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院:70%举报人遭报复说法在广东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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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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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林俊杰报道: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70%遭到不同程度打击报复?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省检察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举报人广东一直都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而且目前举报人采取的举报方式多数为匿名举报,因此70%的举报人被打击一说在广东较难成立。
  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今年4月,《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暂行办法》鼓励举报实名制,明确规定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60天内办结。
  在举报人的保护方面,《暂行办法》共14条、2100字,其中涉及保护举报人、严惩打击报复的内容就占了1/3。对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的情况作出明确的处理规定,依法严惩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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