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真的是「一手拿经,一手拿剑」传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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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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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买德麟 [台湾]

 2003年三月六日,各报刊出了「纽约世贸中心爆炸案」,有二名嫌犯落网,许多媒体迫不及待地将嫌犯之一大名译成「穆罕默德」,大事播载「两回教徒落网」。

 怎会这样积是成非?

 这样的翻译,不仅突显出国内译界一向「只要我喜欢,有甚么不可以」的习性,似乎也显现了媒体在观念上对穆斯林「积非成是」的误解。这一次虽不是译音不 对,而是未译出其本名「萨拉梅」。为甚么这样?大家都知道,伊斯兰世界中以「穆罕默德」为名者,何止亿万?以此名公诸社会,它所要传达的讯息是甚么?穆罕 默德─回教─恐怖分子」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我们的知识界和传播界,在这方面全然受到西方洗礼﹝洗脑﹞的情况,已超过半个世纪,因此任何坏事,一旦与回教扯上一点点关系,马上加以扩大报导,媒体界的朋友并且还振振有词地说,CNN、CBS等都如此说,难道我错了吗?既然洋大人如此说,如是我问,我也不忍心苛责了。

 我们对外国历史的认识,多半来自教科书。自清末废科举与教育后,历史课本的唯一来源,就是西方,而代表西方的是基督教文明,他们怎样说,我们就怎么接受。

 做为一个「乖宝宝」的我,自幼脑中也是塞满了这许多「知识」,但是长大后,大脑开始活动,产生了许多问号,幸而我有机会在欧洲及中东相当长的居留,使我能将这些疑问进行一些验体,我想到较大的问题有: 
穆斯林真的是一手拿经,一手拿剑的吗? 
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是世仇吗?  
阿拉伯人是天生的好战,好做「恐怖分子」的吗?

 现在分别谈一下:

 穆斯林真的是「一手拿经,一手拿剑」传教吗?

 在一九四四年政府曾做了一次调查,全中国人口约五亿,而穆斯林有四千八百万人,约占总人口百分之十,可是从历史上却找不到那一个穆斯林国家用武力到中国 来传教,相反地,清朝在西方炮舰政策下,每次不平等条约中除掉割地赔款外,少不了的一条是:准许传教士在内地自由传教,这些宗教就是在炮舰政策支持下在中 国传了开来。

 伊斯兰曾有一千年的兴盛时期,单就西班牙、葡萄牙二国而言,曾被穆斯林统治达八百年之久,按理说,一手拿经,一手拿剑,这两国应当早就是回教的天下了。 一九六二年我驾车遍游这二国,信不信由你,竟没有发现一座清真寺,后来对历史稍加研究,始恍然大悟,十五世纪,卡斯提尔王国推翻伊斯兰统治,采取干净利落 的政策「赶尽杀绝」,于是穆斯林被消灭得清洁溜溜。

 无独有偶地,跟着哥伦布到中南美的基督徒,彻底地消灭掉印卡(in car)及马雅(mayp)文明,原来约有五千万人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征服后数十年间,只有百分之四苟全性命。

 第二次大战,以色列说犹太人被屠杀了六百万人,是谁屠杀的?穆斯林吗?对不起,是基督徒。

 这些帐为甚么不算在基督徒身上?

 我在约旦住过四、五年,它百分之十的人口是基督徒,而其教派之多,令人大开眼界﹝至少十数个﹞,其中绝大多数教派在所谓基督教世界的英美国家,是无法存在的,而居然在伊斯兰世界中历二千年安然无事,这说明了甚么?「一手拿经一手剑」之说不攻自破。

 阿拉伯人和犹太人是世仇吗?

 二千年前犹太人国破家亡,子民流落四方,在各地备尝虐待,这儿有两个问题:第一他们是被谁灭了国的?答案是巴比伦及东罗马帝国!第二,他们到处受谁虐待?是在欧洲各地!

