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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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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昨天上午前往“财政部”说明缘由,但财税官员私下说,要挽回的几率很低,林志玲补税大概已免不了。
林志玲现身“财政部”引骚动
当天,林志玲化着淡妆,在律师陪同下亲自到“财政部”提出说明,历时超过1小时,引起不少骚动。第一名模的魅力,让数十名闻讯而来的“财政部”员工挤在会议室外“观星”,以高EQ闻名的林志玲也大方为官员、粉丝们签名、合照,让这些员工高兴得到处炫耀。
税务官员说,林志玲和税务局对于所得性质的认定不同,她主张自己的所得属于“表演人”的“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以扣掉总所得45%的费用;但税务局认定那是“薪资所得”,当年只能扣除7万5000台币(约1万5000元人民币)的薪资扣除额,双方认知差距非常大。
官员说,税务局认定标准很简单,以林志玲的个案为例,如果某电视公司邀请她演出,签约的主体是经纪公司,那她的收入就属于公司给她的“薪资”;若签约主体是林志玲,才是“执行业务所得”。
周杰伦等都有税务问题
其实,不止林志玲有补税问题,连她所属的凯渥模特儿经纪公司2005年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也被税务局查到漏报,税务局已开单补税。近年艺人张菲、胡瓜、吴宗宪、萧蔷、张惠妹、周杰伦、蔡依林都有类似补税问题。
官员说,林志玲如果对诉愿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可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上诉。
哪些艺人与税务局打官司?
艺人不满被查税,与税务局打税务官司,胜算通常都不大。至今,只有大、小S赢了诉讼,包括综艺天王吴宗宪、金城武、阿妹、张菲与费玉清两兄弟、胡瓜、萧蔷等都被判败诉,得缴数百万台币以上补税。税务局锁定艺人查税,让艺人颇不满,但也无可奈何。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