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老莫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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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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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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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莫的生日





老莫这几天有点郁闷,也许是因为他的生日快到了。这件事是几天前他妈打来的一通电话勾起来的。老人家把日子记错了,半夜三更打电话过来,问他的生日是怎么过的。妈妈从来就没有打来过电话,都是由当儿子的打回国去的。人老了,脑子里整天转着圈地琢磨着那几桩子事儿,心里除了惦念儿子就是孙子。生日给搅了,老莫心里觉得有点冤,但那毕竟是妈妈的电话,自然是什么话都不敢多说,还是像平日一样,电话里说些都好都好之类的话就应付过去了。是呀,每次电话里无非都是重复着这些套话,可要是一个星期没打电话回去,老太太就急了。

果然不出老莫的所料,第二天一早,嫂子的电话就来了。“嘿嘿,我估摸着是咱妈把你的日子给记错了,还唠叨嫌你哥没给你打电话。得,将错就错,提前给你祝寿吧。可惜今年不能给你杆长寿面了。”

老莫支吾几句,就把电话交给了芸,然后自己一个人出门转悠去了。他转了一圈回来,还听到芸站在厨房的水池边上跟嫂子絮叨:“工作他也在努力找着呢,只是现在这边找个工作是太难找了。其实,休息一阵儿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怕他心里着急..."

老莫没走进厨房,直接上了楼。他想起昨天理发,去“杏杏美发店”,当时杏杏正忙着给一位女客染头发,他就操起一本闲书翻着。听见杏杏开始絮叨她老公:“大老爷们的,也不找工作了,几个人楸在一堆儿,整天翻Flyer,然后开个车,满城转着拾货茬儿..."

老莫听到这些唠叨,起身就往外走,听杏杏身后喊着:“这儿马上就完了。"

"噢,我忘了带零钱。”老莫头也没转过去,就端直回家了。

这会儿,老莫又摸摸自己的头发,心想,还好,回来后,芸也没注意自己的头发理了还是没理。

生日一过,就是五十的人了,这事儿在他心里有点苦楚。虽然老莫没太把生日当回事儿,自己的生日没受到重视给忘掉的次数也不少,但提前过生日,这还是头一遭。他前几天听到有个说法,叫做过“九”不过“十”。噢,老莫想,自己去年的生日给人忘了,哪今年这生日是过呢还是不过?一个人闲呆着的时候,这桩事又在他的心里泛上来了。

他一边琢磨,一边打开电脑,想上网和朋友聊点别的。刚一上网,“生不逢时”就咕啾跳了出来。

生不逢时: 老莫,生日准备怎么过?

咕咚一声,老莫立马就下线。嘿,早知道,当初就别告诉他,老妈来电话那茬事。

星期一的早晨,老婆上班了,儿子上学了,老莫一早上起来,心烦意乱,象只狗一样的乱转,不知该做点什么好。自从半年前自己工作的部门关张后,他就一直在家赋闲。

这时候,老莫想起了几年前去大哥家的时候,也是刚赶上自己的生日,嫂子给他做了碗臊子面。嫂子手巧,面擀的薄溜,切得精细,汤汁调制的光鲜可口,酸辣馋人。大哥一高兴,当时还拽文,念了句苏东坡的诗:

“剩欲去为汤饼客,却愁错写弄獐书。”

当年要是没有把“璋”字错弄成“獐”,哪有这样的诗句流传千古,所谓无错不出诗。但也不能说诗都是错的。老莫心里还琢磨了,这“汤饼”怎么就一定是汤面呢?没准那是羊肉泡馍呢。要是能把这事考证清楚,怕是还得侃上个千把年。

且不管古诗里怎么写,嫂子做的臊子面,他想起来就满口溜口水。唉,今天过生日,那我干嘛不试着给自己做一顿臊子面呢!这个念头一出来,老莫就象喝下了一口冰镇啤酒,心里的烦乱消失了,眼睛里也有了精神。他决定了,今天这一天,只做这一桩事。他的计划是这样的:先把面和好,然后浇花散步,到图书馆翻翻报纸;等超市开门了,就去买肉买菜,顺便在外面吃点午饭;中午回来,揽臊子,调汤料,擀面;等老婆儿子回家,就刚好下面,这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惊喜。想到这里,老莫似乎觉得什么地方有点蹊跷,老婆和儿子早上急急忙忙离开的时候,一丁点儿表示都没有。总不能又把今天的日子给忘了不成?

