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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问题: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公开信(ZT)

[FONT=宋体]今天[/FONT]Google[FONT=宋体]了一下[/FONT], [FONT=宋体]从其他网站转帖一个[/FONT]:

[FONT=宋体]如果说中国政府在国籍法方面,还不如满清政府开化,似乎尖刻了些,但实际就是如此。孙中山入了美国籍,满清政府照样按中国人通缉他。孙中山也照样做中国人领导辛亥革命。[/FONT]

[FONT=宋体]中国公民,生活在国内,没有户籍迁徙自由。出国照样没有国籍自由。不但不如美国人、加拿大人,也不如印度人、香港人、台湾人。[/FONT]

[FONT=宋体]生为中国人,入了外籍,就不能自由回国探亲,回国求学,还要按外国人标准交学费,常住就业还需要办绿卡,荒唐不荒唐?凭什么中国人就不是中国人了?[/FONT]

[FONT=宋体]中国政府连国籍法都搞不明白,还谈什么对外开放、跟国际接轨,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太不如人意,不解人情,不尊重公民自由了。[/FONT]


你再往前追溯一下,可能还没有国籍这个东西。
如果你曾经是美国人,又拿了别国护照,回美国照样不行。
此外台湾人就是中国人,这是基本常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有所得必有所失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什么好事都要占全,上帝也不会答应的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有所得必有所失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什么好事都要占全,上帝也不会答应的

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道理。

忒贪,贪心不足蛇吞象,还美其名曰。。。。。
 
[FONT=宋体]有关东南亚华人的处境导致今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理由不知听了多少回,我想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倒不难解决,就让加入外籍的人去做选择。具体操作上为避免东南亚华人的尴尬,可以规定入了外籍的中国人需再确认中国国籍,否则就当自动放弃。其实入不入当地国籍和歧视,排斥没有直接关系。越南排华的时候,那些人可都入籍多年了,又有什么用呢?[/FONT]
[FONT=宋体]其实不知大家想到没有,我们政府是有限承认双重国籍的。像香港,澳门人入了美国籍还是可以拿香港,澳门居民证的,就是说他们在法律上仍拥有中国国籍。至于台湾人,他们要是加入其他国籍而不承认是中国人,我们很多同胞会跟他们急的,更遑论说他们投机取巧[/FONT], [FONT=宋体]两面专营[/FONT],[FONT=宋体]只想个人发财[/FONT], [FONT=宋体]极端自私自利[/FONT],[FONT=宋体]等等。[/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点大家想不到的,就是藏南印度人的问题。我国政府拒发签证给当地居民,理由是他们已是中国居民,不需要签证来中国。这样我们的一部分印度邻居心不甘情不愿的拥有双重国籍。真要计较起来,这也违反我们庄严的国籍法。有人会说我吹毛求疵,可在依法治国的当代,我不忍心看到我们庄严的国籍法有这么大的漏洞。再说,这和更庄严的宪法有巨大的冲突。[/FONT]
[FONT=宋体]现行的第四部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FONT]
[FONT=宋体]可惜我们的国籍法就对大陆,港澳台公民不平等。而我们的现行第四部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FONT]
[FONT=宋体]看来国籍法是违宪了,因为它对待大陆,港澳台公民在双重国籍上不平等,或者更严格地说,有关部门在执行国籍法上不严格,因为他们没有按照国籍法没收港澳台公民的公民权,而在十八条国籍法上并没有规定对港澳台同胞有特别豁免。而他们区别对待大陆和港澳台公民又违反了宪法。违法又违宪,我们有关部门真得改一改。我的语气有些调侃,但真心希望我们中国最好还是把漏洞补好。[/FONT]
[FONT=宋体]这儿弟兄也请有能力的热心人把此信转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国人大主席吴邦国,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等等[/FONT][FONT=宋体]。不甚感谢之至![/FONT]
[FONT=宋体]Dongjava 02/21/2010[/FONT]

[FONT=宋体]说的很清楚了。即违法又违宪,主管侨务工作的渎职官员,如不及时改正错误,以后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最少也是落得一世骂名吧。[/FONT]
 
谢谢你的information. 我去那个链接看了一下, 我想这个香港基本法确实违反了国籍法,因为它对待香港居民和大陆出生居民在国籍法上是不一样的,但如果你去查国籍法里的十八条,没有一条规定应给予港澳居民不同的国籍法待遇。更不用说给人厚此薄彼的感觉。
大陆出生居民一旦加入外籍,即被取消中国国籍,而港澳居民得到的是类似美国国籍法的待遇,即你可加入其他国家国籍,但除非你选择放弃,你会永远保持美国国籍。我想如果我们祖国允许大陆居民也有这种待遇的话,大多数人会选择保留中国国籍,即使这意味着回国得不到美国领事保护。
建设祖国还来不及呢,干吗要外国领事保护? ;)
我很少在网上灌水,但这个话题实在太敏感,不吐不快,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重视!

