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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首例非婚生子状告生父索要抚养费案本月22日在鼓楼区法院不公开审结
■被告与4岁幼童生母并无婚姻关系,但两份亲子鉴定锁定他就是孩子生父
■被告在法庭上称,女方是“借精生子”,且关于孩子抚养费双方已有文字协议,他不应承担抚养责任
■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若干,法官指出:孩子父母两人行为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同样要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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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8月29日报道 对4岁的非婚生子黎小小来讲,8月22日这天是个具有特别意义的日子,笼罩在这个孩子头上近两年的“向生父索要抚养费”的诉讼阴云似乎就要散去,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依据《婚姻法》和《民法》等相关条款,判决他的生父、在开封市某单位工作的欧兴玮从即日起,每月支付他300元的抚养费,直至他能够独立生活。
近日,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起官司背后,一幕“借精生子”的荒诞剧也浮出水面……
【前缘】
“你看,我现在弄得是啥?我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我告他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一条,他得给孩儿拿抚养费,我得把孩儿养大啊……”8月27日,一见记者,黎小小的生母苏春就泪流满面。
据苏春讲,这些天,她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家里亲戚和一些朋友都知道了她有一个私生子。不过,她已不在乎被人议论,她说自己更在乎孩子。
2002年,有过短暂婚史的苏春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的欧兴玮认识。那年,苏春32岁,欧兴玮34岁。家庭条件简陋的苏春对欧兴玮一见倾心。不久,两人便住到了一起。“他工作体面,人也很标致,每月还有2000多块钱工资,最主要的是他有房子,女人嫁人不就图个安逸嘛……”
苏春并不隐瞒自己的择偶标准。用她自己的话说,为了能够顺利与欧兴玮结婚,她费尽心机,还承揽了全部家务,那时两人感情曾经很热烈。
但一年后,苏春还是离开了欧兴玮,原因是对方始终闭口不谈结婚,她认为自己已经32岁了不能总这么耗着,她“需要一个真正的家,有个自己的孩子”。
而欧兴玮对此断然否认,他说分手是自己主动提出的,原因是苏春太懒惰。
【冲动】
离开欧兴玮后,苏春闪电般地选中了一个叫黎明的男人,仅仅谈了一个月,她就把自己嫁掉了,理由是黎的父母给他留下了八间房屋。“八间房,也算一大笔财富,我再也不用去租房子住了。”想过安稳日子的苏春向黎提出:“想结婚,得把房子从父母那儿过户到你名下。”男方一口应允。
手握写有男友姓名的房产证,苏春毫不迟疑地与黎领取了结婚证。
但是,仅仅不到半天,苏春就傻眼了,她被告知,她的丈夫不但没有性能力,还患有精神分裂症,当初自己却没看出来,苏春顿时嚎啕大哭。
擦干眼泪后,苏春决定认命,不再离婚。原来,苏春此前已经离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不到俩月就离了,第二次也仅仅维持了半年。至于离婚原因,苏春闭口不谈。
“总体上来说,黎还算是个老实、本分、勤快的人,虽然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他犯病时并不伤害别人,只是一个人不吃不喝坐着发呆,像植物人一样……”苏春说。
接下来的日子,心理极度不平衡的苏春开始用各种嚣张的方式“报复”丈夫的“无用”,而她的丈夫一直隐忍不发。
抽烟、喝酒、打麻将……突然有一天,疯够了的苏春想要个孩子,她选定了一个英俊的后生,向对方提出了自己的请求。“结果他死活不同意,吓跑了。”很快,她的要求不断碰壁,直到她再一次与欧兴玮不期而遇。
2003年9月中旬,苏春在市区一家证券公司内与欧兴玮撞了个满怀。听着苏春对不幸婚姻的哭诉,欧兴玮顿生怜悯之心。苏春趁机向欧提出“借精生子”的想法。
“她一说要让我帮她生个孩儿,吓了我一跳,我当时就回绝了……”欧兴玮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的坚决,但很快,他就为自己最终没能把持住后悔不已。
“有那个孩子是第二次她到我家,我实在记不清是哪一天了。”
【“借精”】
据欧兴玮讲,他之所以最终下了决心“借精”给苏春,完全是出于对她的同情。从苏春的口中他得知,她和丈夫黎明不可能生育孩子,她已经34岁了,非常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欧兴玮反反复复阐明,是苏春的眼泪和哀求动摇了他的坚定,也是苏春的诚恳表态使他最终下定决心“借精”。
欧兴玮曾对苏春提出了自己的忧虑:“你可不能赖着我啊,我是不会认这个小孩儿的,你将来可不能跟我要什么抚养费,让小孩儿来认爹什么的……”
“我决不会那么做的,我有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家,我们有自己的收入,我们能养得起这个孩子,这个孩子是我们的,与你无关。”欧说苏春当时的态度很明确也很恳切。
5年后的今天,苏春向记者回避了关于“借精”的提问,她只说,她是在通过法律途径向孩子的生父索要抚养费。
很快,苏春就怀孕了。当她把这个消息告知欧兴玮时,欧后悔了,他要求苏春打掉腹中的胎儿。遭到拒绝后,欧开始恐吓苏春,如果生下这孩子,就掐死他或者卖掉他。但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苏春。而他也认为,苏春的话未必可信,怎么会那么巧,仅仅一次她就怀孕了?
