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作者公布全套照片 否认作假(高清组图)真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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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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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作者公布全套照片

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出,《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最佳新闻照片奖。第二天,长江大学李玉泉发文称该照片被误读,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一时间,网络沸腾。20日下午,作者张轶从青岛赶回武汉,给潇湘晨报发来全套照片,希望结束一切有关照片真假的争议。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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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43

照片作者张轶到达现场后并没有立即投入拍摄。经过观察,在长江大学校方付出4000元后打捞者将第一名遇难学生遗体已经给了学校。实际上在16:41前,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2009年10月24日16:43,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坐在船头等着钱到位。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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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45

2009年10月24日16:45,打捞人员将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从水里拉起,并用绳子栓牢右臂。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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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47

2009年10月24日16:47,长江大学派来人员专门协商打捞学生事宜。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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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48

2009年10月24日16:48,岸边焦急等待的师生。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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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50

看到学校来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打捞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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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50

从这个连续的手势看,并不像是在商量如何靠岸。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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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50

在师生们的求助和抗议下,并声称一定给钱,王守海一行才示意将第二名遇难学生的遗体交给岸上的师生。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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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51

2009年10月24日16:51,王守海一行将第二名遇难学生的遗体交给岸上的师生。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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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6:52

2009年10月24日16:52,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师生们将打捞上来的遇难学生紧急送往医院。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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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7:08

2009年10月24日17:08,王守海等人因3.6万元还没到手停止打捞,在船上抽烟、喝水。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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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7:29

2009年10月24日17:29,学生们在岸上苦等第三名遇难同学。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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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7:37

2009年10月24日17:37,岸上的陈波收到校方筹集的钱款。据张轶说,打捞一具遗体付一次款,款不到位打捞就中断。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2009年11月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图片由目击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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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8:01

2009年10月24日18:01,岸上的陈波拿到3.6万元后,船上打捞人员才开始将第三名遇难学生的遗体拉上水面。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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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8:02

2009年10月24日18:02,打捞人员把第三名遇难学生交给长江大学师生。图/记者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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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18:03

2009年10月24日18:03,师生们与警察将打捞上来的第三名遇难学生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图/记者张轶
 
《南方都市报》社论:事实上,“挟尸要价”不仅无法被证伪,而且之所以会“挟尸要价”的原因也被最新的报道所披露———捞尸人及其团队对长江大学不信任,竟源于长江大学曾经出现过捞尸后不付钱的“前科”。
 
真无语了,中国人不给钱不救人,不捞尸,也不是第一回了,这恶习真这么难改嘛?:confused:
 
李玉泉是个“好”宣传部长

李玉泉,何许人也?其在博客里自报家门,是长江大学的宣传部长。长江大学,笔者并不知道还有这一所大学,感谢李玉泉的宣传,让笔者知道了位于湖北荆州市的这所“著名”大学,仅就此而言,李玉泉就是个很好的宣传部长。
李玉泉是个好宣传部长,他很敏锐的发现了《挟尸要价》这张摄影作品继2010年8月5日获得中国摄影家协会颁发的纪录类银质收藏作品奖后,最近又获得“金镜头”颁发的年度摄影大奖。他更敏锐的发现了这个作品的获奖及广泛影响,痛心于作品的作者拍摄这部作品是“为了寻找英雄背后不该发生的”事件,是要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所以,作为宣传部门好部长的李玉泉,立即在发文《“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指责记者们造假。
李玉泉不愧是个好宣传部长,他很善于利用表面似乎是支持自己观点的文章,当然,至于文章本身的内容如何,李部长是不管的。因为李部长相信一般社会公众是不会那么仔细的去查找那些文章的真正内容的。李玉泉在他的文章里指出,这张照片在《华商报》发表、经《新京报》转载后,《南方周末》记者杨继斌经过调查2009年11月4日在湖北荆州发出了《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的调查报道,并被广泛转载;媒体人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写了《从大学生救人事件的报道看媒体责任》一文。乍一看来,似乎这两篇文章足以引导读者相信,《挟尸要价》所反映的内容是错误的,有些媒体的报道是不负责任的。但是,笔者通过百度搜索到两篇文章,却发现以下结论:
第一、“挟尸要价”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第二、摄影作品中的捞尸人王守海就是陈波的“荆州市长江水上打捞有限公司”的人;第三、陈波确实与长江大学的人就捞尸费讨价;第四、因为“看不到钱”,陈波确实指示王守海停止打捞。第四、王守海们驾船退到了沙洲边上,他们蹲在船上抽烟,打捞工作就此停顿。第五、半个小时后,钱送到了,陈波下令,王守海们再次开始搜寻。上述事实再次表明,挟尸要价是毫无争议的事实。但是,李部长借用上述文章来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确实不存在“挟尸要价”,李部长确实具有天才的宣传才能。
李部长的天才宣传才能更体现在他本人对于摄影作品《挟尸要价》的解读上。当然,要强的是,李部长本人并不在打捞现场,所以,他对于摄影作品只能进行“解读”。李部长作为一个好的宣传部长,其解读的方式也是很独特的。那就是将摄影作品的内容与整个打捞事件进行剥离,闭口不谈摄影作品所反映的内容前发生了什么,后发生了什么。更不谈,那个打捞公司的领导陈波因为构成敲诈被行政处罚的事实。只是根据自己良好的“识图能力”,就将王守海与岸上因为价格问题停止打捞的交流过程,解读为请求岸上协助打捞船靠岸,人才呀!
李玉泉是个很有大局观念的人。不同于一般“小局”观念人的思维。本来,为救人而牺牲的是长江大学的学生,被挟尸要价的是长江大学。就一般 具有“小局”思想的人而言,对于挟尸要价行为自然是深恶痛绝了,何至于要否认挟尸要价行为呢?但是一个好的宣传部长,就有着不同于一般人的思想境界了。要看到光明的一面呀,怎么不集中报道大学生救人呢?这可是发生在荆州,是给荆州政府很挣面子的事呀!给政府挣了面子,长江大学的办学环境不是可以进一步改善了吗?可惜,这么好的机会却被“为了寻找英雄背后不该发生的”事件的媒体给破坏了。暴露了荆州的“阴暗面”,这不是给荆州形象抹黑吗?这可怎么得了,长江大学的宣传人员要是此时此刻不挺身而出,那不是严重的渎职吗?
所以,李玉泉身负宣传社会积极因素的重任,挺身而出了。于是李玉泉名扬天下了,还有他津津乐道的长江大学,也让笔者这种只有小局意识的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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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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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被救的两个小孩呢?他们与打捞公司什么关系?到底还有多少黑幕? 由 xiangqidashi 于 2010-08-21 16:41:54