现将有关内容附在以下:

国籍法作为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的附件三,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都是要在香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所以必须要作出解释。
当时的情况,600万港人中有300万人有外 国护照,面临回归时是当中国人还是当外国人的问题,因为我们不承认双重国籍。简单地说,这个解释就是按照国籍法,血统加属地的原则,凡是中国人,只要你在 1997年7月1日不上入镜事务处变更国籍,都认为你就是中国人。你口袋里的那本护照怎么办?照样可以拿着它作为旅游证件周游世界,但是在香港特区,在中 国内地不享有英国领事保护的权利。以这个来化解双重国籍的问题,否则在香港将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特别是当时有人宣扬“九七大限”,很多人都害怕。国籍 法解释安定了人心,保证了平稳过渡。

[FONT=宋体]请这位有才华有正义的先生有时间多写点,启迪智慧啊。[/FONT]
 
[FONT=宋体]当年中国有难,印尼华侨舍命相救,牺牲[/FONT]38[FONT=宋体]万;[/FONT]98[FONT=宋体]年印尼杀华侨,中共却装聋作哑,二战以来,印尼华人华侨被杀超过五十万。[/FONT]

[FONT=宋体]历史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停地重复着。[/FONT]2009 [FONT=宋体]年夏天,缅甸果敢的迫害华人华侨事件,[/FONT][FONT=宋体]也被中共的宣传机器给和谐掉了。[/FONT]

[FONT=宋体]中共欠海外华人华侨的太多了。[/FONT]

[FONT=宋体]全球经济的蜜月期已过,大国间摩擦和冲突开始加剧,中国内忧大于外患。未来[/FONT]20[FONT=宋体]年,[/FONT]
[FONT=宋体]无论内地还是海外,炎黄子孙们[/FONT], [FONT=宋体]好自为之吧。[/FONT]
 
[FONT=宋体]说的很清楚了。即违法又违宪,主管侨务工作的渎职官员,如不及时改正错误,以后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最少也是落得一世骂名吧。[/FONT]

即便是违法又违宪,也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主管侨务工作官员无关,他们只是个行政机构,无权立法。

从根本上说,是国籍法问题。应该找人大算帐。
 
即便是违法又违宪,也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主管侨务工作官员无关,他们只是个行政机构,无权立法。

从根本上说,是国籍法问题。应该找人大算帐。

人大说:找侨办
 
承认双重国籍并不会导致影响司法权,像加拿大就承认双重国籍。只有在半殖民地时代,才会有所谓的领事裁判权。简单的说,只要国家政权没问题,外国人犯法和本国人一样审判,那就不会有问题。

对于有人希望能有一个选择是否放弃国籍的权利,我觉得是完全正常的。凡是不把人民当家奴的国家,基本上都采用类似做法。

当然呐,我个人是不希望中国实行双重国籍的,不然的话还得去放弃,麻烦。
 
[FONT=宋体]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FONT]” --[FONT=宋体]孟子[/FONT]
 
[FONT=宋体]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FONT]” --[FONT=宋体]孟子[/FONT]

[FONT=宋体]免责声明应该是这样的:[/FONT]
[FONT=宋体]跟帖行为并不意味本人同意、支持、反对,或了解、知晓文中观点,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 [/FONT][FONT=宋体]孟子[/FONT]@china.cn[FONT=宋体]。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包括民法、刑法、书法、国籍法、婚姻法、吸星大法,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请勿派各种外交使团、商务考察团、旅游观光团、海外人才招聘团等高级团体,环球追捕。[/FONT]:p
 
[FONT="宋体"]有关东南亚华人的处境导致今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理由不知听了多少回,我想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倒不难解决,就让加入外籍的人去做选择。具体操作上为避免东南亚华人的尴尬,可以规定入了外籍的中国人需再确认中国国籍,否则就当自动放弃。其实入不入当地国籍和歧视,排斥没有直接关系。越南排华的时候,那些人可都入籍多年了,又有什么用呢?[/FONT]
[FONT="宋体"]其实不知大家想到没有,我们政府是有限承认双重国籍的。像香港,澳门人入了美国籍还是可以拿香港,澳门居民证的,就是说他们在法律上仍拥有中国国籍。至于台湾人,他们要是加入其他国籍而不承认是中国人,我们很多同胞会跟他们急的,更遑论说他们投机取巧[/FONT], [FONT="宋体"]两面专营[/FONT],[FONT="宋体"]只想个人发财[/FONT], [FONT="宋体"]极端自私自利[/FONT],[FONT="宋体"]等等。[/FONT]
[FONT="宋体"]还有一点大家想不到的,就是藏南印度人的问题。我国政府拒发签证给当地居民,理由是他们已是中国居民,不需要签证来中国。这样我们的一部分印度邻居心不甘情不愿的拥有双重国籍。真要计较起来,这也违反我们庄严的国籍法。有人会说我吹毛求疵,可在依法治国的当代,我不忍心看到我们庄严的国籍法有这么大的漏洞。再说,这和更庄严的宪法有巨大的冲突。[/FONT]
[FONT="宋体"]现行的第四部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FONT]
[FONT="宋体"]可惜我们的国籍法就对大陆,港澳台公民不平等。而我们的现行第四部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FONT]
[FONT="宋体"]看来国籍法是违宪了,因为它对待大陆,港澳台公民在双重国籍上不平等,或者更严格地说,有关部门在执行国籍法上不严格,因为他们没有按照国籍法没收港澳台公民的公民权,而在十八条国籍法上并没有规定对港澳台同胞有特别豁免。而他们区别对待大陆和港澳台公民又违反了宪法。违法又违宪,我们有关部门真得改一改。我的语气有些调侃,但真心希望我们中国最好还是把漏洞补好。[/FONT]
[FONT="宋体"]这儿弟兄也请有能力的热心人把此信转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国人大主席吴邦国,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等等[/FONT][FONT="宋体"]。不甚感谢之至![/FONT]
[FONT="宋体"]Dongjava 02/21/2010[/FONT]

锦涛同志看了很欣慰。让我转告大家:渥太华这么多华人媒体,只有comefromchina讲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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