 可是有一例外,在伊斯兰兴盛时期,犹太人自承是他们的黄金时代,生活裕如,人才辈出。一次大战后,他们藉英国之助,大量有计划地向巴勒斯坦移民,最初, 他们受到阿拉伯人的热诚欢迎,因为「流浪二千年的堂兄弟回来了」,后来大而化之的阿拉伯人敌不过精打细算的犹太人,纠纷迭起。所谓「阿犹纠纷」,只不过是 近九十年来的事,要说是世仇,阿拉伯人恐怕不够资格吧!

 阿拉伯人是天生好战的恐怖分子吗?

 一九四八年,犹太人宣布以色列建国,发生第一次以阿战争。那时英国人还未走,战火一起,阿拉伯老百姓正在饭桌上,英国人叫他们丢下饭碗快逃,「躲避一下,一停战就可回来。」

 可是,战争一停,一道铁丝网拉起来,把逃离的阿拉伯人关在外面,英国人说:「不要紧,联合国会主持公道,让你们回去的!」

 傻里傻气的阿拉伯人,就蹲在非人生活的难民营,眼睁睁地看到那边的良田美地,高楼大厦,被犹太人一一占领。联合国的外交官们要了四、五十年的嘴皮子,而以色列却一而再,再而三扩大了它的占领区。

 联合国不错,是通过了无数决议案,要以色列退回去,但是,大家不妨统计一下,到底有几个决议案被执行了呢?对不起,一个也没有。

 在难民营长大的孩子们,不像我们隔了一道海峡,可以眼不见,心不烦,他们只有自求活路了。可是眼不见,心不烦,他们只有自求活路了。可是他们只要动一 动,「好战分子」、「恐怖分子」的帽子,就飞扣过来,这勾起了我童年在沦陷区的回忆,我们神圣的抗日战争,日本人说他们要「膺惩暴华」,我们英勇的地下工 作者,日本人说这是「 一口」﹝恐怖分子﹞,现在原版不动地搬到中东来了。

 有人一定会问,「巴解组织」难道不是「恐怖分子」吗?我所知道的是,「巴解组织」是许多团体组成的,其中最激烈的一派叫PFLP,他的领袖叫乔治.哈巴希,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基督徒,他们干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案子,却一律算到穆斯林身上。

 大概是一九七三年吧,黎巴嫩内战开始,贝鲁特回、基二教大动干戈,而「巴解组织」是第三者,采中立。贝城有许多犹太人,他们避于一犹太教堂中,数天后,粮食俱尽,水电全无,屋外炮火连天,他们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这时,忽然来了救星,一批人马冒险进入,将他们护送到安全地点,供应一切。事后他们感激之余,在报上刊登感谢广告,向拯救他们的人申谢。是谁救了他们呢?说来会让我吓一跳,是巴解阿拉法特的部下。

 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控制

问题是,这么一信极具新闻性的新闻,竟不为世人所知,因为世界媒体是在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控制之下,怎能允许这种「自打嘴巴」的新闻传播开来?

我们在台湾的人,应当清醒一点了,多用一点大脑,多用一点心思研究真相。我诚恳地拜托我们媒体界的朋友,今后碰到有关「伊斯兰」的问题,务请下笔慎重,不要偷懒,如我们古人所说:

「好事都是黄花,坏事都是丑丫头。」一味抹黑伊斯兰,实在除了显得自己缺乏知识外,也误导了我们广大的读者呢?

﹝原载于2004年三月十四日台湾中央日报)
 
难得有一个关于伊斯兰教的帖子。我个人其实有很多疑问,但暂时就不提了。希望楼主多从一个穆斯林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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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香港电视台的一个节目,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都发源于耶路撒冷,

据说创建人都还是好朋友。

上述文章说伊斯兰教是容忍基督教的,好像基督教不容忍伊斯兰教了,

北美,尤其是加拿大,基督教徒占绝大多数,法律规定不能歧视任何宗教。

我翻看过古兰经,也有一本bible,也受过孔教的极大影响,我感觉这些宗教

都是鼓励人变好的,我觉得真正相信了任何一个宗教,社会都会变得很美好。

真实的世界是,有些人披着宗教的外衣来干坏事,更可悲的是有相当一些人

跟随。
 
"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都发源于耶路撒冷",有可能, "据说创建人都还是好朋友。" 难道他们是同一时代的?
我也认为穆斯林是被宣传坏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极端分子. 极端分子歪曲并利用了宗教,再加上宣传工具的推动,就成今天的样子了.
 
