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父亲:上海的律师怎么知道杨佳母亲身藏何处?ZT

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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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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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今年7月1日,杨佳袭击了闸北区警察,酿成了一起令全国人民为之震惊的血案,我作为杨佳父亲,对儿子的残暴感到十分痛恨。 在此,我向受害的六名无辜警察表示沉重哀悼,向他们家属表示深深地道歉,向五名受伤的警察真诚地说声"对不起",我真心诚意地代儿子向你们赔罪了!

杨佳杀害无辜警察,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我没有任何异议,并表示强烈支持! 但我希望司法机关在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中,能够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进行。 我作为杨佳父亲,享有委托律师会见杨佳、代为提起上诉权。遗憾的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我委托的律师到上海会见杨佳,遭到了检察机关的拒绝,他们称杨佳只接收母亲委托的律师。而当时,杨佳母亲王静梅已失踪多日。 为寻找下落不明的王静梅,王静梅的唯一亲人王静荣向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报了失踪案。 就在我委托的律师离开上海后,上海律师协会对外宣称,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律师在北京找到杨佳母亲,并办理了授权委托书。 谢有明、谢晋不认识杨佳母亲,王静荣在北京找不到妹妹王静梅,远在上海的谢有明、谢晋律师怎么知道杨佳母亲身藏何处?又怎么让人相信这份委托书的真实性?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我有权为杨佳委托律师。然而检察院以杨佳笔录为据,阻止了我委托的律师去会见。司法机关的做法,不仅违反了《律师法》,侵权了律师执业权,同样还侵犯了我聘请律师的权利。 检察院不让律师会见杨佳,无法核实他是否拒绝我聘请的律师,我也无法知道笔录是不是杨佳真实意思表示。 9月1日,杨佳故意杀人案宣判。由于杨佳母亲仍然不知下落,北京警方也一直没有寻找到她。作为杨佳父亲的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次聘请了律师会见杨佳,征求他是否同意由我代为提起上诉的意见。 当我聘请的熊律师、孔律师在9月3日到上海要求会见杨佳时,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又将律师拒之门外,理由是要想会见需取得上海二中法院同意,并提供法院的判决书。两位律师去了上海二中法院,法院表示律师会见与本院无关,判决书已给了一份杨佳母亲,不能再给了。 杨佳母亲早已失踪,法官是如何找到她并给了判决书呢?我是杨佳的父亲,要求法院给一份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判决书来了解儿子的犯罪事实,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由于司法机关以种种理由推脱,我委托的律师还是无法会见到杨佳。 我身患脑血痊等疾病,远行有着诸多不便,但为了征求杨佳是否同意由我提起上诉的意见,我只能亲自随律师来一趟上海。 希望司法机关能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我聘请的律师会见杨佳,那怕最后结果是儿子当面拒绝了律师,我也无怨无悔了。我还希望司法机关会依照《看守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并批准本人去看守所会见杨佳最后一面。 今晚,我将从北京出发,随律师一道前往上海。在上海期间,我会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请求。在上诉期限届满日,不论是否见到了杨佳都会返京。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
2008年9月8日下午
 
非常关注这个案子的审判过程,以及杨母的下落。
 
就算杨佳罪该万死,最后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与父母相见的权利有何不可?
 
