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邓玉娇在法律上已彻底恢复自由身

希望这个案例,能起到杀一儆万的作用。
 
这位法律专家,全国律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律师脑袋里装的是浆糊。

他一方面说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最终认定邓玉娇构成故意伤害罪是错的,另一方面又说院最终判决还是公正的。这是自打耳光。

如果故意伤害罪不能成立,公正的判决应该是无罪释放。

他只看到了邓玉娇没有实质性去坐牢这个结果,没有看到有罪和无罪的本质区别。
。。。

这正是我前面所提到的大陆法与海洋法之最大分别,大陆法是先假定你有罪,再判定你是否真有罪,而杀人就是罪,所以法律面前不能说『无罪』。
 
这不是在夸奖我吧?:blowzy: 即便是批评也是善意的。谢谢了。那句话怎么说的了,有则改之,无则...?

我来这里不久,不读洋书,也不看洋报,更不看洋电视,何以受西方文化影响呢。我搞不懂了。

至于你说我“在是非善恶面前常表现的亦正亦邪,自相矛盾”,其实不然。我还是立场坚定的,只是没有锋芒毕露而已,不是所有的话和观点,都用一个表达方式。记得有人说过,看XX日报要倒过来看吗?对了,我是看事不看人,还是有立场的。:p
3c兄的自辩有待商榷。3c兄人是决对好人,只是骨子里藏着懦弱,可能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较深。但是3c兄知识渊博,古道热肠是人所共见的。
 
3C兄与飞兄最大的区别是:

飞兄虽然守旧,维护正统,更有时显得迂腐,但不失侠肠古道,尤其在是非善恶之际,从不失操守。更不失道义仁义和正义。:cool:

3C兄知识丰富,在论坛上帮人无数,也是一个热心肠。但3c兄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在是非善恶面前常表现的亦正亦邪,自相矛盾。不过,人是一个好人。:cool:
飞兄刚正不阿义士也
 
3c兄的自辩有待商榷。3c兄人是决对好人,只是骨子里藏着懦弱,可能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较深。但是3c兄知识渊博,古道热肠是人所共见的。

一位说我"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另一位说我"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较深",莫非我两者兼而有之?:p

做人难啊!:D

知识渊博不敢当。仅略知一二,且只是皮毛而已。谢谢各位的鼓励!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对判决结果发表声明 倡议“5·10”为“公民正当防卫日”

来源:参与 作者: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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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对此结果,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发布声明如下:

1、虽然我们对于邓玉娇女士重获自由表示欣慰,但从法律专业角度,我们不能接受邓玉娇被判有罪的结果。我们认为邓玉娇构成正当防卫,应当宣判无罪。无论出于何种考量,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神相背。这种判决是对刑法所保障的公民正当防卫权的曲解,势必导致公民在遇到暴力侵犯时不能有效果断地采取正当防卫,也将导致暴力和黑恶势力更加嚣张。

2、我们对涉嫌强奸的黄德智没有受到刑事追究感到不解,并再次提出抗议。如此执法,黑白颠倒,践踏法律,损害人们对法律的信心。

3、我们对此前殴打记者和志愿者的行径表示抗议,并敦促有关部门追查并依法惩处凶手。我们希望巴东当局保障赴巴东的记者、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通信自由,尽快停止并保障不再发生跟踪、骚扰、殴打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非法事件,停止并保障不再发生断网断水断电断交通等种种违法、野蛮、可笑的作法。

4、我们有理由担心邓玉娇作为公民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受到侵害,我们正告地方政府和官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邓玉娇进行歧视、监控、骚扰、威胁。我们也希望各界尊重邓玉娇本人的隐私权和对生活的自主选择权。

5、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再此郑重提议,把案发当日5月10日作为“公民正当防卫日”。每年“5·10”,民间可以举行各种活动,宣传正当防卫和人权法律知识,提倡公民依法维权,关注司法正义。

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



2009年6月17日



联系人:兰志学(北京 律师) 13001251152

郭莲辉(江西 律师) 13807078509

唐吉田(北京 律师) 13161302848
 
一位说我"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另一位说我"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较深",莫非我两者兼而有之?:p

最人难啊!:D
不管说你什么,关键都说你是好人,这很不容易!:p


最人难啊!??????
 
不管说你什么,关键都说你是好人,这很不容易!:p


最人难啊!??????

(你太快了。已经更正了。)

做好人更难啊 :D
 
飞兄刚正不阿义士也

担当不起了。要说『刚正不阿』,是有一点,因为这是每个人应有的做人标准。而『义士』嘛,太高大了,愧远未能达到。:blowzy::blowzy:
 
不管说你什么,关键都说你是好人,这很不容易!:p


最人难啊!??????


所以好人少啊。

得。我也学会刷屏了
 
刑法学家,你们…… zt

邓案一审落槌才一天,我就看到了一堆刑法学家的名字,他们是:中国法学会理事暨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卢建平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康均心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齐文远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梅传强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这七位刑法学家,无不对邓案一审判决欢欣鼓舞。刑法学家们,我不得不问你们几个问题(高一飞教授除外):在邓玉娇身陷囹圄,被“约束性保护”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邓玉娇被不允许继续吃她平时吃的失眠药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邓玉娇被巴东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千千万万网民忧心如焚地担心邓玉娇被司法谋害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邓玉娇的辩护律师夏霖失声,哭请法学界保护邓玉娇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张思之大律师、浦志强律师发表声明支持夏霖律师助其坚持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支持邓玉娇、富有正义感的网民们在巴东遭到政府公权力威胁甚至连基本食宿都有困难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当前往巴东的记者们遭到暴力围殴的时候,你们在哪里?现在你们现身了!多年来,那么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你们刑法学界有几个人出来说过人话的?有几个人站在弱势者一边质疑公权力的?有几个人为孙志刚、聂树斌、李荞明、高莺莺、佘祥林、李树芬……捐过一滴同情之泪的?你们可以不知案情,但不可以不负责任;你们可以不说话,但不可以信口雌黄;你们可以冷漠,但不可以…… 尤其让人痛心的是,这份名单里居然有马克昌先生――这位我一直对他充满敬意的法学界老前辈,我无话可说。路正长,夜也正长……

2009年6月17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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