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怒难犯:郭德刚拿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历史来调侃极其卑鄙,恶毒ZT

Fisher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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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怒难犯:郭德刚拿日本人屠杀中国人的历史来调侃极其卑鄙,恶毒ZT
送交者: 旧友重来. 2010年08月08日17:07:2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这次郭的事情不但不是大家窝里斗,在整一个能人,恰恰相反,这个郭很多年来,没事就咬人,而且见谁咬谁,什么话最肮脏恶毒阴损就说什么地疯狂咬人,恰恰是他,对都是中国人的各地同胞,特别是同一个相声界,甚至曲艺圈里的前辈,看谁都极不顺眼,编排最肮脏恶毒阴损恶心下流无耻的话疯狂咬所有各地的中国人,咬所有圈里的人,甚至前辈。有人说姜昆这次跳出来骂郭是赶潮流,实际上郭早几年把姜昆他们骂惨了。郭甚至连赵本山等都用很阴损的话谩骂恶心过,这次辽宁电视台紧跟北京台完全是自下而上的积年宿怨。北京台就更是。现在很多朋友都从和政府对抗的英雄高度来捧郭,或者就是因为当局打压他就捧他,就太形而上学了。这次完全不是自上而下,而是北京等地的文化圈里面的记者自下而上地发起对郭的讨伐,最多是就势利用了当前的反三俗。

郭这样才是最容易导致中国人窝里斗的,他口口声声“没法和中国人讲理”,结合过去平时几乎把中国所有地方的人都骂了个遍的劣迹,看起来他对中国人的恶毒阴损是根深蒂固的,不知是否是溥仪川岛芳子那样根本就是最刻骨仇恨中国人的杂种畜生的皇亲国戚。更有甚者,最近一次他有个什么道歉信,里面不但又是那套极其恶毒阴损无耻的腔调,而且倒打一耙,针对别人因为他的手下在他家殴打记者联系到他的事情,恶毒地类比到日本人当年在中国地盘上杀中国人是不是也可以联系到中国人这样的不论不类,完全没有一点中国人该有的起码厚道和良心的极其无耻恶毒的无赖腔调。

这头货根本就是有人格缺陷,歇斯底里,见人就咬,有人品问题,无耻下流,有仇恨社会综合症,最窝里斗的,最能让中国人一盘散沙的就是这样的货色。其实这次就算媒体不讨伐他,早晚这样的货会在自己圈里,自己的那个大社里面,见人就咬地发疯一样地咬死同伙,窝里斗到众叛亲离,只是时间的问题。
 
这头货根本就是有人格缺陷,歇斯底里,见人就咬,有人品问题,无耻下流,有仇恨社会综合症,最窝里斗的,最能让中国人一盘散沙的就是这样的货色。

NO,NO, NO,这篇文章的作者才象是有人格缺陷,整篇文章咬牙切齿的。郭某人我虽然了解不多,但他为侯跃文女儿仗义执言一事,还是很让人敬佩的。
 
这个LZ很是配合国内主流媒体,党叫干啥就干啥,真TMD敬业
一个郭德刚,与咱村有何干系,ZT这许多围剿郭的帖子,你SB呀
 
NO,NO, NO,这篇文章的作者才象是有人格缺陷,整篇文章咬牙切齿的。郭某人我虽然了解不多,但他为侯跃文女儿仗义执言一事,还是很让人敬佩的。
就别说侯跃文那活宝女儿,为了钱,让死去的父亲死无葬身之地。死了之后被不跟他一起生活的女儿用来做贪财的靶子整得不能入土为安。
 
就别说侯跃文那活宝女儿,为了钱,让死去的父亲死无葬身之地。死了之后被不跟他一起生活的女儿用来做贪财的靶子整得不能入土为安。
你这说法很独特
明明是候的亲弟弟转移财产,私自将候的存款取走,家产搬光,事实到底如何,有法院说话,怎么成候女儿让父亲死无葬身之地了?
候药华那德性就是个欺男霸女的骗子
 
NO,NO, NO,这篇文章的作者才象是有人格缺陷,整篇文章咬牙切齿的。郭某人我虽然了解不多,但他为侯跃文女儿仗义执言一事,还是很让人敬佩的。
应该评马甲Fisher2004为CFC政治指导员,党代表。
 
请尊重点古人

要批评郭就批好了,为什么要把他和末代皇帝相比?这种比喻不合适.
 
《郭德纲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泼辣异常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8月09日 转载)
侨报

本人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博讯 boxun.com)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谁在陷害郭德纲?



人们普遍低估了郭德纲事件。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此事件显然有人在幕后操纵,对郭德纲进行陷害和打压。公众和郭德纲本人此前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郭德纲事件一出来,我以为又是个小的娱乐新闻,没太当回事。等看到北京电视台说要“封杀郭德纲”,才引起我无名怒火,写文章愤怒谴责了北京电视台。

后来,慢慢发现:事情越来越不对头了。幕后操纵者急不可耐地跳到前台,终于揭示了此事件的幕后黑手。(以下很多观点是与ZX、ML、RY、DD等人聊天时候总结出的。)



1,幕后黑手的踪迹

北京电视台显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北京晚报》出来帮腔了。有北晚文峰这样的人在那里,北京晚报能说出什么话是不难想象的。

CCAV也出来帮腔了。鉴于CCAV与北京电视台血缘上的联系,大家也不难想象CCAV会说出怎样的话。

接下来就更奇怪了——北京图书市场封杀郭德纲,书籍及光盘被下架。

更狠的是,郭德纲的德云社居然被停业整顿。

至此,幕后黑手是哪个利益集团,大家应该能分析出来了。



2,郭德纲何错之有?

郭德纲弟子打人,已经道歉,并拘留罚款;那北京电视台私闯民宅、偷拍录像的行为呢?为什么不处理?

《经济观察网》有一篇文章说得很好:“……首先,冲突由调查圈占绿地而起,郭德纲说绿地是开发商许诺给他的,这一点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媒体去查证;其次,郭德纲指责网上传播的照片是邻居家而非自己家,这一点北京台没有举出反证也没有加以说明,跟进媒体也选择略过;其三,记者的监督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不应成为私入民宅的理由,同样也没有媒体指出这一点。媒体的报道中,以上三点统统跳过,只看到郭德纲纵徒打人,口出狂言,便铺天盖地的指责郭德纲江湖匪气,这有失公正。至于说郭德纲“三俗”应被封杀则与此事无关,有人借题发挥而已……“(http://www.eeo.com.cn/observer/shelun/2010/08/06/177485.shtml)



3,他们为什么选择郭德纲下黑手?

