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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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人最重要的品格之一。 经过文革十年,中国人的道德观被彻底摧毁了![]()
第一句绝对同意(甚至可以去掉之一),第二句不敢苟同。文革是灾难,但中国国内平均道德水准的下降不应归咎于文革。
道德是人最重要的品格之一。 经过文革十年,中国人的道德观被彻底摧毁了![]()
要我说,这话也许得反过来讲:“宁可吃活人也不愿意自己饿死的人有没有?俺想还是有几个的。那是进化比较慢的那些人。”
道德的内容是在进化,在变化的。但是决不是向容忍“吃活人”这个方向进化,而是相反的方向。即使在所谓的“食人族”里,活人也不是讨论可吃不可吃的对象;即使退回几百年上千年,那些文明程度比较低的民族,也只是把养不起的老人丢弃到深山里,而不是吃掉。
是的,那个例子里的几个人面临的是饿死的境况。但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那么重要?如果那个病人是自己的小孩呢?
古今中外,道德讨论都有一条公认的准则。中国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康德和修正的功利主义说,道德原则应该是能够成为普遍通用的那些原则。这个案子中的“吃人”行为,可以成为普遍原则吗?
“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个人行为进化的过程。社会经济境况变化了,社会中成员的文明认识也提高了。但是,这种提高是一种境界的提高,是一种相当比较稳定的状态。而不是说“今天有吃的就在今天讲文明,明天没有吃了明天就可以把那些已经形成的文明观念丢弃了”。前清的遗老遗少们在民国虽然无权无钱,却还要讲究门面,就是这种文明观念不是“一日之计”的反映。
我理解,Killing by necessity而应该无罪的,是指自己的生命受到对方攻击情况下的正当防卫,用在这个例子上可能不太恰当吧。试想,如果这个案子不判有罪,那不是给那么“吃人的人”开了一个法律的通道,使以后的法庭辩论只能去辩论“那个被吃的人到底是99%就要病死的,还是90%,80%,70%”这些模棱两可的细节?
直话直说,希望大家用讨论的心态来理解我的坦率。
您说的有道理。“进化”一词不太恰当,应该说是“进步”。我总是喜欢把一种结构性的进步,叫做进化。但是这容易跟生物进化的概念相混淆。个人觉得这跟进化无关,您看见过吃猩猩的猩猩吗即使在动物界,同类相食也是极少见的。
要我说,这话也许得反过来讲:“宁可吃活人也不愿意自己饿死的人有没有?俺想还是有几个的。那是进化比较慢的那些人。”
道德的内容是在进化,在变化的。但是决不是向容忍“吃活人”这个方向进化,而是相反的方向。即使在所谓的“食人族”里,活人也不是讨论可吃不可吃的对象;即使退回几百年上千年,那些文明程度比较低的民族,也只是把养不起的老人丢弃到深山里,而不是吃掉。
是的,那个例子里的几个人面临的是饿死的境况。但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那么重要?如果那个病人是自己的小孩呢?
古今中外,道德讨论都有一条公认的准则。中国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康德和修正的功利主义说,道德原则应该是能够成为普遍通用的那些原则。这个案子中的“吃人”行为,可以成为普遍原则吗?
“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个人行为进化的过程。社会经济境况变化了,社会中成员的文明认识也提高了。但是,这种提高是一种境界的提高,是一种相当比较稳定的状态。而不是说“今天有吃的就在今天讲文明,明天没有吃了明天就可以把那些已经形成的文明观念丢弃了”。前清的遗老遗少们在民国虽然无权无钱,却还要讲究门面,就是这种文明观念不是“一日之计”的反映。
我理解,Killing by necessity而应该无罪的,是指自己的生命受到对方攻击情况下的正当防卫,用在这个例子上可能不太恰当吧。试想,如果这个案子不判有罪,那不是给那么“吃人的人”开了一个法律的通道,使以后的法庭辩论只能去辩论“那个被吃的人到底是99%就要病死的,还是90%,80%,70%”这些模棱两可的细节?
直话直说,希望大家用讨论的心态来理解我的坦率。
您说的有道理。wiki说的也有道理。
俺是希望自己能按您的道德准绳要求自己,再饿也不吃同类。但是俺绝对理解那些做不到的人,认为他们无罪。当然在立法及执法的操作上,是不是该允许人吃人,是另一个问题。
再补一点(韭菜体)
人
先是动物
然后才是人
不是动物的人啊,
你,
是俺心目中的
神
您说的有道理。wiki说的也有道理。
俺是希望自己能按您的道德准绳要求自己,再饿也不吃同类。但是俺绝对理解那些做不到的人,认为他们无罪。当然在立法及执法的操作上,是不是该允许人吃人,是另一个问题。
再补一点(韭菜体)
人
先是动物
然后才是人
不是动物的人啊,
你,
是俺心目中的
神
这文章也太老了。
我们亲爱的Dr. Frasier Crane说:Ethics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 when no one is looking.
也有人说道德是凌驾于衣食饱暖安全感之上的奢侈品。
True story: 为了生存而吃人肉的故事:http://en.wikipedia.org/wiki/Regina_v._Dudley_&_Stephens
如果我在那条船上,如果我不是Parker,我可能会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询问他是否愿意被我们吃掉,wow~~~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怕,呵呵:)
以前上课讨论这个case的时候我们都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例如程序的合法性,契约效力~~~就像wiki说的,不否认最后活下来的三个人不是坏人,他们没有撒谎窜供。我曾经在很长时间里面都很同情他们,不得已而为之,被同学称为新纳粹主义or绝对的利己主义。即使到了现在,我怎么也觉得自己是被“教育”成这件事情是不对的,这相当于是一起谋杀~~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我在那条船上,如果我不是Parker,我可能会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询问他是否愿意被我们吃掉,wow~~~突然觉得自己好可怕,呵呵:)
如果是法律讨论,它可以完全不涉及道德问题,只看法律上有没有条例可依。
而道德讨论是法律之外的事情。正如亲爱的Dr. Frasier Crane说:Ethics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 when no one is looking。道德是自己内心的事情。
坏人或好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仅仅是“没有说谎”,不足以区别坏人和好人,最多是说明“不那么坏”或“不那么好”而已。
说心里话,我不相信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在这里讨论这些问题的任何一个人会做那样的事情的来保持自己的生命。有些人只是喜欢标新立异或喜欢开玩笑而已。(请不要误解。这句话没有恶意)
最近很多“妈妈”来讨论,使我想起我的一个新朋友“鸽子妈妈”。鸽子没有金鱼可爱,它们对人类不信任。金鱼看见我的影子,就对我热烈欢迎,等着我给它们吃的。而鸽子们总是躲我远远的。即使我喂草籽给它们吃,它们也先躲开,等我把草籽放下离开了,它们才上来把碟子里的草籽吃得一干二净。
但是,最近这几天,当我去喂它们的时候,其他的鸽子都躲开了,只有这个鸽子妈妈,圆圆的眼睛紧张地瞪着我,却不逃开。它宁可冒着被我一手抓去的生命危险也不挪动身子。我发现,她的身下保护着一只等待出世的小鸽子。(这将是她在我阳台上的第二个孩子)。
面对这样的情景,你心里会感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暖。同时,我也惊叹,是什么力量让鸽子妈妈把某些东西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
不相信进化论的语文老师可能有他的答案。![]()
自反右始,到文革十年,夫妻告密,父子揭发,还有什么事不能干哪
不能去掉之一,人的另一个品格是“爱”否则人就成机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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