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农民路拾罂粟果回家开荒种植获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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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10月18日16时45分讯 巫山一农民在回家途中摘回多个罂粟果,回家后将种子取出种于自家附近,并为其施肥,不料被判刑。记者今日从重庆市巫山县法院获悉,日前,被告人卢登洋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9年5月,被告人卢登洋从奉节县返回巫山县福田镇的路途中,在一荒山上摘回了20余个罂粟果,回家后将罂粟果晒干抖出种籽。同年11月份,被告人卢登洋在其家中的附近开垦了一块荒地,将罂粟种植,并为罂粟施肥。2010年4月19日巫山县福田镇派出所得到举报,次日与福田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对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经现场勘查,被告人卢登洋种植的罂粟共980株。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登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罂粟是毒品,还非法种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卢登洋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本文来源:华龙网 作者:何青枚 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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