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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初一女生跳楼事件,令人心痛深深,唏嘘不尽。
客观地说,刻意回避如此的悲剧无疑是消极甚至可怕的,而理性、公正地报道,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幼小生命不再重蹈覆辙。我们的记者调查致力于还原真实,文字呈现的只能是真实的一部分;我们报道专家的分析,专家观点也只代表一部分意见;我们坚信学校和老师一定非常爱护学生,故而反对所谓“矫枉过正”的猜度;我们期望,天下父母心痛之余也深刻内省,家庭教育有何不足;我们也期盼同龄的少男少女吸取教训,从而敬畏生命,珍惜生命。总之,我们希望我们的调查报道引发学校、家庭、社会的积极思考,有所感悟并落到实处,为社会和谐发展尽绵薄之力。
黄一馨是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的初一女生,她是班级的中队委员,一名极具文学才华的优秀学生。就在她13岁生日来临的时候,她却告别了父母、同学、老师,从家中11楼阳台上纵身一跃。她说,“能够死,已是荣幸。”
撰稿・胡展奋(主笔)徐萍(特约通讯员)
5月14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上海李惠利中学初一(1)班的教室不会再有黄一馨。
13岁女生黄一馨于13日傍晚5:30前后跳楼自尽。距其13岁生日7天。
三封遗书
从11楼黄家向南的阳台望下去,首先就是窗沿的一对鞋印,临终前,黄一馨应该在这里站了一会儿,虽经风雨,鞋印至今仍然清晰。
如果视线垂直延伸,最先怵目的就是底楼围墙上的一排防盗“长矛”。黑色。
黄一馨的坠线稍稍右偏,勉强避开“长矛”,几乎擦着围墙,坠落在香椿树旁。
黄一馨的坠楼现场是一片花木葳蕤之地。
碧桃、黄杨、紫薇、香椿。黄一馨大概首先坠落在香椿树上,但那棵树的树冠太小,无法承载坠落物的重量,于是细丫断了,女生后脑后背着地,一只脚仍然挂在树杈上……
9楼的G老太回忆:我坐在客厅里,以为窗外是一件衣服飘了下去……
2楼U邻居:猛听得一声“嘭”,很响,推窗一看,没看到什么,树木挡着,后来听得窗外有人急叫,才知道出事……
1楼邻居朱某:我在厨房,也听到声音――“砰”一记,很闷,我家“博美”狗发了疯似的向着出事地点狂叫狂蹿,我出来一看,哎呀,不得了了!赶紧去叫保安,打了“120”……
保安孙某:小区里大家叫我“阿三”。那天我值班,突然邻居奔过来报案,我赶到现场,邻居已经很多,小女孩后背着地,一只脚挂在树杈上,仰面,我赶紧探她鼻息,已经没气了,我把她轻轻抱离树杈,放在小路上……
黄一馨父亲黄勇:……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像往常一样关上门,做作业。我走进厨房准备晚饭。听到电话铃响,就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同学打来的,问:黄一馨在家吗?我说:在家。问她有什么事吗?你是谁?她没有回答就挂了。我心里一惊,忙叫:馨儿,你同学有电话怎么不接?没有回答。我看她的房间门开着,以为她在看电视,进去看也没有人。转身出来时,看到阳台上有一把椅子,心里再次一惊,奔到阳台伸头一看,她已经跳下去了。我疯了一样大叫,狂奔下楼,掏出手机打110。奔到楼下,看到馨儿已被保安托着放在楼下的小路上……
我拼命地叫她,抚摩她的脸,又给她做人工呼吸,没用,血,不断地从她口鼻中流出……
不远处,就是她的手机。没有摔坏。
女孩送走后,黄勇才发现女儿留下的三封遗书。现将遗书全文公布如下――
之一
致
父母:
对不起,我不孝。
请你们好好活,忘记我。
2009年5月13日
女儿黄一馨
之二
致
同学们:
再见,再也不见。
我犯了很多错,伤害了很多人,包括你们。对不起。
谢谢你们陪我度过了2年,即便死了,我也不会忘记的。
能够死,已是荣幸。
希望你们能拥有幸福吧。
你们,不要再互相生气了吧。生,是快乐,为何还要再不满。
原来想了很多很多要说的,提笔,却全部忘记了。
那么,再见。
2009年5月13日
同学黄一馨
之三
致
林老师:
只是一念之差,我就这样决定了。
我做的决定,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再过7天,也就是5月20日,就是我13岁生日。
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
现实却不允许。
其实我是活该,我是自己见过的,最肮脏的人。我若留下来,是对同学们的污染,我明白。
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早就想死了,这样,也挺好。
我只是希望,可以用生命的代价来弥补我曾犯下的错,不论别人是否原谅,我都不会原谅自己。
我真的很脏,很坏。
谢谢你教导了我两年。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没有太多想说的了。
再次谢谢你。
2009年5月13日
学生黄一馨
疑窦重重
黄一馨走了。但留下了很多疑窦,导致网上风雨大作。
事情本来不复杂。但是“文学女孩”黄一馨的三封遗书几乎成了“天书”:究竟为什么具体的事由而死,信中一字不提;一个中队委员、优等生,却反复鞭挞自己“犯了很多错,伤害了很多人”,是“活该”,而且“很脏、很坏”……
仅看字面,她的死不仅和学校、和老师毫无关系,而且还颇具“死有余辜”因而“谢主隆恩,容臣自裁”的意思。
问题是,一个13岁的女孩,充其量能够“脏”到“坏”到什么程度呢?是在社会上“脏”?还是在学校里“坏”?抑或在家“忤逆”?如果“脏”到、“坏”到、“忤逆”到必须以死谢罪的程度,学校和家长竟然毫不知情?