要说反“三俗”,先要搞清楚什么是“三俗”。

贪污、腐败、大吃大喝、公款养车、公款旅游,属于犯罪,不属于“三俗”。当然,目前有人偏偏纵容这些犯罪行为,而去反什么“三俗”。

好,就说反“三俗”。问一个问题:郭德纲和赵本山、小沈阳谁更三俗?恐怕没有人好意思说是郭德纲吧?那么,为什么不拿赵本山、小沈阳开刀?

原因如下:

郭德纲没有赵本山圆滑。郭德纲本性难移,太刚性、“匪气”。赵本山是软骨派,谁给钱跟谁,谁能让他红跟谁。赵本山的东西都是左派写剧本。小沈阳,赵本山是利益集团养的狗,经常拍利益集团马屁。而郭德纲的段子不献媚不拍马屁。现在的艺人有几个不拍马屁?

小沈阳的俗,没有一点涉及到政治、社会有关的问题,这和郭德纲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利益集团是允许的。

更要命的是,看小沈阳的节目,人会变俗,而看郭德纲的相声,人在笑的过程中会思考。 人们一思考,利益集团就生气,所以就要出来打压。







4,我们要警惕谁?支持谁?

郭德纲事件,许多人被蒙蔽了,这不是个打人的问题。打人事件已被政治化。那个利益集团最会利用群众。

从历史上看,既得利益集团有利用文艺问题搞政治运动的前科。所使用的手段也可以找到历史痕迹:利用打人事件就和过去利用男女关系搞臭一个人是一个道理,是利益集团整人一贯的手法,而且屡试不爽。

那些对郭德纲进行攻击的蠢货,以为自己有思想,其实被人耍了都不知道,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有些人自以为是地声称“郭德纲艺术水准并不高”,殊不知此事件已经与艺术水准的高低毫无关系。

既然利益集团组织鹰犬围剿郭德纲,那我们草民就要坚决支持郭德纲。郭德纲这件事不是支持郭德纲,而是支持一种人的基本权利。

现阶段,支持郭德纲,就是维护我们的“低俗权”。



有人担心:郭德纲事件可能是文艺大气候进一步向左转的信号。郭德纲被铲除,也许标志着文艺被利益集团一统天下时代的来临。人们可能再也看不到民间用嬉笑怒骂来跟所谓的主旋律进行对抗。

我觉得没有那么严重。当年,那些人不是拼命打压邓丽君吗?结果如何?邓丽君不是依然放射出万丈光芒、影响至今吗?郭德纲的影响力当然无法与邓丽君相提并论,我要说的是,如果从被妖魔化的角度来看,郭德纲与邓丽君的遭遇,有着惊人的相似。



链接: 《支持郭德纲关于“妓女”之说》

《公民与电视台:谁封杀谁?》

《请教:如何区分“三俗”?》
 
公民与电视台:谁封杀谁?
——旗帜鲜明地支持郭德纲

前几天我不是十分关注郭德纲与北京电视台的争执。只是看到郭德纲一句“记者就是妓女”后,才从赞赏的角度写了《支持郭德纲关于“妓女”之说》。
今天,看到北京电视台气急败坏地说出“封杀郭德纲”让我愤怒了。这个下贱的北京电视台,成心招骂,咱就满足这蠢东西一次。
北京电视台某栏目制片人朱礼庆表示,今后郭德纲本人及其作品将不会在《每日****》(这个栏目太恶心了,以至于我不愿写出其名字)中出现,因为“媒体有责任反‘三俗’”。
本来公众在郭德纲与北京电视台的争执中是有分歧的。现在,北京电视台自乱阵脚,“封杀”之说一出,彻底把自己推到了公众的对立面。愚蠢。

1,动辄宣布“封杀”,奴才学会了主子那套?
媒体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当然不能被用来公报私仇,这个大家都明白,我不多说了。重点说“封杀”这个习性。
老夫恨透了那些动辄利用公权力“封杀”别人的蠢货。
一般来说,媒体里面,素质最差的CCAV是最喜欢说“封杀”的。北京电视台好象以前表现还不错。如今也学会了CCAV的流氓招数。再次证明“媒体中素质最差的是电视台”这一定论。这俩电视台的德行,都是跟他们共同的主子学的。
在主子面前点头哈腰,一转身就对别人颐指气使,这是奴才的共同习性,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样,本性难改。

2,到底是代表北京电视台,还是一个小栏目?
朱礼庆只是一个小喽罗,照理说,他代表不了北京电视台。所以,我们希望北京电视台出面说明一下,看看朱礼庆这个小喽罗的话到底代表哪个层次的出意见。

3,耍流氓连累了遮羞布
照朱礼庆的意思,封杀郭德纲的理由,不是因为他与郭德纲发生了矛盾,倒是因为郭德纲属于“三俗”。
那我要问一问朱礼庆:什么叫“三俗”?郭德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三俗”的?如果你想说郭德纲以前不“三俗”,跟你们发生冲突以后就“三俗”了,那你必须拿出具体分析来。否则,你就得给我们解释一下:既然郭德纲属于“三俗”,那么,以前你们在电视节目中大力吹捧郭德纲。就属于“三俗”中的媚俗,你们就得赶紧向你们的上级做检讨去。
说“封杀”已经是耍流氓,同时还要强词夺理,这叫盖着遮羞布耍流氓。可惜,耍得太低级,反而把主子的遮羞布也给连累了。

4,坚决支持郭德纲
我以前比较喜欢听郭德纲的相声,当然并未到“纲丝”的程度。这一次,看到郭德纲说“记者就是妓女”,说北京电视台是“2B”,感觉真爽,从此坚决做“纲丝”。

5,咱也玩“封杀”,彻底杀掉北京电视台
今后,郭德纲不能与北京电视台狼狈为奸了,或者说郭德纲以后不能助纣为虐了,这是一件大好事。大家可以去德云社现场听相声,也可以在别的媒体欣赏郭德纲。
对于北京电视台,呼吁大家坚决抵制。就像我们抵制CCAV一样,直接在电视频道的设置中把CCAV和北京电视台删除。

