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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梁嘉敏)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简称《办法》)从昨天起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规定,八类人员可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持待遇,五类公益性岗位应当按比例优先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该《办法》对《就业促进法》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如优惠与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界定、公益性岗位援助等。
八类人就业享受帮扶优待
《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包括八类人员(见附表)。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从事个体经营的场地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就业扶持待遇。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退还相应款项,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类岗位优先招聘困难人员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五类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4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时间截止后,如果未能招聘到符合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方可招聘其他人。
五类公益性岗位包括:1.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后勤保障岗位;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服务性岗位;3.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临时性岗位;4.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5.其他公益性岗位。
政府出资培训低学历求职者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为不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肄业)生开展为期三个月至三年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一定的职业技能。
县级以上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政府津贴制;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一定年限,可申请在就业地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随迁,具体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另外,失业登记今后将有电子凭证。劳动者凭此证享受就业服务及促进就业相关扶持政策,依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八类人员就业享受“优待”
1.具有城镇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5.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6.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8.省、地级以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对《就业促进法》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如优惠与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界定、公益性岗位援助等。
八类人就业享受帮扶优待
《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包括八类人员(见附表)。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资助、从事个体经营的场地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就业扶持待遇。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有关补贴、资助、贴息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退还相应款项,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类岗位优先招聘困难人员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五类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4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聘时间截止后,如果未能招聘到符合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方可招聘其他人。
五类公益性岗位包括:1.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后勤保障岗位;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服务性岗位;3.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临时性岗位;4.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5.其他公益性岗位。
政府出资培训低学历求职者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为不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肄业)生开展为期三个月至三年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一定的职业技能。
县级以上政府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政府津贴制;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一定年限,可申请在就业地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随迁,具体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
另外,失业登记今后将有电子凭证。劳动者凭此证享受就业服务及促进就业相关扶持政策,依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八类人员就业享受“优待”
1.具有城镇户籍,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5.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6.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8.省、地级以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