他先洗了手,就从橱柜里操出一口大锅,又从面口袋里舀出三碗面粉倒进锅里,心想是足够了。然后用玻璃杯子接一杯水倒进面里去,还没忘记在水里加了一点盐,又接着在面里打进一粒鸡蛋。然后,他用筷子一直顺着逆时针的方向搅动,面粉首先变成絮状,逐渐散漫地粘成一坨。等到筷子搅不动的时候,他就用手来推拿。没有揉多久,他便把面从锅里提出来,装进一只陶瓷盆里,用塑料薄膜封好后,放进了冰箱。等到下午,面就会醒好了,那时候还需要使劲地揉。接着他又还拿出来了些干木耳,黄花,和香菇,用温水泡了起来。

浇花用不了多少时间,庭院里的花,大部分是当地的野花,每年开春自己就发出来了,平时是不太浇水的,只是等雨后偶尔施点肥。老莫喜欢当地的野花,是偶然的一个机会,他捡了一簇白色的雏菊。这窝花长在附近建筑工地的一堆石头里,眼看就要被推土机推掉了。老莫顺手把它拔了出来,提回来种到了自己的花园里。这花只浇了一点水,就繁繁地开出一堆白色的小花来,蛋黄色的花芯分外鲜嫩。只有一丁点小事不是很合心,这花开开后,闻起来不香,还略有点臭味,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这以后,老莫没事就在附近的野地里转悠,又发现一些黄色的,白色的和紫色的花,上网一查,就发现这些花名儿都很好听,中文里有叫雏菊的也有叫孔雀花的,老莫弄不清楚谁是谁。英文名字也蛮有意思,有牛眼太阳花,黑眼睛苏珊什么的。他尤其喜欢一种蓝色的小花,花比小指头蛋还小,是褪白的那种蓝色。早起,一层小蓝花就开满了。到晚上,华英俱落,还以为花期已尽。然而,第二天早晨,当太阳出来的时候,蓝色小花就又盛开了。

老莫没有什么室内的珍花奇草,唯一让他上心的是一盆茶梅,到了秋冬季会开出一朵朵芬芳的海红花。所谓:“小院犹寒未暖时,海红花发暮迟迟”。蟹爪莲和令箭荷花是别人养到快要枯死了,他收留下来的。在他的细心调理下,现在越长越旺盛了。儿子实习的时候,一位女会计师给他送了一盆紫叶的花,老莫想,这小子还讨人喜欢。花进了门,就是老莫的事了,他查了一下,这花就叫紫叶。叶子是深紫色的,倒长成三角形,三片叶子总是长在一起,加上叶子之间等分的空间,虚实间隔,就成为半个巴掌般大小的六边形,象重叠飞舞的蝴蝶晃动。细小的花是淡紫的,只有纤细的花柄是绿色。

浇花的水是不能多也不能少,水浇多了流得满地板不说,不小心还会把花溺死。少了,花叶自然就会变黄,以至于枯死。从网友老张那里学来了酥松的花土配方,老莫就琢磨着可以从花的底部浇水。他选了下底透空的花盆,花盆座在一个盘子里,他从HOME DEPOT买来一些透空的托垫垫在下面,然后将水浇到盘子里。这样,水量容易控制,花草的根茎会从底下把水吸上去,等盘底干了再浇水。

浇完水他就出去散步,接着到附近的图书馆看报了。


约莫是十点钟的时候,他启动了奶白色的别克琉森汽车,去大统华超市买菜。车很快就上了高速公路,这时候,刚过了交通高峰时间,路上的车辆已经不是很多。他打开收音机,102.5 MHz ESPACE MUSIQUE频道里正在播放一首爵士乐--It Ain’t Necessarily So

[ame="[MEDIA=youtube]QqGJNe7fy6w[/MEDIA]"]It Ain’t Necessarily So[/ame]