带着侥幸心理,欧兴玮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2004年6月10日,孩子顺利地出生了,他的法定父亲黎明平静地接纳了他,并将他的户口入进了黎家户口本。此举令苏春感激涕零,她发誓要跟黎好好过日子,她说要在后半生对得起这个沉默的男人。苏春不计较黎明对孩子的疏远,不计较他对孩子的吝啬,甚至不计较他对她肉体上的折磨。直到有一天,她发现黎也有另一面。
“他又一次犯病时,家里没有一分钱,我四处去借钱为他交住院费,结果发现他的内衣、鞋底甚至衣服领子里藏的全是钱……你说,过日子他跟你不一心,还过什么?”就在孩子一岁多时,苏春坚决与丈夫离了婚。
第三次离婚后的苏春抱着孩子径直找到了欧兴玮。在欧兴玮面前,苏春赤裸裸地提出,孩子我一个人养,费用你出。
看着孩子,欧兴玮目瞪口呆。 (本文来源:大河网 )END
■被告与4岁幼童生母并无婚姻关系,但两份亲子鉴定锁定他就是孩子生父
■被告在法庭上称,女方是“借精生子”,且关于孩子抚养费双方已有文字协议,他不应承担抚养责任
■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若干,法官指出:孩子父母两人行为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同样要受法律保护
|阅读提示|
大河网8月29日报道 对4岁的非婚生子黎小小来讲,8月22日这天是个具有特别意义的日子,笼罩在这个孩子头上近两年的“向生父索要抚养费”的诉讼阴云似乎就要散去,开封市鼓楼区法院依据《婚姻法》和《民法》等相关条款,判决他的生父、在开封市某单位工作的欧兴玮从即日起,每月支付他300元的抚养费,直至他能够独立生活。
近日,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起官司背后,一幕“借精生子”的荒诞剧也浮出水面……
【前缘】
“你看,我现在弄得是啥?我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我告他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一条,他得给孩儿拿抚养费,我得把孩儿养大啊……”8月27日,一见记者,黎小小的生母苏春就泪流满面。
据苏春讲,这些天,她没有睡过一天安稳觉,家里亲戚和一些朋友都知道了她有一个私生子。不过,她已不在乎被人议论,她说自己更在乎孩子。
2002年,有过短暂婚史的苏春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的欧兴玮认识。那年,苏春32岁,欧兴玮34岁。家庭条件简陋的苏春对欧兴玮一见倾心。不久,两人便住到了一起。“他工作体面,人也很标致,每月还有2000多块钱工资,最主要的是他有房子,女人嫁人不就图个安逸嘛……”
苏春并不隐瞒自己的择偶标准。用她自己的话说,为了能够顺利与欧兴玮结婚,她费尽心机,还承揽了全部家务,那时两人感情曾经很热烈。
但一年后,苏春还是离开了欧兴玮,原因是对方始终闭口不谈结婚,她认为自己已经32岁了不能总这么耗着,她“需要一个真正的家,有个自己的孩子”。
而欧兴玮对此断然否认,他说分手是自己主动提出的,原因是苏春太懒惰。
【冲动】
离开欧兴玮后,苏春闪电般地选中了一个叫黎明的男人,仅仅谈了一个月,她就把自己嫁掉了,理由是黎的父母给他留下了八间房屋。“八间房,也算一大笔财富,我再也不用去租房子住了。”想过安稳日子的苏春向黎提出:“想结婚,得把房子从父母那儿过户到你名下。”男方一口应允。
手握写有男友姓名的房产证,苏春毫不迟疑地与黎领取了结婚证。
但是,仅仅不到半天,苏春就傻眼了,她被告知,她的丈夫不但没有性能力,还患有精神分裂症,当初自己却没看出来,苏春顿时嚎啕大哭。