http://dzh2.mop.com/picArea/readSub_10868408_0_0.html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哇,楼上的帖子太可怕了。。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话,那些人活着干什么啊,就这么阴暗的活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8c7670100ky2b.html

继续6楼的内容,重复部分省略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我生活在3个大学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荆堤小区,直线距离100米内,在那块水域,有15年以上的游泳经验。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无一天例外的在那游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发洪水的时候也无例外的在那游。

  我只是看见现在网络上的大量抨击沙市人的素质低,什么见死不救的观点,忍无可忍的发表这篇文章,以我15年的亲身经验给大家分析过程。我没亲眼所见,不过我见过起码数百起宝塔河区域这样的事情,或者说是类似的。绝无夸张。

  长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东,宝塔河因为万寿宝塔的存在,所以在当年的长江改道,也没有完全的改去。现在这个地方就是类似一个独立的内河,而且因为长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东,碰见万寿宝塔的拦截就成了自东向西的流向,不懂的同学在草稿纸上画个图就能理解,图画完了认真点看不难发现,长江的主航线是自西向东,水文站(就是落水的那地方)岸边的水是自东向西,于是宝塔河的这块水域就是一个直径300米左右的大漩涡。而且事实确实如此,我下岸的时候以背对岸来说是从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宝塔河区域,水流就成了从右到左。所以这样的特殊水域,纵然是一个游泳高手,自己游可能不会发现那有多么困难,只要后来拉一个人起来,救人难度是很大的,而且以我个人20岁以前的经验,一旦被水冲到万寿宝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来了。必须听那些高手的指点,顺水出到长江航线,再往回游,不然,我就只能这么说上帝创造了你,他也准备收回你了。本人技术也许不够,所以20多年来,没一次能不顺水出去而直接回来(因为水太急)

  这是水流的区域,告诉大家,在这地方救人的危险性。

  其次,说一下人为的因素,住在长江边上(主要是指宝塔河那里)的人都会在孩子小的时候这么教育“看见有人掉下去了千万别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这句话是不是觉得人性很残忍?不是的,这是事实,宝塔河边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吗?报纸,电视上?还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对吗?告诉你们,我一个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见有人拉尸体上来,多的时候一天就看见拉出4,5具尸体.(一个救孩子的父亲,还有一个老奶奶带着2个孙子的尸体,以及一个从上游冲下来的,这是我看见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对那几个死亡20多的数据,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别当真。这一段是告诉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说了半天还没说重点,这么时候说重点来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这段水域来了一票现在大家口中所谓的“渔夫”。他们开始来的时候专门打鱼,后来发展成了打捞死人,没记错的话在00年左右的时候一个死人的价格大约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时候好象有过2000的样子。我能确定,他们不是沙市人。很简单口音不对,我和他们聊过。最开始只是单纯的拉死上来。只有2个小船。到后来,我在一次偶然的时候和冬泳队的那群职业帮子去救一个人,快速游出去的时候,那船也动了,我以为他们是准备等别人死了又来打捞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口号,“只捞死人,不救活人”),我们也没准备和他们说什么,毕竟社会没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最多我个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郁闷的是,我游出去的路线,与他们的船开的路线,居然很巧合的会在某一点重合。于是我不得不绕一圈,先顺水后逆水的绕过去。等我游到那溺水人的身边时候我的体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体力要连自己带那个人一起拉回去,我一游到那边上就把游泳圈丢过去(我去长江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个用摩托车轮胎内胎做的游泳圈,且用麻木绳系在身上,不离身),那个溺水的人估计是看见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马上一手扣死我的颈部,直把我搞得呛一口水几乎见上帝。最后靠着游泳圈,我还是活着回来,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会更早的听说我这个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后总结2条,第一,那票“渔民”的数学和流体力学真他妈学的好,真可谓一挡一个准。怎么没进中国科学院,真他妈的可惜。第二,以后再不搞这样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怜我,没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实在没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还能活着见到第2天太阳,因为我救的人才14岁都有这么大的力气对我实施那“毁灭”性的一抓,真有后怕。

