其八。坏事终于变成了好事。

其九。看我们的网评员们在两周后如何对“李树芬之死”进行引导吧。




胡锦涛就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5点意见
2008年06月21日 新华网​

  “同网友们一起在网上交流感到非常高兴”

胡锦涛与网友交流
  胡锦涛十分关心互联网的发展,他特地来到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网,看望网站工作人员。经过11年的发展,人民网已成为最大的中文和多语种新闻网站之一,每天页面访问量达1亿人次左右。
  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栏目工作平台,胡锦涛俯下身子,仔细浏览网页内容,向编辑详细了解栏目设计、网页点击率和网民反映等情况。得知这个栏目现在每天页面访问量达300万人次,总书记十分高兴,勉励大家继续努力,把这个栏目办得更好。
  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是一个大型综合性网络社区,在网民中影响很大。总书记将通过“强国论坛”同网友在线交流的消息在网上发布后,网友们争相在论坛里发帖,向总书记问好,向总书记提问。
  当胡锦涛来到“强国论坛”工作平台,这里随即开始了视频直播。首先,总书记对广大网民说:“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有机会在网上和大家交流,我感到非常高兴。我要借此机会,向网民朋友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总书记,您平时上网吗?”一个网友问道。
  “虽然我平时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每天都上网,但我还是抽时间尽量上网。我特别要讲的是,人民网‘强国论坛’是我上网必选的网站之一。”
  亲切、坦诚的话语,拉近了总书记与网民们的距离。网上提问更热烈了。
  “总书记,平时您上网都看些什么内容?”
  “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
  “总书记,网友们在网上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您能看到吗?”
  “网友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集中人民群众智慧。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胡锦涛说。
  在同网民告别时,总书记说:“因为时间关系,今天不可能和网友们作更多的交流。但是网友们在网上发给我的一些帖子,我会认真地去阅读、去研究。”
  视频直播结束后,网站工作人员激动地围拢到总书记身边。胡锦涛对大家说:“人民网创办10多年来,大力宣传党的主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热情服务广大网民,发挥了独特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希望同志们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把人民网办得更好,使人民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总书记来到人民网并同网民在线交流,在广大网友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四面八方的跟帖纷至沓来……
  “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
  考察结束时,胡锦涛同人民日报社编委会全体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编辑记者代表进行了座谈。
  人民日报社社长张研农汇报了报社工作情况,卢新宁、王慧敏、胡锡进等一线编辑记者代表先后发言。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信息传递和获取越来越快捷,新闻舆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胡锦涛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新闻宣传工作在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闻战线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胡锦涛在讲话中着重就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讲了5点意见:
  ——必须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把坚持正确导向放在新闻宣传工作的首位,更加自觉主动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新闻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多报道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多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多宣传人民群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激励全体人民信心百倍地创造美好生活。
  ——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
  ——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要从社会舆论多层次的实际出发,把握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新趋势,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
  ——必须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引导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业务本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新闻宣传队伍,培养造就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
  最后,胡锦涛衷心希望人民日报的同志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加倍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团结和谐,进一步把人民日报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等随同考察。
 
贵州瓮安县政府遭围攻系黑恶势力插手 胡锦涛已作批示

2008-06-30 17:25 贵州日报

6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专程赶到瓮安县,现场指挥“6-28”事件处置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群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崔亚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玉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一同前往。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武警总队政委张生枝参加。

上午11时许,石宗源书记一到瓮安县就立即赶到“6-28”事件现场察看;直接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12时许,石宗源书记离开现场立即组织召开黔南州、瓮安县有关领导干部会议,听取有关“6-28”事件处置情况汇报;召集瓮安县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学校校长和县教育局长听取情况汇报;邀请瓮安县23个乡镇5个社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0多位同志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对“6-28”事件感到痛心疾首,认为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瓮安县乃至全省的形象,破坏了瓮安县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破坏了全县和全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纷纷要求党委和政府要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当晚7时许,刚刚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结束的石宗源书记,又在县城所在地的雍阳镇,组织召开有老干部、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中学生及教师等现场目击者参加的群众座谈会。

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情节恶劣,破坏严重,造成了极大的财产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武警总部司令员吴双战作出批示,并派人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省委、省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稳定放在第一位,连夜派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组成一线指挥部。29日又派出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为组长的省工作组,到瓮安指导、督促、监督相关工作。在处置过程中,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保持了最大的忍耐和克制,采取了多种稳妥有力的措施,尤其是武警部队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迅速控制了事态,整个过程中没有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更没有死一个人,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大局已恢复稳定,处置过程是克制和有效的。

石宗源指出,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是高度重视、努力工作的。县人大、县政协也积极派出干部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说服工作,工作是有成效的。虽然目前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其中,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说明事实,稳定人心,是从根本上平息事态,维护大局稳定、努力推动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要充分发挥自身人熟地熟的优势,发挥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紧开展工作,分片包干,承包到户,以事实真相说服群众,以稳定大局教育群众,以一人一户、一村一乡的稳定确保全县的稳定。

石宗源强调,长期以来,瓮安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地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诚实践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空喊口号,要落实到行动上,要以人为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要继续提高领导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要做好当前的维稳工作,又要做好“6-28”事件的善后工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旁观协同者,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组织、策划和施暴者,要重拳出击,绝不能手软,努力建设一个平安的瓮安、平安的黔南州、平安的贵州。

石宗源强调,“6-28”事件的发生,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维护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尤其是在我省“两欠”省情下,各方面的不利因素多,稳定来之不易,稳定更加宝贵。我们要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团结一致,振奋精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瓮安群众愤怒谴责打砸抢烧不法分子

  金黔在线讯 瓮安“6·28”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在瓮安县城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广大群众对一小撮不法分子肆意践踏法律,冲击国家机关,烧毁、损坏公共财物,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深恶痛绝。

  6月30日,记者在瓮安县城采访了部分群众和公安民警,他们向记者表达了心声。

  在瓮安县城兴隆大道上做服装生意的个体商户游虎告诉记者,平时他每天的营业额都比较可观,6月28日,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他看到一些人拿起管制刀具在街上横冲直闯,担心发生意外,不得不关门停业。两天时间,他的营业额损失达3000至5000元。游虎说,希望事态尽快平息,能安居乐业,正常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

  家住金龙社区的王桂林对28日发生的事件还记忆犹新。他说他亲眼看到那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花钵、石头往公安局里面砸,放火烧警车和民用车,现场实在令人震惊。他说,事发现场人员很杂,有学生模样的,也有一些社会青年,还有一些外来打工人员,他们的行动看上去很有程序,感觉是有组织的。