老莫喜欢听Oscar Peterson 演奏的这首格什温的曲子,这首曲子的曲调幽默诙谐,轻柔细腻。一面开车,一面听着这首曲子,老莫心情显得超然和潇洒。他轻轻地点着慢悠悠的拍子,伴着音乐,驾着车爬上一座高坡。早晨的太阳照在头顶,整个城市在他的眼底勾画出清晰的轮廓,围着城市流淌的是渥太华河,河面反射着夏季早晨粼粼的阳光。从今天起,老莫想,自己就知道天命了。人生就是这样子,从三十,四十到五十,和钟表一样滴答着,准确地度过去。



老莫三十岁的生日是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度过的。三十而立,老莫在那一年失去了父亲。父亲在他心里的位置是何等的重要,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得到。妈妈是个性格刚毅的人,她决定要等安葬好了丈夫后再告诉儿子。所以过生日那天,他才知道父亲已经被火化了。事到至今,老莫都无法从心里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他下了一锅清汤挂面,给父亲盛了一碗,放在一面小桌上,里面只撒了些盐,滴了酱油和醋,另外加了些辣椒。他在碗上面放了一双筷子后,打开了一瓶格兰特牌的威士忌酒,给父亲斟了一杯,放在旁边。这酒是给父亲买的,是要等他带回家的时候让老人家高兴的。当老莫给自己的碗里也盛上面的时候,就怎么也吃不下去,喉咙被什么堵住了,心里很难受啊,眼泪就止不住地一个劲儿地淌下来。他没有去擦掉这些眼泪,一个人就这么坐到天色很黑很黑的时候。老莫当时的心是孤寂的,他想触摸一下父亲的手,可是这点心愿再也还不了啦。父亲宽厚的手背上爆满青色的血管,手心总是粉红色的,柔软又温暖。在自己的记忆里,当他稍微长大一点的时候,就没有摸过这双手了。只是看到妹妹每次放学,总是要把自己冰冷的小手放在父亲的大手里暖热。他想家了,想他的妻子和儿子。回想当年落寞无人见的情景,老莫不由地心底里又泛些潮。

买好东西,回到家里的时候,是一点多钟,歇息了大约半个小时,他就开始准备做饭。家里平日的家常饭菜,大多是由芸来料理,如果到了真正的席面场合,则由老莫挽袖操刀。他先从准备菜码开始,从菜园里摘回一把四季豆角和两粒西红柿,又割下一撮鲜嫩的韭菜。接着备了土豆,胡萝卜,葱姜蒜。蔬菜摘好洗净,按各式切丁置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葱姜蒜斩成细末也放置一边。早上泡的金针,木耳香菇摘净切丁。为了添点白色,他又把嫩嫩的南方嫩豆腐切成小小的四方块,还特意将一小把红红的越南小尖辣椒剁细碎了。蔬菜准备停当,他将菜板洗刷过后,才把刚买到的带皮猪后腿肉洗净,按在菜板上切成小指尖般大小的肉丁。他取出一只不绣钢的佐料盒,里面放入一粒草果,两粒八角大香,一片桂皮,十几颗大红袍花椒,还加上豆蔻,丁香,胡椒和小茴香一共八种调料。

开始揽臊子,他先在铁锅里放了三小勺菜油,搭锅起火油热后,把切好的肉丁放进锅里,等肉里的血水褪白,便倒进半瓶山西老成醋--这是他所能买到的。他还填加了半瓶镇江花雕料酒,这是老莫的独家秘方,稍加料酒就可去除肉里的腥臊,而加到半瓶料酒,肉的味道就烹出来了。他打开四罐史云生清鸡汤罐头,倒进锅里把肉完全盖住。然后投入佐料盒,姜蒜末和越南尖辣椒,加盐;加老抽生抽酱油,分别为一茶匙,和两茶匙;又加了两茶匙的红辣椒粉,到锅滚开的时候,就转为中火炖煮。老莫是绝对不用味精的。

他又拿出四粒鸡蛋,敲开后打入碗里,加一些盐,用筷子打散。接着打开第二个炉头,放上一口平底锅。在锅底少少地滴了些油,将锅转动,油在锅底均匀地展成薄膜。舀一勺鸡蛋在锅里,均匀地铺开,很快就烙成了鸡蛋饼。他把蛋饼放在一边,准备等到放凉了的时候,再切成菱形的碎片。

