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不孤单

在本版发言时要事实根据的。如果楼主不能在24小时内提供可信的证据,此帖将删除。恶意重复张贴将被删除在本坛的所有发言。

神教徒的见证从来都是没有事实的胡说八道,以你这条把所有神教徒的见证都该删除。
 
指控和见证不一样。见证是当事人关于自身积极的经历的见证,不会伤及其他人。而指控别人是以伤害他人之名誉为目的。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的确存在有人利用网 络伪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的可能。所以在本坛对具体的人作出指控时一定要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这其实也是对网友本身的保护。
 
什么都由你来定义啊?你把你当什么人了?我的亲身经历,当然是我的见证,当然很有积极的意义。而且,我是实话实说,在我的帖子里,没有指控任何人(至于我对你的指控,我也是各个都有根据的)。而我不把当时人的名字放这里,就是要一来可以让大家吸取经验教训,二来又不伤害他人。知道不,这是对别人应该有的最起码的尊重!

你先是强词夺理地诬陷他人是为了发言而故意注册马甲。只不知道,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一年多的名字,怎么能成为一个故意注册的马甲!已经说过多次了,希望你有点儿自知自明,不要欺人太甚!

你可以削减脑袋挣个斑竹当当,过过你的官瘾,但如果肆意妄为、诬陷他人、造谣幢骗,同样可以成为这里让人不齿的过街老鼠!

指控和见证不一样。见证是当事人关于自身积极的经历的见证,不会伤及其他人。而指控别人是以伤害他人之名誉为目的。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的确存在有人利用网 络伪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的可能。所以在本坛对具体的人作出指控时一定要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这其实也是对网友本身的保护。
 
请注意新版规。对任何版规有不同意见请向论坛所有人RIVEN反映或者提起表决。谢谢。

为避免争端,网友不应该在本坛讨论现实生活中的争议。出于对网友本身和他人的保护,严格禁止在本版作涉及非公众人物隐私的指控。

指控和见证不一样。见证是当事人关于自身积极的经历的见证,不会伤及其他人亦不存在泄露他人隐私之虑。而指控别人是以伤害他人之名誉为目的。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的确存在有人利用网 络伪造事实恶意攻击他人的可能。故当厉行禁止。
 
请注意新版规。对任何版规有不同意见请向论坛所有人RIVEN反映或者提起表决。谢谢。
你的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一部分网友的愤慨,希望你能有点儿自知自明,该干吗就干吗去,别在这里耽误这个论坛的正常发展!

另外,造谣幢骗的帖子,该如何处理,你自己就很清楚。请你主动为你造谣的对象道歉,以挽回影响!

至于诬陷网友是“造马甲”,也请你适当处理!

请你正视现实,一次两次,大家可以原谅你,但总想拖着,以便蒙混过关,就没那么容易的了。
 
本帖会在明天中午删除,请自留底稿。
 
本帖会在明天中午删除,请自留底稿。
怎么又恼羞成怒地要用你的那点儿小权利了?这里是你说了算?别忘了,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可以告诉你,只要你在这里胡作非为一天,我就会在这里把你的肆意妄为一一地指出。你可以删帖子,如果删帖子让你觉得心满意足,没关系。我已经说过了,你的党同伐异是不得人心的。你的后果是什么,估计你比我还要清楚!

我已经把这个帖子转发到”
站务讨论“上,让那里的人也来评判一下。
 
为了对你的孩子负责,你还是要时常监视你的孩子安全,尤其是他们在其他成年男子的掌控之下时。我想你是明白我的意思的。为了孩子,再多的小心都不为过。

另外,那妇人可以打911,以后她如果再打孩子,你也可以打911,别让她把911当成胁迫你的工具。
她和她的父母警告孩子们不许在两边传话,而且我的老大告诉我,我和孩子们的交流,她和她父母都需要知道。上星期她说这周末忙没让我见孩子。我上过法庭的辅导课,很多妇女都用孩子来折磨男方。
 
她和她的父母警告孩子们不许在两边传话,而且我的老大告诉我,我和孩子们的交流,她和她父母都需要知道。上星期她说这周末忙没让我见孩子。我上过法庭的辅导课,很多妇女都用孩子来折磨男方。
父母的事,把孩子夹在中间是不好的。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会明白事理。外人说三道四都没有用。我就见过如此的家庭,一方为了眼前的利益,把另一方说得什么也不事。最后,等孩子逆反心理一上来,长大了,那说不切实际话的一方要付出很多代价。

你可以让他们知道你和孩子的交流。光明正大的父女之间的交流,没什么好遮掩的。谎言一时可得逞,长远的看,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另外,心术不正的,到哪里都一样。如果她对你如此,以后对别人又能如何?

但愿她和她的白人男朋友能生活和谐,5个孩子相处快乐,8个人(加她妈)亲密无间地好好地生活在一起。那样,对你的孩子也是好的!
 
谢谢markfer
不谢,只是实话实说几句,我也知道,我是根本帮不上你的忙的。只希望你能多和你的朋友聊聊,别什么都闷在自己心里。我这说的,也不见得有理,你自己好生斟酌,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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