  采访中,记者见到了两位“6·28”事件时正在公安局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他们是瓮安县公安局巡逻大队大队长黄成和瓮安县公安局巡逻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张奎。两位民警告诉记者,“6·28”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和30多位民警开始守卫在公安局大门口,手上没有任何防卫工具,不法分子用铁棍、木棒打他们,用花钵、石块砸他们,几乎所有的民警受伤。为了安全,他们只好退到公安局大厅,不法分子又把公安局大厅的玻璃门窗砸烂,焚烧外面的车辆,放火烧公安局大楼,民警退守二楼,他们又冲进大厅,把外面的车子抬进大厅焚烧,被烈火和浓烟包围的民警被迫再退到三楼,不法分子又冲上二楼,还想往三楼冲,民警冒着生命危险死守在三楼楼梯口,不法分子冲了四次没成功,于是又加紧放火焚烧大楼。陈明兰和聂俊两个女民警被浓烟呛得几乎晕倒,用餐巾纸沾水捂住嘴爬到七楼才得以脱险。许多民警把衣服打湿水捂住口鼻,坚守在楼梯口。民警蔡磊头部被闹事者打伤,伤势很重,一名群众从后门背着他出去抢救,刚一出门,就被闹事者围攻追打。公安民警从28日4点过钟一直坚守到29日凌晨1时许,武警部队赶到,才得以脱险。

  两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打、砸、抢、烧分子,经他们现场观察发现,其中不少人曾经是公安机关打击过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吸毒人员。

作者: 贵州日报记者 罗华山 陈治宽 李勇  编辑: 李茂
 
这比较恶毒:"两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打、砸、抢、烧分子,经他们现场观察发现,其中不少人曾经是公安机关打击过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吸毒人员。"

和45后的报纸宣传一样。当年也愤怒声讨-小平头之类的
 
贵州黔南通报瓮安事件 要求各机关一把手看好门

2008年07月01日 14:07贵州黔南广播网【 】 【打印

贵州黔南广播网2008年7月1日消息(韦忠益)报道:7月1日上午,中共黔南州委召开常委工作会议,州委书记吴廷述瓮安县“6.28”事件进行工作布署。州领导吴秀全、杨启义、夏庆丰、张宪民、杨云、丁匀、彭旭和州直主要部门领导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吴廷述书记通报了瓮安县“6.28”事件的真相。并对这次事件中一些单位和部门表现不力的情况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就瓮安县“6.28”事件的处置,吴廷述要求州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各级各部门领导作出的重要指示;州直各部门要围绕瓮安“6.28”事件及时迅速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客观真实地做好新闻舆论宣传报道;检察机关要加强督职检查工作。吴廷述强调,全州上下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要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机关部门要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在这段时间,第一把手不能离岗,要坚守岗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吴廷述指出,这次瓮安县“6.28”事件的肇事者多为未成年人参与,幕后有不法分子指使。因此,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机关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力度,同时要在全州范围内立即开展打黑除恶的严打活动。最后,吴廷述进一步要求,瓮安“6.28”事件造成的损失实在令人痛心,各机关部门要接受瓮安“6.28”事件的深刻教训,结合自己的工作,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贵州省委书记赴瓮安指挥6.28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2008年07月01日 09:22贵州日报【 】 【打印

石宗源到瓮安现场指挥“6.28”事件处置工作时强调
做好“6.28”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处理好维护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核心提示:6月30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专程赶到瓮安县,现场指挥“6.28”事件处置工作。石宗源指出,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金黔在线讯 6月3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专程赶到瓮安县,现场指挥“6.28”事件处置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群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崔亚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玉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一同前往。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武警总队政委张生枝参加。

上午11时许,石宗源书记一到瓮安县就立即赶到“6.28”事件现场察看;直接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12时许,石宗源书记离开现场立即组织召开黔南州、瓮安县有关领导干部会议,听取有关“6.28”事件处置情况汇报;召集瓮安县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学校校长和县教育局长听取情况汇报;邀请瓮安县23个乡镇5个社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0多位同志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对“6.28”事件感到痛心疾首,认为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瓮安县乃至全省的形象,破坏了瓮安县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破坏了全县和全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纷纷要求党委和政府要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当晚7时许,刚刚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结束的石宗源书记,又在县城所在地的雍阳镇,组织召开有老干部、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中学生及教师等现场目击者参加的群众座谈会。

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情节恶劣,破坏严重,造成了极大的财产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多次打电话到前线直接指挥;武警总部司令员吴双战作出批示,并派人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省委、省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稳定放在第一位,连夜派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组成一线指挥部。29日又派出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为组长的省工作组,到瓮安指导、督促、监督相关工作。在处置过程中,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保持了最大的忍耐和克制,采取了多种稳妥有力的措施,尤其是武警部队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迅速控制了事态,整个过程中没有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更没有死一个人,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大局已恢复稳定,处置过程是克制和有效的。

石宗源指出,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是高度重视、努力工作的。县人大、县政协也积极派出干部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说服工作,工作是有成效的。虽然目前事态已得到基本控制,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其中,向全县广大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说明事实,稳定人心,是从根本上平息事态,维护大局稳定、努力推动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要充分发挥自身人熟地熟的优势,发挥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紧开展工作,分片包干,承包到户,以事实真相说服群众,以稳定大局教育群众,以一人一户、一村一乡的稳定确保全县的稳定。

石宗源强调,长期以来,瓮安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地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诚实践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空喊口号,要落实到行动上,要以人为本,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关系。要继续提高领导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要做好当前的维稳工作,又要做好“6.28”事件的善后工作。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旁观协同者,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组织、策划和施暴者,要重拳出击,绝不能手软,努力建设一个平安的瓮安、平安的黔南州、平安的贵州。

石宗源强调,“6.28”事件的发生,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维护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尤其是在我省“两欠”省情下,各方面的不利因素多,稳定来之不易,稳定更加宝贵。我们要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团结一致,振奋精神,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张鸣:瓮安群体性事件与信息公开

2008年07月01日 15:03金羊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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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论坛)​
作者: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这两天,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应该说,群体性事件跟流长飞短的小道消息是孪生兄弟,从古至今,只要出事了,多半流言也就出世了。最后传播的结果,都会越来越离谱。但离谱也有一个方向,如果在一个地方,很多的事件发生,都被引向政府,那么,说明当地政府跟民众的关系,或者说官民、干群关系,肯定有问题。

比如说,现在许多突发性群体事件,都围绕着一个非常相似也非常古老的主题——官员及其家人亲友欺压百姓,甚至逼死人命,警察和司法处理不公。当然,具体的某个事件,是否这样,另当别论,但类似的事情肯定此前应该是有的,即便没有到非常恶劣的程度,但官员的家人依权仗势的事,绝非一地一人的个别现象。

当下的中国,实现政府行为的制度化,法制化,限制官员的特权,使官员,包括警察司法部门行为的公开化,程序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把最终消除今天这种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期望,寄托在未来的政府改革上,但火烧眉毛顾眼前,眼前这样的事件,如何应付,是考验地方政府的最大难题。

事实上,类似事件的发生,政府方面若想加以控制和平息,可用的资源还是很多的。但事件之所以动辄闹大,造成恶劣的影响,跟政府方面的处置不当有密切关系。不当之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不当之二,也是相当关键的,是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让记者进入,不许消息外传。当今之世,凡是突发群体事件最后闹到不可收拾的,多半跟后者有关。

应该说,这种封锁消息,内部处理的事件处理方式,在信息不发达,而且组织和政府对社会能够全方位控制的年代,还是适用的,是可以把事件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不至于造成整体的震荡,保全政府的脸面。但是,在资讯和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严格上讲,任何组织、政府,稍微大一点的事就瞒不住人,外界总有办法知道。政府的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便宜那些小道消息的传播,甚至可能使之更加畸形,向对政府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很多事件,本来就是老百姓认为官官相护,隐瞒真相激化出来的,政府处理的方式,一上来就封锁隐瞒,则证实了这种民间的想象,并使之无限放大,加剧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直至群情激愤,酿成恶性事件。反过来,如果这类事件中真的存在官员的重大过失,乃至犯罪,这样的封锁和控制,也给了这些官员把水搅混的机会,在根本上,既不利于事件的处理,也难保当地的长治久安。

