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打掉无法无天缺德之艺人

封杀郭德纲作品有何法律依据?

作者:徐林林

“郭德纲徒弟李鹤彪打伤记者”引发的连锁反应仍在发酵:北京广电拟撤下郭德纲所有节目;郭德纲书籍及光盘7日在北京全部下架;天津、辽宁卫视已停录郭德纲主持的节目。(8月8日新京报)

封杀郭德纲作品的理由估计有二:一是李鹤彪打伤记者,他非但不严加管教,反说徒弟是“民族英雄”,并为其张罗加场演出;二是说一手捧红他的北京电视台是“很龌龊的一个单位”,甚至泼口大骂作暗访的记者“还不如妓女……”。

早两天,央视在新闻直播间节目中,不点名地猛批郭德纲,说“这位公众人物如此庸俗、低俗、媚俗的表现,是多么的丑陋”,云云。其杀伤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或许,上升到逻辑层面,封杀郭德纲作品的动因,可以用央视所言的“三俗”来概括。然而事实上,即使郭德纲此番口吐狂言,公然挑战媒体,道德表现相当“庸俗”,似乎与其作品“低俗”与否关系不大。在“打人门”之前,正是一些媒体把“媚俗”说成了这位“草根相声大师”的独到之处,乃至吹得神乎其神。更何况,郭德纲的作品均由正规出版机构编辑、录制,内容都是通过了审定的。因此,从法治意义上说,北京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责令书店、商场停售郭德纲的书籍和光盘,恐怕是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的。

说实话,在下对郭德纲并不“感冒”,一直不屑于去听他那些曾被娱记们说得天花乱坠的“草民相声”。之所以匆匆写下这点文字,无非是想表达这么一个意思: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除非有人散布有碍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言论,或者存在诽谤他人的故意,必须依法予以处置外,原则上对任何人都不能搞因言获罪那一套,不管他是红得发紫的郭德刚,还是不为人知的李德刚。毕竟,媒体热衷的“道德审判”,不能替代现行法律法规。而公民的著作权是不可以被无端剥夺的!
 
“而且别墅外的摄像头拍到的是记者被打了几个巴掌而已”

这已经非常暴力了。郭德刚不仅不道歉,还继续辱骂记者。如果我是那个记者,肯定也说自己被打成脑震荡,起诉郭德刚,让他倾家荡产。

你起诉的应是打人者,而非打人者师傅,就像如果你打人,别人是应该起诉你还是起诉你父母?

打人者是成年人,郭不是他监护人,只是教他说相声,请问你在外面出了事,别人是否该找你小学老师大学老师出来道歉?

况且打人者已经依法处理,拘留并罚款,那为何媒体还喋喋不休呢?

法制社会要依法论事,胡搅蛮缠是没有说服力的。
 
你起诉的应是打人者,而非打人者师傅,就像如果你打人,别人是应该起诉你还是起诉你父母?

打人者是成年人,郭不是他监护人,只是教他说相声,请问你在外面出了事,别人是否该找你小学老师大学老师出来道歉?

况且打人者已经依法处理,拘留并罚款,那为何媒体还喋喋不休呢?

法制社会要依法论事,胡搅蛮缠是没有说服力的。

你得罪了人家,人家就利用公权力,就让你停业,让税务局来查,咋啦?去上访?还是去当杨佳啊?


北京市文化局正式吊销德云社演出许可证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8月09日15:15
记者:邵靖

德云社副总经理王海今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证实:今天上午收到北京市文化局正式通知:吊销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出许可证,北京市税务局稽查组今天上午进驻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北纬路甲1号德云社办公地点。

王海表示德云社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稽查,郭德纲正在领导公司内部整改,作为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公司发生的任何违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你起诉的应是打人者,而非打人者师傅,就像如果你打人,别人是应该起诉你还是起诉你父母?

打人者是成年人,郭不是他监护人,只是教他说相声,请问你在外面出了事,别人是否该找你小学老师大学老师出来道歉?

况且打人者已经依法处理,拘留并罚款,那为何媒体还喋喋不休呢?

法制社会要依法论事,胡搅蛮缠是没有说服力的。


打人者不是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德云社。郭德纲出来为他撑腰就是明证。

就象你在公司私自安装了盗版软件,受害人不一定起诉你本人(因为你很可能是穷光蛋一个),而是起诉你所在的公司。

法制社会的依法论事要是都象你说的那么简单,那么很多律师都要失业了:D
 
打人者不是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德云社。郭德纲出来为他撑腰就是明证。

就象你在公司私自安装了盗版软件,受害人不一定起诉你本人(因为你很可能是穷光蛋一个),而是起诉你所在的公司。

法制社会的依法论事要是都象你说的那么简单,那么很多律师都要失业了:D

你在学校打人了,你父母护着孩子,替你说几句开脱的话,大家就可以说你代表你父母打的人吗?