劝善戒恶是穆斯林的责任

http://www.czhzw.cn/show.asp?id=12

善恶问题是每个人都不能回避的基本问题,尽管不同社会,不同时代对善恶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释,但抑恶扬善,劝善戒恶一直是各个社会对人们行为的基本要求。假设一个社会,没有以善恶作为评价人们行为和品性的标准,可以断言,道德沦丧的现象将会充斥各个角落。众所周知,做一个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同样需要一种精神,“劝善戒恶,弘扬正气”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中国自古就是崇尚正义的国家,在传统的价值念中,“义”占了极大的比重。所谓“义”《吕氏春秋》:“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墨子说:“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财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正由于义的存在及其存在价值,才出现了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社会发展到今天也实践证明了,只有社会的每个成员行使劝善戒恶的权利,社会才能正气长,邪气消,不仅和谐安定,而且刚健奋发,充满向上的生气。因此,一个社会不仅需要合度的礼,明正的法,更需要一大批劝善戒恶的人。对此,伊斯兰教迎合了社会的需要求,在伊斯兰的伦理文化中,劝善戒恶是一项重要内容。她要求穆斯林不仅自己要仁慈、行善、戒恶,还要劝人为善、戒人做恶。《古兰经》十六章九十节告诫我说:“安拉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作恶、霸道,他劝戒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三章一百零四节又说:“你们中当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戒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
艾布·赛而德传穆圣曾警告其弟子说:“你们当谨防坐在大路上。”大家说:“安拉使者啊!我们常坐在路边谈话,不然我们则无处可坐”。穆圣说:“倘若如此,你们则须尽到大路的责任。”大家问:“安拉的使者啊!大路的责任是什么?”穆圣回答说:“低下眼睛,制止罪恶,回答致安词,命人行善止人作恶。”即走在路上,非礼勿视,回答“色兰”,更重要的是路遇罪恶,应挺身制止,这便是穆斯林对道路也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由此可见劝善戒恶是我们执行主命,履行社会职责的具体表现。
然而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少人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念发生了裂变,从而更加趋向于自私自利。生活中有几种人常以“好人”自居。其中一种人怕坏人,不敢与坏人作斗争,因此采取了消极而退缩的办法,自承斗坏人不过,最后下台鞠躬,关门叹气,听任坏人昏天黑地乱搞。另一种人认为独独其身便是好人,生活中,他们坚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原则,只顾自己修身养性,而不睬他人为非作歹,在罪恶面前该说的不说,该顶的不顶,随波逐流,乐当“和事佬”奉行好人主义,朵斯弟们,我们想一想他们是好人吗?非也,正是由于这些“好人”的怯懦或独善才导致天下的坏事一件一件也蔓延起来。由此可见,天下坏事的造成有两个原因,一是坏人做坏事,二是“好人”的容忍、坐视,甚至默许坏人做坏事。因此,不客气地说:坏事不全是坏人做出来的,“好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没有履行劝善戒恶,伸张正义的职责。
由此可得一结论,面对罪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怡等于助恶人之威,与恶人同流合污,而《古兰经》五章二节告诫我们说:“你们当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残暴而互助,你们当敬畏安拉,安拉的刑罚确是严厉的。”四章八十五节又说:“谁赞助善事,谁得一份善报,谁赞助恶事,谁受一份恶报”。因此,面对罪恶,穆斯林怎能胆怯或独善呢!
