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社会不能承载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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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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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


新规更可怕之处,还不在将“大义灭亲”与“被告人减刑”捆绑,既与刑罚理论相背,又无现行法依据;而在对“大义灭亲”的公开鼓励,势必冲击维系社会稳定的基本细胞——家庭。


在河北省高院通过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告人亲属举报被告人犯罪,提供被告人隐匿地点或带领司法人员抓获被告人,以及有其他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抓获被告人情形的,可以酌情减少被告人基准刑的20%以下。(《燕赵晚报》9月30日) 纵观多家媒体的解读,都在“河北高院新规鼓励‘大义灭亲’”上。

从刑罚理论上讲,决定刑罚轻重的,是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危害后果。如俗语所云,“一人做事一人当”。谁犯罪,谁担责,罪不及亲人,早已是法治的基本常识。同样地,亲人的善行,也不应抵消犯罪人的罪行。2006年,京城首富袁宝璟因雇凶杀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其妻欲捐出百亿身家求袁免死。这样的“交易”自然没能成功。

以举报或配合侦查机关抓捕等方式“大义灭亲”,在本质上和“捐钱买刑”没什么两样。因为亲人的行为,只能代表亲人。且不论“大义灭亲”的是与非,就算这是善行,也不是犯罪人的“善”,更不能因此而减少犯罪人的刑责。如果亲人真想为犯罪人减刑甚至免罪,可以说服犯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自首。刑法第 67条有明文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当代刑法在定罪量刑上,不再依循“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刑事责任是惩罚机制,也是教育的途径——惩罚与教育的对象,都在犯罪人。也只有犯罪人自己,才能完成自我救赎。将亲人的“大义灭亲”与犯罪人的减刑联系起来,在逻辑上就有无法自圆其说的缺陷。

这一新规的更可怕之处,还不在将“大义灭亲”与“被告人减刑”强行捆绑,既与刑罚理论相背,又无现行法依据;而在这种对“大义灭亲”的公开鼓励,势必冲击维系社会稳定的基本细胞——家庭。

尽管在漫长的中华文明中,不乏“大义灭亲”的种种传说。但为社会和国家法令所遵循的主导性原则,还是“亲亲相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这一思想,一直影响到民国。西方世界虽无“亲亲相隐”,却也在“证人作证豁免”的制度安排中,特别赋予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这种对亲情关系的保护,实则也是对社会基本秩序的保护。若是近亲属之间全无信任可言,则只会导致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妻不妻的碎片化社会。

当然,和亲属“大义灭亲”被告可获减刑一样,亲属作证豁免在我国同样欠缺法律依据。未来的刑事司法制度去向何方,这是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如前所述,亲属作证豁免是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它的具体保护对象是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近亲属的私下交流——这种保护的理论基础不仅仅在婚姻家庭基础的信任与和谐,还关系到家庭隐私权保护、夫妻在法律上为一人以及司法的人性关怀等等。以破坏社会内在的基本秩序,求得某一个案的侦破方便,这里的利弊权衡,无疑要以前者为“利多”。


“亲亲相隐”对中国这个“伦理本位”的国家来说,尤为重要。倡导“大义灭亲”的舆论导向和制度设计,摆错了社会秩序与侦查方便的先后次序。这些年,司法腐败并不少见,制定新规的法官不妨扪心自问,自己能做到向家属灌输这种“大义灭亲”观?
 