那么像你说的那样自己明明只被打了你巴掌,却要诬告别人打成脑震荡,你这样就是法制了吗?法制在中国社会有时候是说来简单做起来难的,但是至少要靠每个公民去合力推动社会发展,如果试都不试,只是学地痞流氓耍无赖,那风气只会越来越差,

关于你那个盗版软件问题,如果事情发生了,你装盗版软件是私自行为,没有预先告知过其他人,也没有同伙,那么别人绝对起诉的是你,而不是整个公司。
 
这世界日报的文章听上去和大纪元上的文章差不多味儿。只是前面有个美媒两个字。
 
问题是:要是真的彻底打掉无法无天缺德的艺人的话,中国可能就没有艺人了。
 
你起诉的应是打人者,而非打人者师傅,就像如果你打人,别人是应该起诉你还是起诉你父母?

打人者是成年人,郭不是他监护人,只是教他说相声,请问你在外面出了事,别人是否该找你小学老师大学老师出来道歉?

况且打人者已经依法处理,拘留并罚款,那为何媒体还喋喋不休呢?

法制社会要依法论事,胡搅蛮缠是没有说服力的。


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是为师傅打工。李鹤彪是郭德纲“鹤”字辈的徒弟。此人会开车,会做饭,所以被郭德纲叫到家里常住,边学艺边给师傅做家务,可没想到一不留神成了郭德纲的打手
 
你在学校打人了,你父母护着孩子,替你说几句开脱的话,大家就可以说你代表你父母打的人吗?

学生在学校打人,学校找家长谈话,如果家长护着孩子,认为打人有理,学校很可能把学生开除,因为家长不管孩子,学校没有其他办法。

那么像你说的那样自己明明只被打了你巴掌,却要诬告别人打成脑震荡,你这样就是法制了吗?法制在中国社会有时候是说来简单做起来难的,但是至少要靠每个公 民去合力推动社会发展,如果试都不试,只是学地痞流氓耍无赖,那风气只会越来越差,

是否打人,是关键,轻重是另一个问题。

关于你那个盗版软件问题,如果事情发生了,你装盗版软件是私自行为,没有预先告知过其他人,也没有同伙,那么别人绝对起诉的是你,而不是整个公 司。

你装盗版软件,你所在公司公开力挺你,被起诉的,可能有你公司。
 
中国没有民主,所以郭德纲被行政手段封杀,但是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是民主社会的基础,这次记者采访名人郭德纲,是因为名人郭德纲违章占地,这次采访,舆 论监督的意义远远大于八卦。而名人郭德纲的弟子殴打记者,显然破坏了民主社会的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也就是说,郭的行为,即使在民主社会,也不会被接受。

退一步说,记者讨厌,是否就应该被打?郭德纲非法占地,其他业主讨厌郭德纲,其他业主是否应该找黑社会把郭德纲做掉,或者找黑社会把郭德纲毁容?郭本人推 崇暴力,那么就必须接受自己成为政府“暴力”的受害者。

我同情被封杀后的郭德纲,反对被封杀前的郭德纲。
 
学生在学校打人,学校找家长谈话,如果家长护着孩子,认为打人有理,学校很可能把学生开除,因为家长不管孩子,学校没有其他办法。





那么北京台力挺无证记者撒谎,在那里装吐,又是缠绷带又是装脑震荡的,谁来惩罚北京台??????????

如果大家都要胡搅蛮缠,那么也要公平的胡搅蛮缠,一碗水请端平。不要轮到没有权利的人就对别人又是法律又是私刑的,轮到有权者犯错,就什么事没有了!!!!!
 
那么北京台力挺无证记者撒谎,在那里装吐,又是缠绷带又是装脑震荡的,谁来惩罚北京台??????????

如果大家都要胡搅蛮缠,那么也要公平的胡搅蛮缠,一碗水请端平。不要轮到没有权利的人就对别人又是法律又是私刑的,轮到有权者犯错,就什么事没有了!!!!!


"无证记者"? 这话,是郭德纲说的,极其不负责任,被打的记者是北京电视台的摄像,是正规记者。

是否装吐,我不知道,绷带和脑震荡是否是假的,我也不知道,但是打人总是事实吧?郭德纲本人也承认弟子打人。不能说中共是王八蛋,中国社会有太多的丑陋,"有权者犯错,就什么事没有", 于是,自称没有权利的郭德纲的徒弟, 就有权力打人。

如果郭德纲推崇暴力,那么就没有公平可言,因为总有更暴力的暴力, 就象战争没有公平可言,双方都尽可能多地拿出各种武器,消灭对方。郭德纲是这场暴力游戏的参与者,只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暴力水平,最终成为了失败者。

Sorry, too bad. Game is over。
 
无论北京电视台如何,但是什么时候打人的都成了英雄了,只见得这里一群力挺打人的。 但是,打了就是打了,怎么也不可能把错的说成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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