因此,当务之急,政府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首先要做的,是改变长期以来处理此类事件的惯习,切实实现政务公开,学会在媒体开放之中处理事件,一则可以将政府内部的猫腻减少到最小,再则可以使流言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要相信,自古以来,但凡流言,都是见光即死的。只要媒体一报道,很多关于这个事件的谣传,就会不攻自破。

张鸣:瓮安群体性事件与信息公开_资讯_凤凰网
 
2008.6.28贵州瓮安特大暴动,公安局被烧
2008.6.28

2008.6.28贵州瓮安特大暴动,公安局被烧​


  事情经过及原因:

  1说法:
  
  贵州省瓮安副县长家娃跟另一个娃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强奸并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
  
  公安局只拘留了五个就时就将其放了。死者家属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反将死者亲叔叔打成重伤,放出后公安局再唆使黑社会再毒其叔叔。至其叔重伤今日下下午4时左右许医治无效死亡。她叔叔的妻子也被打成重伤。现被关在公安局。脸部破相。瓮安县公安局黑暗如此,引起社会公愤。瓮安四所中学,被害女孩的家乡玉华乡中学学生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又出动武力镇压,至使学生焚烧了公安局并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现在事态越闹越大。
  
  2说法:
  
  贵州一学生甲参加高考时由于未传答案给另一学生乙,该学生乙系当地黑社会老大之子,高考后学生乙报复将学生甲妹妹杀害并将尸体丢入瓮安县西门河。
  
  接下来的与上文所述差不多。
  
  3说法:
  
  花季少女被轮奸并抛尸!
  
  犯人第二天给放了!
  
  身为人民教师的叔叔伸冤在公安局门口被殴打致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学生、工人奔跑相告,上万群众于2008年6月28日20时许围攻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2条人命啊,含冤致死,身为人民公仆的警察叔叔们却纵人行凶,反而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天理何在!
  
  http://wlzb.net/phpwind/read.php?tid-86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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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工大少  


事件起因:因中学生李某与同学A不和,A于是纠集男孩B和另一名女生C强行将李某带出学校之后下落不明,后抛尸于城西的西门河,后经举报,派出所很容易的将ABC抓获,并移交给GAJ,AB在被抓时嚣张的说,随你们抓,二天以后我还会出来的,之所以敢这么说,是因为AB的父母均在县公安局州公安局有重要后台(传的,真实性8成)。

二天后,ABC均以证据不足被放出,死者家属强烈不满,由于家境贫穷,只能找到在中学教书的死者二叔这个“知识份子”,后死者二叔到公安局进行询问,结果被打成重伤,并于28日下午不幸逝世,他的死引起起来了第三中学的全体学生的愤怒,上千学生举横幅与死者家属一起在县政府大楼前示威,要求严查凶手,县政府以此事归公安局处理为由,强行命令武警驱散学生与示威者,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后发生打斗,注意,打斗的对象是13岁左右的学生,围观的群众出于愤怒,大部份加入了打斗,上百武警被打散,骚乱升级。

到28日晚,3万左右的群众和学生先是打砸了新建成的公安局大楼(很漂亮的),后焚烧(只烧了一楼),随后打砸了县政府大楼后面的纪委楼,后焚烧(共二层全烧掉了),并将公安局,县政府的车库的至少30多辆车多部砸烂,烧毁。到凌晨,将县政府大楼(主6层)全部砸毁,烧至2楼,在这之前,公安局以尸检为名对死者遗体进行破坏,据知情医生透露,死者内脏已全部掏空(未证实),众多的同情者当即向死者家属捐款,支持家属向省公安厅报案,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逼着死者家属当场将4W多人民币烧毁,此举进一步激怒了全县人民,28日晚约5W人参加了骚乱,至今日清晨,我父母亲见省军分区的部份从家门口经过,甚至看到了火炮(我父原是民兵,炮应该还是认得的)。今日的情况会在晚些时候向家里证实后再更新.


              29日状况

县政府周围一公里全部用军队围成人墙,无法得知具体情况,军队人数较多,无法估计数量,全城戒严,最新统计,县公安局大楼接近报废,县政府大楼接近报废,车辆报废30多辆,局势在军队的控制之中,死者方现在的要求是政府缉拿凶手,只要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即可,但死者家属及全村大部份人员仍集中在发现死者的地方西门河,包括另一个死者,其二叔,据估计,如果在今天没有一个明确的官方态度,今天晚上将有更多规模的骚乱。持续观注中

(网友预判宣传部门的后续手法)

作者:zg1250 回复日期:2008-6-29 21:02:47 
  处理方法: 1、一周后电视上播出一个视频,展示暴徒是如何掀翻警车、砸毁政府办公室和放火烧公安局办公楼的,肯定有特写镜头,如一个青年手拿一根铁棍什么的; 2、发布公告,要求参与打砸烧的人员于5天之内到公安部门自首,否则从严惩处; 3、再过两天,播出当地市民声讨暴徒、渴望安定的现场采访; 4、播出一些不明真相参与打砸烧的自首人员痛哭流涕悔过的画面; 5、对一些因保护国家财物和打砸烧人员博斗而受伤的警察给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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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奸杀 公安包庇凶手

据谢新发和几位民众介绍,受害女生名叫李树芬,今年15岁,老家是玉华乡,从小听话懂事,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很好,人缘也很好,深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

谢新发介绍,上周六(6月21日)傍晚6点左右,李树芬班上有个女同学王骄(音),把李树芬叫出去,当晚李树芬被当地两个社会流氓强奸杀害并抛尸河中(瓮安县西门河)。当晚11点多,有民众听到有人喊“救命”。12点半左右,王骄打电话给李树芬的哥哥,说她“跳河自杀了”。

李树芬的哥哥及其他人一起赶到河边后,看见王骄和两个男子站在桥头,而且发现李树芬肚中无水,且事先无任何想要自杀的迹象,于是凌晨2点左右,将三人扭送公安局。但后来获悉,次日上午10点多,三人已被无条件获释,公安局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和笔录工作,还声称,受害人是“自杀”身亡。

次日就有人告诉李树芬家人,李树芬是被人强奸后害死推入河中的,警方未作全面尸检,也未做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李树芬家人从当地民众提供的信息中获知,王骄与两名男性凶手,与县公安局、县委领导、省委领导都有关系,因此在被拘押8小时后即获释。

王先生说:“听说凶手后台都很硬,那个王骄好像是县长的侄女。”


政府公安要强行埋尸 受害人家属被打死

本周一,法医鉴定也称是“自杀”,家人不服到县委上访。任职于玉华中学的教师、李树芬的叔叔,被6个便衣公安打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李树芬的婶婶也被打成重伤,脸部破相,不省人事。李树芬的父母一直在西门河桥边的事发地守着那副装着女儿尸体的水晶棺材。

