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
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
此案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
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新疆,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
此案主犯白宝山,持有“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并在狱中杀害2人。其犯罪手法之残忍,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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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宝山在监狱中说:政府这样对待我,我出去就要杀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徒刑,我减刑出去,杀不动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
白宝山每次作案,都要开枪杀人,并携带上全部子弹,准备顽抗到底,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杀人狂徒。
白宝山作案手法极其狡猾,胆大妄为,具有极高的心理素质和射击技术。作案计划周密,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
在缉捕白宝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次,与这个杀人恶魔进行了几番较量,终于将其缉捕归案。
白宝山事迹:
1,在监狱服刑期间,杀两人(当着两个人的面挖深坑,说是农活,然后晚上杀死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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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满释放后1996年3月31日,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粗铁棍打伤哨兵,抢夺56半自动一只
3,4月7日,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两枪打伤哨兵一人
4,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枪伤三名巡警
5,4月22日,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射杀哨兵一人,夺走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抢枪套连同空弹夹
6,1996年7月27日凌晨1时10分,袭击驻河北徐水某团弹药库,打死打伤哨兵各一人,抢夺“81―l”自动步枪一只
7,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O分,北京德胜门香烟二级批发市场,枪杀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枪伤其他三人,劫得烟款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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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97年6月5日,试图抢劫新疆奎屯部队军事培训中心枪支,未果,枪击门外遇到得民警,未命中
9,7月5日,试图抢劫新疆141团“军械库”,两条护院犬被枪杀,打死看到其枪支得路人一名
10,1997年7月29日,新疆枪杀路人一名,夺得作案用摩托车一辆
11,8月7日晚,新疆枪杀警员及治安员一名,夺得54手枪一只
12,8月19日,新疆边疆宾馆,打死7人,打伤5人,共抢劫人民币约140万元
13,8月26日,新疆天池,枪杀同伙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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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过几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线,允许的最长时间,在作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我怎样处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来,全部想好之后,我觉得有把握了,再行动。”
“我对如何防备公安的调查做过专门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发事件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先保护自己。由于内心恐慌,对当时发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记不住。甚至连打过几枪,打枪的人多高,什么模样,都记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碍,抱着这次出去干事,就回不来的打算,不考虑自己的得失,这样;我就什么都不怕。第三,我事先准备得很充分,不允许自己有一丁点疏漏。别人可以犯错,我不能犯,一个小错,就可能断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个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坏处想,做好应付最困难的局面的准备。第四,我主要是于抢劫的,我比较主动,抢劫时我有准备你们没准备,反应过来需要一段时间。我在行动中尽量减少所用时间,在你们反应过来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毕。所以我不怕你们调查……’”
买枪不如抢枪,买枪更容易暴露。
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撼力,谁也不甘心巨款被抢走。
关于同伙:
“我劝过吴子明,我说那些钱不能花,一花非丢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听,总惦记着分钱。那时我就想了,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须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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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
白宝山被捕后,他认为一定是谢宗芬出了事,把他供了出来。否则,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狱后却没有抱怨谢宗芬,无论在公安局预审阶段,还是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涉及谢宗芬却很犹豫。后来说:“这些事以她所说的为准吧,我记不清了,说乱了我怕害了她。”
