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愿和你再罗嗦的,但既然你还在这里没完没了地纠缠这个问题,那我就再在这里和你浪费点儿时间。
第一,是明明白白地早说了:“我的资料来源跟本就不是你的地址。我有我的收集和整理,不是一天两天了、一年两年了。我自己打字,收集,存放各种资料,想用的时候,自然随手可得,然后注明最原始的出处。”,我总注明最原始的出处,这是对原始作者的最大尊重。
第二,这里是公共的论坛,你个人以为不以为“过”,是你个人的问题。我严格遵守这个论坛的“4)转帖、引用必须注明出处。”的要求,注明了最原始的出处,表明了对原作者的尊重,我实在不清楚是什么原因让你在这里纠缠不休。你不是刚刚毛遂自荐地当上了个斑竹吗?有权利可以肆无忌惮地宣称你"",直接把你自己的意思当成了论坛的坛规。既然如此,你如果不喜欢别人的东西,不用玩你这貌似公允的阴呼呼的勾当,执行你还没来得及放进“坛规”里的规定,如果你看着不顺你的眼,删除就是。只是想提醒你一下,你个人的想法并不代表这里所有人。你虽然可以自以为是地“个人认为并不为过”,但在旁人看来,你玩弄你刚到手的斑竹权利已经玩得过分了。
须知,这里不是以个人的标准为标准的。你好自为之,就别想再像什么“宗教裁判所”那样,总四处找事,看到不如你意的,就马上祭出你的""来对别人的东西横加纠缠。按中华文化的美好传统,人要贵有自知之明,别太自以为是才好。
我本来也不想说这事儿了,但既然你一定要指控我乱用斑竹权利,我想还是说清楚比较好。我说你是转的别人的帖子而不是你自己整理的是有道理的:
1)你的帖子和我说的那个帖子的后半部分完全吻合,而你的帖子在别人的帖子之后;
2)该帖已被转帖多次,你的来源和我给出的连接不符并不证明那是你的原创;
3)该帖的原作者注明“参考资料来自河北天主教信德室编著《慕道者指南》;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中英文对照新约全集》”。你也作了连字句都完全相同的说明。
问题是,该帖的前半部分的确有引自“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中英文对照新约全集》”的圣经经文。你所截取的后半部分,中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直接引自新约圣经的内容。
当然,你也可能就是该帖的原作者。以你对基督教的关注和对圣经的熟悉程度倒也不无可能。只是该帖的原作者明显是位天主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