牛氏父子 牛荫冠与牛友兰先生

2008-12-19 13:25

牛荫冠是山西省兴县人。在土改的时候,作为共产党干部的牛荫冠,居然残忍地用铁丝穿进他老爹的鼻子里游街示众。其结果是,老爹被侮辱折磨而死,牛荫冠本人则从此再没有回过家乡。
      牛友兰先生,是入过《毛选》,和李鼎铭、刘少白齐名的抗战开明绅士。
    说起牛冠荫在1947年土改时期的这段历史往事,知道这段历史往事的人,范围之广,人数之多,
   2001年8月24日《南方周末》刊登了智效民先生的长文《开明绅士刘少白》,谈到开明绅士刘少白在1947年晋绥边区土改运动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顺带提及牛荫冠的这段历史“劣迹”:
   牛友兰的儿子牛荫冠原本是清华大学的学生,“一二•九”运动后回山西担任牺牲救国同盟会常委并负责总会的日常工作,晋西事变后又担任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主任是续范亭),到土改的时候,不知是出于无奈还是天良丧尽,作为工作组组长的他居然坐在主席台上,让自己的老父亲跪在台下接受群众的批斗。更残忍的是,批斗结束后,他还用铁丝穿了父亲的鼻子(穿牛鼻)游街示众……(参见《篱槿堂自叙》第15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一位将自己的儿子送到革命阵营、并且对这个阵营作出巨大贡献的开明绅士,就这样在受尽折磨和污辱后死于非命。
  
    2003年,姚锦女士编著的《姚依林百夕谈》出版,该书记录了乃兄姚依林晚年对自己一生政治人生的总结,当然有对历史的思考与反思,作为历史的亲历者和见证者,姚依林的回忆自然非常珍贵,其思考与反思当然更为可贵。一生寡言的姚依林特别嘱咐,这部带有回忆录性质的谈话录须在他去世之后才能发表(《姚依林百夕谈》,姚锦编著,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他谈到1947年亲自参加的一次土地改革会议,里面涉及到牛荫冠:
      此会甚‘左’。会上支持农民对地主挖浮财,没收工商业,人身消灭。当时农民仇恨地主,往往一来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厉害。如搭个‘坐蒋台’,让地主站上去,下边拆台,把地主摔下来。晋绥行政委员会主任、共产党员牛荫冠的父亲是晋西北兴县首富、大地主兼工商业主,在县城有四万白洋买卖。他因是开明绅士,曾捐款一万元抗战,成为边区参议会议员。土改到来后,他被斗,用绳牵鼻,让他的儿子牛荫冠拉着游街,牛荫冠不敢不划清界线。
      智效民先生是卓有成就的历史学者,对山西的乡邦历史了如指掌,姚依林则长期主持国家的经济工作,而且和牛荫冠同为清华同学(牛为1933级,姚为1934级),上世纪60年代,牛调回北京在商业部工作,姚是牛的直接上级。也就是说,民间记忆里的牛荫冠在1947年土改运动中斗争自己父亲的基本事实,与学者研究考证和亲历者的记忆是相吻合的,而且,沉淀在民间记忆里关于这个事件的态度与研究者和亲历者对这个事件的基本判断也相当一致,他们对这个历史事件的印象都非常恶劣。