关于母亲:
“我本来想拿枪打死他们,可是,我母亲进来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当着我母亲的面杀人,我做不到……”(“他们”指去他家带他走的警察)
东北二王(杀死10余人,多军警)
“二王”是沈阳人,名王宗方、王宗玮,为兄弟二人。“二王”案发后逃脱后,中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鄂、湘、赣、皖、豫等南部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9月13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当地军警配合,于1983年9月18日将“二王”击杀。后经法医检验,二人胃里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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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二人共潜行7月有余,横行半部中国,捉拿的广告遍布大街小巷。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洗礼的平日作威作福的中国公安人员,由于“二王”二人,并且只是二人,竟不得公开身穿制服,只得便衣,实为公安界的奇耻大辱。
此事件在中国社会上引起众多的议论。例如,说王宗玮是部队的校枪员,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枪法准于奥运会射击冠军的辽阳王义夫(王义夫只是固定目标,不是移动目标),心理素质强于王义夫(王义夫倒在奥运会比赛现场,自己是最大的敌人);“二王”是因生活所迫,第一次作案;专杀公安,不害百姓;他们仗义疏财,替天行道等等。
当然了,以上只是传说,当不得真。
王氏兄弟给当时人们的震撼不只是生活和行动上,在心理上也留下了很多印记。王宗玮,王宗访,两个普通人让老百姓感觉到生命的威胁近在咫尺,于是谣言猜测满天飞,将两兄弟说的神乎其神。以下是其中的一个版本:
弟弟王宗玮是沈阳部队的试枪员,何谓试枪员?就是兵工厂生产出的枪械送到他们手中验枪,打靶失准了就说明枪械不合格!可见其枪法神准。哥哥王宗访也是部队的神枪手,体型高大善于搏击。某日王宗访与副团长夫人偷情被中校发现并关禁闭拷打,不由得腾起杀心,遂与三弟商量一番,盗出枪支将副团长斩落马下,两人携两只AK,两只54,手雷弹药若干,亡命天y。一路上杀人越货,武警公安轮番堵截,于闹市枪战,二人弹无虚发,枪枪毙命,部队与群众损失甚大。
在七八个月内,二人一路从沈阳杀过河北,穿过北京,越过河南,深入安徽,后又潜入江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简直是杀出个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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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损失的数字是五花八门,百八十的有,三四百的有,一两千的也有,竭尽中国人尽情夸大之能事。后二人落魄江西某山区被发现,武警公安解放军出动数万人围剿,竟被二人手中的两只AK压得无法前进。最终不得以使用重武器轮番地毯式轰炸12小时,才有大胆的武警带着警犬上山拉出两人已经糊掉的尸首。
传说果然是吓死人,后来有条件了看了看关于东北二王的传记文学和现场纪实,才明白事情不是那么没影。王宗玮身材瘦小,在空军某部队服役,平时很文静;王宗访个很高但干瘦,被劳改过,事发前刚刚释放。被盗枪支仅三支54及若干子弹,以及二人从某公安局抢夺的另一把54,别无它物。之所以要逃,就是二哥刚出狱心还很野,想要偷抢财物,并从一货站盗得味精若干。被发现之后杀掉保安,开始流亡,一路上反抗致使干警群众死伤二十余人,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最后围剿也没有使用重武器,都是被冲锋枪解决掉的。
“二王”被击毙后:
北京那间简朴的公安部刑侦局值班室里沸腾了!聚集在电话机旁的局长、处长、值班员,大家一起欢笑,互相祝贺。他们已经在这个不算宽敞的房间里连续指挥工作了几十个小时了,有的眼睛熬红了,有的嗓子干哑了。可是此刻,个个变得浑身充满活力,疲惫、困倦、饥饿,顿时像雾一样从他们身上散去,都成了无比轻松、幸福的人。
公安部领导同志通过电话向中央领导同志报告击毙“二王”的喜讯。中央领导同志审慎地叮嘱:“要验明正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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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案件的其它意义,还在于使公安部发出了“文革”以来的第一张A级通缉令、引发了意义深远的“83年严打”,并且间接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部队的组建。从这一点上来说,“二王”的意义,实在不容低估。
所以说:为人不识二王事,要谈悍匪也枉然!
魏振海(杀死十余人)
在民间,有两个著名的越狱故事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一是在新疆沙漠中服刑的一个老兄,此人接到家里的电报,老父去世,为了奔丧,此人摘了8个大南瓜,用一片门板拖着它们作为全部给养,走出了从未有人走出过的沙漠无人区。回到家里,给老父送完了葬,然后乖乖被赶来的警察铐走。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90年代初威震江湖的魏振海,据说当年魏在道上的名声极大,去云南避祸的时候当地几个大毒枭亲自迎接,风头十足。此人因为在饭馆里与人口角,追出几百米用板凳杀了平生第一人。在犯下数起命案后被西安警方擒获,眼看死刑没跑,在押放风时,偷了狱警的钳子,用布条系住垂在粪坑里,配合拣来的锯条,把窗户上的铁栏杆和脚镣手铐一一锯开,为了避免闪亮的锯痕暴露越狱意图,每次锯完,都用泥巴和布条颤上。这样用了数周的时间,杀人犯魏振海成功越狱,整个古城为之震动,颇有点肖晟克救赎的味道。
出狱后的魏振海,经常对手下的兄弟说,我们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根说,此人在越狱前,还在牢里装模作样的学习过日语。不过对文化的重视并没有拯救魏振海,西安警方随即展开撒网抓捕,根据举报,8处民警在某居民楼内将魏堵住――魏掏出勃朗宁手枪抵抗,结果手枪掉了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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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西安悍匪魏振海被捕时所使用的是购自云南的M1910,当时西安警方二次抓捕魏犯,魏用1910顶着干警朱瑞华的眉心射击,幸好遇上一颗臭子,朱瑞华死里逃生,顺势拿下了名动一时的魏振海。那颗“幸运的臭子”其实大有文章。魏犯所用M1910本是7点65毫米的口径,国内不好弄子弹,只有拿7点62毫米64手枪弹凑合――当年警察也是这样用的――7点62的弹底没有底缘,虽然不会对抛壳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子弹进入弹膛后比却会比7点65毫米弹塞的更深一点点,有时击针撞上去就不能达到击发的底火深度,于是就打不响。事后证实,魏案中那颗“臭子”,底火上确实被砸出一个浅浅的小坑,却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