6,我们的封杀与敌人的封杀不同
利用公共权力对私权进行封杀,那叫耍流氓。
公民封杀公权力,那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支持郭德纲关于“妓女”之说

最近,郭德纲一句“记者就是妓女”引起网络热议。部分记者同胞很愤怒地对郭德纲大力鞭挞。
我也很愤怒。愤怒的原因是:“记者就是妓女”这话是我10年前就说过的,并且在3年前就公开发表了,怎么现在版权就被郭德纲抢去了呢?呵呵,向郭先生致敬。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的版权,我要把“记者就是妓女”的理论继续深化,谈一谈记者作为妓女的一种,其分布情况:
从媒体细分来说,电视记者里面,妓女最多;报纸次之;杂志排第3;网络记者里面的妓女最少。
从地域分布来看,北京记者当妓女的最多,广州最少。感谢上帝,我们至少有《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可看。
从靠山来看,记者有强大的靠山,妓女只能靠自己拼搏。记者这种妓女是“持证上岗”的,其他妓女则是无证上岗。记者这种妓女受到靠山的保护,其他妓女则受到权力部门的欺压。所以,找个靠山很重要呀。

另外,将记者称为妓女,实际上是对妓女这个职业的侮辱。所以,“记者就是妓女”理论,早在2年前就已经被我发展为“记者不如妓女”——妓女出卖的仅仅是自己的肉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家有出卖的权利,关别人屁事?而记者呢,霸占着公共资源,每天传播着谎言,他们出卖的是自己的良心与灵魂,他们的人格,比妓女差了10万8千里。
是不是中国人天生下贱,所以记者都成了妓女,并且不如妓女呢?不是的,我以前已经发过文章,论述过中国记者一开始并不是妓女:

《怀念民国之记者不是妓女》
——9评民国之2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16653.html

我曾将当今记者比作妓女,媒体比作妓院,CCAV尤其实至名归。自己做记者的时候,也自嘲为“京城名妓”、“一代名妓”。后来觉得此比喻甚为不妥,把记者比作妓女,着实玷污了妓女。
妓女者,或为生活所困,或为贪图享受,去出卖自己的肉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卖一卖又何妨?而记者呢,占有公共资源,然后又出卖公共资源以谋取私利,实乃禽兽不如。
妓女拿顾客当上帝,用服务让顾客身体愉悦放松;记者拿受众当白痴,用无耻的虚假报道,给受众添堵。双方职业道德的差距,显而易见。
出卖肉体的妓女,远比出卖灵魂的记者(以及其他政客),要高尚得多。所以,广大妓女群众坚决拒绝与记者政客为伍。
记者有出卖灵魂的传统。同时,也有一些记者,坚守道德底线,守望理想,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民国时期,就有许多这样的媒体人。其他时期有没有这样的媒体人,我不大清楚。
且看历史记载下的光荣与梦想:

1,梁启超拒绝袁世凯的收买
梁启超不但是维新运动先驱、大思想家、大学者,也是杰出的报刊政论家。他先后创办《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等报刊,影响了中国几代人。
1915年,准备黄袍加身的袁世凯加紧了对舆论的控制,发布命令禁止报纸刊载议论国体的文章,并令各地政府派员进驻当地邮局,检查往来邮件,一旦发现反袁报纸与书刊,立即没收。梁启超对袁氏淫威不屑一顾,写下明确反对袁氏称帝的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袁氏得知后,马上派人带着20万大洋找到梁启超,要求他不公开发表这篇文章(袁总统采用收买而非高压手段,令我对他产生极大好感),如果不发,立即送上20万,以后还可以再加。梁启超断然拒绝了袁世凯的利诱,文章如期在上海《大中华》月刊发表,《申报》、《时报》等大报迅速转载,风行一时,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响,甚至有人评价说:“梁启超的文字像利刃一样可以杀人,尤以《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对筹安会和袁称帝的打击,不下于蔡锷领导的护国之役。”
2,北京各界要求废止《治安警察条例》运动
  1922年10月,北京各界发起要求废止《治安警察条例》运动,公推蔡元培等十一人为代表。《晨报》坚决支持他们的正义行动,并向他们提供舆论阵地,先是发表他们的请愿书,严正指出:“言论、著作、集会、结社之自由,为立宪公民绝对应享受之民权”,但都被《治安警察条例》与《出版法》完全剥夺,“以致比年以来,全国呻吟于专制虐政之下,钳口结舌,怒不敢言”,强烈要求北京政府“顺从民意,慨然废止”。不久,北京新闻界成立“言论自由期成会”,《晨报》又发表其会章,第一条即明确规定:“本会以向国会情愿,废止出版法,亦别定保护言论自 由条例,实现言论自由为宗旨”。
  到了1925年,争取言论自由运动再次风起云涌。北京新闻界要求段祺瑞政府撤销刚刚出台的《管理新闻营业条例》,因为该条例“内容严酷,为世界任何文明国家所不容”。上海新闻界则联合上书,要求北京政府废止《出版法》等法令,指斥袁世凯“擅自公布《出版法》,以压抑舆论,钳制民口,此中剥夺人民自由非法之法,事前既未经合法国会通过,事后又遭到全国国民反对,当然不能生存”,应“尊重人民自由,即日通令废止”。继京沪之后,各地新闻团体、报刊纷纷发表宣言、通电与社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北京政府不得不在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废止《出版法》的决定,臭名昭著的《出版法》终于在新闻界长期的抗争下寿终正寝。
3,邵飘萍:让政府听命于民意
  邵飘萍素有“新闻救国”之志。1912年在杭州创办《汉民日报》,因撰文讥讽袁世凯,三年内三次被捕。1918年10月,创办《京报》,在创刊词《本报因何而出世乎》中,他明确提出办报宗旨:“必使政府听命于正当民意之前,是即本报之所作为也。” 为激励报社同人,他取明代义士杨椒山著名诗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之意,书“铁肩辣手”四字,悬于报馆内。但他将 “妙”字改为“辣”,其意十分明确,即《京报》要突出“辛辣”的特色。
  邵飘萍对穷兵黩武的奉系军阀集团毫无好感,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1921年元旦,《京报》特刊刊出奉系军阀头目照片,并附以简短说明,如“奉民公敌张作霖”、“直民公敌李景林”、“鲁民公敌张宗昌”等。1925年底,《京报》又推出一期“最近时局人物写真”特刊,张作霖照片下的说明文字为“一世之枭亲离众叛之张作霖”。
  为了使邵飘萍和《京报》能为己所用,张作霖先是汇款30万元,企图收买邵飘萍,遭到拒绝。他义正词严地说:“张作霖出30万元买我,这种钱我不要,枪毙我也不要!”恼怒的张作霖下令:打到北京后,立即处决邵飘萍。
  1926年4月,“狗肉将军”张宗昌率军入京,诱捕了避居在苏联使馆的邵飘萍,并查封《京报》。消息传开后,北京各界立即组织营救,但军阀早已有必杀之心,各方奔走均告无效。一代报人邵飘萍遂从容赴死,年仅40岁。