  所以希望那些说沙市人都不见义勇为者自己心里有个底.不是没人去救的。如果真没人救,那里的死亡人数,我个人的保守估计起码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些所谓的发的帖子说的“黑幕”的那一些废话,我给你们说下什么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后,“渔民”会马上活动起来,他们的船就开始发动,然后会在他们估计的路线上阻挡你的营救——是不是很像间接的故意杀人?可惜事实就是这样。

  然后当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后他们马上会靠近那人,用网将那个人钩住(有的时候钩不住的那就没办法了),这个溺水的人就会被拖在船的后面,这时候溺水的人纵然清醒,也会在铁钩和网(那可不是一张小网,很有点重量的)的重量下,无法把头露出水面,即使没有清醒,从医学角度来说,溺水这么点时间也是能救活了。这就构成了谋杀。可惜啊取证太难。无法启动司法程序。等亲属去要求他们打捞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只专心谈价格,因为尸体的打捞他们不用关心,就在他们身后嘛.可惜你知道吗?不知道。你就必须接受那个价格。等价格谈好了,他们就开船绕一圈..然后回来,告诉你,人捞到了,该给钱了。最后看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死人了,无论是真死的,还是活着被“拖”死的。这才是真正的黑幕。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却救不到几个人人,也是为什么一个3分钟就能完成的营救,却经常弄到15分钟之后还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后还弄个救的人死了,运气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结果。

(老夫按):简直不相信这事真是这样,如真如这位同学所说,那真是太恐怖了。但确实发生过把人哄进矿井砸死,冒充矿难诈领矿难抚恤金的事!

从“挟尸要价”的图片里发现我小时候最害怕的杀人捕鱼工具!

作者:oicqppa

我是广东顺德北滘人从这几张图片我可以看出一些很恐怖的东西 就是你们说的所谓一串一串的钩。这种钩我们本地人称为“生钓”是湖北江西人来到我们这里江面谋生所使用的捕鱼工具,它是不用下饵,锋利无比渔民只要把这些一串一串的钩顺流放到江里,再各十几米中间放一小石头又各十几米放一个浮标,这样这些“生钓”就能悬浮在靠近水底的水域,只要有鱼经过 它就可以钩住,鱼越挣扎,它越钩的牢固,这些钩非常危险,不仅对本地渔民的渔网和鱼笼破坏严重,最恐怖的是经常发生很多游泳者(主要的是晨泳者和小朋友)不知道水底有“生钓”而被钩到致死的惨剧,所以我们本地人对这种以“生钓”为主要工具的渔民恨之入骨。经常发生本地村民和本地渔民联合与“生钓”船火拼的事情。接着,“生钓”船也联合起来足足有60-70搜 对当地渔民和当地村民进行反击甚至用“生钓”作武器,向对方抛“生钓”。发生被抛中者落水死亡事件,由于发生命案,后来公安机关联合鱼监一起动用武力把“生钓”船全部赶跑出珠江口,很多是直接给烧毁的。至此十多年过去了,尽管珠江的水质已经不适合游泳(8月份广州举行的2000人畅游珠江只不过是做秀,广东人都知道珠江的水质根本就不适合游泳)尽管各路渔民捕鱼出了很多很无耻的方法譬如‘电鱼’、‘下药’、迷魂网等等,但潜规则就是永远也不会让“生钓”船进入我们的江面一步,我以为这辈子也不会见到这些恐怖的杀人的捕鱼工具了,没想到在这组“挟尸要价”里面看到,我不太清楚当时救人的英雄们和被救的人时是否给“生钓”钩住,但我肯定,肯定有人因为“生钓”付出过生命这种工具不禁止,将来肯定还会有人给“生钓”拖下水底。

不知道法医有没有鉴定是弱水而死还是失血而死

屁民语:现实可能比记叙下来的更恐怖。
 
大家听说过当年毛腊肉的引蛇出洞计吗?挺象的.
 
评委会调查结论:《挟尸要价》没造假
来源:红网

(张轶拍摄的原始图,拍摄时相机自动生成的编号为“DSC_7771”,拍摄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16时50分。)



(8月21日,王守海站在当时捞尸体的渔船上展示捞尸体用的钩子。王守海称,每捞上来一具尸体,至少要花费半个小时整理钩子,然后才能再次下钩。捞尸体间的停顿并不是因为钱没到位而不打捞。)

 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的《挟尸要价》真假引争议,今天(23日)上午,记者从人民摄影“金镜头”评委会获悉,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已出,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

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

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资本主义之极端化,就是什么东西都以钱衡量,人们没失去了是非道德标准,钱成了万能,也成了万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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