谢新发说:“公安局的还派人去偷尸体,抢尸,要强行下葬,树芬的家人拒绝,都遭到殴打。县长、公安局长都要强行埋人。现在好多群众守着尸体。尸体是树芬的家人自己捞起来的,公安局逼迫她家人说是消防队捞起来的。”

据谢新发披露,现在无法联系到李树芬的父母。他说:他们被警察追打,见了就挨打,可能也在四处逃亡。

他说:“太惨了!每个人见到都流泪,每个人听到都气愤。”

王先生说:“不仅她的叔叔被打死了,还有其他帮忙申冤的人也有被打死的,现在不知道具体有几个。还有几十名学生被打成重伤。”

学生、民众义愤烧政府大楼

中学生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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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惨案引起当地民众义愤,瓮安四所中学学生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又出动武力镇压,至使学生和一些人民群众焚烧了公安局,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公安被围困无法出来,各地警察纷纷调往瓮安县。
    
刘女士说:“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她申冤,去了政府,没人理睬,后来又去了公安局,公安用电棍打学生,学生和赶来声援的群众就把公安局的十几辆车都砸了,后来又点火烧公安局的办公室。”

参与今天抗暴的民众王先生说,后更多民众加入,至昨日事发,有数万民众聚集在公安局、县政府、民政局前抗议,火烧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

王先生说:“县长、公安局长等领导都躲起来了,几百个防暴警察也被火烧的在公安楼上下不来。政府和公安完全压不住了,最后公安警察都被赶出去了。消防队的来了也被群众围着不让进去。他们这次是见识了老百姓的厉害了。什么叫‘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当地政府与黑社会勾结长期横行乡里

据当地民众披露,该县政府、公安局胡作非为,无法无天,长期与黑社会伙同欺压乡里,动辄镇压拘捕民众,民众上访无门,怨声载道。

刘女士说:“很多女孩被害,这样的案子,不了了之,没抓住人。有一群跟政府勾结的社会流氓长期作案,很多。”

杨先生说:“矿山贪污的问题,还有水被污染,现在煮饭吃的水都没有。老百姓上访,就被抓。有7个人都被判刑了,说是扰乱社会治安,最重的还判了6年。”

他们说:所以这次不仅是为李树芬讨公道,也是为其他老百姓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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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8-06-30 15:17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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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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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那么多?Re:2008.6.28贵州瓮安特大暴动,公安局被烧



为什么总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那么多?

关于事件的起因,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姑置不论。可以确认的一点是,贵州省瓮安县有人非正常死亡了,当地的公权力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少数不法分子”也许有失理智,可密密麻麻的人群所进行的愤怒表达,毫无疑问是一次民愤在该地的总爆发。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有自我分辨是非的能力,这些从四面八方涌来的人群,岂是一些人可以轻巧“煽动”的?
 