4,林白水:报馆要替百姓说话,不去献媚军阀
  林白水自1916年起,先后在京沪创办《公言报》、《平和日报》、《新社会日报》,宣称要“树改造报业之风声,做革新社会之前马”。他在《新社会日报》上发表政论文章,揭露军阀政客的黑幕丑闻,导致报纸于翌年被查封,他本人入狱三个月。出狱后,他将《新社会日报》改为《社会日报》出刊,因刊登揭露曹锟贿选总统的文章,报馆再遭封闭,他又一次入狱。即使如此,他还是坚持:“报馆要替百姓说话,不去献媚军阀”,“新闻记者应该说人话,不说鬼话;应该说真话,不说假话。”
  1926年4月,奉军入京。林白水斥道:“直奉联军开到近畿以来,庐舍为墟,田园尽芜,室中鸡犬不留,妇女老弱,流离颠沛……赤党之洪水猛兽未见,而不赤之洪水猛兽先来!”不久,他又评论说:“军既成阀,多半不利于民,有害于国。除是死不要脸,愿做走狗,乐为虎伥的报馆,背着良心,替他宣传之外;要是稍知廉耻,略具天良的记者,哪有转去献媚军人的道理。”
  政客潘与奉系军阀早有渊源,曾任张宗昌督署总参议,诡计多端,被称之张宗昌的“智囊”。林白水对之极为蔑视,在许多场合对他大加讽刺。8月5日,林白水在《社会日报》登载《官僚之运气》一文,把这个“智囊”称之为“肾囊”,并揭露潘复与张宗昌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的丑闻。
  潘复当晚看到这篇文章,气得七窍生烟,先是给林白水打电话,要他在报纸上更正并请罪,林以“言论自由,岂容暴力干涉”而断然拒绝。潘复恼羞成怒,拿着报纸在张宗昌面前哭诉,要求立刻捕杀林白水。
  张宗昌1925年督鲁时就在青岛杀害了《公民报》记者胡信之,他在济南威胁各报社、通讯社记者:“你们报上登载的消息只许说我好,不许说我坏。如果哪个说我坏,我就以军法从事。”他对林白水早就心怀不满,因为林曾讽刺他为鱼肉百姓的“狗肉将军”、遇上敌人就跑的“长腿将军”。这次,他要新账老账一起算了。
  第二天,张宗昌命令北京宪兵司令逮捕林白水,未经审讯,就以“通敌有证”的罪名,将林白水杀害于北京天桥。此时距邵飘萍在同一地点被杀不过百日,时人悲叹为“萍水相逢百日间”。两位著名报人皆因不肯向强权低头而惨遭军阀杀戮,成为中国新闻史上悲怆的一幕。


5,史量才:报纸是民众喉舌
  史量才1912年接手上海《申报》,他认为,“报纸是民众喉舌,除了特别势力的压迫外,总要为人民说些话,才站得住脚。”在遭暗算前,他还说起他的办报原则,“纯以社会服务为职志,不挟任何主义,亦无任何政治背景。”在他的引领下,《申报》以“传达公正舆论,诉说民众痛苦”为己任,成为当时中国发行量最大、影响力最巨的报纸之一。
  1932年,蒋介石下令禁止邮送《申报》。史量才被迫接手国民党提出的前两个条件,一是《申报》必须改变态度,而是立即辞退陶行知、黄炎培等人。但他断然拒绝了“由国民党中宣部派员进驻报社指导”的条件,宁愿停刊,也不让那些党棍来干涉自己的办报自由。蒋介石毕竟对《申报》的影响有所顾忌,三十五天的禁邮后,他终于同意解禁。
  蒋介石一直希望拉拢《申报》,为己所用。他曾找史量才谈话,威胁说:“把我搞火了,我手下有一百万兵!”史量才冷冷地回答:“我手下也有一百万读者!”
  1934年11月13日,史量才在沪杭道上被国民党特务暗杀,一代报业巨子为自己的办报理想献出了生命。


6,邹韬奋:头可杀,言论 自 由不屈服
  邹韬奋一生办过六刊一报,十四年中一次入狱,三度逃亡,为言论自由奋斗了一生。他说:“我深信没有气骨的人不配主持有价值的刊物”,“我的态度是头可杀,而我的良心主张,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编辑主权,是断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个人所屈服的。”
  1933年6月,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被特务暗杀,身为执行委员之一的邹韬奋也被列入黑名单,多方传闻他主编的《生活》周刊将被查封,邹韬奋被迫出国暂避。
  年底,国民党政府以“言论反动,思想过激,毁谤党国”等罪名封杀《生活》。最后一期《生活》周刊发表了邹韬奋一年多前就准备好的《与读者诸君告别》,表示“宁为保全人格报格而绝不为不义屈”,愿和读者在实际方面“共谋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周刊同人也发表《最后的几句话》:“统治者的利剑可以断绝民众文字上的联系,而不能断绝精神意识上的联系。”
  1938年,针对国民党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扼杀言论自由的法律与条例,如《出版法》、《新闻检查标准》、《图书杂志审查办法》,邹韬奋连续发表《审查书报的严重性》等文章。生活书店和其它书局发表宣言,要求取消一切压制言论自由的法令。最终,各界人士的抗议汇成“拒检运动”,有力地冲击了国民党独裁政府的书报审查制度。