"
杨佳口头提起上诉,其父拿到一审判决书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09月09日 15:44 | 栏目: 法制新闻
(1207) 点击 | (91)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54728
  9月8日晚上七时三十八分,本所律师与杨福生及其好友高先生一行八人前往上海。今天早上七时零六分火车准时到达上海。我们找到住地后,我与李苏滨、季化 陪同杨福生去了闸北公安分局,李劲松、程海等律师准备杨佳上诉材料。随同我们前去闸北分局的,还有高先生和另一位从外地来的刘女士。 上午九时四十分,我们一行五人到达了闸北政法大楼。政法大楼好象有四个大门,由于不熟悉情况,我们选了一个离停车点近的大门进去了。大门中间站着一位头戴钢盔、手持警棍的保安,我问他,这里是不是闸北公安分局?他回答我,这是检察院,分局在另一个大门。
顺着保安所指的方向,我们找到了闸北公安分局。
公安分局大门旁站有两个保安,也是头戴钢盔、手持警棍。门内传递室里有三个保安。我拿出身份证和律师执业证要求登记。保安问我有什么事,我说,我们想见分局的领导。保安又问,找领导有什么事呀?
我只好表明了来意,说杨佳父亲想见你们领导。保安说,那你们去找信访室吧!
我们离开时,保安拿起了电话。估计是告之了局里。
公安分局的信访室从大楼的另一个大门进去。到了信访室楼下,门口也有保安。保安带着我们过了安检室后,上到设在二楼的信访室。
保安让我们先坐一会,不久一高个警官出来了。我们说了来分局的来意,警官也耐心地听了我们的陈述。
杨福生作为杨佳的父亲,既能来到了上海,到闸北分局找领导,要求他们转达自己对无辜受害警察家属的愧疚之情和谢罪之意,这也是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属于人之常情。
离开闸北公安分局后,我们直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法院门口时已经十时十五分。
保安问我们有什么事,我说要找信访室反映问题。他说,信访室不在这里,你们有什么事吗?我说,那找王智刚法官也行。保安就叫传达室人员给王智刚打电话。传达室人员说,要找王智刚法官还是得去信访室。保安笑着说,是为杨佳一事吧?
法院信访室在法院大院的另一个方向,等我们找到法院信访室门口时,已是十时三十分了。
进入信访室要经过安检,安检查出了我们随身携带的照相机,警官说这是不能带进去的。
在信访室,负责接待的信访员让杨先生填了一张来访登记表,我提交了身份证、执业证、介绍信、委托书,其他几位也提交身份证验证,并说了与杨福生之间的关系。
办完这些,接待人员给刑事庭打了电话。信访员说的是上海话,我没能听懂讲的是什么。
放下电话后,她说没王法官不在办公室,已叫人去找他了,你们先坐一会吧。
坐了十几分钟,另一信访员要求我们先到楼下一间较大的接待室等,说法官不用多久就会来的。
十一时十五分,来了一男一女两位法官。男法官问我们有什么事,我指着杨福生说,他是杨佳父亲,今天来有两件事,一件是想要一份杨佳的判决书,另一件是希望法官同意杨福生去会见杨佳。
从谈话中知道,男法官姓徐,女法官姓李。我问徐法官,您是庭长吗?他说不是。李苏滨问,那您是副庭长?徐法官没有否认,只是说,知道姓什么就可以了。李法官也是杨佳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徐法官从我手中,要了申请书、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去接待室等候法官时,信访人员将原件给回了我)去复印。他说,王智刚法官现有事,你们先等候一下,这 事我们要讨论。徐法官热情的态度,使我们很感激。两位法官只和我们简单说了五分钟,就离开接待室上楼了,此时是十一时二十分。
十一时四十五分,王智刚法官与书记员下来了。他找到了一间有书桌的接待室,让书记员给杨先生作了笔录。
杨福生先说明了此行目的,提出了两点要求,领取一份判决书和会见杨佳,以便征求杨佳是否同意上诉的意见。
王智刚法官对杨福生讲,你在9月5日寄来的上诉状和杨佳的信,我们在9月7日收到了。今天上午,我们有法官去提讯了杨佳,杨佳已明确表态,不希望父亲参与此事。杨佳在宣判时,已口头提出了要上诉。
我马上问王法官,国内媒体报道称,杨佳当庭并没有表示上诉呀?
王法官没有回答我,他把提讯杨佳的笔录给了杨福生看
笔录中记载,杨佳已提起了口头上诉,但没有写好书面上诉状,并明确表示不要父亲参与此事。
王法官针对杨福生的两个要求,表示可以给一份一审判决书,对杨福生能否会见杨佳一事他没有回答。
我说,按照《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王法官反驳我道,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
这次能拿判决书原件,能得知杨佳已提起口头上诉情况,确实是有点出乎我们的预料。但没有想不到的是,上海市二中法院又玩了检察院相同的“花招”。不让父亲参与此事。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不和离婚多年前夫,姐妹联络. 只和律师法官碰头. 就是失踪!!!!!!!!
多年不闻不问,突然带上"自告奋勇,免费律师"硬接大案, 不成就是 "玩花样"!!!!!!!!
出事2月才想起南下探监, 天下第一"慈父"!!!!!!!!!!
 
嘿嘿,这个来自北京的泼皮无赖还真成了FLG幻想中的受迫害情结的新偶像。难怪这里的FLG 疯子这么起劲,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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