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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C已批准几大网络商,今后网络都要按照流量收费了。此决定引起极大反弹,网上征集签名解散CRTC
http://dissolvethecrtc.ca/node/1
http://dissolvethecrtc.ca/node/1
为啥有意见?多用多给钱不是么?
4~5家运营商呢,咋叫垄断?rogers从3Mbps逐渐上调到10Mbps,而没有提价,就是竞争的结果。不是,这是垄断,破坏公平竞争。
4~5家运营商呢,咋叫垄断?
电讯公司如何经营,应该赚多少钱,不是你我能决定的问题。我觉得多用多付比平摊合理,仅此而已。是啊,就是最近运营商多起来了,大公司日子难过了,要立法了。倒霉的不是用户吗?
难道在欧洲,甚至亚洲,公司都不知道多用多付吗? 逼政府立法保护它的利益? 也许俺刚过来还不适应加拿大的电讯,保险业的生意之道。见笑了。