7,王芸生:有独立人格才能说真话
  1926年,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接办《大公报》,以“永为中国公民之独立言论机关,纯以公民地位发表意见”为理想,定下“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办报原则。张季鸾自称“我是一个文弱书生,立志要当好一个新闻记者,以文章报国。我以为,做记者的人最好要超然于党派之外。”作为一份不依附于任何势力集团的民间报纸,《大公报》内没有一个国民党组织,而且不允许国民党员在报社内活动,录用新人也必须无党无派。
  1929年,应张季鸾之邀,王芸生加盟《大公报》。
  抗战胜利后,面对复杂的政治形势,王芸生于1945年12月发表《我对中国历史的一点看法》,说:
  中国历史上上打天下,争正统,严格来讲,皆是争统治人民,杀人流血,根本与人民的意思不相干。胜利了的,为秦皇汉武,为唐宗宋祖;失败了的,为项羽,为王世充窦建德。若使失败者反为胜利者,他们也一样高居高位,凌驾万民,发号施令,作威作福,或者更甚。……中国过去两千多年的历史,所以乱多治少,甚至竟无清明之治,就因为只见英雄不见百姓起,人民永远做被宰制者。
  张季鸾与王芸生堪称二十世纪上半叶文人论政的典型,在两党的对垒中,他们以中立的态度发表独立客观的言论。《大公报》曾揭露孔氏在香港沦陷之际抢运洋狗的丑闻、批评国民党对学生运动的镇压、抗议查封《新民报》等,也曾发表《质中共》、《东北的阴云》、《可耻的长春之战》等。正如王芸生所言:“我作为一份民间报纸的发言人,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我才有独立的发言权,我才有资格说真话,对国民党才能嬉笑怒骂。同时,待国共双方都必须一样,是我一贯的原则。”
8,成舍我:对抗行政院长能胜利
  “世界”报系创办人成舍我,一向嫉恶如仇。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后,他以大量篇幅在《世界日报》上刊登了有关惨案的新闻和照片,并发表署名“舍我”的时评《段政府尚不知悔祸耶》,在谴责军阀当局镇压学生爱国运动的同时,提出段祺瑞政府引咎辞职、惩办凶手和抚恤死难者三项要求,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
  1928年,成舍我在南京创办《民生报》。1934年5月,《民生报》记者采访到汪精卫的亲信、行政院政务处长彭某贪污渎职的劣迹。当时汪担任行政院长、国民党副主席,权势很大,彭又是是成夫人的亲戚,因此有些亲友劝成舍我不要刊登相关报道。但他认为主持公道是报纸的职责所在,还是义无反顾地在报上公开揭露。汪精卫大怒,让彭向法院控告成舍我和《民生报》损害名誉。开庭之日成亲自出庭答辩,慷慨陈词,终于迫使对方撤诉。但汪精卫怀恨在心,借故将成舍我逮捕并关押了40天,还责令《民生报》永远停刊。
  成舍我出狱后,有人劝他:“新闻记者怎能与行政院长作对?记者总是失败的,不如与汪院长妥协,《民生报》仍可恢复。”他坚定地回答:“我的见解完全与你相反,我有四大理由,相信最后胜利必属于我。”他列举的“四大理由”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可以做一辈子新闻记者,汪不能做一辈子行政院长。新闻记者可以坚守自己的主张,保持自己的人格;做官则往往不免朝三暮四,身败名裂。”结果,《民生报》永远停刊,成舍我被禁止在南京用其他名义办报,并不得以本名或笔名发表批评政 府的文字。
  次年,成舍我在上海创办《立报》。它仍坚持“对外争取国家独立,驱除敌寇;对内督促政治民 主,严惩贪污”的宣传宗旨,销量超过二十万份,打破了中国自有日报以来发行量的最高纪录。


9,陈铭德:决不效忠于任何政治集团
  陈铭德于1929年9月在南京创办《新民报》,经他和夫人邓季惺惨淡经营,终于成为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纸。1946年5月,《新民报晚刊》在上海创刊,陈邓夫妇通过发刊词表达了自己的办报理念:“愿意忠于国,忠于民,但是坚决不效忠于任何政治集团。”
  当年10月10日,南京《新民报》日刊复刊词中说:
  本报是一个民间报纸,以民 主自由为出发点,不管什么党,什么派,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只求能反应大多数人人群的意见和要求,绝不讴歌现实,也不否认现实。……认为一党专政的办法,应该尽快结束。……我们郑重声明:要做一个纯民间的报纸,它只能以是非和正义为出发点,以主观之良心判断,配合客观上人民大众之要求,不偏不倚,表达舆情。取舍好恶,决于读者,其余知我罪我,皆非所计了。
  1947年5月,《新民报》晚刊被查封,罪名是“破坏社会秩序,意图颠覆政府”。陈铭德委曲求全,在接受当局条件后,报纸才得以复刊。
  1948年6月30日,蒋介石亲自作出了南京《新民报》永久停刊的决定。停刊令一出,各界哗然。王芸生在上海《大公报》发表社评《由新民报停刊谈出版法》,予以声援。曹聚仁等二十四位各界知名人士在《大公报》发表《反对政府维宪摧残新闻自由,并为南京新民报被停刊抗议》。陈铭德夫妇也请章士钊等六位名律师代撰万言“诉愿书”。所有抗争都归于无效,《新民报》终于在国民党政权崩溃前落幕。

10,彭子冈先讽宋美龄,后做“右派”
  彭子冈1938年进入《大公报》,其后的十多年里,发表了大量鲜活生动、有棱有角的通讯,与《新民报》的女记者浦熙修一起,成为那个时代最著名的女记者。
  1943年3月7日,彭子冈《大公报》桂林版发表《重庆的低喟》,毫不客气地讥讽宋美龄在美国的言论。
  同年,在一次推进“节约储金运动”的记者会上,炙手可热的孔祥熙说:“今天讲节约储金,所以准备的茶点也很节约,只是一块维他饼和一杯红茶。但必须向各位说明,这种维他饼是用最富于营养的大豆做成的。……各位吃了维他饼,不但实行节约,而且有益于养生之道……”
  他的话还没说完,彭子冈当场就向他发难:“这几年,前方战士浴血奋战,后方百姓节衣缩食,都是为了争取抗战胜利。孔院长,你可以看一看,在座的新闻界同业豆面有菜色,惟有你心宽体胖,脸色红润,深得养生之道。可否请你继续深谈一下养生之道?”
  一番话问得孔祥熙瞠目结舌,只得“哈哈”两声,匆匆宣布散会。
  1957年,彭子冈被定为“极右分子”,开除党籍,取消工资级别,每月发30元生活费。文革期间,她和丈夫徐盈一起,被下放到湖北沙洋干校,从事重体力劳动。1979年,她获得平反。不久,她突患脑血栓,从此半身瘫痪,在轮椅上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八年。