不过,女孩毕竟为外界留下了一个对接端口:“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现实却不允许。”
小小女孩的“现实”,除了家庭,只有学校。是“家庭环境”不允许她活下去?还是“学校环境”不允许她活下去呢?
拿着遗书,黄勇夫妇无语。出事的最初几天,四方询电和慰电不断地打来,当晚的来电中,以黄一馨的同学居多,拿起电话问原因,都只会抽噎或者支支吾吾地不说,但有一个同学的电话引起了黄勇注意,那是一句脱口而出:“……老师骂她了,很凶……”
再问:哪个老师骂的?
沉默着不说。
再问:哪一节课?为了什么事情?
仍然沉默着不说。而且挂了。
13日的晚上,黄勇通宵躺在沙发上,凌晨2点许(14日)他忽然想起了女儿的QQ空间,那是女儿的“日记”,兴许那里有女儿生前的信息。
电脑还开着,QQ可以自动登陆,一行字使黄勇睡意全无:“如果林老师再这样对我,我就流浪到你家混混,不行的话,我就跳楼楼(原文如此),你到我家把东西收拾好,我到阴间好享用”(注:这是14日版,16日发现此文被改为“咱临终遗言,要是林老师找了我了,我肯定离家出走,到时候去你家哈,要是没法离家出走就跳楼楼,你记得来我家把我的所有东西统统烧掉,我阴间好享用……”
日志日期为4月23日。
林老师?黄勇承认他懵了,难道同学来电中说的“老师骂她了,很凶……”指的是林老师?!
怎么可能呢!印象中,林老师很喜欢黄一馨啊。
但是,林老师事发下午的表现的确蹊跷,黄一馨坠楼后,黄勇几乎立即接到了林老师的电话,说要来现场,但是最终没来,据说走到小区附近,就走不动了……
这件广为注目的跳楼案如果要简略地表述的话,可以简略得像电报一样:2009年5月13日下午4:35放学后,黄一馨约5点左右回到家,5点30分左右被发现跳楼自尽。
但事实上,事情不那么简单。围绕着“最后一课”发生的事,迄今已有多个版本。
一,黄一馨父亲黄勇的陈述――
黄勇在事发第一时间急询个别同学后,向记者转述:12日放学后,一馨找到同学Y质问,因为发现了Y在发给别人的短信中骂她骂得很难听。她们吵了一架。13日上午,班主任林菁从同学Z那里知道了昨天一馨和Y吵架的事,就找一馨和同学Y到办公室谈话。
下午最后一堂课,林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求同学Y在班级里的电脑上打开QQ空间,因故没能打开,于是林菁带着同学Y转到办公室。然后林菁盛怒着来到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黄一馨站上讲台,开始“痛骂”黄一馨,足足骂了20分钟左右――“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
黄一馨一直在哭。
这是最后一课。放学后,黄一馨对同学W说,“可能,明天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
一个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二,校方律师调查的部分结论:部分同学知道黄一馨与Y同学间有矛盾,Y在同学面前或用手机短信表达过她对黄一馨的否定性评价,二人曾发生争吵。班主任曾对Y进行批评教育,要求Y写下黄一馨的优点或“优缺点”。Y反映黄一馨曾在网上说了“很不好的话”,“甚至对Y进行恐吓”。
这份律师调查这样讲述5月13日下午的最后一课――“全班同学在自修,林老师把Y和黄一馨叫到讲台边,了解两人发生矛盾和争吵的情况,要Y打开电脑上网,登录QQ空间,但因无法打开,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在讲台边与黄一馨谈话,开始的时候谈话声音较轻。部分同学不知道林老师与黄一馨在谈什么内容,部分同学零星地听到林老师对黄一馨有严肃或严厉的批评。放学前,林老师对全班进行教育,没有具体点名批评任何一个学生。”