太黑暗了,爱国热情凉了半截。。。。。
 
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的特点及成因探析

作者:章征科 文章来源:中华文史网 点击数:70 更新时间:2008-5-15
辛亥革命时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走向衰亡的时期。当时,清政府实施的官制改革、经济改革、文化教育改革、社会风俗改革、军事改革以及法制建 设全面铺开,由此引起新旧文化观念发生猛烈碰撞和权力、利益的重组,结果使社会矛盾日趋激化,社会生活变得日趋紧张,整个社会陷入极度的混乱之中。正是在 这种背景下,乡村民变风起云涌,此起彼伏,不断地冲击着清王朝的统治秩序。民变既反映了中下层民众反抗斗争的一些传统特征,也反映了一定的时代特征。   
一、乡村民变的广泛性​
   从发生民变的地域看,从白山黑水到东南沿海,从蒙古草原到青藏高原,从长江三角洲到天府之国,从黄河两岸到天山南北都发生了规模不等的民变。从参与民变 群众的成份看,包括农民、会党、僧道、卜医、散勇、中小地主、乡村耆旧、手工艺人、乡村店商贩夫等。领导者多为会党和乡绅地主。从参与民变的民族成份看, 参加者主要以汉族为主,其它还有苗、壮、蒙、回、满、藏、维吾尔、彝等少数民族。从民变数量看,据章开沅等先生主编的三卷本《辛亥革命史》所表列的数字统 计,民变次数超过千次。据张振鹤、丁原英的专题研究资料统计,民变次数从1902-1911年武昌起义前,总数超过1300次。1910年民变次数最多,达250次以上,最少的是1903年,民变也有50多次。这说明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全国不到三天就发生一次民变。从民变的内容看,可谓多种多样。主要有反赔款摊派、反抽捐加税、抗租抢粮、反洋教、反禁烟、反户口调查以及维护旧风习等。   民变广泛性的内在原因是源于民众的生存抗争意识。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众的生存出现严重危机,不仅物质生活陷入穷苦困顿,就连平时贫乏但宁静的精神生活也出现了高度的紧张,促成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众生存抗争意识形成的原因也因此表现为:    其一,死亡恐惧。在中国人的生存习惯中有“好死不如赖活”的民谚,可见人们对生存的强烈渴望。但在辛亥革命时期,置乡村民众于死地的因素实在太多:在摊 派辛丑条约赔款和清政府举办的新政中,官吏催逼可以致死;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后,传教士、教民报复可以致死;辛亥革命时期频发的虫灾、水灾及旱灾以及瘟疫蔓 延可以致死;就连地痞无赖土匪猖獗乃至政府的“清乡”也可以致死。乡村民众似乎成了汪洋中随时都会遭灭顶之灾的一叶扁舟。为了生存,民众不得不铤而走险。    其二,文化归属感的破灭。辛亥革命时期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非常剧烈的一个时期,与中国传统文化迥异的新事物、新思想、新制度不断被引进。清政府的新政对 农村原有社会秩序造成很大的冲击,地方自治使乡村中许多不负道义责任的土豪劣绅借维新之名取得法律上控制乡村的权力,而使耿直之正绅感到失落;废除科举则 使大批旧制度下的乡村知识分子感到自己被上层统治者遗弃,致使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传统情感日渐崩解;办学校则多与废寺庙相联系,而且教学内容跟农民的需要 关系不大,况且许多内容又是与侵略中国的西方列强的文化有联系,加上与新政相伴随的是乡村日益贫困化,因此民众的幻灭感更强了。这就是乡村民变中的反洋 教、毁学堂的心理原因和经济原因。在辛亥革命时期,毁学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以至于时人感慨毁学竟成风气。“自无锡毁学之事起,四川、江西旋有毁学之事,今 则广东毁学之事又见矣。”(注:《毁学果竟成为风气耶》,《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一期。)时人在分析乡村民变毁学的原因时指出:一半是由于“愚”,一 半是因为“穷”。(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三期。)由愚而致变由穷而致反正是乡村民众文化幻灭感的表现。    促使民众的生存抗争意识由一种心理倾向变为反抗行为的诱因是多重的。主要诱因是清政府及官吏的腐败贪残。清政府为筹措庚子赔款和新政费用,加紧搜刮, “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注:《论近日民变之多》,《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一期。)“所有柴、米、纸张、杂粮、菜蔬等 项,凡民间所用,几乎无物不捐。”(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5页。)而办捐税之“牧令中十人难得一循良,苛派者必十之八九。”(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页。)清政府自己也承认:“近年以来民生已极凋敝,加之各省摊派赔款,益复不支。剜肉补疮,生计日蹙……各省督抚因举办地方要政,又复多方筹款,几同竭泽而渔。”(注:《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5251页。)而经办事务的官员及绅董的中饱行为更加深了民众的苦难。    同时,清政府举办新政时未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因而也造成很大的社会震荡,“若夫野老乡竖,于一切新政,既为平素所未见未闻,一旦接触于耳目间,自不免 传为异事,演成不经之说”,乃至“酿成非常之巨祸。”(注: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辛亥革命》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95页。)由于缺乏动员,中下层民众不理解,甚至反对新政。如“密县知县徐某,自去年到任,即以筹款办新政为要务,颇为绅民所不悦”,由于提议增加亩捐钱120文办地方自治,结果“大滋绅民之怒”,引发有1700余 人参与的骚乱。(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十二期。)浙江淳安“民风蔽塞,类多仇视新政,复经劣绅无赖从中鼓煽,遂益肆无忌惮”,结 果发生捣毁学堂等事。(注:《军事》,《东方杂志》,第四卷,第七期。)而政府的高压则只能更加激起民众的反叛心理。如1911年 河南长葛姓江的知县以办巡警为名,议加亩捐三百文,“沿门大索,远近骚动”,民众申诉道:“江官到任,即科派差钱,一年共派七次,吾民之力实不能及。刻下 江官又派加地丁钱,吾民性命必不保。屡次呈恳免缴,屡遭重责。官比差,差比民,吾民身家为贪官所食。刻为筹抵制之计,务望速至五里囤会议,不来者群起而攻 之。”(注:《中国大事记补遗》,《东方杂志》,第八卷,第八期。)   外国传教士、教民恃势施暴也是一个重要诱因。《辛丑条约》签署后,列强对清政府的控制进一步加强,清政府的官吏从中央到地方对列强都很敬畏,仰其鼻息。一些传教士、教民趁机欺压非教民众,霸占其田产、房屋,抢掠财物,甚至杀人放火,由此引发民变,1902年直隶朝阳民变、浙江桐庐民变是其中影响较大者。   另外,在社会生活紧张之际,有时谣传也能成为诱因。乡村信息传播途径多为口耳传播,在人际关系单纯的背景下,这种信息传播容易形成共识。辛亥革命时期因谣传而致变的事例也有不少。1905年8月,江苏如皋石庄镇因布匹改为统捐,金沙乡农民疑为兴学之故,两月之内迭起毁学风潮。1906年9月,安徽歙县附图川罗凤藻等创办学堂,传说将抽人口捐、米捐、菜子捐、牛猪捐等,群众深夜捣毁学堂与罗宅。1910年江苏宜兴一些农民因听信官府查户口是取男女生辰用于修筑桥梁的谣传,迭起暴动。1910年12月,广东连州“因钉门牌,百姓疑将抽人税,抗拒不遵”,遂有毁仓廒、毁学堂、拆教堂之事。(注: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165页。)    辛亥革命时期,封建仁政所标榜的恤民、爱民的施惠性内容已荡然无存,社会矛盾尖锐化。清政府所实施许多政策即使符合历史的进步,但依然无法取得民众的认 同。乡村民众所面对的是政府及官员无穷无尽的榨取,民众所感受的只有恐惧和死亡。于是不少乡村民众抱着“与其不得食而死,犹不如作乱而趋于死地”的决心, 走上反抗道路,而文化归属感的幻灭对民众的反抗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乡村民变的低质性​
   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虽然发生的次数多、地域广,但并未能动摇清王朝统治的社会基础,具有明显的低质性。辛亥革命时期大部分民变的低质性一方面是通过民变本身反映的;另一方面是与城市民变和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反清斗争相比较反映的。   就大部分乡村民变自身情况看,其低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乡村民变的领导者的成份旧。大部分乡村民变的领导者或是有封建功名的乡绅地主或是会党中人。1902年直隶广宗民变的领导者景廷宾是武举,朝阳民变的领导者邓莱峰是生员,1903年浙江海宁民变的领导者王锡彤是生员,1906年陕西扶风民变的领导者张化龙是武举,1910年 山东莱阳民变的领导者曲诗文、于祝三是乡村头面人物,广东连州民变乡绅也起了倡导作用。而两广、长江流域的一些民变的领导者多数是会党中人,天地会、哥老 会起了很大的作用。吴玉章回忆当时民众反抗情形时说:“至于起义的民军,……其领导者成员多半为会党首领。”(注:吴玉章:《辛亥革命》,人民出版社, 1961年,第136页。)这种情形也能反映民变领导者的身份状况。    乡村上层卷入民变除了因对下层民众遭遇的同情而打抱不平外,主要是与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有极大关系。一位清朝中央官员一语中的,“今派捐遍及平民,饱暖殷 实之家,捐款尤重,无辜受累,谁肯甘心?”(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页。)当然也有因为乡村上层内讧而使有的乡绅卷入民变,如广东连州,“绅分五党”,“皆争权据利,各不相下,此次因积仇而起,借钉门牌为题。”