接着热锅,他又添进去少许的油,油一辣,就把各式菜码依次放进锅里,唯独留下嫩豆腐和西红柿,等着和鸡蛋碎,葱姜末一起来漂碗。菜香味闻到了,撒点细盐,然后关火,把菜码放到一边。等他揭开揽肉臊子的锅盖,满锅的臊子已经光鲜红亮,一股酸辣香气迎面扑来,老莫连忙转过身去,止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把锅底调到文火。

接着,他把醒好的面团从冰箱里取出来,还要使劲地揉上小半个时辰。面要是和得好了,揉面就只剩下体力活。

四十而不惑,老莫忘了过生日。回想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太忙乱,太浮躁。当时,老莫在国内一所大学里教书。那一年,他们终于买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子。虽说是买房,其实交的钱只有一万元多一点,房子归他住,而房产说不清是他的还是属于学校的。不管那些,搬到新房子里,心中里最喜悦的莫过于芸。其实,能和老莫成家,她就很满足了,生个儿子是她送给老莫最好的礼物。有了房子,老莫晚上就可以呆在家里,不用去学校看书了。

她首先买了一面墙的书柜,把老莫的书全部从纸箱子里翻出来,摆了满满的一面墙,可惜有的书都被老鼠咬烂了。她还买了一台很大的书桌放在书房里,然后,索性一狠心又花了一万多元,买了一台486的电脑,和家里新装的电话机一起放到了书桌上。

有新房住就足够了,她决定不用做什么额外的装修,省钱省事省心。客厅铺上瓷砖,墙刷层漆就行了,不过客厅要刷成她喜欢的靛紫色。老莫回国时候买的三大件可以开箱装起来了,27寸的索尼彩色电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他喜欢的键伍牌音响系统,靠放在另一面墙。打开光盘,放上John Lennon的一首歌--Beutiful Boy

[ame="[MEDIA=youtube]dmluZM3ZRIk[/MEDIA]"]Beutiful Boy[/ame]


反复地放着吧。旧沙发还可以接着用,铺上沙发套,垫上沙发枕垫,看上去蛮可意。她为自己买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一台小鸭牌全自动洗衣机,放进了洗手间,洗手间里面还装了淋浴器。阴面的阳台用铝合金玻璃封了,厨房就扩展出很大的空间,冰箱放进了厨房,热水器装在墙上。带两个火头的煤气炉和自动清洗的樱花牌除油烟机。


结婚时候买的组合柜还可以用,搬进了卧室,席梦思的床垫是新买的。儿子的房子里除了床,还摆了书桌,和他自己的书架。这样,他的书就不和爸爸的乱扯了。她买来一些很雅致的琴架子,把儿子从小弹过的大小三把吉他斜挂在墙上。又买了一个放在地上的琴架,把他的雅马哈吉他也架起来,地面躺着琴盒,旁边是谱架,打开“阿斯图里亚斯的传奇”的曲谱。然后,她就下厨房去煮饭。

接着学校里开始评职称,老莫到了可以申报教授的时间,可是他没有报。他正在为再次出国做准备,所以就不凑这个热闹了,这次他想把全家都带去。看着别人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为评职称奔忙,老莫有一种局外人的释然。他的心里也有一些茫然,学校生活逐渐成为他心理上一个沉重的负担,他意识到自己正变得越来越卑微浅薄,随波逐流,为蝇头小利蝇营狗苟。回想上学时的理想和志向,他觉的自己的人生与他所期望的目标背离得越来越远。

让老莫心里无法释然的,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他万万没有想到,在一次聚会时,晨晨居然会当着许多老同学的面,说她这一辈子心里最喜欢的人只有一个人,就是老莫。老莫本以为这话只是她的一句醉话,可晨晨俯在他的肩上,流下的泪水却告诉他,这是她的心里话。老莫心里感叹,这话说出来太迟了。这也是他一辈子想说的话,现在从晨晨嘴里说出来,老莫觉得惭愧。现在他能做的,最好还是把它埋藏在心底更深的地方。