擦干眼泪后,苏春决定认命,不再离婚。原来,苏春此前已经离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不到俩月就离了,第二次也仅仅维持了半年。至于离婚原因,苏春闭口不谈。
“总体上来说,黎还算是个老实、本分、勤快的人,虽然他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他犯病时并不伤害别人,只是一个人不吃不喝坐着发呆,像植物人一样……”苏春说。
接下来的日子,心理极度不平衡的苏春开始用各种嚣张的方式“报复”丈夫的“无用”,而她的丈夫一直隐忍不发。
抽烟、喝酒、打麻将……突然有一天,疯够了的苏春想要个孩子,她选定了一个英俊的后生,向对方提出了自己的请求。“结果他死活不同意,吓跑了。”很快,她的要求不断碰壁,直到她再一次与欧兴玮不期而遇。
2003年9月中旬,苏春在市区一家证券公司内与欧兴玮撞了个满怀。听着苏春对不幸婚姻的哭诉,欧兴玮顿生怜悯之心。苏春趁机向欧提出“借精生子”的想法。
“她一说要让我帮她生个孩儿,吓了我一跳,我当时就回绝了……”欧兴玮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的坚决,但很快,他就为自己最终没能把持住后悔不已。
“有那个孩子是第二次她到我家,我实在记不清是哪一天了。”
【“借精”】
据欧兴玮讲,他之所以最终下了决心“借精”给苏春,完全是出于对她的同情。从苏春的口中他得知,她和丈夫黎明不可能生育孩子,她已经34岁了,非常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欧兴玮反反复复阐明,是苏春的眼泪和哀求动摇了他的坚定,也是苏春的诚恳表态使他最终下定决心“借精”。
欧兴玮曾对苏春提出了自己的忧虑:“你可不能赖着我啊,我是不会认这个小孩儿的,你将来可不能跟我要什么抚养费,让小孩儿来认爹什么的……”
“我决不会那么做的,我有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家,我们有自己的收入,我们能养得起这个孩子,这个孩子是我们的,与你无关。”欧说苏春当时的态度很明确也很恳切。
5年后的今天,苏春向记者回避了关于“借精”的提问,她只说,她是在通过法律途径向孩子的生父索要抚养费。
很快,苏春就怀孕了。当她把这个消息告知欧兴玮时,欧后悔了,他要求苏春打掉腹中的胎儿。遭到拒绝后,欧开始恐吓苏春,如果生下这孩子,就掐死他或者卖掉他。但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苏春。而他也认为,苏春的话未必可信,怎么会那么巧,仅仅一次她就怀孕了?
带着侥幸心理,欧兴玮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2004年6月10日,孩子顺利地出生了,他的法定父亲黎明平静地接纳了他,并将他的户口入进了黎家户口本。此举令苏春感激涕零,她发誓要跟黎好好过日子,她说要在后半生对得起这个沉默的男人。苏春不计较黎明对孩子的疏远,不计较他对孩子的吝啬,甚至不计较他对她肉体上的折磨。直到有一天,她发现黎也有另一面。
“他又一次犯病时,家里没有一分钱,我四处去借钱为他交住院费,结果发现他的内衣、鞋底甚至衣服领子里藏的全是钱……你说,过日子他跟你不一心,还过什么?”就在孩子一岁多时,苏春坚决与丈夫离了婚。
第三次离婚后的苏春抱着孩子径直找到了欧兴玮。在欧兴玮面前,苏春赤裸裸地提出,孩子我一个人养,费用你出。
看着孩子,欧兴玮目瞪口呆。 (本文来源:大河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