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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填補不了道德的空白

"道德常常能彌補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卻永遠填補不了道德的空白。"
Totally agree! Anyone likes the movie "Forest Gump"?

Like it very much:cool::cool:
 
所以, 我们要重视下一代的道德教育而不仅仅是分数.

而且, 首先从自己做起.
 
这文章也太老了。
我们亲爱的Dr. Frasier Crane说:Ethics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 when no one is looking.
也有人说道德是凌驾于衣食饱暖安全感之上的奢侈品。
True story: 为了生存而吃人肉的故事:http://en.wikipedia.org/wiki/Regina_v._Dudley_&_Stephens
 
智慧填補不了,金钱权利却可以轻松做到!
 
不敢当,感兴趣而已。:blowzy:

道德不是白纸黑字,更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LZ文中所述我肯定是YY的结果。还整个欧盟都找不到工作呢,难道在欧盟生活的都不是人了?

回到上面的例子,我相信Dudley和Stevens都是好人,不然他们可以说谎,说Parker自己先死亡然后他们才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的。一共只有三个人,串通起来说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也想了很多求生办法比如接雨水,抓海里的鱼,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成功。这之间他们讨论过抽签,但有人不同意就作罢了。直到翻船后将近20天,他们才考虑杀掉Parker来求生。按照他们的逻辑,Parker一来病得很重,已经昏迷了,二来Parker是孤家寡人,而他们自己有家有口。

但是英国的法律很强大:即使因为生存也不能杀人。Killing by necessity成了杀人罪,这是个开先例的案件。

诸位看官,换了你,你会吃掉Parker吗?或者宁可自己饿死也不杀人。什么情况下会吃?
 
吃人,想起来就呕吐,不是道德的事,吃人肉莫宁死~~~
 
不敢当,感兴趣而已。:blowzy:

道德不是白纸黑字,更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LZ文中所述我肯定是YY的结果。还整个欧盟都找不到工作呢,难道在欧盟生活的都不是人了?

回到上面的例子,我相信Dudley和Stevens都是好人,不然他们可以说谎,说Parker自己先死亡然后他们才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的。一共只有三个人,串通起来说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也想了很多求生办法比如接雨水,抓海里的鱼,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成功。这之间他们讨论过抽签,但有人不同意就作罢了。直到翻船后将近20天,他们才考虑杀掉Parker来求生。按照他们的逻辑,Parker一来病得很重,已经昏迷了,二来Parker是孤家寡人,而他们自己有家有口。

但是英国的法律很强大:即使因为生存也不能杀人。Killing by necessity成了杀人罪,这是个开先例的案件。

诸位看官,换了你,你会吃掉Parker吗?或者宁可自己饿死也不杀人。什么情况下会吃?

我会说我不知道,没那么饿过,就没法理解当时他们的心态。如果还清醒,也许会选择饿死。:(
 
这文章也太老了。
我们亲爱的Dr. Frasier Crane说:Ethics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 when no one is looking.
也有人说道德是凌驾于衣食饱暖安全感之上的奢侈品。
True story: 为了生存而吃人肉的故事:http://en.wikipedia.org/wiki/Regina_v._Dudley_&_Stephens

这句话和中国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意思。

另外,这篇文本身就自身矛盾。开篇就说欧洲火车不检票,可是后来的故事就是基于检票的。实际情况是检票不像国内那么频繁和严密,但绝对是检票的,况且不买票的后果很严重,所以一般人基本是买票的。这种觉悟是建立在法律惩罚信用基础之上的,而不是什么道德。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永远不检票,没有任何不良后果发生,看看还有多少人去买票。:)
 
不敢当,感兴趣而已。:blowzy:

道德不是白纸黑字,更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LZ文中所述我肯定是YY的结果。还整个欧盟都找不到工作呢,难道在欧盟生活的都不是人了?

回到上面的例子,我相信Dudley和Stevens都是好人,不然他们可以说谎,说Parker自己先死亡然后他们才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的。一共只有三个人,串通起来说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也想了很多求生办法比如接雨水,抓海里的鱼,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都没有成功。这之间他们讨论过抽签,但有人不同意就作罢了。直到翻船后将近20天,他们才考虑杀掉Parker来求生。按照他们的逻辑,Parker一来病得很重,已经昏迷了,二来Parker是孤家寡人,而他们自己有家有口。

但是英国的法律很强大:即使因为生存也不能杀人。Killing by necessity成了杀人罪,这是个开先例的案件。

诸位看官,换了你,你会吃掉Parker吗?或者宁可自己饿死也不杀人。什么情况下会吃?

赞一下wiki:人才啊,人才!

另外,宁可饿死不吃人的人,俺想有。但是我们大家是不是那样的人,唉,就不好说喽。
 
另外,宁可饿死不吃人的人,俺想有。但是我们大家是不是那样的人,唉,就不好说喽。

要我说,这话也许得反过来讲:“宁可吃活人也不愿意自己饿死的人有没有?俺想还是有几个的。那是进化比较慢的那些人。”

道德的内容是在进化,在变化的。但是决不是向容忍“吃活人”这个方向进化,而是相反的方向。即使在所谓的“食人族”里,活人也不是讨论可吃不可吃的对象;即使退回几百年上千年,那些文明程度比较低的民族,也只是把养不起的老人丢弃到深山里,而不是吃掉。
是的,那个例子里的几个人面临的是饿死的境况。但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那么重要?如果那个病人是自己的小孩呢?
古今中外,道德讨论都有一条公认的准则。中国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康德和修正的功利主义说,道德原则应该是能够成为普遍通用的那些原则。这个案子中的“吃人”行为,可以成为普遍原则吗?
“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个人行为进化的过程。社会经济境况变化了,社会中成员的文明认识也提高了。但是,这种提高是一种境界的提高,是一种相当比较稳定的状态。而不是说“今天有吃的就在今天讲文明,明天没有吃了明天就可以把那些已经形成的文明观念丢弃了”。前清的遗老遗少们在民国虽然无权无钱,却还要讲究门面,就是这种文明观念不是“一日之计”的反映。
我理解,Killing by necessity而应该无罪的,是指自己的生命受到对方攻击情况下的正当防卫,用在这个例子上可能不太恰当吧。试想,如果这个案子不判有罪,那不是给那么“吃人的人”开了一个法律的通道,使以后的法庭辩论只能去辩论“那个被吃的人到底是99%就要病死的,还是90%,80%,70%”这些模棱两可的细节?

直话直说,希望大家用讨论的心态来理解我的坦率。
 
聪明填補不了道德的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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