老莫和晨晨两家是世交,他们一同长大,小学就是同桌。晨晨天生就是美人胎,谁见了她都喜欢。老莫从很小的时候起,心里就开始喜欢晨晨。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象晨晨那双眼睛在他的心里闪耀。老莫小学时候,梦里出现的第一个女孩儿,就是晨晨。自从梦见晨晨的时候起,他就开始和自己闹别扭,努力要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为自己对晨晨的梦想感到迷惑和胆怯,也为这种想法感到羞涩。而晨晨对他一直都很坦然大方。晨晨的坦然大方,一方面让老莫的心里感到温暖,同时也感到有些不自在。就这样,他俩一同度过小学和中学,然后一起下乡,1977年又从农村考进同一所大学。

老莫始终无法对晨晨开口表白他的心意。在这一点上,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他害怕知道那样一个结果,那也许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那样的话,岂不让晨晨认为自己从小就心术不正,是个内心很龌龊的人。所以,他就这样一直与晨晨保持着一种亲密的关系,没有机会进一步升华。他们俩虽然没有在一个系,但却总是一同去餐厅吃饭,晚上一同在图书馆看书,等到校园里熄灯的时候,就一同踩着茂密的法国梧桐树影回到宿舍。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多转几圈,在夜晚的温馨空气里,也混合了晨晨青春的气息。等把晨晨送进女生楼,然后自己才回去。这样的交往是平和的,他也感到满意了,更多的时间要用到学习上。他们平静的交往,一直持续到有一天,晨晨告诉老莫,子明提出来要和她交朋友,她想听听老莫的意见。老莫作出一副诚恳坦然的样子,鼓励她和子明交往,他觉得子明显然比自己更成熟。

从这时候起,老莫努力去疏远晨晨。过了一段时间,他注意到了芸。当他进入教室的时候,芸在向他招手,为他占好了第一排的座位。他也不去图书馆上晚自习了,在教学二号楼最高层的一个制图教室里找到一个角落,芸也找到了这个角落。哪里晚上是不关灯的,他们可以在那里比别人多”玩命“一两个小时。他们周末也来这里自习,一起做数学题。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打开一本《吉米多维奇数学分析习题集》,里面散发出特有的油墨气味。


当老莫心情最低落的时候,他对芸讲述了自己和晨晨的事,这是他第一次讲出自己的心里话。芸听完以后,不加思索地告诉他:从此后,谁也不要想能从她这里把他夺走了。老莫感动了,他知道,他面前这个瘦小的女生是要和他过一辈子的女人。他冷寂的心里有了温暖,学习不再只是为了排遣内心的苦闷。他除了完成课程学习,还翻阅了大量的书籍。他把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安排得紧张有序,体育,音乐,摄影,他对大学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等到大学一毕业,他们俩就结婚了。芸留校当了教师,老莫上了研究生。结了婚,他们的生活就方便了。

到了四十岁,老莫才终于知道晨晨对自己的心意,正如自己对她的一样。悔恨自己当年心理上的羞怯所造成的惋惜,是永远也无法挽回的,这一切,也许只是因为当时他们认识的太相熟。他想起了一首拜伦的诗--想当年,我们俩分手--这首诗他曾经在夜色里,给晨晨背诵过:

想当年,我们俩分手
也沉默,也流泪
要分开好几个年头
想起来,心就碎
... ...


看到晨晨流出的眼泪,他觉得自己似乎才刚刚与童年的梦想告别。他不想继续留在学校里了,带着歉疚的心情,他告诉了芸自己的打算。他知道,芸非常喜欢她现在的工作,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她并没有离开学校的想法,也没有做任何准备。她也不理解老莫的内心为什么不能安宁,总是躁动不安。但她还是接受了这个计划。她想,这样的话,儿子会受到很好的教育。而且,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不管走到哪里,就是她所要的家。拿到签证后,他们一家人就到了美国,两年后又移民加拿大。