牛氏父子

     在谈论牛荫冠与土改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对牛荫冠及其父亲牛友兰先生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牛氏是山西省兴县赫赫有名的旺族,牛氏家族所在的兴县蔡家崖作为中共晋绥边区行政军事指挥机关所在地而声名远播。村子前面有一条叫做蔚汾河的黄河支流流过,南依高崖,土地贫瘠,并没有显示出与黄土高原其他村庄有什么特别之处。但牛氏家族世代都是书香门第,1912年农历八月初七,牛荫冠出生的那一天,同时传来二伯父三伯父在外相继为官的消息,祖父牛锡瑗高兴地给长孙送了一个“官”字,名之曰“官子”。父亲牛友兰也许嫌这个名字太直露,也太腐朽,遂更名为“荫冠”。牛荫冠同辈兄弟姊妹共有二十多人,在太原、北京等地就读大学的就有十五六人,这样一个大家族,不仅在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的晋西北地区显得鹤立鸡群,就是放在山西省这样一个文化积淀深厚的大省份里考察,也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大家族了。
      牛荫冠和他父亲牛友兰先生在人生经历上有许多奇妙的相似之处。
       父子俩都是从贫穷落后的吕梁山区走出来,到北京求学,又都没有将书读完。牛友兰先生早年求学于京师大学堂,1909年因病辍学,时年24岁;牛荫冠于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刚入学时学的是机电工程,后来因为参加中共地下党工作繁重,改学经济,写过关于日本经济状况的论文,1936年只差半年没有拿到毕业证,回到山西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时年也是24岁。一为私疾被迫辍学回家,一为国难主动放弃学业,这仍然不影响父子俩作为那个时候少有的读书人在民间的影响力。
      牛友兰先生回乡后最光彩最为后人纪念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一生致力于兴学办学,在家乡兴办新式教育。当地老百姓至今对他和刘少白先生开办的新学堂念念不忘,感恩戴德,1925年,积累了丰富办学经验的牛友兰和刘少白两先生几经周折,终于办起了晋西北现代意义第一所初级中学——兴县中学。这在当时是一件石破天惊的壮举,在黄河两岸周边各县引起不小的震动和响应,岚县、保德、岢岚、方山、临县、神木、府谷、佳县等地学生也纷纷前来就读,先后招收8个班,培养近300名学生。一件是1937年抗日军兴,八路军开赴兴县开辟抗日根据地,当时后勤供给十分困难,牛友兰出资提供了一个团背装备,并主动将自家的院落让出来给八路军做司令部,同时,牛友兰听从牛荫冠的劝说,捐资2.3万元(银元)兴办兴县农业银行,又筹金1万多元,开办产销合作社,生产毛巾、袜子、裹腿等,供应部队。关于兴县农业银行的重要性,智效民先生在《开明绅士刘少白》一文中有详细的描述(从1942年起,兴县农业银行行长职务由牛荫冠接任),刘少白与牛友兰这一对志同道合的朋友,在老百姓的记忆里简直就是珠联璧合的一个整体,孟梁焦赞,张龙赵虎,提刘必提牛,无牛亦无刘,他们俩人一个办银行,一个举实业,为抗战时期的边区经济建设都有杰出的贡献。1942年5月,牛友兰担任团长,带领晋西北士绅参观团赴延安学习,受到毛泽东的接见和中共中央及延安各界的热烈欢迎。延安《解放日报》对他兴学育人,举办实业,支援抗战,送子参军等事迹作了专题报道,给予高度的评价。同年10月,当选为晋西北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牛荫冠一生中有两个辉煌的时期,一是牺牲救国同盟会期间,一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担任沈阳112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期间,这两个时期恰好是牛荫冠的青年和壮年,精力充沛,正是干事情的好时候。