11,恽逸群反对新闻检查制度
  恽逸群1935年进入成舍我在上海创办的《立报》,不久,就与其他七十名记者联名发出《上海新闻记者为争取言论自由宣言》,抗议国民党当局剥夺人民言论出版自由的新闻检查制度,提出两点主张:
  一、反对新闻检查制度的继续存在。
  二、检查制度虽不立刻撤销,一个自己认为还算是舆论机关的报纸,绝对不受检查!
  1936年,恽逸群应邹韬奋之邀,到香港协助创办《生活日报》和《生活星期刊》,继续抨击新闻检查制度,呼吁为国家和民族的生存而争取言论自由。在《真实消息与报纸》一文中,他说:
  在严密的检查下,报纸不敢讲话,不敢记载真实的新闻,纸面上千篇一律,人云亦云,人民肃然迫切地有看报的需要,可是报纸不能供给他们以要看的东西,这种报纸又有谁要看呢?
  1945年抗战胜利后,恽逸群去华中解放区,先后出任新华社华中分社社长、华中新闻专科学校校长、《新华日报》华中版总编辑等职,成为中共新闻系统重要领导人之一。他的《新闻学讲话》成为那一时期共产党指导新闻工作的重要参考书之一。他在书中对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否定,对“新闻政治性”的提倡,都完全符合党的要求。当年为言论自由大声疾呼的他,完全转变为新闻工具论、阶级论与喉舌论者,为共产党新闻观的形成立下了汗马功劳。
  1949年后,恽逸群历任《解放日报》社长、华东新闻学院院长、复旦大学新闻系主任、华东新闻出版局局长等要职。1952年“三反”运动中,被开除党籍,撤职降级。1955年因“潘扬案件”被捕入狱,蒙冤20余载。1965年到苏北阜宁中学任图书管理员。1978年8月由中央组织部安排至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工作。1978年12月在南京病逝。1982年恢复党籍,1984年4月获得平反。
12,陈翰伯任意诋毁国民党,最后坐飞机礼送出境
当国共双方签下“双十协定”、重庆谈判即将圆满结束之时,山城发生一起意外事件:八路军办事处秘书李少石乘坐的黑色轿车,在撞伤路边的国军士兵后,继续往前开,带队的班长一怒之下,端起步枪,就扣动了扳机。
李少石的突然遇难,中共方面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政治暗杀。当晚,周恩来赶到医院,十分悲切地说:“二十年前廖仲恺先生遭反革命暗害,其情景犹历历在目,不料二十年后,他的爱婿又遭凶杀。”
在宣传基调上,《新民报》与中共方面保持了高度一致。副总编辑陈翰伯接到记者发回的新闻稿,在并未核实的情况下,大笔一挥,就写下这样一行谴责性的标题:“墨迹未干,特务行凶”,比《新华日报》的标题《十八集团军驻渝办事处秘书李少石同志突遭暗杀》更有力。
这位陈副总编辑,真实身份其实是地下党。战斗在白色恐怖中,他并不怎么隐蔽自己。抗战期间,他在孔祥熙主办的《时事新报》当主任,有记者写了篇延安归来的反共新闻稿,他只把写风土人情的那些文字给发表了,“精华”部分则全部删掉。还有一次,他和《大公报》、《扫荡报》的记者一起去鄂西前线,由国民党中央通讯社湖北分社一位徐主任出面接待。虽然,陈翰伯在回忆文章中,说这个徐主任实际上是来监视他们的,但这句话是不是也算任意诋毁?俺不敢确定,俺只看到他在前线采访时,一时兴起,高唱国际歌,丝毫不怕同行去告密,也丝毫不怕身边的国军士兵把他当场逮捕。
由于陈翰伯在一系列的新闻报道中与国民党唱反调,《新民报》老板陈铭德生怕他再惹祸,连累到报馆生存,就好不容易买到一张重庆至上海的飞机票,将他礼送出境了。(http://news.ifeng.com/history/zl/xz/wangyong/200906/0624_5762_1217247.shtml)
13,龚记者手持双枪,喝退国军名将
张发奎、薛岳,一个是北伐时期的“铁军”军长,一个是八年抗战的第九战区司令官,要枪有枪,要兵有兵,想摆平几个文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不过,民国时代,什么样的天方夜谭不能实现?居然也有把这两位三星上将都震住的记者。
这位记者,就是龚德柏。
龚德柏,湖南人,号称“龚大炮”,凡是看不惯的,他都要骂一顿才解气。要骂人,就得办报纸,有一块舆论阵地。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骂自己想骂的人。于是,1922年,他从日本回国后,先后在《国民外交杂志》、《东方日报、《世界日报》、《申报》从事新闻工作,以泼辣的作风针刺时弊、鞭挞权贵。对此,他曾不无得意地评价自己:“胆大狂妄四个字,生是我的美评,死是我的嘉谥。”
当年,龚德柏打小报告,说史量才拿日元,又鞭尸邵飘萍,说他拿卢布,还只是小菜一碟,到了抗战胜利以后,他主办《救国日报》,更是口无遮拦,以公开表示不怕上雨花台的胆量,架起大炮,您意抨击国民党最高当局,甚至拿下三滥的事情去调戏孙科,这就是本文要讲的故事:两员战将,搞不定一个龚德柏。
1948年,民国选总统,龚德柏作为湖南人,力捧程潜,猛轰行政院长孙科,指名道姓地说他贪污、行贿。刚开始,孙科还沉得住气,作为中山先生的长子,这点风度还是有的,反倒是龚德柏沉不住气了,连轰几炮后,见对手没动静,便玩起最毒的一招,以群众来信的名义,捏造事实,揭发孙科玩女人、用黄片招待外宾,被孙中山拳打脚踢。
这封信一经曝光,果然激怒了孙科和广东代表团,张发奎、薛岳拍案而起:丢那妈,几大就几大,尽地一煲!说着,挽起袖子,亲率60多名国大代表,分乘两辆红色交通车,直扑《救国日报》,见人就打,见物就砸,而报馆的工作人员也不甘示弱,奋起还击,一时间椅子、棍子、墨水、浆糊、排字盘满天飞。其中,有一个名叫王德全的国大代表,一拳打到玻璃上,弄得自己鲜血直流。
擒贼先擒王,征战一生的高级将领,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张发奎、薛岳正想冲上楼,打进总编室,活捉龚德柏,却不料迎面遇上两把双枪,只得乖乖止步。原来,龚德柏早已拔出平时护身用的家伙,守住楼梯口,声称如有人胆敢上楼,他必与之一拚。于是,铁军名将和抗日名将只好跟妇人似的隔着楼梯,与龚大炮对骂一阵,然后愤愤而去。
 