三,班主任林菁的陈述一共有三份,在5月15日的陈述中,她这样写道――“……就Y当时哭诉的情况,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实,结合黄一馨平时擅长写作的特点,我感到她在QQ空间上话语的分量,于是我打算要Y打开QQ空间,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我就在教师讲台旁与黄一馨做了个别谈话”(详文附后)。
关于Y和黄的矛盾由起,林老师的叙述和校方律师调查结论无大异,但是对比之下有两处关键的抵牾:一,校方律师调查认定林老师对黄有“严厉的批评”,但是在林的叙述中,否认有严厉的批评,而是“循循善诱”(林菁5月19日致校长信);二,校方律师认定最后一节自修课期间“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但在林15日的叙述中,自称并没有离开教室,而在教室里试图打开Y的QQ未果后,直接在教师讲台上和黄谈话,以后直到16:33宣布放学后,才又找了Y同学到办公室看Y的QQ空间,这时据林的叙述是16:50(值日班长W来办公室报告完成值日――详见后文)。那么,综上所述,焦点就凝聚在:一,最后一课,老师究竟“痛骂”了学生没有?到底“痛骂”了多少时间?“骂”了哪些话?为什么经过“循循善诱”开导的孩子一回家就从11楼纵身而下?二,老师“严厉批评”学生之前,究竟看没看过学生QQ?看了谁的QQ?QQ空间中又写了什么……
林老师和黄一馨的课堂谈话,涉及“恐吓”的话题,是黄一馨自己“招供”的?还是老师从QQ中看来的?
但三份叙述却有一个共同的涉及体罚的确认点:“黄一馨站上了讲台被当众批评”。
记者调查
疑团,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而逐步展开的。
5月14日(事发第二天)下午4点左右,黄勇等三人去学校,在会议室见到了钟副校长、学校蒋副书记、班主任林菁、年级组长彭老师和另一位老师,黄勇将孩子的三封遗书给这几位老师传看,并由学校复印留底,据黄勇等三人转述:林老师进来时哭得非常悲痛,看完遗书后,就立刻不哭了。沉默地坐着。黄勇将原件带回。同时,黄勇提出要学校出具当天孩子在校情况的书面材料。学校予以承诺。谈话现场,黄勇等做了录音。
15日上午,徐萍等三人受家属委托,亦受《新民周刊》委托,到学校询问校方调查结果,未果。徐等要求校方先做“口头解释”,蒋副书记拒绝具体解释,并说:学校没有责任。这都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家长应该知道的!关于孩子的后事,我们会给适当补偿,请三位做个方案。
谈话现场,徐萍等做了录音。
是日晚,调查方决定自己开始“一般性情况了解”。
调查最大的困难就是面对“未成年人”。有关法规规定,如果监护人不在场、律师不在场,不得对未成年人的谈话进行录音。
根据黄一馨生前储存在手机中的信息,我们逐一地拨打,作一般性询问。时间跨度为15日、16日。
电话谈话对象基本是黄一馨的同班同学。人数为20人。有11人以“记不清”、“不想说”、“没有听清楚”、“我坐在最后,没听见”为由,拒绝谈论13日下午最后一课的情景。
另有9名同学,比较流畅地叙述了事情经过。综合他们的叙述,可以归纳为:
一,都知道黄一馨和Y吵架的事;二,一致确认林老师在最后一课期间,带Y同学去教室打开了QQ,回到教室后,把黄一馨叫到讲台上罚站,声音很大;三,分别提到了林老师的训话中有“你不适合就转学……”、“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的字眼;四,基本否定林老师说过“……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之类的话。
5月18日,调查方欲再核实有关情况时,几乎所有的同学纷纷改口,均称“不记得了”、“忘了”。
5月下旬,在反复索取校方承诺的“课情报告”不果的情况下,记者的取证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本文来源:新民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