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党龄超60年的中共元老上书:称刘晓波案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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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党龄超60年的中共元老上书:称刘晓波案错判
本文网址:http://news./2010/2/2/gb2312_75358.html
  20名中共部级、局级退休元老近日联署致中央公开信,要求纠正对「刘晓波案」的违法错判。公开信指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在事实和说理两方面都不能令人信服,这是以司法名义损害中共的改革开放形象。建议中央採取实际步骤,敦促北京一中院撤销刘晓波一审判决。据了解,中央有关部门对此已有反应,参加联署的元老中有人接到警告,有人被劝喻「外出疗养」,亦有人家中电话被切断,多名联署者昨日均表示暂不方便接受採访。

  20名联署元老平均年龄超过80岁,加入中共党龄平均逾60年。其中有94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90岁的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87岁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前署长杜导正、著名散文家袁鹰、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曾为江青和王军涛辩护的著名大律师张思之、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等。

  这封由1月28日开始草议,至昨日中午才定稿的公开信指出,一审判决书有关刘晓波头条罪状是「对党和政府不满」。但人民既有责任监督政府,也就有权利表达不满,执政者应该善闻批评之声,尊重不平之鸣,把各种不满化为动力才能改善工作、获得民心,怎能以「不满」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残酷斗争,把有不同意见的人当成敌人,哪里会有社会和谐进步!其次法院判决把「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列为刘晓波第二条罪状。可是「建立联邦共和国」曾经是中共重要主张,载入中共第二次和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怎麽刘晓波一重複就成了罪行?国体政体关系重大,没有这种胸襟,「一国两制」从何而来?退一步说,刘晓波主张即使完全错误,又与罪何干?宪法保护言论自由,难道只保护所谓正确言论吗?

  据本报了解,公开信的多数签名者已受到有关当局的压力。签名者之一邵燕祥昨日对记者表示,他本人并不认识刘晓波,但对刘晓波在1989年「六四」当晚在天安门广场劝说大学生离场,避免更大流血事件印象深刻,今次参与签名主要想表达公开信中的重要观点。"
 
http://baike.baidu.com/view/310447.htm


邵燕祥

  
诗 人,祖籍浙江萧山,1933 年出生在北京,北平中法大学肄业,后在华北大学结业。曾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记者。1958年初被错划为右派,1979年1月改正。1978年至 1993年在《诗刊》工作,先后担任编辑部主任、副主编。曾任中国作协第三、第四届理事,第四届主席团委员。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编辑、记者,《诗刊》副主编,中 国作协第三、四届理事。著有诗集《到远方去》、《在远方》(其中《我召唤青青的小树林》被选入预备年级23课)、《迟开的花》,有《邵燕祥抒情长诗集》。
  1933年6月10日出生于北京(那时叫北 平)一个职员家庭。1945年夏天,从小学进入中学。处女作是1946年4月发表在报纸上的一篇杂文《由口舌说起》,批评了习于飞短流长的社会现象。从那 时起,他在参与反对国民党政府 的学生运动的同时,写了不少杂文、诗歌和散文式的小说。1949年初,北京解放,他终止了在大学一年级的学业,到北京电台工作。他的第一本诗集《歌唱北京 城》(1951)和第二本诗集《到远方去》(1955),收入50年代初期写的抒情诗,其中一些表现了年轻一代的理想和激情,又有个性色彩的诗,为他赢得 了读者的最初的声誉。20世纪五十年代即为有影响力的青年诗人,后转向散文,杂感写作。但是不久,由于他的诗和杂文中触及某些不公正和反民主的社会现象, 受到批评和斗争。直到1978年,他被剥夺发表作品的权利达20年之久。其间,在1962年春 有些解冻的迹象,他得以写了一个剧本,发表了几首诗和一篇小说;这年秋天,那篇写亲子之情而不涉及阶级斗争的小说又遭到公开抨击。他在1979年初恢复政 治名誉。从1980年到1986年,出版了《献给历史的情歌》、《在远方》、《如花怒放》、《迟开的花》、《邵燕祥抒情长诗集》等八种诗集和诗选,还有诗 评集《赠给十八岁的诗人》、《晨昏随笔》,杂文集《蜜和刺》、《忧乐百篇》。从 1980年前后发表《切不可巴望好皇帝》等杂文开始,又写了大量的杂文,批评各种社会弊病。现为中国作协理事和主席团委员,中国笔会中心会员。




张伟国谈中共元老联署签名支持刘晓波
作者:珍妮特 文章来源:法 广 点击数:188 更新时间:2010-1-18 9:17:22

刘晓波被北京市法院判了“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引起海内外极度关注。
一月15日,一些年届八、九十岁的老资格中共党员及高级干部如胡绩伟,李普,戴煌,何 方等人联名签署了一封信,为刘晓波打抱不平,认为北京市法院对刘晓波的判决是违宪的。
就此,我们采访了刊登这篇支持刘晓波连名信的新世纪网站主编张伟国先生:
RFI:你们怎么拿到这份联名签署信的,你知道联署签名经过情形吗?
张伟国:刘晓波出事后,有北京朋友与我联系。其 实这信也酝酿了一段时间,早先同意签名人数应该还更多,根据我原来知道的签名者还包括李瑞及其他一些老党员。但中共消息很灵通,在我 们上网公开联署信之前,组织部打电话给李瑞,之后李瑞表示有办法想上面转达意见,所以他没有签名,另外如炎黄春秋的杜导正 等人则表示目前暂不加入此签名活动。
尤其,最近北京气氛紧张,联络困难。签名信的发起方式原本想采一家家登门方 式,等联系好了才公布此事。但因最近情势紧张,所以决定以网路刊登出来,让愿意签名的人事后加上去,认为或许比较安全,也 方便大家。目前已有四位签名:原人民日报社长及总编辑胡绩伟、、原新华社副社长李普、原新华社高级记者戴煌、曾是社科院日 本研究所所长的原延安中共老干部何方。他们都有相当资深的党龄,而且是以党纪律、党历史、党规定、党文件等作为行事依据,对刘晓波的 判决书提出意见。
这封联署信由胡绩伟就一些字句做过补充修改,并调整一些句子及语气。
RFI;你认为这封联署信对刘晓波案会有帮助吗?
张伟国:我想对当局应该有相当的影响力,因这些 人都是中国共产党中的老资格、老前辈。按照他们在共产党中的论资排辈,中国当局应该尊重他们的意见;再说,他们也言之有理、言之有 据,均根据中国共产党七大及二大所提出的口号行事。
其实,网上早有人提出一项看法:如果以提“邦共和国”号来判刘晓波有罪,而这理念却是中共自己最早提出来的,那么中共也应该判自己有罪。另外,这联署信网 上刊出后,也收到一些反响,如北京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他认为:为刘晓波鸣不平是很好,但“邦共和国”念不能只因为中共七大、二大曾提出来,所以刘晓波提出来才合法;而如果中共未提过,刘晓波提出就不合 法。茅于轼还指出,中国要进步就得有思想突破,即使中共未提,刘晓波提出,也应该是无罪的。目前,有同样看法的人愈来愈多,也就是共 鸣愈来愈多。
此外,本台还联络到这份为刘晓波鸣不平联署信签名人之一的何方老先生,八 十八岁高龄的何方言语寡少,但也对本台表示,北京法院对刘晓波的判决,让刘晓波因言获罪,是一项违反中共宪法的判决,所以李普打电话 给他,念给他听联名信内容,他同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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