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华代言产品被指虚假回应:有人滥用我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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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

  根据中国广告协会前天发出的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这些产品包括澳鲨宝、伯爵养生胶囊、杜仲降压片、黄金九号、康大夫茶愈胶囊、渭肠益生元、亚克口服液、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方舟降压仪。以上产品中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均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表示,这10个违法广告几乎涵盖了所有名人代言广告的违法形式。例如,杜仲降压片是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这则广告隐含可以停药、可以根治高血压等不实内容。方舟降压仪,只是地方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但其广告篡改原广告审批文件(且原审批文件也已被国家药监局撤销),含有排除药毒、摆脱药物困扰以及承诺和夸大疗效等违法内容。
  针对此消息,侯耀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这些广告都没什么印象,必须核实后再回应。“不排除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有一次我在街上看到有个黑芝麻糊的广告,上面居然有我的代言照片,而我从未听说过,更不可能是我拍的广告了。”问他是否试用过其中一种降压药品,侯耀华说他没有心脏病,血压也不高,更不可能服用这种药。“难道给药品做代言,就一定要吃这个药吗?”对于电视广告如果未经授权,是如何拍摄出来的?侯耀华称:“我遇到过有人用我主持的健康访谈节目截取视频,经过一些技术处理成制作电视广告播了。我还不知道,找谁维权去呢?”
  李方午认为,广告代言不是演戏,广告中的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法律责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李德成律师也表示,美国名人代言广告在性质上属于“证人广告”和“明示担保”,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否则按虚假广告处理。
  我国今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凡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代言人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我国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名人代言,还缺乏相关明确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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