《郭德纲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泼辣异常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8月09日 转载)
侨报

本人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博讯 boxun.com)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这次感谢鱼四ZT, 以前对郭不了解,也没听过他的相声,看这封道歉信,对郭另眼相待,说话很得要领,现在国内的文人媒体们没几个敢象郭这么有骨气讲真话的,尽管是绕着弯讲。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

“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
 
请教:如何区分“三俗”?
——我们想明明白白当良民

对政府的任何行为,中国公民都得去“领会,学习,贯彻”。这个6字方针是有顺序的,先要领会,才谈得上学习、贯彻。
最近,政府公开提出要“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被称为抵制“三俗”之风。
我认为,政府永远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抵制“三俗”也不例外。问题在于,我至今不明白什么叫“三俗”。这严重阻碍了我领会学习贯彻。内心十分焦急。
就如同以前的“扫黄”,我也坚决拥护,但我一直不明白到底什么算“黄”。因为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具体规定露到什么部位、露到几尺几寸叫黄。
也如同“禁书”。我很想坚决不去看政府不许看的“禁书”。可是,政府没有在任何地方列出“禁书目录”,所以我根本搞不清楚哪些是“禁书”。所以,如果我不小心看了“禁书”,恳请警察先生千万不要跨省。
按照民主国家的法律宗旨,任何政府不得执行未公开明示的法律。
回到“三俗”。我很想知道,什么行为或物品属于“三俗”,更想知道“庸俗”、“低俗”、“媚俗”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比如,一个女孩子说,“我就是要嫁大款”,这到底是属于她的天赋人权呢,还是属于“三俗”;如果属于“三俗”,那么,到底是“庸俗”,是“低俗”,还是“媚俗”?
如果我觉得女孩嫁大款既不是人权,也不是庸俗低俗媚俗,而是“恶俗”,这种理解行不行?是否可以把反“三俗”发展为反“四俗”?
另外,要不要反“粗俗”?如果要,那就得叫反“五俗”了?
越想越糊涂,恳请政府有关人士赐教。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表个忠心:一旦我非常清晰地搞懂了“庸俗”、“低俗”、“媚俗”之间的区别,我一定要坚决领会、学习、贯彻、宣传、执行。
 
《郭德纲致社会各界的道歉书》 泼辣异常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8月09日 转载)
侨报

本人郭德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近茅坑里扔炸弹——激起了公粪。在社会各界的教育下,本人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现决定道歉如下: (博讯 boxun.com)

    
   1、关于该谁道歉:


  事件发生时我并不在场,打人的是我的李姓徒弟,他已经道歉了。本来我以为就没我什么事了,但后来有法律界人士教育我,说我是打人者的师傅,是公众人物,更重要的,事件发生在我家,所以我脱不了干系。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虽然我那徒弟已经年满18,他犯了事连他爸都没责任,但估计在中国,师傅比爹妈责任大。要不为什么现在学生有了什么问题大家都不骂爹妈骂老师呢?所以,我该道歉。
    
  这么一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山西煤矿出了事得撤省长的职,因为煤老板不是公众人物,省长是啊!第一次出事,撤镇长;第二次撤县长,第三次撤市长,第四次可不就得撤到省长了嘛!就是不知道第五次、第六次该撤到哪。所以,我徒弟不是公众人物,我是,当然该我道歉。估计下次我想道还道不了了,轮到级别更高的公众人物了。咱得珍惜这次机会啊!
    
  这么一说我还明白了,怪不得日本人当初在南京杀了那么多人,骂他们他们还一直不服气。估计他们觉得南京是中国的地界,在中国的地界出了事怎么着中国人也有一半责任啊!当然,日本人该不该道歉不是我在这要说的,反正我是该道歉。
    
  2、关于向谁道歉:
  挨打的是那记者一个人,但激愤的是群情,对我口诛笔伐兼教育的什么人都有。看来光对那挨打的一个儿道歉还不足以平民愤,所以我郑重宣布:我对社会各界道歉。
    
  3、关于为什么道歉:
  事情的起因是我们家门口草地上那桩子,可那不是我立的。事情的另一个起因是电视台记者扛着摄像机闯到我们家里,可这事我想道歉还真道不着。事情的还有一个起因是李姓徒弟打记者了,这事仍然不是我干的。所以,我在先确定了我应该道歉的前提下,苦苦思索我该为什么事而道歉,最后得出结论,我就只好为我那博客上的文章和演出时关于此事说的段子而道歉了。我思前想后,觉得在博客和段子里惹恼了各界人士的估计是如下几点:
    
  4、关于“穷人”的道歉:
  我说几个穷人组织了业委会,结果得罪了很多穷人。这事儿我还有点不明白,这当“穷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是好事,那我是在夸他们,不必道歉吧?如果是坏事,那我骂他们几句,应该大快人心啊!怎么就有这么多人生气呢?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穷人这事说不得,怎么说都是错。所以我在这儿郑重纠正:我们那儿业委会那几位,不是穷人,是富人!我说错了!我是真觉得我说错了!现在在北京要买个小套二得多少钱啊?穷人住得进那别墅区吗?当然,我还得补充声明一句:我说的是一般商品房,不含广大国家干部住的福利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价房等等,那些房子便宜是便宜,住的可多半不是穷人。我不敢误会广大国家干部是穷人,如果干部们觉得这预先声明还不够,干脆,我预先道歉!
    