      24岁的牛荫冠,是当时清华左派学生社团的领袖人物,组织和参加过“一二.九”学生运动,其时已经开始参加中共地下党的实际工作,担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干事,是一位具有相当实践经验的知识分子干部。1936年,中共北方局考虑到牛荫冠是山西人,熟悉山西上层社会的情况,特地委派他回山西协助薄一波作山西上层的统战工作。牛荫冠在牺盟会前前后后有3年多的时间,在这3年中间,很快显示出了他特出的组织、协调和动员能力,游刃有余地活跃在山西军政各界,尤其在山西青年中树立起很高的威望。后来,薄一波推荐牛荫冠担任山西牺盟会总负责人,负责牺盟会的日常工作。牺盟会时期,既是牛荫冠政治生涯的一个起点,又是他政治能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锻炼机会,而牺盟会对共产党势力在山西的渗透、巩固和发展壮大的意义非同小可,为中共晋绥、晋察冀、太行、太岳根据地的建立作了许多基础性的工作,在中共党史上,山西牺盟会是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政治组织。1939年12月,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对山西牺盟会和山西新军中共产党势力产生了顾忌,发动了针对中共势力的“十二月事变”,采用排挤、暗杀等手段,企图削弱共产党在山西军政界的影响。牛荫冠作为牺盟会的总负责人,理所当然被列入暗杀的黑名单。他带领总会机关干部躲过阎锡山的暗杀,渡过黄河,绕道陕北,最后回到兴县晋绥根据地。
 牛荫冠回到兴县之后,迅速被委以重任,1940年2月,晋西北行政公署成立,牛荫冠被选举为行署副主任(主任为国民党元老、爱国将领续范亭),兼任行署党组书记,1942年,被推举为晋绥边区临时参议会副议长,兼晋绥边局贸易局长。他之所以被委以如此重任,与他是本地人,熟悉本地的情况,同时也考虑到他家族在晋绥地区的影响有关系,但更主要的还是他在牺盟会期间所积累的经验与声望所致。
      1955年,牛荫冠由江西省副主席调任沈阳112厂担任厂长,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二个高潮。112厂的前身是国民党军队飞机修理厂,牛荫冠到这个厂子担任厂长的时候,该厂已经是一个上万人的军工飞机制造企业了。之所以称这个时期是牛荫冠人生的第二个高潮,是因为他在担任厂长期间,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中国第一架喷气式歼击机就是在他的主持下开发研制成功的,1956年国庆节,5架歼5型喷气式气机从天安门上空凌空飞过,这是让牛荫冠最为自豪的一件事。在他的主持下,112厂一连生产了700架歼5型飞机装备部队,同时又组织领导了歼6型飞机的试制,为中国第一代地对空导弹的试制打下了基础。1958年,毛泽东来到112厂视察,这是牛荫冠与毛泽东第一次见面,毛泽东听说他是牛荫冠,马上就想起来,就问他:你是山西人吧。当时已经47岁的牛荫冠心里涌动着怎样的幸福波涛,不难想象。
     牛荫冠父子两代人都对政治保持着高度的热情,他们的思想背景可能不同,但是家族士大夫积极入世教育的影响在他们两代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牛友兰在当地老百姓的记忆里,平易近人,言谈举止一副儒雅作派,没有任何恶习,居家克勤克俭;据牛荫冠的友人回忆,牛荫冠本人不抽烟不喝酒,甚至连茶都不喝,对部属的生活要求也非常严格,甚至不允许部属穿着比较时髦的衣服,在友人的记忆里,牛荫冠是一个简朴而近于刻板的人。他们的个人品质无疑是从传统儒学教育里熏陶出来的。牛友兰先生不久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毁家纾难,而且把牛家多个近支子侄都送到延安军政大学学习,或者直接参加抗日军队。牛友兰简直就是一位“红色士绅”。牛荫冠后来的人生道路显然受到父亲的影响,而父亲后期的人生道路,也显然受到了儿子的影响。
      牛友兰于1947年9月29日含冤去世,终年63岁。迟至1989年夏,中共兴县委员会为他平昭雪。
      牛荫冠于1992年5月10日在北京因病去世,终年80岁。去世后第三天,按照其生前的级别,《人民日报》报道了他去世的消息。
“斗牛大会”
      再回过头来说1947年“斗牛大会”牛荫冠斗争牛友兰事件。
  ,牛荫冠是“作为工作组组长”身份坐在台上,会后“他还用铁丝穿了父亲的鼻子(穿牛鼻)游街示众”。牛荫冠不敢不划清界线”。谁让牛荫冠拉着游街?显然不是牛荫冠自己,而牛荫冠是为了“划清界线”。关于用铁丝还是用绳子穿鼻游街,虽然记述不同,但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因为有点农事经验的人都知道怎样拉牛的,铁丝和绳子二者不可或缺,这不是分歧所在。


