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拍案惊奇五问[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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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拍案惊奇五问

星星生活周报


作者:弓长张


移民来加,进入一个与生长国完全不同的环境,遇见一些奇闻奇事,多了,本来已见怪不怪,但近日看到一则《明报》新闻,说的是温西一名华裔屋主被劫匪用铁锤重创,而劫匪却将该报道当作传单发送到列治文多名华裔屋主家里,以此“告诫”华裔住户、业主和租客,遇到劫匪入屋行劫最好与他们合作,因为在加国,打劫和偷窃只属轻微罪行,被劫者反抗受伤不值得;劫匪甚至威胁说,如果他们受伤,反而要告被打劫的。


看完该篇新闻,心中上来一口气,甚为难受,加上“长期”在加体验种种难以诠释之事,顿觉心烦气闷,不吐不快。吐一下,也请高人指点迷津解开心头迷雾谜团谜语。


一、加国是以多元化标榜的国家。但是,在加国的中文电台电视台报纸一直在主流之外,故惊奇之一:多元文化只是“主流”之外的多元,主流只是“多元”之外的主流;


二、加国是典型的西方民主国家,应是人权天堂,罪犯地狱。但如何“地狱天使”身为犯罪集团,虽然走南闯北,聚众集会,接见市长,但也只有一片叫骂声,未见主流力挽狂澜,故惊奇之二:犯罪集团招摇过市,也是有“人权”保障的;


三、加国是西方七强,奉行民主理念,人人平等,自由发展,但是,近期中国技术移民大量涌入,大都是有专业、有特长、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但却无法担任加国相关工作,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语言有问题,故惊奇之三:多元文化,只是概念上的多元,还没有落实到“多语种的多元”,要想在这样一个多元社会生存,只能靠一元文化、一种语言;


四、加国是福利国家,曾多次被国际组织评为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和地区之一,环境、医疗、教育等均名列世界前茅,但近期中国移民彭小明等人身患重病,却无法住院治疗,诸多理由解释,也不能阻止我惊奇之四: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姓什么?


五、人权的基本内容是生存权,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高级形式,但劫匪入室,威胁家人安全,却不敢有大义凛然、击退盗贼的权利,故有惊奇之五:不分是非黑白维护“人权”,如何伸张正义,弘扬正气?何来最适合人类居住之根据?


<完>

背景新闻
劫匪传单入民宅,胁屋主与贼合作 自卫打伤贼人未必遭起诉
列治文多名华裔居民最近收到署名“中国人劫匪”的传单,传单上复印了一份有关温市西区发生的一宗入屋行劫的剪报,案中一名华裔男户主被贼人用铁槌重击头部,重伤留医。该名署名“中国人劫匪”的人在传单上“告诫”华裔住户、业主和租客,“请看上面新闻,当我们劫匪入屋行劫,最好不要阻止,要任由我们打劫。在加拿大,打劫及偷物件是很轻罪行,警察不会积极处理。如果你们反抗受伤,就不值得。”


传单又写着,“下次我们来打劫,要合作。如果我们受伤,会告你。如果你们受伤,话知你!你抵死!”


据《明报》报道,列治文皇家骑警正对有关案件展开调查,发言人提醒户主,受到恐吓应立即报警,以便他们调查。而温哥华市警就澄清“劫匪”说法,称户主若在自卫情况下打伤入屋行劫的贼人,未必会遭到起诉。


列治文皇家骑警发言人Peter Thiessen证实,骑警近日的确接获多宗涉嫌受到恐吓人士的投诉,可能有部分投诉人是华裔,实际的个案数字现时没有统计。


他说,贼人向户主派发有恐吓内容的传单,行动显然是有意的,并非偶然,户主要加强警惕,不可掉以轻心;不过,现在尚无足够证据显示贼人的行动是有组织的,有待警方深入调查,再作定论。


而温哥华市警发言人Scott Driemel则郑重声明,警方对任何有关市民遭到恐吓的投诉或入屋行劫的案件,都会认真处理。他强调,誓方是容许户主在自卫的情况下对入屋行劫的贼人动武,甚至用有限度武力保护个人的人身安全打伤劫匪。


另一方面,李溢律师在接受《明报》访问时表示,以法律的观点来看,市民遇劫时反抗导致匪徒受伤,会否被警方检控,需要视乎每一宗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最基本的因素包括考虑当时歹徒是否持有武器和使用的武力情况,以及事主使用的武器和使用武力的情况作衡量。


另外,歹徒当时是否准备继续行劫,抑或是准备逃走亦是主要的考虑因素。
 
中文之所以,关健是说中文的人太少,并且只是第一代移民。我注意到,本地的中国小孩不管家里怎么说中文,中国小孩之间总是说English。因为大部份中国人吃够了语言的苦,不想他们的孩子的第一语言不是English。毕竟他们要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况且还有美国这个邻居。

中国的司法原则是:宁可错抓一千,不能错放一个。西方的司法原则却是政好相反:宁可错放一千,不能错抓一个。因为西方社会经过几百年的现代司法实践,取得了一个共识:政府对社会的破坏能力远远大于个体或群体的罪犯。因此,西方的司法制度大大限制了警察的权力。其实,打击犯罪最有效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历史也证明了这点:1979年前,中国犯罪率极低,意大利黑手党也被法西斯政府打得七零八落。但这两种社会制度对社会造成的破坏也是空前的。我们也应该看到,西方司法制度的这个特点,却往往没有照顾到犯罪受害者的感受,并让一些罪犯逍遥法外。于是,犯罪受害者成了限制政府行为的牺牲品,这等于为集体利益牺牲了个体利益,与西方的基本价值观"集体和个体不可比较,不能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体利益"是相悖的。总之,西方的社会制度是不好的社会制度中,相对好一点的制度。

语言问题过去讨论得很多,我就不想重复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在中国做老板,同等技术水平,我会雇佣中文说得好的人选。我想这是正常和理的。

加拿大的医疗体制,不光我们骂,本地人也骂。上星期,我小外甥发烧,竟在急诊室等了3小时,看病只用了10分钟。去年我去急诊,旁边一老太对我说:你要想快,就一头栽到地上,我去叫人。我想了想,还是算了。
 
最后一句话太幽默,一头栽倒在地,可以编个笑话了。:)
 
我们上次去看病,也是从7点多看到12点多,挂号等。。。到了检查室还等了老半天,结果检查不出原因叫我们第二天去看家庭医生。
 
我认识一人,那才叫充分体现加拿大医疗福利制度优越性。说他老婆怀孕生孩子,跑到医院,折腾半天,医生说,恭喜你,你真的怀孕了。靠,立即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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