  5、关于“推搡”的道歉:
  我说我那李姓徒弟和那周姓记者发生了“推搡”,引来很多群众批评我避重就轻,说打就是打,不是“推搡”。这都怪我平时学习不细致,只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推搡”,把人推死的有,把人房子推塌的也有,我就不知道一般老百姓就不能“推搡”。在受到大家批评后,我加强了学习,认真参考了前不久在湖北某单位门口发生了某事之后国家权威机关的权威声明,在这里,我郑重修正我的说法:李姓徒弟在与周姓记者的拉扯中行为粗暴。并请各位注意,此前我关于此事所说的所有“推搡”一律无效,改为“拉扯”。如果有哪位还认为这词不准确,我就没办法了,因为湖北那位已经住了院了,都还是“拉扯”呢,周姓记者总还没到那程度吧?
    
  6、关于“滚”的道歉:
  根据BTV的报道,周姓记者与李姓徒弟在拉扯中从楼梯上“滚”下,我曾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并未看到包含此类画面的录像。现在我也明白了,那录像估计还是有的,只不过有关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可能不便公开而已。就像湖北某单位门口那次事件,事情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有关单位还没公布录像呢。那单位是有关单位,BTV也是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总有有关单位的道理。所以我也不等那录像了,就在这里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您没滚,但我错了,您滚了。
    
  7、关于“呕吐”的道歉:
  周姓记者呕吐的录像,这个可以有了,而且是特写。我本来还表示怀疑,现在也不了。有关单位既然有不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他们当然也有公布某些录像的道理。所以,我在此郑重宣告:周记者,我本来以为你没吐,现在我相信你吐了。不光您吐了,连我都吐了!
    
  8、关于BTV“龌龊”的道歉:
  我说BTV龌龊,此话又引来众多批评。对群众的批评我本来还不太理解,因为我那不是随便说的啊,我有理由啊:“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我说了这些个理由之后才得出了BTV龌龊的结论啊。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懂这个道理,那就是你要推翻我的结论,就必须先推翻我的理由。但现在我明白了,理由没关系,关键是结论。中国除了BTV,还有各种TV(还没算上KTV)呢!这些个TV都像着呢!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不光是TV们,媒体们也都像着呢!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要是BTV“龌龊”了,其它TV怎么办?其它媒体怎么办?骂一个吃屎不要紧,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所以,这个结论不能得,所以,我在此郑重修正:BTV,它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说大话,使小钱;这些都是真的,我也不能瞎说;但是,请注意,尽管如此,它却不龌龊!
    
  9、关于“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的道歉:
  “今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大娘们儿,撇着大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这话是我说的,群众又有意见。我想了半天,确实有这事啊,我错哪了?最后明白了,估计是对该主编的形容不对。所以,我郑重更正:那天我徒弟打记者之后,北京台去一主编,一小娘们儿,撅着小嘴要私了,让徒弟看病去。此前所说的关于该主编是大娘们和大嘴的话一律作废,统一更改为小娘们和小嘴。如果各位还觉得不对,麻烦告诉我哪不对,我再改。
    
  10、关于“不能跟中国人讲道理”的道歉:
  我一说了这句话,就有愤怒的公众质问我:你是哪国人?这一句话点醒我梦中人。咱是中国人啊,怎么能不讲这中国道理呢!看看前边9条,那一条不是充满着中国的道理呢?在此,我郑重地把那句话更正为:不能跟中国人讲外国道理。说明:外国道理,就是除了中国人之外的其他所有人讲的道理。
    
   11、关于“庸俗低俗媚俗”的道歉
  某TV,是比BTV还牛的TV,这么批评我了。这真是振聋发聩,值得我好好学习领会啊!但领会之后呢,觉得有点不理解。“庸俗”什么意思?庸就是常,庸俗就是像一般人一样俗。“低俗”呢?低,就是指连一般人都不如。“媚俗”呢?这个“媚”字不是形容词而是个动词,就是迎合的意思。也就是说,媚俗的人本来不俗,但是去迎合俗人。我知道我有问题,但我就不明白我这一个人怎么就能同时做到本来不俗、和一般人一样俗、比一般人还要俗。好比我知道我胖,但我怎么能同时做到不胖、和一般人一样胖、比一般人还要胖呢?我想这么牛的TV,那人员应该比KTV里边的有水平吧?怎么就出了这么难的一道题给我呢?后来我想明白了,错不在人家TV,错在我。不是人家说的不对,是我俗得不对。人那么大的TV,放着那么多拆人房子抢人地的大事不批评,连自己个一把火烧掉多少亿的事都顾不上批评,专门来批评我,我要不多俗几个项目,对得起人家的批评吗?一俗肯定不够啊,三俗那都只是个起步价!要是我一个人不够批,可以批别人啊!我要不认下来,还不得连累小沈阳、周立波他们一帮俗界弟兄啊?这事我得认,哪怕一个人没法分身,不是还有老婆孩子嘛!在此我郑重承认:我庸俗;我儿子是我生出来的,所以还不如我,他低俗;我老婆嫁给我了,这就是媚俗!
    
  12、关于“记者不如妓女”的道歉:
  差点忘了,这句话是最激起公粪的。当然,愤怒的人们有的没注意我的原话。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原话是“有时候,记者真不如妓女”。这话我说错了。特纠正如下:有时候,记者真如妓女!

哈哈! 铁嘴钢牙. 解气!
 
郭德纲没有打人,郭德纲只是在博客里面骂了一些无良记者,网络上天天都有谩骂的言论,按照中国法律,骂人该当哪条罪?即便是有罪,也要用法律解决,你可以上诉,你可以告他,电视台不是天天都普法吗,为何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便用起“私刑”了呢?纵观网民评论,虽然有媒体的不断删贴和屏蔽,但是底层人民为郭德纲鸣冤之声此起彼伏,一些原本中立的网民也纷纷加入支持郭德纲的行列,也有一些知名人士表示同情郭德纲,就像一位出版商说的那样“今天我支持郭德纲,因为明天那个倒霉的人可能就是我,是我们每个人。”

PS:关注这件事好几天了,看了很多官方的&网民的文章评论,那个道歉书并不是郭德纲写的,是网民撰的文。请大家不要太轻信主流媒体,看待实物要有自己的立场和价值观,说郭相声如果三俗的人,请不要看些个节选的片断就下定论,请把郭的好相声都找来听听,自己评评。郭德纲快言快语,不趋炎附势,非主流相声演员可比。况且,那些主流相声演员多少年都没有说过一段好相声了,还能被称作相声演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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