(注: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169页。)这些领导人并未表现出在思想上与政府的决裂。   而辛亥革命时期的会党整体上也是处于衰落之中的,如哥老会“其初皆优秀人物,为日既久,面目渐失,烧杀抢掳之事,半出此辈手中。”(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云南贵州辛亥革命资料》,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214页。)天地会众在辛亥革命时期对“反清复明”宗旨也不了解,“‘反清复明’四字,究竟怎样意义,那时候的会员能够明了的已经很少很少。”(注:《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二期,第95页。)因此,和封建乡绅一样,会党就其性质来说,也具有很强的封建性。   第二,乡村民变所提的口号比较旧。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的口号基本上是相似的,从1901年福建诏安沈姓大族起事,高呼“官逼民反”到1910年广西全州乡民发出“官逼民变,绅逼民死”的呼喊,可谓一脉相承。其它的口号还有“扫清灭洋”(1902年直隶广宗民变),“顺清灭洋”(1906年安徽建德时山民变),“灭洋仇教”(1906年江西彭泽民变),“奉天灭洋”(1906年贵州都匀府独山民变)。这些口号基本反映了当时官民冲突、民教冲突的情况,但并没有太多的思想内涵。“官逼民反”是传统的口号,“扫清灭洋”虽然有一定的时代特征,但主要发泄的是民族义愤,带有笼统排外性。    第三,乡村民变的目标简单。辛亥革命时期,大部分民变都没有自己的明确宗旨,它们只有因具体利益受到损害而提出的具体要求。如停捐、反摊派赔款、反钉门 牌、反禁种鸦片、反禁私盐、反对提高物价、减租、请求清仓赈灾等。在民变过程中,只要统治者对这些要求予以满足,那怕是部分满足,反抗活动就可能瓦解。许 多民变参与者在毁学堂,砸教堂、惩罚劣绅后,因激愤情绪得以渲泄,往往自行散去。而那些基于传统道义替民众申诉痛苦的领导者如张化龙、曲诗文等,他们本身 并不想扩大事态以反抗现存的统治秩序,他们抗官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村落的安全以及小农生活的宁静。    第四,乡村民变的社会效果比较差。这种“差”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民变规模小,持续时间短,未能动摇清王朝统治的社会基础。乡村民变一般都局限在一 乡一县范围内。参加民变的民众的人数一般多为数百人至二三千人,人数超过五千人的已不多,人数逾万的就更少了。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逾万人的次数不足30次。 它们分散发生在不同年代、不同地区,况且民变持续时间一般较短,二三天者有之,十天八天者有之,真可谓旋起旋灭。带有暴动性质的民变持续时间要稍长一点。 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时期乡村到处是星星之火,却未能形成燎原之势。二是乡村民变未能有力地支援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反清斗争。列宁曾指出: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中,“农民是资产阶级(即民主派资产阶级)的‘最天然’的同盟者。”(注:《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23页。) 但在辛亥革命时期,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民变与资产阶级革命基本上只是在客观上起了一定的相互声援作用。由于乡村民众与革命党人从生活环境到思想文化观念存 在巨大差异,它们各有自己的活动轨迹。所以乡村民变虽然不同程度吸引了清政府的注意力,客观上促进了革命形势的发展,不过作用有限,“不曾成为资产阶级革 命派赖以同国内外反动势力展开斗争的强大的后盾。”(注:章开沅等主编:《辛亥革命史》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14页。)    就大部分乡村民变与城市民变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反清斗争比较而言,其低质性就更明显了。城市民变一般说来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象抵制美货 运动、日货运动还带有自觉的近代主权意识和利权意识。新学堂的学潮还带有鲜明的反封建专制政治的色彩。革命党人的反清斗争则更是这样,他们革命宗旨鲜明、 斗争愿望强烈,凡此种种都是乡村民变无法比拟的。    另外,民变的社会影响也是比较复杂的,参与者既有维护生存权的一面,又有破坏社会稳定的一面。对社会发展来说,则是不利的,动乱中一般是玉石俱焚,平民 的生命财产也不保。而且,参与者在官府的镇压下,多半流为土匪、会党,使乡村处于更严重的不安之中。社会问题也因此变得更严峻。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乡村民变的低质性呢?主要原因就是乡村民众落后的权威崇拜意识。对中国人的性格,李大钊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人在几千年的农业社会延续过程中,形成了一种“靠人不靠自己,信力不信理的民族性。”(注:《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61页。)这种性格在乡村民众身上反映尤甚。它主要是通过权威崇拜的形式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依赖自然,崇拜神权;依赖长老,崇拜族权(绅权);依赖官府,崇拜皇权。   崇拜神权。1910年8月,直隶易州乡民进城求雨,发现开元寺中的佛像被自治局销毁,“以为久旱不雨,皆自治局警董等之毁弃佛像所致”,遂涌到自治局哄闹,局绅逃走,乡民焚毁自治局、中学堂等处。(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八期。)同是易州,有高陌社18村乡民抬神像入城求雨,因学堂学生说其迷信,引发众怒,乡民将学堂门窗砸毁。(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4页。)1910年7月,浙江余姚吟山卫乡民举行神会,为当局所禁。乡民愤怒,痛殴县差,并抬神像入城示威,捣毁学堂和一些绅董房屋器具。(注:《中国时事汇录》,《东方杂志》,第七卷,第七期。)    崇拜绅权(族权)。当时的中国是个宗法社会,农村下层民众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在文化方面都受制于乡绅和宗族长老。乡村民变的许多领导人是乡村上层人 物的现实也反映了这一点。此期社会发生分化,但绅权在本质上与政权仍是一致的,革命派曾有过揭露:“政府犹发纵之猎人,而绅士则其鹰犬也;政府犹操刀之屠 伯,而绅士则其杀人之锋刃也。”(注:张①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三联书店,1977年,第305页。)    崇拜皇权。农民由于地理的、文化的、经济的原因,未能形成自身的阶级意识和政治组织,他们只能依附别人。这正是如马克思所说“农民不能自己代表自己,一 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 出版社,1972年,第693页。)所以乡村民众在反抗中通常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   权威崇拜意识对乡村民变低质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它制约乡村民众提出符合时代发展的战斗纲领和口号。权威崇拜在政治思想方面表现为乡村民众对政治权力的敬畏和对封建文化观念的认同及继承,它使乡 村民众受到封建政治和文化的双重控制。民众接受了权威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存在一个合法性问题。因此乡村民变的发动者都尽可能寻找能被一些统治者认可的依 据,这个依据通常是“官逼民反”。“官逼民反”能起一定的动员作用,但它不是一个战斗纲领。这个口号反映了乡村民众对封建仁政的眷恋,它是以尊重皇权为前 提的,主要包含三层意思:不反对现存制度和社会秩序;官不逼,民即不反;官受到惩罚,民亦可不反。因而,民变的参与者容易接受官府的各种许诺而使反抗斗争 瓦解。张化龙领导的扶风抗捐斗争就是因为他轻信官府的许诺,结果不仅自己遇害,民变也瓦解了。而且,在“官逼民反”的口号支配下,民变的领导者本身并不想 扩大事态以反抗现存的统治秩序,他们的行为是克制的。如在莱阳民变中,“莱邑桃花乡素强悍”,“乡民仇绅并仇官,闻曲诗文起,率众请前,曲以其强悍摈弗与 通。”(注:存萃学社编:《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一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80年,第201页。)莱阳民变也因领导人轻信官府,在历经三次聚而复散中失败。    其二,它使乡村民众难以接受新的权威,致使大部分民变未能融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洪流之中。中国乡村由于社会变迁十分缓慢,乡村民众已习惯于旧的权威支 配。对他们来说,权威崇拜已内化为一种精神,成为一种维持乡村社会生活的资料,一种文化氛围。这就极大地阻碍乡村民众接纳新的权威。辛亥革命时期乡村民变 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捣毁新式学堂,就连风气开通的江浙两省也不例外。1910年“自 宜兴滋事后,苏省各州县以乡民不服调查聚众毁学闻者,遂接踵而起。”(注:《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第七卷,第三期。)同年浙江奉化、慈溪、余姚等 县也发生乡民暴动,聚众捣毁学堂。时人曾总结乡村民变毁学的两条原因即“民穷”、“民愚”。乡村民众因政府加捐办学而致生活困顿发动民变,情有可原。但因 “愚”致变毁学则让人感慨了。“民愚”反映了乡村民众对旧的文化权威的依附和固守。实际上是拒绝城市文化对落后的乡村文化的改造,也就是抗拒资本主义文化 对封建主义文化的改造。