他一边回想着,一边使劲地揉面。当他觉得面揉好了的时候,抬头看看表,已经快到四点钟了。老莫把臊子再搅动一遍,就开始擀面。他只有一根短擀面杖,和一块枕席般大小的案板。所以,要把面一分为三团,一案一案地擀。由于面揉得硬,又光滑,所以,不需加入很多的面撲,面也不会沾到案板。他的两只手握住清凉弹性的面团,里面散发着一些轻微的麦子的气味,均匀地推擀,整个背部和肩头都使着劲,又通过胳膊和手腕传动到擀杖上,挤压着卷在擀杖上的面。反反复复地推卷和展开,然后换一个角度再重复一遍。一案面擀下来,他额头涔出汗珠,背上也汗湿了。他象提床单一样提起这张光滑洁白的面,轻轻地前后抖动,一层层折叠起来。可惜没有铡刀在手,他就用擀杖压着面,菜刀沿着擀杖,把面切成韭菜叶般粗细,提起来抖开,然后撒上些面撲,放在一边的一片高粱秆编织的籍子上边。接着,他又一张一张擀好另外的两案面。

芸先回到了家,从车道上她就闻到家里的浓郁的酸辣香味--啊,老莫今天做饭了。她进门赶紧洗了手,到厨房去看有什么可以帮上忙的。那里,一切都井井有条地收拾停当了。水已经烧开了,等儿子进了门,他就在滚开的水里下了一撮面。等到第一滚的时候,他点入一些凉水,就把面捞进一盆凉水里,然后捞起一小口面放入一只大青花瓷碗里,放上菜码,豆腐丁,鸡蛋碎和葱花姜末,然后浇上滚烫的臊子汤。

老莫得意地端上来三碗面,第一碗给芸,第二碗给旦旦,还有一碗留给了自己。在芸的一片赞叹声里,听见儿子叫了声:“爸”。

老莫看到儿子一脸官司的样子,就问:”怎么啦?“

”您做了这么好吃的臊子面,今天到底是啥日子?”

“八月三十一号,我的生日啊!“

”老爸唉,那是明天!”

芸终于忍不住,和旦旦一同爆发出一阵开怀的大笑。

什么?老莫稍楞片刻,也跟着娘俩一起大笑了起来。一边笑着,他的眼泪都快要出来了。心里想着,要知天命,还要等明天。



(原创,未经本人许可,不得转贴)

 
最后编辑:
先占个一楼,然后再细看。
 
那个年代大学就能谈恋爱了.
 
沙发
先占座,有空再约
靠,全是占座的,等我占好座,以及是5楼了
 
DDL,你太伟大了!
你应该把这些发给国内的刊物发表,包括你的“咖啡无道”。
 
写得真好!。。。看到一个有情有义,爱家爱生活,还会做饭的好男人!!!:cool:

又:谢谢分享做臊子面的秘方,这个礼拜就试试!:)
 
这么好的文笔, 发这儿有点可惜了。
 
楼上这些占座儿的可真是的,把这儿当大学图书馆啦,占个好座位准备晚自习呀?;)
写得真好,语言素雅,故事感人。有沈从文的味道。:cool::cool:

开始时我把DDL理解成丹丹刘,因为以为楼主是小女生,看来不是。:p
 
写的真好 :cool:
 
hehe, 写的太有生活了:cool::cool:

DDL 好认真啊,诗和歌都加了链接:cool::cool:

前几天还劝您专职写作哪,怎么样,想通了吧:)
 
DDL 热爱写长篇大作, 很真实. 这可要花很多时间的. 这样的文章发在这里有什么不好? 难道这个网站只能发些"垃圾"(村长语)吗?我们就是需要这样的作者写读者爱看的作品.
DDL 是个细腻之人.
特别感触"吉米多维奇"和"制图教室", 这可是很多人又怕又恨还回避不掉的工科院校的主要课程, 大学的情景历历在目, 都快忘了还有这回事.
能否写得短一点, 精致一点.
不喜欢晨晨, 都结了婚还说这种话. 如果老莫跟她在一起, 不定20年后还会在另一个男人肩上说同样的话. 这难道是各位男读者喜欢的老婆吗?这个人物落了俗套了.
老莫的老婆是个好女人. 让人感到平静, 安心. 是不是外表一般, 未能打动老莫?老莫老婆, 学点小资,让自己有女人味, 就算40 , 也有40岁的美丽. 女人在哪个年龄都是美的.
如果你有不同观点, 请文明地指出.

男的好这口:D

如果有个男生,在同学聚会上说当初喜欢您,您多半也是很得意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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