http://hi.baidu.com/%D0%D0%D6%AA%B4%F3%D1%A7/blog/item/5739318d6b905515b21bba4e.html



屁民曰:只因要讨好那个破坏一切伦理,败坏社会道德的组织,世界上演出了多少个悲剧。
 
自有“天条”比律法更值得遵循


时间:2006年06月19日09:05 我来说两句(40)  


有奖评新闻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媒体思想之十年砍柴专栏

  齐鲁大地是孔孟两大圣人的故乡,这个地方的忍受忠孝之道的影响可能比别的地方更深。《法制早报》报道,近日济南有一位叫王静的女大学生,赴京向中纪委举报父亲包养情妇,对其大义灭亲之举,我不禁发问:忠乎?孝乎?

  我想用当下的主流价值观来分析王静的行为,其“忠”完全够格,因为她检举了一个丧失共产党员立场,受到腐朽思想侵蚀、没有树立正确荣辱观的官员,她忠于的是国家,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给她发一面“反腐标兵”的大锦旗才对。


而她的行为是否符合“孝道”,则惹起了争议,她自己说举报父亲是要父亲改正错误,似乎是为父亲的晚节着想,和“孝”沾了点边,而网络上多数人对其行为是否定的。

  约2000年前的西汉,离王妹妹所在济南不远的地方临淄,也有一个和王静年龄差不多的少女缇萦,她的父亲给人治病发生医疗事故,被人告官判了肉刑(割鼻、断足等惨无人道的刑罚)。缇萦也和王静一样不远千里进京上书,当然她的上书不是要求朝廷依法办事惩治父亲,而是要替父去受刑。汉代以孝治天下,汉文帝一看这位民女的上书,深受感动,不但赦免了缇萦的父亲,而且废除了肉刑。

  对比缇萦,当然不能说王静就是不孝之女,我相信王静在苦劝父亲无效后,进京举报时,内心充溢着和缇萦类似的崇高感、悲壮感,她也许真的以为自己这样做既挽救了父亲,又维护了公义。

  王静的行为是值得称赞与提倡的大公无私之举吗?其实这个问题在比缇萦更早的春秋时代就解决了,两位妹妹的圣人同乡孔子,听说楚国有人偷了一只羊,他的儿子去告官,别人赞扬这位做儿子的正直公道。孔子说,在我们鲁国,“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种亲亲相隐的原则,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里都得以遵循,没有哪个王朝鼓励儿女去告发父亲,因为这样便破坏了维系整个社会最重要的纲常伦理。纲常伦理当然有不合时宜的地方,但有些原则依然有跨时代的价值。比如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不应该受到公共权力和官方价值观更多的干涉,如果宣扬一个公众人物比你的父母还要亲,一种公共道德可以凌驾于亲情之上,那就令人担忧了。公权力如果用自己的标准来调整家庭关系,那么传统的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细胞”被毒化,整个社会躯体还能健康吗?

  我以为可担忧的不是王静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而是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充满正当性,也就是说,她认为这样做于公于私都有好处。这种想法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有其历史脉络和现实基础。曾几何时,我们的社会充斥着“亲不亲,路线分”的论调,在阶级斗争这种泛政治意识的强力干预下,家庭不成其为家庭而变为战场,夫妻相互告发、父子反目成仇不是什么新鲜事,连一位博学多才的女学者,也曾在“反右”时揭露自己的丈夫——另一位博学鸿儒。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赵俪生教授在回忆录中说道,他在清华的一位同学,在山西主持土地革命时,自己做大地主的父亲被人用铁丝串鼻,在台下接受批斗,而他高高地坐在主席台上。

  这类使家庭关系变得畸形的做法,后来得到了纠正,不过统统打上“极左思潮”的标签就完事,并没有得到深入的反思。一个几千年不遗余力提倡纲常伦理、维护家庭秩序的民族,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何以毒化成那样子?反思不深必然导致祛除不力,潜在的毒素会在一定的时候发芽,当然不以阶级斗争的面目而以公道正义之类的脸谱出现。比如说,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学校,让家长是官员的学生做反腐倡廉的小志愿者,在家里监督家长是否收受贿赂。这实际是让孩子把父母看成有可能违法的嫌疑者监视起来,而这种不信任只能是公民对政府,而不应存在于家长孩子之间。父母的形象一旦受到深深的怀疑,孩子将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下长大成人?

  我们不必太指责王静,只是要提醒这位还很年轻的女孩,你这样做不仅伤了父亲的心——他的错误并不能因此而丧失一个父亲的资格,而且破坏了世上一种最朴素也最宝贵的东西。等你长大了,多读书多思考,你会认识到人世间有比人订立出来的规矩还要重要的规则,就像古希腊女孩安提戈尼那样,她不顾国王的命令为自己的弟弟收尸,因为她认为自有“天条”比国王的律法更值得遵循。

  (作者系《法制日报》记者)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http://news.sohu.com/20060619/n243807249.shtml
 
大义灭亲 这在国外是很不人道的做法 只有中国人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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