由于新式学校是新思想传播的重要基地,是革命党人积累力量的重要基地。因此,毁学极易导致乡村民众与革命党人在情感上的对立。如青 年毛泽东就曾有对农民反对学堂而以为农民不对的感觉。乡村民众也因拒绝新思想而无法实现由封建子民向近代国民的转变。“行动同时总是思想,在这种意义上, 任何行动的客观结果都是思想的产品。”(注:阿格妮丝·赫勒著,衣俊卿译:《日常生活》,重庆出版社,1993年重印版,第136页。)因此,在旧的思想支配下的行动只能是低质的。   其三,它使乡村民变的参与者无法超越旧权威;即使是反权威,也只能是建立在模仿旧权威的基础上。对于前一种情况,在农民身上表现尤为突出,他们在民变中只能以随众的身份出现,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倾向。对于后一种情况,在以会党为领导的民变中反映比较突出。1906年 在同盟会与会党联合发动的萍乡、浏阳起义中,浏阳会党首领姜守旦宣称:“但得我汉族为天子,即稍形专制,亦如我家祖父”,“我同胞即纳血税、充苦役,犹当 仰天三呼万岁,以表悃忱爱戴之念。”(注: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79页。) 与革命党人发生一定联系的会党成员都这样依恋皇权,更遑论那些与革命党人无联系的会党成员。如广西游勇不少人“原来都是失业的农民,但在铤而走险之后,已 变了质,成为不知稼穑艰难的蛀米虫。”(注:中国政协文史委编:《辛亥革命回忆录》,六,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第535页。)陕西刀客也是如此,除个别外,“大都逐渐转化成军阀或军阀的爪牙,从原来反抗压迫的人变成压迫人民的人。”(注:陕西政协文史委编:《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70页。)这表明乡村反抗者在接触新思想之前或抗拒新思想时,他们只能在其比较习惯的旧权威体系中寻找可以借用的文化资源,而这种资源本身也就决定了其反抗行为的低质性。   
三、乡村民变的过渡性​
   辛亥革命时期是中国近代社会变动非常明显的时期,社会生活中,新旧力量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各自扮演着历史赋予他们的角色。在各种力量的互动中,社会生活 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乡村民变也反映了这种新旧交替的时代特征。在它身上既反映了传统民众反抗斗争的特点,也透露出新的时代信息。正是这种信息,使少数乡 村民变烙上了过渡性的色彩。这里的过渡性主要是指乡村民变有别于传统民众反抗斗争,开始向现代民众反抗斗争转变,但它在许多方面依然表现出传统民众斗争的 特征。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时期的乡村民变是传统民众反抗斗争向现代民众反抗斗争转变的连接点。    民变的过渡性主要是通过它的参与者与资产阶级革命派及其活动的关系而表现出来的。辛亥革命时期少数民变与以往的传统民众斗争不同的是,它们不再是不自觉 的改朝换代的工具,它们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革命活动发生关系。这种过渡性在以部分会党为首的乡村民变身上表现最明显。这些民变与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发生联系 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借用革命名号。这种情况在清朝官员的奏折中颇有反映。1905年湖南浏阳会党首领姜守旦“因曾闻日本游学假归之江西萍乡县人葵绍南演革命邪说,故有革命军伪号。”(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18页。)广东龙州、上思等地民变,也“公然以‘排满革命’煽惑号召。”(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中华书局,1985年,469页。)湖南巡抚岑春míng②在《遵旨严缉革命党分别科罪片》中说:“奸匪假借革命名词,煽惑人心,希图扰乱治安。”(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18页。)这表明民变领导人对革命潮流已有了一定的敏感。二是联络革命党。这种情况在清政府官员的奏折中同样也有反映。1906年广东广州府属沙所会众或二三百人为一股,或四五百人为一股,“更制旗帜、号衣、新式枪炮,近联港、澳革命诸党,远亦与西省会匪潜通。”(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中华书局,1985年,451页。)1907年广东钦州显族刘思裕率农民抗捐失败后,余部参加了钦、廉、防起义。1911年署两广总督张鸣岐在奏折中也指出:广东乡村会党活跃,“勾结革党,暗立师团,设堂打单,明目张胆。啸聚乡村。”(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中华书局,1985年,482页。)长江沿岸,情况也颇相似,“长江千里,会党、革命党纷纷串结。”(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7页。)这表明民变参与者有了一种与革命党人联合反清以壮大声势的愿望和行动。    当然,这些与革命发生一定联系的乡村民变还未能完全属于革命。在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就是要推翻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民变参与者整体上是缺乏 民主革命自觉性的。这可从革命党人对会党的评价中看出端睨:“彼众皆知识薄弱,团体散漫,凭借全无”,“只能望之为响应,而不能用为原动力。”(注:《孙 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97页。)“会党可以偶用,而不可恃为本营。”(注:刘晴波等编:《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36页。)再证之前引姜守旦首肯专制之言,可以肯定,指导这些民变的基本思想还只是排满,缺少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内容。   辛亥革命时期少数民变之所以具有过渡性特点,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从时代方面来看,辛亥革命时期正处于近代中国社会的过渡时代。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上著文指出:“今日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注:张①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北京三联书店,1960年,第3页。)其时,清政府在变成洋人卵翼下的朝廷之后,也想有所作为,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方面除旧布新,以图巩固皇位。但事与愿违,新政反而加速了其政权崩溃,“我国今日之新政,固速乱之导线也。”(注:《论莱阳民变事》,《国风报》,1910年,第18期。)一方面,新政使中国现代性因素的成长有了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新政加速了乡村民众的贫困。这样,革命与民变趁机而起。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日趋深入,革命思想及活动对乡村民众也产生了一定的鼓舞和吸引作用。1907年邓之瑜发动惠州七女湖起义,附近府县会党群众纷纷响应。苏北民歌《革命革命》也清楚反映了民众对革命的欢迎,“革命革命,剪掉辫子反朝廷!独立独立,中国岂是鞑子的?革命就如雷,革命就如刀。”(注:华南师范学院中文系:《辛亥革命时期的诗歌》,中华书局,1978年,第19页。)此外,会党群众在革命形势高涨的情况下,还产生了一种策应革命的自觉,“大人物在大地方革命,我们这些小人物也不应坐着等待。”(注:中国政协文史委编:《辛亥革命回忆录》五,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179页。)民众对革命欢迎与参与的态度,自然能使反抗行为打上革命的烙印。   从阶级关系来看,由于乡村民众整体上不是新的生产关系的代表者,囿于自身的阶级及生活环境的局限,这又很自然地使民众的反抗行为带有传统性特征。另外,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辛亥革命中为了尽快推翻清政府,急于寻找现成的反抗力量。1906年,以会党为主体的萍、浏、澧起义,革命党人刘道人、蔡绍南等参与其组织及发动工作。1907年广东钦、廉一带发生民变时,“时有革命逆党接济粮械。”(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中华书局,1985年,469页。) 革命党人主动参与和组织会党群众起事,自然也容易使乡村民变烙上一定的革命印记。但是,革命党人对下层民众力量只是利用,未能改造。所以最终未能使起事民 众实现革命化。对此,革命党人自己有所检讨,“中国内外学生团体本党多注意组织操纵之,其它民众则仍只能利用,未能组织也。”(注:中国史学会编:《中国 近代史料丛刊·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79页。)“我们革命原来只想利用这些无知识的人造成革命声势,达到革命目的。”(注:华中师范学院历史系:《辛亥革命时期鄂北江湖会起义调查资料汇编》,第47页。)谭人凤对此感触尤深,认为:“不从根本上解决,惟挟金钱主义,临时招募乌合之众搀杂党中”,结果使革命“终演最后之惨剧。”(注:石勤芳编:《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11页。)可见,革命党人对下层民众的单纯利用是无法改变他们身上的落后因素的。   总之,乡村民变的过渡性有其时代的、阶级的原因,这种过渡性的产生一方面体现了辛亥革命的进步性及其深刻的社会影响,昭示传统民众反抗斗争向现代民众反抗斗争转变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辛亥革命的悲剧性结局自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舆论引导”开发小组工作小结:坚持三步走原则