穆圣曾为我们作了一个比喻,他说:“遵循安拉的法度者和违法乱纪者,譬如一伙人在船上抓阄,结果一伙人在上舱,一伙人在下舱,下舱的人喝水须到上舱,故下舱的人合计,假如我们在下舱船底凿一个洞,我们就不必到上舱喝水了,倘若上舱的人任随下舱的人去做,则他们将全部淹死,如果他们要去制止,则双方都得救。”此圣谕形象地说明了,坏人不伤害好人是不可能的,好人不劝戒坏人也是万万不能的,坏人并不因为好人的独自为善就饶了他们,好人也更不该因坏人的胡作非为而袖手旁观。因为大家毕竟都生活在同一条“船”上,在这条船上,安拉把我们穆斯林安排到了上舱,并把正信之水、劝戒之水赐于我们,如果我们主动地把劝戒之水送给下舱的恶人,岂能与他们同遭不幸呢,所以劝戒他们就等于拯救我们。
因此,穆圣要求我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劝善戒恶,艾布·赛尔德传,穆圣说:“你们当中谁要是看见有人做恶,就用手制止他,若做不到,就用口去规劝他,若还是做不到,就用心去憎恨他,但这是最弱的信仰。”可见,面对罪恶,作为穆斯林有能力者,最好是当场加以制止,无能力者,至少要表示深恶痛绝,否则,连最起码的是非感,善恶感都没有,爱憎不分明的话,信仰也就成了问题。
因此,穆斯林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兼善天下,劝善戒恶是善待自我的表现。
历史告诉我们从古到今,凡是高尚正义的事业都是与困难相伴的,当我们在劝善戒恶伸张正义时难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困难,比如恶人的责、阻挠、恐吓、甚至打击报复,但这并不能使奋斗于主道的穆斯林放下正义之剑,因为《古兰经》五章五十四节在描述信士时说:“他们为主道而奋斗,不怕任何责难者的责难。”穆圣说:“你们要说真理,即使它是苦涩的。”
这段段经训正是穆圣不畏邪恶的真实写照。在他宣教初期,阿拉伯社会罪恶丛生,活埋女婴、部落伊杀、高利盘剥、杀人掠货、封建迷信等丑恶行径遍及各个角落。而对这一切,穆圣在安拉的引导下,以《古兰经》为武器,同邪恶展开了殊死搏斗。经过二十三年的艰苦奋斗,终于铲除邪恶,使阿拉伯社会走向文明与和平,然而此中穆圣所遭受的侮辱、攻击、驱逐乃至迫害是非常人所能想象的。多少次险象还生,多少次背井离乡,但穆圣从无退缩,在麦加宣教期间,邪恶势力曾要求穆圣停止他的使命。否则,将面临更惨酷的迫害。但穆圣说:“指安拉发誓,假如他们把太阳放在我的右手,把月亮放在我的左手要我放弃我的使命,我决不放弃……”面对邪恶穆圣所表现的就是这样一种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的精神。作为穆圣的后继者——当代的穆斯林要继承穆圣的遗志,在邪恶面前,丝毫不能退缩,该出手时就出手。
1998年5月,在洛阳开往郑州的高速公路上,穆斯林的英雄赵怀志面对持刀抢劫的歹徒,不畏强暴,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鲜血再一次证明了穆斯林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不是选择屈服的怯懦者,而是选择抗争的勇敢者。他的英勇事迹虽已去久远。但他的这种见义勇为,伸张正义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
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从未间断过,远的不提,纵观当今世界,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到以李登辉为首的台独分子。以及前段时间国内风风靡一时的精神鸦片——法轮功,不难看出邪恶势力依然嚣张,然而邪恶毕竟是不见天日的田间劫鼠,岂能容它扬威于光天化日之下,我坚信,只要我们谨遵主命,效法穆圣,正义将战胜邪恶。
古人云:夫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意:天下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国家安定,最严重的祸害莫过于国家动乱。江泽民总书记强调:维护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因此,劝善戒恶,弘扬正气,确保社会稳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总之,劝善戒恶既是主命,又是对社会应尽的职责,这一点说明穆斯林的社会价值还应体现在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上来,如果一个穆斯林只为个人进天堂而独善其身,或者只重视五功操守而忽视了他的社会义务,那么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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