作者: Mr.X

第一步:集体开会讨论,总结出几大要点,写成初稿(软件开发通常称之为测试版或Beta版),遵照最新指示,先放到网上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步:充分吸收网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会讨论,特别注意细节,充分酝酿,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连夜写成修改稿(软件开发通常称之为修订版);

第三步:多次重复上两步,重复次数可根据时效要求酌情确定,最后得到正式稿(软件开发通常称之为终结版或完美版),在XX会上正式公布。。。


贵州瓮安*的真相测试版:

关于6.28贵州瓮安*的真相

以下是我一个朋友写下的文章。她是瓮安人,以下的这一切,都是她当时的所见所闻。她也在文里说了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只是作为一个瓮安人应该说的话。

消息很正规,还烦请网警仔细看完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删除。

我是瓮安人,而且是为数不多知道知道这件事情始末的人。包括官方的材料、以及民间的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所有情况。

6月21晚20点多,瓮安四中女学生李淑芬(死者)与某铝合金厂学徒刘言涛、陈光权两人相约到瓮安一中朋友家喝酒吃饭。23点30分,四人相约到县城的西门河边去玩。到西门桥上后,李淑芬在桥磴上坐着,说:“不知道我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死?”其余三人以为她在开玩笑,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劝说了一下,李淑芬又说:“如果我跳下去不死的话,以后我就好好的活。”这时,陈光权与另一位女生坐下聊天,刘言涛还在桥上做起了俯卧撑。22日凌晨0点10分左右,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定睛看去,李淑芬从桥上跳了下去。刘言涛急忙也跟着跳了下去,紧跟着陈光权也跳下河去,可是等陈光权跳到河里时,河水已经把李淑芬冲得没了踪影,刘言涛也在大声呼救,情急之下,只救起了刘言涛,并报警。在半个小时后,李淑芬的尸体被瓮安消防队员打捞上来。

经瓮安法医尸检鉴定,李淑芬全身无扭打、挣扎伤痕,死前未遭受性暴力,排除了强奸杀人的可能,仅在左手臂上发现一道泥砂冲击造成的轻微外伤,致命原因是溺水窒息而死。当时就将鉴定结果以及公安裁决书交与了李淑芬的父母,其父母当场并无表示疑义。然而在其他亲属的怂恿下,于6月24日将尸体摆放在公安局门口,要求要将刘言涛、陈光权定为轮奸杀人罪,并对三人进行人身限制。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公安人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据笔者从民间了解到,李家是想从这三家弄点钱,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所以出此下策。

6月25日早10点,李淑芬幺叔(瓮安玉华中学教师,以下简称为李幺叔)率众家属来到公安局3楼刑侦队值班室,当日值班人员为刑侦队干警张明。张明见其到办公室,问道:“请问你有什么事?”李幺叔答道:“没事情,进来耍的不行吗?”张明说:“这是办公室,如果没事情的话请你出去。”李幺叔不同意,张明就想将其推出办公室,谁知刚一碰到他,他就满地打滚,口中大喊:“公安打人了,救命啊。”尾随其后的李妻和一位妇女,立时脱下脚上高跟鞋,冲进办公室,将张明围住痛打一顿。张明顾及自身身份,不敢还手,被当场打成轻微伤,等到闻声而来的干警才将二人拖开。后在教育局领导的陪同下,并将全部问话过程进行了摄相,李幺叔终于承认他伙同家人到公安局打人的经过。(有其亲笔签名的口供及录象为证)

6月25日下午16:30,李幺叔结束问话后,来到公安局门口,被闻讯而来的刘言涛、陈光权邀集的一伙朋友打伤。(经李幺叔和家人指证,有口供和录象为证)。住进瓮安县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6月28凌晨6点,李幺叔伙同其家人,将死者李淑芬的尸体摆放在瓮安西门河边,写上大字报,要求上中央告状,凡来看的,每人次5元钱,共募集接近两万元。后被群众劝散。

6月28日下午,李幺叔伙同其三姐(瓮安三中老师,以下简称李三姐),煽动班上不明真相的学生(其中最小的才八岁),到街上举行游行示威,想借此扩大影响。殊料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份子所利用,迅速召集了近万人,准备了石头、砖头、汽油,冲到公安大楼,将停放的公安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位值班干警,还将一位公安干警杀成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1—3楼全部砸烂,后火势太大,肇事人员转向冲击武警中队,武警指导员朝天鸣了一*,才将他们吓退。于是肇事人员从武警中队退出,趁乱攻击了瓮安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火烧政府大楼及政协大院,接着又将民政局旁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技重施,将邮政等通讯设施破坏。

从头到尾,没有见一个公安或者武警对肇事者实施暴力*。

以上是这次事件的前后经过,本人亲历,愿承担法律责任,就这次事件,我想说几点个人看法:

1.据李幺叔所说,刘言涛、陈光权是公安家属,所以公安没有全面进行尸检,(后又改口为瓮安副县长的儿子,截止今天早晨,已经说成省公安厅长的儿子)后经黔南州公安局、贵州省公安厅鉴定,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完全吻合,完全排除其所说徇私舞弊的可能,而且经调查了解,刘言涛、陈光权只是瓮安乡下农民家孩子,现在某铝合金厂做学徒,事实与其所说不相符合;

2.据李幺叔所说,死者是被轮奸并抛尸河中,经三次法医鉴定,死者生前并未遭遇性侵犯,还是处女,何来轮奸一说?何况当时有人经过,并未听到有人呼救及发现有人扭打。

3.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说法,公安武警对群众大打出手,截止6月29日23点,医院没有收到一个被打伤的群众,只接受了三十多名被打成重伤的干警入院,以及为轻伤的一百多名干警包扎和处理伤口。大家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所发照片,并没有看见有公安或武警对肇事人员*的场面。

4.如果只是对公安处理此事不满,为何将政府、政协、邮电等大楼一起烧毁,并砸烂地下停车场的私人车辆?

5.相信大家都有看到网络上发布的照片,照片的清晰度很高,不可能是手机能达到的效果;所取角度也很好,是在高处取景;试问,如果是突发事件,怎么可能做好这些相关工作?而且事发地点是在县城中心,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石头和砖头?并准备好汽油和管制刀具?这一切都证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动。

6.这次事件与西藏3.14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进行“打、砸抢”等行为,以李幺叔和李三姐的能力,决不可能想出这等方式,造成如此声势,笔者认为不排除有*份子参与其中,幕后策划操纵的可能。

以上是比(注:应为“笔误”)者亲自经历并可提供证据的事实,如有反对者,请你提出你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支撑,不要道听途说,混淆视听,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趁。


官方版: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日电 (记者何云江)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今天19: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将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晓云]: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

  [周晓云]: 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周晓云]: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

  [周晓云]: 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周晓云]: 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请公安部门对引起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原因作介绍,同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 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王兴正]: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王兴正]: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测试版作者象写电影脚本一样地写,亲历每个现场(自杀-公安局纠纷-死者叔叔被打伤-放火),知道每个人的姓名,记得住每一句对话,看到过所有的动作细节,甚至打死者叔叔的人是何人指使都知道,佩服佩服!

建议注明自己是办案干警,而且是既掌握全局和又掌握细节的有一定层次的警官,这样比较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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